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第3期
胡适的“脾气”
作者:陈鲁民
而“读胡适长学问”,也很容易给人误会。似乎胡适这个人,学问是没的说,一等一的大家,文通古今,学贯中西,要不然,怎么会挂上35个博士牌子;可就是骨头太软,没有脾气,不敢抗争,只会妥协、拍马屁,风节差点,是个典型的“墙头草,随风倒”。过去一直就是这么宣传,大伙也就一直这么认定。现在看来,其实未必,胡适虽然多以温文尔雅形象面世,但也有怒目金刚的时候,胡适真发起脾气来,丝毫不亚于鲁迅。
1909年,胡适在上海读书,20郎当岁,那脾气就不小。一天夜里,从酒吧回来,路遇警察盘问,一言不合,竟然和警察动起手来。他当然不是警察的对手,不仅被打得鼻青脸肿,还被关进拘留所。这是少年孟浪,或者不足为训。
1930年,他可是堂堂留洋博士了,又年近“不惑”,但脾气还是“偶尔见峥嵘”。《新月》因为发表了一篇批评政府的文章而受到“没收焚毁”的处分,胡适一听,来脾气了。他在给陈布雷的信中说:“坐监枪毙,我们都愿意负责任。但不读我们的文字而凭无知党员的报告,便滥用政府的威力来压迫我们,终不能叫我心服的。”陈布雷为此约见胡适,胡适却不去,有人劝他去,他说:“请你告诉他们,‘共同的认识’必须有两点:一、负责的言论绝对自由;二、友意的批评,政府须完全承认。”这话连“大脾气”的鲁迅都未必敢说出来,可偏偏是“没脾气”的胡适说的。
1952年11月,已过花甲之年的胡适,又发了一次“脾气”。他当面批评蒋介石说:“台湾今日实无言论自由。第一无人敢批评彭盂缉;第二无一语批评蒋经国;第三无一语批评蒋总统。所谓无言论自由是‘尽在不言中’也。我说:宪法只许总统有减刑与特赦之权,绝无加刑之权。而总统屡次加刑,是违宪甚明。然整个政府无一人敢向总统如此说!”此说颇有魏征骨鲠之风。胡适还写信劝蒋介石不要连任总统,更是虎头上拔毛,要冒大风险的。李公朴、闻一多,还有再早的杨杏佛,就是现成例子。事实上,国民党当局还就是有“收拾”胡适的打算,只不过忌讳国际影响,没来得及动手罢了。
我们曾误会胡适多年,以为他不过是对国民党政府惟命是从的过河卒子,实际上,他从骨子里说,是个自由主义者,对当局既有合作的一面,也有批评的一面,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他的学问肯定是没问题的,堪称一代宗师;他的脾气,换言之,他的骨头,也是有硬度的,不仅是柔中有刚、绵里藏针那种硬,而且也有剑拔弩张、怒目金刚那种硬。因而,正如读鲁迅不仅能长“脾气”,也能长学问一样,读胡适同样既能长学问,也能长“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