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9期

话说校长

作者:杨树兵等




  我国教育体制改革,其重头是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又是领导体制改革。这一改革之路,以校长负责制为主要特征。然而,校长负责制似乎已经穷途末路,屡遭质疑。不能不认为我国的校长行政任命制从一开始就存在着严重的偏失。这种情形下,人们提出了校长职业化的问题。
  从职务校长转变为职业校长,体现的是两种体制下的教育观念的迥然区别。职业校长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客观的社会分工。一切从业者都拥有劳动者的身份,职业校长背景下的校长,也仅仅是一种职业,它面对的是市场的选择。比较而言,职业校长最大的优势就是自主、自信,有在教育发展中实现人生价值的热切愿望。校长职业化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改变教育脱离经济、脱离社会的现状,变单一化、封闭式办学为多元化、开放式办学,真正将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之中,同时也更能体现市场经济对教育的宏观调控。然而,问题总是有它的两面性。倡导和推行校长职业化,主旨是提高校长的专业化程度,改善校长的知识结构,增进校长办学管校的领导能力,使校长这一职业从一个不完全专业性职业向完全专业性职业转变。而目前,我国倡导和推行校长职业化,则旨在强调校长行为的自主权,彰显校长工作道德伦理的优先性和重要性。因而,在今天的中国,校长职业化不是对校长的权限进行限制,相反倒可能是对校长权力的新一轮扩张。
  在北京、上海等地,现在陆续出现了一种新型的校长机制——某教育公司旗下的校长团队受某民办教育机构委托,对学校进行全面管理。
  这种托管制下的校长模式,我们可以认定其为校长项目。在校长项目中,校长的角色有了一种新的意义:在学校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他不代表个人,也不代表民办教育投资方,他受托于民办学校,但其隶属关系则是公司旗下的员工或高级员工。他的校长角色,必须对派出公司负责,同时,又必须对教育投资方和学校负责。校长作为某教育公司的员工,以其法律身份而非自然人身份出任某校校长。某教育公司与某校长双双对学校的发展负责,同时也在这样的三角状态下行使自己的监管权力与自主权力。
  托管制下的校长负责制,未尝不是解决中国教育问题的好方法。
  其实,说到底,抛开法律关系不论,校长还是一种事业。它需要我们用对事业的虔诚心态来经营好校长这一事业。校长不仅是一位优秀教师或特别的行政官员,更是在前沿的教育理念和适应市场、开发利用教育资源的经营能力方面最出色的职业教育人的角色。
  中国教育多年来积弊过深,矛盾重重,陈旧的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导致惰性滋长蔓延,也使得校长们的权力意识大于事业意识和职业意识,压抑了干部教师队伍中蕴藏的生机和活力。校长机制的改革已经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历史时期了。让校长融入一种机制中,让校长在体现个人意志的同时,也体现一种严谨的法律程序,这样,才有可能使校长机制健康地向前推进。任何人都能体会到校长作为一个核心与灵魂人物的意义,但只有让校长机制良性健康向前发展,中国教育才真的大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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