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11期
考试法草案完稿 考试作弊最高将判刑7年等10则
作者:佚名
考试作弊最高将判刑7年
千呼万唤的《考试法》草案日前完稿,目前已经交至国务院法制办审查,并将报送全国人大等待最终审议。
据悉,目前我国正在起草制定的《考试法》的适用范围只包括由国家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类考试,例如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自考、成人高考等。其他部门和其他社会机构组织的考试,不包括在内,学校自己组织的种种考试也不在适用范围内。草案不仅规范了考试过程,而且对于涉及考试的每个环节都从法律上明确了责任。
专家透露,虽然《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加大了对考试违纪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但《考试法》出台后,考试中作弊将变为违法行为。一些团体性的恶性舞弊事件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枪手”、“替考”等现象,专家表示,如果定性为违法,“枪手”及雇主将可能受到罚款、拘留或者终生禁考等制裁。
草案认定的法律责任从一般的教育处理到行政处分。如果触犯了刑法,就会按照刑法的法律责任标准来认定。最高可以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后果特别严重的极个别案件可以追加刑期。
(摘自2005年9月14日人民网)
2007年中小学生将拥有学籍“身份证”
近日,记者从教育部召开的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信息化研讨会上获悉,到2007年,我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望全部实现电子化。
据会上介绍,中小学生学籍实行电子化管理后,学生识别码将实行身份证和学籍双号制,每个学生由系统自动生成一个全国惟一的学管识别码。学生在转入新学校时,学校使用学生识别码为学生建立新的电子学籍,系统通过识别码自动生成告知性文件,并通过网络自动发回学生原来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注销该生原学籍。这给学生升学、转学等带来极大方便。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电子学籍的信息将作为学生学习期各学段升学、毕业的重要依据。信息包括学校信息和学生信息两部分,在学生信息中,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简历、学籍变动情况、奖惩情况、考试情况和学生家庭基本情况等内容。
(李连生摘自2005年9月28日《中国教育报》)
上海大力推行生命教育
从新学年起,上海市加大推行生命教育的力度,关系中小学生健康的“生命教育”将全面进入上海中小学。
据了解,上海推行的生命教育将强调层次性和渐进性。小学阶段着重帮助和引导学生初步了解自身生长发育特点,初步树立正确的生命意识,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初中阶段着重帮助和引导学生了解青春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掌握自我保护、应对灾难的基本技能,学会尊重生命、关爱生命;高中阶段着重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性生理和性心理知识,引导学生形成文明的性道德观念,培养对婚姻、家庭的责任意识,学会尊重他人、理解生命、热爱生命,培养积极的生活态度和人生观。
(涂乃登摘自2005年9月14日《中国青年报》)
北京高校首开安全教育课教大学生防范性骚扰
北京市教委日前首次向全市高校下发《大学生安全意识培养》教学课件,大学生如何防范性骚扰首次进入高校安全教育课堂。
针对大学生打工如何防范性骚扰,教学课件提供了不少招数,比如,“女生着装尽量职业化”、“警惕老板对你过分亲热、过多表扬甚至吃饭”、“做家教时要警惕色狼,找家教工作要通过学校勤工助学中心或居委会了解情况”等。在课件“治安防范”的大类中,还专门辟出一章介绍“防性骚扰”,以幻灯片的形式向大学生介绍性骚扰行为的内容、易受性骚扰的时间和场所、女生防范性骚扰的办法和注意事项。
(摘自2005年9月15日中国新闻网)
江苏教师有违师德“一票否决”
江苏省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教师师德的考评,不合格教师“一票否决”,终止聘任。
江苏省界定七种有损师德的行为:一是发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二是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塞责;三是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用粗鲁言行对待家长;四是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五是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违背学术规范,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六是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定、成果评审等工作中存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七是其他败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失德行为。
(徐厚裕摘自2005年9月21日《南京日报》)
广东取消学校等级评估
