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10期

母爱的权利

作者:刘 仪




  身为人母,母亲的确有自己的权利,这权利就是从细微之处,为自己的儿女着想。只是,这些权利,很多时候,都不曾被儿女们所理解。
  
  父亲从老家打来电话,说母亲的风湿病又犯了,想来省城大医院看看,兴许能把这多年落下的疾病治好,以免耽误夏季收割小麦。我说小麦刚刚拔节,离收割还早呢。再说农村现在都有联合收割机,花点钱,省时又省力。父亲在电话那端叹息:再说吧,先把你母亲的病治好,治好了才心安。那天,远远地就看到父亲佝偻着背背着一个破旧的帆布包,挽着母亲的手,在车站拥挤的人流中东张西望,温暖的春风舞动着母亲那渐趋泛白的刘海。这是我在省城工作后,他们第一次远离乡村,踏上合肥这块热闹的土地。当他们看到我挥手时,憔悴的母亲吃力地从嘴角挤出一丝释然的微笑,紧张的表情陡然消逝。在人群里,母亲像在村子里一般大声说:看,一年不见,咱儿子吃胖了,变白了,像城里人了!一旁的父亲点头应允,那一向倔强严肃的眼神里透着丝丝的紧张、胆怯,抑或不知所措,一如当年因不听话挨父亲鞋底的我。母亲执意不肯坐出租,说贵。大凡与汽车相关的东西母亲都会非常武断地将其与“奢华”联系在一起,并时时告诫我:咱庄稼人能省一个是一个,省了钱给俺儿子娶媳妇用,咱走路回家。每每于此,母亲总会露出欣慰的笑容。母亲最头疼的就是我的个人问题。到了我住的地方屋里的狼藉更是让母亲对我抱怨不休:都快三十岁的人了,还不想着成家立业,真不知道你脑子里在想些什么?我和你爸什么时候才能抱上孙子?你给我个确切期限!在咱乡下比你小好几岁的青年都有了家室……我总以在城市里,工作最为重要加以搪塞,全然不理会母亲的唠叨。当母亲想继续对我进行“言语教诲”时,我挂在床头的一副放大了的外国女明星的半裸体海报画像,赫然映入母亲的眼帘。母亲立马止住声音,开始给我收拾房间。我发现,母亲的脸通红通红的。半小时后,我买菜回来,发现床头的海报变成了一副崭新的中国地图。我问母亲我的海报呢?母亲头也没抬地指了指厨房里那堆还未燃烧殆尽的烟火。我想告诉母亲,这张是我花了20元钱买来的我的偶像的宣传海报,但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也许说出来之后,母亲会更心疼那20元钱。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母亲的病情大为好转。母亲说,还是省城大医院的医生医术高。我点头表示赞同。周六的傍晚,我在电脑前写作,累了,借机到阳台上小憩。对面大学的操场上,一群雄姿英发的男生在尽情地踢球,呐喊阵阵。此时,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母亲提着一个黑色大垃圾袋,沿着操场转悠,时而还和周围的学生攀谈。一个男生将手里的空矿泉水瓶悠然地扔进了垃圾筒,母亲踉踉跄跄地跑过去,半仰着身子,将手伸向那盛满各类垃圾的绿色环保箱……
  母亲提着一塑料袋空矿泉水瓶进门见我面带愠色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她没有言语。我问母亲,你干吗去捡垃圾?多挣那几块钱有什么用?母亲说在家里闲着没事做,闷得慌。我生气地冲母亲说:闷了不会看电视吗?有福都不知道享,生就的苦命!母亲羞愧地说:你买的这台电视和咱家里那台黑白的不一样,我不会开,怕弄坏了。母亲的话刺痛了我的心。是啊,我何曾教过母亲开关电视机啊?母亲来省城的第一天,我连着三次教她如何使用液化气烧饭。最终,那顿饭是以在母亲手上烙下三个水泡为代价换来的。想想真是无地自容。于是,我拿起遥控器,手把手地教母亲开关电视,泪眼模糊的我小声对母亲说:不要再去捡垃圾了,你的风湿病还没有完全好。周日的黄昏,我在阳台品茶,又发现母亲提着黑色垃圾袋在对面大学的操场上徘徊。我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下楼直奔操场,抓起母亲的手不由分说地就往家里走,周围学生投来诧异的目光。我愤愤地问母亲为何还去捡矿泉水瓶?难道我养不活你老人家吗?我绝对不允许你再去做那丢人的事情!“什么?丢人的事情?我的孩子,我是偷人家了还是抢人家了?不就捡个空矿泉水瓶吗?凭自己的双手劳动,一天换几块钱。够一顿饭的菜钱了。”母亲有些伤心地说。“反正我就是不允许你去,这是我的原则!”我仍怒气难平。母亲说:“你有你的原则,我有我的权利。”一向憨实的母亲突然说出这句颇有哲理的话来,让我顿时瞠目结舌……
  一个月后,母亲的病情完全好转,她执意要回乡下去。临行前,她将一个信封递给我,说,这是你每周给我的买菜的钱,计划是一天20元,我捡空矿泉水瓶每天也能换钱,就节省了一部分。过日子要学会精打细算,该花的花,不该花的就要节省。我打开信封,短短两个月,里面居然剩下600多元钱。看着白发苍苍的母亲.我陡然明白:母亲每次买菜,为什么为了几角钱而和小贩们大声地讨价还价。身为人母,母亲的确有自己的权利,这权利就是从细微之处,为自己的儿女着想。只是,这些权利,很多时候,都不曾被儿女们所理解,有时甚至会招致儿女憎恨。
  (荐自《涉世之初》2007年第6期 插图:董苇)
  责编:戴利朝 (本文编号: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