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第8期
班委会:大事孩子们作主
作者:孔维国
学习委员柴宁帅家境贫困,做清洁工的妈妈每月300多元的收入要供养他和上高中的姐姐。有时,柴宁帅连早饭都舍不得吃。班委会提出,大家自愿为他带早餐。结果报名的人太多,最后只好“轮流值日”。
“学生自治”会不会影响学习?对记者这一疑问,几位接受采访的同学一致说,头两个星期会有一点影响,但时间长了,工作熟悉了,不但不会影响学习,反而能促使自己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学习更加努力。
疑问
两年多来,“自治”让六(2)班发生了质的变化,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人们不禁会有一个担心:让10岁多一点的孩子“掌权”,会不会带来一些问题?
郭磊毫不掩饰地说,奢望一群10岁出头的孩子不犯错误,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小学生“掌权”,肯定会不断地出现一些大大小小的风波。学生们毕竟年龄太小,处理问题时容易犯错误;而且由于班级的管理权几乎全部下放,班委会的管理思想已经有了一定“惯性”,有时班主任明明知道学生是错的,却很难改变他们。每到这时,拥有否决权的郭磊并不轻易行使自己的权力。
上学期时,班里的一名同学连续数次违犯纪律,班委会公布了对他的处罚:在全班面前连续多天作“检查”。
显然,这个处罚过于严厉,而郭磊的“底线”是:绝对不能对任何一位同学造成心理伤害。但决议已经公布,如果简单地以“否决权”强行改变,可能会引起学生的抵触情绪。怎么办?郭磊决定“协商”。他与班委会成员一个个单独谈心,开诚布公地讲了自己的看法。最后,赞成他的班委会成员终于达到2/3以上,班委会自己推翻了自己的决议。
到目前为止,郭磊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仅使用过两次否决权。
“学生自治”的另一个问题是,参与管理的学生容易产生骄傲自大的心理,“特权意识”有时会使他们的工作作风变得简单甚至专横,压制其他同学的意见。对此,郭磊的方法是:以谈心的方式进行经常性的引导。他认为,这个问题也不必过于敏感,因为“政权”毕竟掌握在全体同学手中,谁违反了“民意”,谁就可能在下一学期落选。
记者在《班级奖罚条约》中看到,一些惩罚性“条约”本身缺乏合理性,比如“罚抄课文三遍”、“罚做俯卧撑50个”等。记者提出疑问:为什么让这些不合理的规定出现在“条约”中?
郭磊说,“条约”是班委会决议的结果,并征求了全班同学的意见。虽然有些规定显然是不合理的,但他认为自己不能轻易否决,而应让“条约”在具体运行中接受考验,让学生们慢慢认识到哪些是对的,哪些是错的。这对孩子们的成长更有意义。
“小学生犯了错误并不可怕,重要的是让他们在认识并改正错误的过程中进步和成长。”郭磊认为,小学高年级阶段是可以搞“学生自治”的,成败的关键在于班主行怎么引导,怎么把握一个“度”的问题:一方面要“放权”,一方面要“绝对控制”,引导“自治”的正确方向。
中小学生搞“班级自治”究竟利弊如何?河南教育学院杨少伟教授分析说,目前不少中小学班主任对学生“管得多、放得少”,束缚了学生的发展,压制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一定程度的“学生自治”有利于学生的智力、能力等方面的发展和提高,促进学生角色的“社会化进程”。但由于中小学生特别是小学生年龄太小,知识面较窄,分析、判断、决策等各方面的能力比较欠缺,有时容易感情用事,因此“全面自治”很可能出现各种问题,比如“特权意识”、以维护班级的名义伤害个别同学等等。
永安街小学六(2)班几乎由学生“全面自治”,并由“差班”变成市级文明班级,确实是一个成功的个案。杨少伟教授认为这得益于多个因素,比如学校的支持、班主任的素质和教育方式、“差班”的特定背景等。他的观点是,“全面的学生自治”虽然不值得推广,但作为一种探索和个案,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杜启荣荐自2003年4月3日《今日女报》)
责编:龚凉冰插图:董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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