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11期

老总可撞死12头猪

作者:贾 迷




  公司总经理到外地出差,总喜欢让司机拉着他到处转转,目的是要为老婆买点礼物。在一家时装店里,总经理看中了一件女式睡衣,粉红色。很性感,360元。付了钱,他感到有些后悔。原因是没有开“办公用品”的发票。这让总经理很为难,回去怎么报销呢?
  返回的路上,他一直在想这个问题。车行至一路口,忽见一老农赶着一群猪过来。总经理顿时来了灵感,对司机说:“我给你嫂子买了件睡衣,回去无法报销,你打个便条,就说路上开车不小心,撞死了农民的一头小母猪,赔款360元。”
  第二天,司机打了便条,总经理签了字,拿到财务科报了销。司机觉得很不舒服:睡衣穿在你老婆身上,花的钱公家报销,却把责任推到我的头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过了几天,司机也拿着一张便条找总经理签字。上面写着:“某月某日出车至某某路段,不小心撞死农民一头小母猪,赔款320元。”总经理拿着便条大笔一挥,签了字。
  过了些日子,总经理又到外地出差,又让司机拉着他到处转。在一家珠宝店,总经理看中了一对850元的耳环。付了钱,珠宝店的营业员却不肯开“办公用品”的发票。
  回去后,总经理又让司机打了一张和上次一样的便条。不过这次总经理在便条上改了一个字,把“撞死了一头小母猪”改成了“撞死了一头老母猪”。
  总经理的车接连撞死母猪的消息,两位副总经理和近10位中层干部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于是,今天是李副总经理,明天是王副总经理,后天是计划科的赵科长,再后天是安全办的赖主任……隔三差五,就有人拿着“撞死小母猪”或“撞死老母猪”的便条让总经理签字。
  过了一段时间,总经理觉得有点不耐烦了:是到了该整顿的时候了。于是,总经理召集所有公司干部开了一个会,专门研究这个问题。经过充分发扬民主,他们研究出了一个《公司关于干部外出撞死母猪的规定》。
  《规定》强调:总经理每年可以撞死12头猪,其中老母猪不得超过6头;副总经理每年可以撞死6头猪,老母猪不得超过3头;中层干部每年可以撞死3头猪,其中老母猪只能撞死1头;一般员工外出一概不准撞死猪。超过指标的,费用不得报销。
  (摘自《聊吧》2007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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