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3期
美国孩子是怎样学习法律的
作者:陈 旭
女儿这次没让我们去,说我们去她会紧张,不过电话打得很勤,先告诉我他们在吃中饭了,在等能否进入半决赛;过了几个小时,又汇报说已经进入半决赛了;进入决赛了;我已经窃窃地觉得很有成就感了。下午五点多钟,女儿打电话过来,很中性似乎还略带失望的语调:“妈妈,你猜怎么着?”“你们输了?”女儿得意地高声说“我们赢了!我们赢了!我们还得一个巨大的法庭棒槌(gavel)。”我这中年老妈居然像电流传身,立即情不自禁手舞足蹈连蹦了三下,旁若无人地大声欢呼,用得意忘形形容再准确不过了。
晚上快八点时他们才回来。我去学校接她,黑时去黑时归,长长的一天。我像对大人一样说:“妈妈请你吃饭吧!”找了一家意大利餐厅,她仍穿着那套神气笔挺的“致胜服”,与我对坐,眼睛略显疲惫但泛出兴奋的光彩。边吃着她喜欢的意大利面条,边急迫地讲述他们取胜的过程,从案例的每个细节都如何不可忽略,对方如何咄咄逼人,到他们怎样过三关力克其他14所学校,到法院供应的好吃午餐,她赢得两项最佳证人奖,她与大法官的单独合影。我看着她生动的脸,长大的脸,对我来说那学法的初衷甚至这州际的冠军反而并不重要了,而是这一历程中他们对人、对事的决断力的增长,他们眼界的广博、视野的开阔、自我的意识、独立的精神、团队合作的经验等方方面面的丰富,这些是比单纯法律知识的长进更有意义的。
晚上女儿撒娇,要跟妈妈睡,并在床上站着夸口说,我现在很知法了。我说也就百分之一吧,别太骄傲了。女儿嗔怪地说:“妈妈就让我得意一晚上吧!今天是胜利的日子。”女儿临睡前还说:“妈妈!有一个人SAT考了满分,但是没有好学校录取她,你知道为什么吗?”我说,因为她没有参加课外活动,只会读书。女儿很满意我的答复,三分钟内已梦酣觉美了。星期一在学校,女儿和另一个男孩子,把他们的那个比我还长的棒槌郑重其事地递给了校长,据说校区的教育董事部还要请他们吃饭,这大概是他们在学校能得到的最高待遇了。
荣辱随风过,胜败乃常事,而一个有信心的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一个不窄视的人就永远站得高,永远会做生活的强者,永远比常人有更丰富的人生。我觉得这是我从“模拟法庭”学到的法律。
(插图:姚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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