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4期

大学的公共性面临新挑战

作者:谢维和




  
  全面深刻认识新时期大学的公共性
  
  显然,这样的矛盾与冲突已经使大学在现代社会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批评和指责,大学的社会角色也面临着一种新的责任与要求。比较深刻地正视这些批评和指责,需要对新的历史时期大学的公共性及其维护与发展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所具有的含义,以及对于大学的公共性有比较深入和全面的认识。
  首先,坚持大学的公益性和正确的办学方向,是坚持和发展大学公共性的最根本的体现。人的培养是大学的根本任务,也是大学公共性的重要内容,而人的培养中的方向性,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接班人和合格公民,则是坚持和发展大学公共性最重要的方面。根据教育学的基本理论,教育活动实际上可以简单地归结为两件事情:一是促使人的转变,即通过教育把一个人从一个生物学的存在,转变为一个真正的社会存在,从一个不成熟的、幼稚的人,转变为一个成熟与合格的社会成员;二是引导和保证这种转变的正确方向,即通过教育引导青少年朝着正确的方向转变,使其能保持自己身上已有的好素质,去除不好的因素,并且不断学习有价值的内容,进而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成员、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和高尚道德的人。相比较而言,后者往往更加关键。这种大学中人的培养的方向性,正是大学公共性的根本内容。而且,这种对方向的把握和引导与前者相比较,是教育更加主要的责任。
  其次,坚持和发展大学的公共性,以及维护与发展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还必须科学认识大学建设与发展中公共性与服务性之间的关系。作为非义务教育,大学的教育、科研和社会服务具有一定的服务性,包括大学教育中必要的收费制度、科学研究中的合同约束、发明专利的有偿使用,以及社会服务中的成本核算等。而且,就整个大学的财务管理而言,也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报销机制,转变为一种具有强约束的成本核算机制。但是,从本质和基本定位而言,大学又是一个公益性机构,具有明显的公共性和所谓的外在性。从表面上看,这两者之间是相互矛盾的,但是它们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协调的。这两者并不是相同层次的问题。公共性是大学的办学方向,而服务性则是大学日常运行和管理中协调和解决具体矛盾与困难的管理原则和方法。坚持公共性这一办学方向,大学的服务性同样可以得到有效的落实,并且能保证和维护大学本身的利益,而放弃大学的公共性,大学本身的利益可能会得到保证,但却会丢弃整个社会的根本利益,或者说丢弃大学的根本宗旨。所以,我们既不能简单地以公共性的原则代替学校运行和实际管理中的服务性,更不能错误地以服务性代替大学的办学方向中的公共性原则。
  大学的公共性既是一个久远的话题,也是一个现代的热点。大学的公共性之所以具有这种丰富的历史内涵和深远的现代价值,究其根本,就在于它本身就是大学的灵魂,已经内化在大学的各个方面。我们甚至可以说,没有它也就没有真正的大学。
  (摘自2008年1月28日《中国教育报》 插图:董苇)
  责编:王海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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