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第1期
天与天外之天
作者:杨孟琪
一
天之一角:想做一只狗被打个大大的红"×"
一所小学,二年级老师出的作文题是《我的理想》,一个农村孩子在粗糙的格子本上写道:"阿爹还没有走(去世)的时候,他对我说,你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了做个科学家;阿妈却要我长大后做个公安,说这样啥都不怕。我不想当科学家,也不想当公安。我的理想是做一只狗,天天夜里守在家门口。因为阿妈胆小怕鬼,我也怕。但阿妈说,狗不怕鬼,所以我要做一只狗,这样阿妈和我都不怕了。"老师没有批改这篇作文,只是在上面画了一个大大的红"×"。
天外天之一角:孵出尼克松被授予个大大的奖杯
1974年,美国佛罗里达州举行作文赛。一位9岁的小男孩艾克尔写了一篇题为《孵蛋》的作文参赛,他写道:"星期天,我和几位小朋友到郊外去玩,捡到一个蛋。玛丽说是云雀蛋,彼得说是驼鸟蛋,丹妮说是恐龙蛋……大家争论不休,我提议把蛋孵出来。一孵出来,啊呀呀,原来是个尼克松(现任总统)。"结果这篇作文被评为一等奖,授予了个大大的奖杯。
天文观察员谬评:文章的灵魂是情真。卢梭告诫我们:"儿童是有他特有的看法、热情和感情的;如果用我们的看法、热情和感情去取代,那简直是愚蠢的。"对于学生的写作自由,我们是不是应加以必要的保护,对于他们的独特体验和个性化表达给予充分的尊重了呢?
二
天之二角:某幼儿园一串承诺招来门庭若市
武汉某幼儿园在报上刊登了一则广告:"运用全新理念,全面提高素质。保证你的孩子入园三年识字一千,背诵诗词一百,学会百位数加减法,掌握常用英语,会弹钢琴,会唱30首儿歌……"结果是门庭若市,财源滚滚……
天外天之二角:某幼师教一个字母惹来官司
1968年,美国内华达州一位叫伊迪丝的3岁女孩告诉妈妈,她认识礼品盒上的"OPEN"的第一个字母"O"。这位妈妈吃惊地问她是怎么认识的,伊迪丝说:"薇拉小姐教的。"
这位妈妈一纸诉状把薇拉小姐所任教的劳拉二世幼儿园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该园剥夺了伊迪丝的想像力,因为她在认识"O"之前,能把"O"说成苹果、足球、鸡蛋、太阳之类同形的东西,然而自该园的幼师薇拉小姐教给她是字母"O"之后,她便失去了这种能力。妈妈要求该园赔偿她精神伤残费1000万美金。结果是劳拉二世幼儿园败诉。因为《美国公民权法》规定,幼儿在学校拥有自由玩耍的权利和问什么的权利。
天文观察员谬评:每一位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子女懂事、聪明、但却往往以幼儿是否学会了一些所谓的知识来衡量、引导、教育,殊不知幼儿正处在生理、心理的萌芽期,对他们身心最有利的是玩耍,是生活在幻想中,渐渐喜欢上这个生活、这个世界,从而渐渐认识这个世界。
如果让孩子在童真多趣的时代就去接触枯燥的东西,就会使他们不仅在无形中丢掉了最美好、最纯真、对孩子今后创造力培养最有带动的想像力,从而逐渐形成"机械模仿"的定式,而且会使他们因为枯燥、压抑而失去学习的兴趣和信心。
三
天之三角:儿子要钱妈妈勃然大怒
在周华读小学三年级时,忙于搓麻将的妈妈就把洗碗扫地等家务事交给他做,并答应每天付给他一元钱,每周结一回帐。有一次,到了周日晚上妈妈还没结帐,周一小华去上学时,在妈妈的梳妆台上留了一张字条:"妈妈欠小华一周的洗碗扫地钱7元。"妈妈看了十分恼火,加上打牌又输了钱,冲着刚放学回来的小华勃然大怒:"你怎么做一点事就要钱?你吃我10年,喝我10年,穿我10年,还供你上学,你该给我多少钱?""妈妈怎么发这么大的脾气,不是你讲好给我钱的吗?""你要钱是不是,那就讲好,考进全班前5名,奖300块,考进全班前10名,奖200块,没本事,休想要老娘一分钱。"小华号啕大哭,觉得挺委屈。
天外天之三角:儿子要钱妈妈示爱心
芬兰有个叫彼得的10岁男孩,有一天,他给妈妈开了一份帐单:"妈妈欠彼得如下款项:为取回生活用品,20芬尼;为把信送到邮局,10芬尼;为在花园里帮大人干活,20芬尼;为他一直是个好孩子,10芬尼。共计60芬尼。"他妈妈在餐桌上看到这份帐单一声不吭地在帐单旁放了60芬尼。
然而正当彼得高兴的时候,他又发现妈妈留下的一份帐单:"彼得欠妈妈如下款项:为他在家里过的10年幸福生活,0芬尼;为他10年的吃喝穿,0芬尼;为他生病的治疗护理,0芬尼;为他一直有一位慈爱的母亲,0芬尼。共计0芬尼。"彼得看完这份帐单,羞愧不已,蹑手蹑脚地走过去,把发烫的小脸深藏在母亲怀里,一句话也没说,小心翼翼地将60芬尼放到了母亲的口袋。
天文观察员谬评:高尔基说:"爱孩子,这是连母鸡都能做到的事情。"而人与鸡不同的是讲究爱的方法,这爱的方法的出发点又应该是爱的沟通,沟通又是讲究技巧的。当你对有点出轨的孩子手足无措或要大发雷霆时,是否能冷静地想一下,换一种方法,或许能柳暗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