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4期

给球迷男友的绝情书

作者:齐哥哥




  当昨天晚上你把兜里仅剩的20元钱塞进我的包里,粗鲁地把我推进出租车,“啪”地一声关紧车门,然后用很惊人的百米速度跑得无影无踪的时候,我知道你是为了回去看你的那场破球赛。我坐在车里越想越气,越来越感到孤独,难道我的魅力还不如那个破足球,难道我给你的香吻还不如让那足球砸一下的感觉好吗?
  我经过郑重考虑,决定和你分手!!很正式的分手。我已经考虑6分钟38秒了,本着“为你好”的原则,遵循“分手快乐”的宗旨,牢牢铭记训示“失恋的人是自由的,分手的人是快乐的”,现在特对彼此分手后的行为做一番严格约定。
  1,因为你对本人知心知肺的了解,所以不许你出现在我经常走的路上,不许你在我身边方圆500米的地区出没。在我没有看到你的时候,允许你躲进路边的垃圾车以避开我的视线。在没有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的情况下,你出现在我的面前,那么你需要买一盒“德芙”巧克力装作不小心的样子丢在我家门口。
  2,在我们两家的中点处,有一处跟土豆地一般的运动场,那里见证了我无数次坐在场边,看你那笨拙的身体踢球的悲惨历史。因为我已经养成了去那里散步的习惯,所以请你改变自己的踢球习惯。鉴于人家正规比赛大部分都在夜晚举行,也请你白天不要在体育场出现,晚上你可以自由地带个手电筒去踢球,我不加干涉,甚至允许你唱那首“白天不懂夜的黑”。但是如果你白天出现在运动场的话,你忘在我家里的足球杂志、球星海报就会立即出现在我家狗狗的窝里。
  3,坚决不允许你拿一朵快凋谢的月季,一脸可怜状的出现在我的面前。很多次,你都用这拙劣的手段哄我开心,但是你以为我真的认不出来你从张大妈花盆里偷的月季花吗?如果再发生此类情况,我将去环保局揭发你以往的罪行,并且要求赔偿新鲜玫瑰99朵!
  4,分手后三个月内,不允许你搂着你远方的小妹,在我的身边屡屡招摇过市,仿佛要昭告天下“我不是没有人爱的”。不允许你拉着陌生女孩的手,坐在我们经常去的那家麦当劳的靠窗的位置上。不允许你在我们相识的那家咖啡屋里,深情地问我:“你过得还好吗?我无法忘记过去。”如果违反的话,你买单!
  5,以前我们一起出去拍的照片,因为我是上面的主角,所以所有权归我。请你在接到此信的24小时内,将照片连同底片送至我家楼下三号送奶箱,逾期不至将考虑强制执行。另外你的尾号为“1520”的手机号含有“要我爱你”的歧义,会让大家产生你被人压迫的错觉,请迅速去换成“5120”,否则你的手机将有生命危险!
  6,由于你是个比较浪漫的人,所以坚决杜绝以下事件的发生:分手后,许久不联系,我又有了新的意中人,而我们在教堂里接受神父祝福的时候,你气喘吁吁地出现在教堂门口,大喝一声:“你们不能结婚!”然后你拿一玻璃戒指,深情地对我说:“你嫁给我吧?”就像那些庸俗的电视剧一样,你拉着我的手往外跑,高跟鞋跑掉了,婚纱也脏了,最后狼狈地拥抱在一起。想起这样的情节就恶心,如果有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那么你要负全部责任,你需要担负起我后半生的花销。此六条为基本条款,如有补充,会另行通知。本条约经我反复考虑,符合法律要求,真实有效。如有异议,纯属无理取闹,一律驳回起诉。
  (摘自《大众文艺》2007年12期)
  ■责编:蔡兴蓉插图:谈芳波 (本文编号: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