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22期
丢掉一个黑夜
作者:子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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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巴黎飞上海,行程9500公里,得在空中飞行10小时30分。一个不短的行程。坐的是经济舱,飞机上又是满员。东方航空的国际豪华航班其实不豪华,尤其是经济舱,座位与座位之间那个窄,我这个身高一米七八的人,坐着两条腿有点伸不开,更甭说半躺下来。
飞机一路往东飞,太阳迟迟不肯降落,巴黎时间已经晚上10点过去,窗外的天空依旧大亮。空姐们来关一个个舷窗,打开夜灯,说要模拟一个夜的氛围,以利于机内乘客倒时差。从巴黎到上海,时差5小时。这时差将在长途飞行中倒回来。
飞机上,有人用比较委屈的姿势开始打盹,还有人轻轻地打鼾,毕竟,能用这种姿势打出如雷鼾声的人不多。我没有睡意。靠在舷窗,不时撩一撩窗罩,窗外天空就是不肯黑下来。巴黎时间已经快凌晨一点了,在过道中散步的一个无眠同伴问我,黑天了没有?我又撩了一下窗罩,窗外依旧没有一点夜的样子。那同伴脱口说出一句睿智的话:哈,我们丢掉一个黑夜!
这句话让本来就没有睡觉的我再也没有了睡意。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追赶时区,丢掉一个黑夜。黑夜与白天轮值,是自然现象,时差也是自然现象。换一个方向,从上海飞巴黎,黑夜则变得特别长。自然现象是规律,无法改变。它只是让我想起另外一些内容。比如生活,比如生活中的快乐与烦恼,它们是不是也有白天与黑夜之分?如果白天意味着快乐,而黑夜意味着烦恼,我们是不是也可以通过选择方向,来延长白天缩短黑夜?生命长度是一定的,让快乐多一点,烦恼少一点,生命的质量是不是会提高?
丢掉一个黑夜,意味着可以丢掉许多个黑夜,这里说的显然不是单纯自然现象。飞行在一万米高空,我忽然有点兴奋,有一种全新的感觉。在一个本该是夜的时间,我的心情忽然像窗外的天空一样阳光!
不敢掠人之美,我得把说出这句话的人的名字留在这里,他是我的一个同行者,名叫周梅森。
(隆昌忆摘自《齐鲁晚报》200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