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1期

一些国家的义务教育状况

作者:宋 梅




  美国
  
  二战后,美国逐步认识到教育对国家发展至关重要,甚至与国家安全息息相关,从此,联邦政府加大了对全美教育的参与力度。在义务教育阶段,联邦教育部通过增加资金投入,以支持各州的教育普及,通过启动教改项目,引导各地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联邦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占全国义务教育经费的比例,从1950年代初的1%,1990年代初的3%,提高到21世纪初的7%。教育成为各州政府最主要的公共开支。各州政府在义务教育财政分担中的比重渐升,从1940年代占30%,提高到现在占49%。联邦、州、地方对教育的拨款大多来自政府预算,即政府日常收入所依赖的各项税收,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和财产税。前两种税收是联邦和州政府支持教育的主要经费来源,财产税是地方支持义务教育的主要经费来源。义务教育经费除主要来自以上三个税种外,还有教育税、彩票收入、教育基金、校企联合等多种辅助性经费来源。
  
  日本
  
  最近10年,日本的教育经费在整个国家预算中一直占有8.3%~9.1%的比例。据统计,1998年度日本国库直接负担的教育经费占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的8.74%,而地方教育经费在地方财政预算中占有20.12%的较高比例。
  日本《义务教育费国库负担法》规定,所有公立中小学编内教职人员的人头费(包括工资和相关福利保障费用)以及学生人头补助费和特殊补助费的50%由国库直接负担(国立学校则100%由国库负担);同时日本《义务教育诸学校设施费国库负担法》规定,义务教育各学校计划内新增建筑、新增基本设施费用的1/2和危险建筑翻建改建费用的l/3也由国家财政直接负担。其余部分则由各公立学校的设置机构——都道府县及市町村级财政分担。
  而地方财政所分担的公立学校教育经费的主要财源是转移支付金,即国家为了平衡和支持各地区自主发展和执行政务,按一定比例将地方交付税返还给地方行政团体,以平衡各行政区域间的财源和发展。因而,日本教育经费中的地方分担费用,实际上出自地方税收的返还——转移支付金。所有公立学校的教育经费,尤其是义务教育经费实际上是由国库直接和间接负担的。
  
  法国
  
  法国的义务教育始于19世纪80年代。1881年和1882年相继颁布两个教育法,规定:公立学校实行免费教育;国家实行世俗、义务教育,凡6至13岁的男女儿童必须到学校或在家庭接受初等教育,违者罪其父兄。
  法国从幼儿学校到大学都实行义务教育,不用交学费,其他费用也比较少。法国的幼儿学校,相当于中国的幼儿园,遍及城乡,是由各级政府出资办的。凡在法国有合法居住身份的小孩,不分肤色、贫富,从3足岁起便有权入校。从6岁起进入当地小学,一切费用亦由当地政府提供,包括教育用书和作业本等,家长只要给孩子买只漂亮的书包和一些笔、纸等辅助用品就行了。到了初中和高中,学费仍不用交,课本也由国家统一供给,家长只要给孩子买点参考书籍和学习用品就是了。所以,一般法国孩子,只要自己愿读书,都能上完普高或职业高中。
  此外,法国的教育部门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基础教育,鼓励学生刻苦攻读。同时,想方设法吸引更多高质量的外国学生来法学习。
  
  新加坡
  
  新加坡的小学至中学同中国一样是6+6学制,共12年,但在具体结构上与中国差别很大。一是不断分流,二是初中叫中学,高中叫初级学院、理工学院或工艺教育学院。新加坡没有义务教育这个概念,但实质上是没有义务教育的义务教育。中学生每月只交学费7新元、杂费5新元,还设有各种助学基金。中学校长不必成天为钱发愁,所有的经费都由国家拨,学校要扩大原有建筑面积修建房屋,只需要自筹5%的经费即可。
  
  古巴
  
  教育普及程度在整个拉美国家中名列前茅。教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6.3%。即使在古巴最困难的时候,还是实行9年义务教育,现在已实行12年义务教育,学生不但免交学费和书本费,学校还管饭并向学生提供制服。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占受教育人数的57%。不仅如此,古巴每年还接收近2000名拉丁美洲一些比较贫穷国家的学生免费到古巴医学院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