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第8期
“此致敬礼”释疑
作者:仲 义
那么,“此致敬礼”究意是什么意思,又为何要写成上述的格式呢?“敬礼”好懂,不过是客套话。如同演讲结束时给听众鞠一躬说“谢谢大家”,礼节而已,所谓“礼多人不怪”。“此致”就需解释一番了,“此”为代词,代替的是信中前面所写的内容,如布告结尾处的“此布”;通告结尾处的“此告”或“特此通告”;回信中的“此复”,贺信中的“此贺”,发布命令中的“此令”等等。“此”的作用就在于概指前文,了结全篇。“致”者,尽也,与也,即毫无保留地呈献之意。如“致辞”即“献辞”,“致意”即“传达问候”。文言书信中有以“此布达”、“匆此布臆”、“手此奉复”等收尾的,其中“布达”、“布臆”也是“致”的意思。不难看出,“此致”连用,意思是“前面的话说完了”,即“呈献给你了”。显然,“此致”只是表示信的煞尾、结束。因此,从格式上说它和上文的关系较为密切,需紧承上文并用句号断开。“敬礼”则是从文言尺牍中的“顿首”、“再拜”之类演变而来,是礼节问题,与信的内容关系不大,故需另起一行。所以“此致敬礼”是为两句,必须断开,不可连成一句,更不是动宾关系。
现在人们也多以“就写这么多了”或“就此打住”结尾,其作用与“此致”相同,一般而言,有了前者也就不必再用“此致”煞尾了。
(高良荐自2003年3月18日《语文报·高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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