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3期

美国孩子是怎样学习法律的

作者:陈 旭




  比赛的那个星期六却大事不好了。一贯不用人叫醒的女儿居然没起来,我的闹钟5∶15倒是准时响了,但因为前晚一直在哄小宝宝,凌晨才躺下,我怎么也醒不过来,想着女儿定会来喊我,就迷迷糊糊接着睡了。等再一睁眼,6点整了,大声叫女儿,总是磨磨蹭蹭的女儿居然在三分钟之内把衣服穿好,大包小包左提右拎,还同时打着手机。我开着车风驰电掣地往学校奔,大有吃罚单也在所不惜的架势。女儿的队友打电话过来,女儿向她现时通报我们位置。校车一般最多会等十分钟,6∶11,我把车停到了校车的正前面,颇有拦路的无礼。女儿跑上校车,边走边道歉,车里则欢声雷动,想是庆贺他们的主力终于来了。
  女儿这次没让我们去,说我们去她会紧张,不过电话打得很勤,先告诉我他们在吃中饭了,在等能否进入半决赛;过了几个小时,又汇报说已经进入半决赛了;进入决赛了;我已经窃窃地觉得很有成就感了。下午五点多钟,女儿打电话过来,很中性似乎还略带失望的语调:“妈妈,你猜怎么着?”“你们输了?”女儿得意地高声说“我们赢了!我们赢了!我们还得一个巨大的法庭棒槌(gavel)。”我这中年老妈居然像电流传身,立即情不自禁手舞足蹈连蹦了三下,旁若无人地大声欢呼,用得意忘形形容再准确不过了。
  晚上快八点时他们才回来。我去学校接她,黑时去黑时归,长长的一天。我像对大人一样说:“妈妈请你吃饭吧!”找了一家意大利餐厅,她仍穿着那套神气笔挺的“致胜服”,与我对坐,眼睛略显疲惫但泛出兴奋的光彩。边吃着她喜欢的意大利面条,边急迫地讲述他们取胜的过程,从案例的每个细节都如何不可忽略,对方如何咄咄逼人,到他们怎样过三关力克其他14所学校,到法院供应的好吃午餐,她赢得两项最佳证人奖,她与大法官的单独合影。我看着她生动的脸,长大的脸,对我来说那学法的初衷甚至这州际的冠军反而并不重要了,而是这一历程中他们对人、对事的决断力的增长,他们眼界的广博、视野的开阔、自我的意识、独立的精神、团队合作的经验等方方面面的丰富,这些是比单纯法律知识的长进更有意义的。
  晚上女儿撒娇,要跟妈妈睡,并在床上站着夸口说,我现在很知法了。我说也就百分之一吧,别太骄傲了。女儿嗔怪地说:“妈妈就让我得意一晚上吧!今天是胜利的日子。”女儿临睡前还说:“妈妈!有一个人SAT考了满分,但是没有好学校录取她,你知道为什么吗?”我说,因为她没有参加课外活动,只会读书。女儿很满意我的答复,三分钟内已梦酣觉美了。星期一在学校,女儿和另一个男孩子,把他们的那个比我还长的棒槌郑重其事地递给了校长,据说校区的教育董事部还要请他们吃饭,这大概是他们在学校能得到的最高待遇了。
  荣辱随风过,胜败乃常事,而一个有信心的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一个不窄视的人就永远站得高,永远会做生活的强者,永远比常人有更丰富的人生。我觉得这是我从“模拟法庭”学到的法律。
  (插图:姚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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