首页 -> 2006年第1期


还书记

作者:李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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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阵子在首都图书馆借了几本书,还的时候,发现其中的一本不见了,是白寿彝先生的《中国通史》第10卷“隋唐下”。
   打电话给图书馆,管理员说实在找不到就去买一本来,然后再交五元钱加工费就好了。书店倒是有书,但如今是整套销售,价钱不菲,1060元!
   图书馆管理员帮我查了后说,我弄丢的旧版隋唐卷总定价112元,因此,我需要双倍赔偿224元。
   这时候,我的心里生出了三种解决方案:其一,赔偿224元;其二,不赔偿,大不了以后不借书了,押金100元不要了;其三,买一整套书,然后把其中的一本赔了。斗争了半天,我决意选择第一种方案。因为第二种太缺德,第三种有些不值得。
   友人阿藏与我相聚,我随口说了此事,并将自己对三套方案思想斗争的结果说给他听。没想到,他竟送来了白寿彝先生的整套《中国通史》!
   看着一脸惊讶的我,阿藏说,我买下了这套书,帮你解去一时之忧。但我只送你一本,就是你丢的那本。不过,有个条件,你要还我一本复印好了的,这样,我的资料也是全的。
   我连说大可不必,其实只要两百多元就能很体面地解决问题,花这么多钱多不值得。
   阿藏的脸色立刻变得很凝重。他说:“世间人为何都只算小账?两百多元钱对一个人固然不算什么,可是一套这么好的书丢了一本,对图书馆而言,损失就大了。这意味着世上将有很多有这方面需求的人可能看不上这本书。如果人人都如阁下所想,丢了就赔钱,这图书馆还办不办了?”
   我原本以为自己能够主动去赔偿两百多元已经是很高尚的了,然而,没想到的是,我过多地考虑了“小我”,全然没有想到他人。这和我自认为不可取的那套方案其实没有本质的区别,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冯国伟摘自《北京晚报》200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