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8期
人类与动物的分野
作者:吕克.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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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支持1789年《人权宣言》的启蒙运动哲学家来说,动物最显著的特点是它们为本能所支配。我想,在动物学和科学术语中,这一分野依然正确。动物没有历史。动物群落———蚁群、白蚁群、蜂群———几千年来没有发生变化,因为它们的生命以及构造其群落的个体动物的生命是受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则———自然和本能的法则支配的。可另一方面,人类的特点却是拥有超越本能法则的能力,启蒙运动哲学家把它称之为自由。人类通过使自己有别于自然的这一途径,从而步入了历史发展和大同主义这一双重进程。
历史的发展意味着,当一种生物不再受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然法则的支配时,这种生物也就步入了完善的境界。教育———教和学———是一种特殊的属于人类的活动。儿童必须学习生活技能,而小龟和小鳄鱼却完全有能力靠自己过活。教育可以有各种不同的来源———从父母、学校或者电视上获得,但不可或缺。人类与动物之间的区别在于人类能够将上一代的遗产传给下一代,而这恰恰是因为人类不受本能的支配。
(孙志军摘自《世界名人一席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