近日,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2010年)》,其中明确规定义务教育不再搞学校等级评估,而代之以规范化学校建设,并将在年内完成中小学规范化办学指标体系,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据了解,尽管广东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禁止招收择校生或特殊借读生,不准收取择校费或特殊借读生费,但由于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大,各地特别是大城市,通过转学、借读等形式进行择校的现象比较普遍。
在教育部门看来,学校不分等级,以规范化学校指标为要求办好每一所学校,将是解决择校问题的有效措施。广东省教育厅厅长郑德涛在近期召开的解决农村基础教育重点难点工作会议上说,切实解决好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问题,一方面要通过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办好每一所学校,特别是要逐步建立义务教育校长、教师定期轮换制;另一方面,要完善小学入学和升初中的就近免试入学制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生源分配,严禁将收费捐资与入学挂钩,对违规招收择校生的要予以严肃查处。
(摘自2005年10月10日中国新闻网)
武汉教师上课接电话将被严重警告
从今年9月1日起,武汉市中小学教师如果在上课时间拨打、接听电话、收发信息,将被视为重大教学事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这是武汉市教育局日前出台的《中小学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试行)》中的明确规定。
在武汉市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试行)》中,教师上课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或拖堂达10分钟;擅自向学生发放讲义、辅导材料并收取费用;给后进生单独编排座位、随意拒绝后进生上课,将其赶出教室或学校等行为,均为重大事故。责任人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学校对责任人予以解聘。
重大教学事故还包括:变相泄露试题或考试内容;试卷在印刷、传送和保管过程中泄密;在规定的保管时间内,丢失学生原始成绩、学籍;故意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历、学籍等各类证书、证明等。
(摘自2005年8月26日中青在线)
江西首家少年犯义务教育学校开学
9月1日,一家在未成年犯中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江西启明学校正式开学。
江西启明学校是江西省惟一一所关押未成年犯的场所。新建成的学校教学大楼面积达2600多平方米,有19间教室,可同时容纳1400人上课,一楼有200多平方米的学员超市,每层还有数百平方米的阅览室、图书室,一个标准的室外田径运动场也将在年内完工。
根据2004年10月江西省司法厅、教育厅、财政厅报经江西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在未成年犯中实施义务教育的意见》,由启明学校具体负责实施对未成年犯实行义务教育。新开学的江西启明学校将把未完成义务教育的1100多名学员,按照50人左右编一个班,安排小学班6个、初中班14个,采取“半工半读”的形式进行教学。教材采用社会学校统编教材,并配备具有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干警教师授课。学员学籍的建立和管理将在南昌市教育局备案,并可得到社会学校的认可。其师资培训、教学质量考核等教学工作将纳入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管理范畴,教育公用经费的拨付将参照义务教育经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摘自2005年9月2日新华网)
韩国将更改现行学制改为小学五年高中四年
9月15日韩国教育副总理金振杓发表了以《教育大计和政府构想》为题的演讲,明确表示,韩国的学制将改为“五—三—四—四”制,即小学五年、初中三年、高中四年、大学四年。此前,韩国教育开发院在去年11月举行的“以知识为基础的社会,教育制发展方案”讨论会上提出,将小学教育减少一年的同时,将高中延长一年,推出“幼儿园——五(小学)——三(初中)——四(高中)——四(大学)”学制方案。
根据该方案,四年高中课程中的前两年进行国民统一基础教育,后两年以选修课为主,分别针对升学及就业学生进行集中教育。针对小学和中学阶段,安排未来规划课程,并强化学生的未来规划教育。
教育开发院面向教师、公务员、研究员等824人进行了调查,结果79.4%的人认为有必要更改学制。其中一个原因是,学生生长发育较快,却依然要面对6年的小学生涯,因此改变学制非常必要。
(李连生摘自2005年9月30日《中国教育报》)
法国首家孔子学院挂牌
10月3日,法国首家孔子学院——普瓦提埃大学孔子学院在普瓦提埃大学挂牌成立。该学院是中国教育部和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可的首批17所海外孔子学院之一,是由中国南昌大学与法国普瓦提埃大学、中国深圳中兴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创办的。
中国驻法使馆宋敬武参赞代表中国驻法大使赵进军对普瓦提埃大学孔子学院挂牌表示热烈祝贺,并表示:中法文化交流源远流长,普瓦提埃大学孔子学院的成立适逢其时,它必将为中文和中国文化在法国的推广,为中法两国的友好关系发挥重要作用。他还代表使馆向孔子学院赠送200册图书。南昌大学副校长甘筱青被任命为普瓦提埃大学孔子学院院长。
据悉,普瓦提埃大学孔子学院的主要职能是推广汉语教学和中国文化,举行汉语水平考试,促进两国的留学生交流等。目前,普瓦提埃大学孔子学院教学楼正在积极筹建过程中,预计两年后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