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8期


梦想的价值

作者:里基·C·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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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小到大,我们家里一直很穷,但是充满了爱和关心,我是快乐而有朝气的。我知道不管一个人有多穷,他们仍然可以做自己的梦。
  我的梦想就是运动。在我16岁的时候,我就能压碎一只棒球,能以每小时90英里的速度扔出一个快球,并且撞在足球场上移动着的任何一件东西上。我的高中教练是奥利•贾维斯,他不仅相信我,而且还教我怎样自己相信自己。他教我知道拥有一个梦想和足够的自信会使自己的生活有怎样的不同。
  那是在我初年级升入高年级的夏天,一个朋友推荐我去做一份暑假工。这是一个意味着我的口袋里会有钱的机会———有钱就可以和女孩子约会,当然,有钱也能买一辆新自行车和新衣服,还意味着为我的母亲买一座房子的储蓄的开始。这份夏日的工作对我来说是极具诱惑力的,这个机会使我高兴得跳了起来。
  接着,我意识到如果我去做这份工作,我就必须放弃暑假的棒球运动,那意味着我必须得告诉贾维斯教练我不能去打球了。我害怕这一点,当我把这件事告诉贾维斯教练的时候,他真的像我预料的一样生气了。“你还有一生的时间可以去工作,”他说,“但是,你练球的日子是有限的。你根本浪费不起。”
  我低着头站在他面前,努力想向他解释,为了那个替我妈妈买一座房子和口袋里有钱的梦想,即使让他对我失望我认为也是值得的。
  “你做这份工作能挣多少钱,孩子?”他问道。
  “每小时3.25美元。”我回答。
  “噢,”他问道,“你认为,一个梦想就值———每小时3.25美元吗?”
  这个问题,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它赤裸裸地摆在我的面前,让我看到了立刻得到的某些东西和树立一个目标之间的不同之处。那年暑假,我全身心地投入到运动中去,同一年我被匹兹堡海盗队挑选去做队员,并与他们签订了一份价值2万元的契约。后来,我在亚利桑那州的州立大学里获得了足球奖学金,还使我获得了接受教育的机会;在全美国的后卫球员中,我两次被公众认可,并且在美国国家足球联盟队员的挑选赛中,我排在第7位。1984年,我与丹佛的野马队签署了170万美元的合同,我终于为母亲买了一座房子,实现了我的梦想。
  
  文/张静摘自《深圳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