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第6期
国外高中学分制扫描
作者:李 钰
美国:完全学分制
美国高中普遍采用学分制,其学分单位通常采用卡内基单位。卡内基单位是在1909年由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创设的。一个卡内基单位就是一学年(36周)修读某一科目(每周上课5节,每节以40分钟为原则)至少达120小时以上,一个卡内基单位即1学分。美国大学入学资格通常要求学生修完高中的15个卡内基单位。
为了适应学生的个别差异与需要,美国73%的高中都提供多元课程。现全美高中所开设的多元课程通常包括一般课程、大学预备课程、职业课程与荣誉课程。其中一般课程是为程度一般的学生开设;大学预备课程是为满足学生的升学需求;职业课程则为满足学生的就业需要。此外,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还可以选择荣誉课程;而为了帮助成绩不良的学生提高,学校还提供补救课程。
美国各州所规定的必修课程通常包括英文或语文、社会科、科学、数学、健康与体育等几个部分。在上述学科领域中,由地方教育董事会或学校确定细分的科目,例如社会科可再细分为历史、地理、公民、心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等,而科学亦可再细分为物理、化学、生物等。除了必修课程外,国家还规定了选修课程,如艺术(音乐、美术、戏剧)、科技、生活技能等。
统计数据表明,全美各高中英文平均学分最高(3.8),其次为社会科(2.6)、数学(2.1)、科学(1.8)、健康和体育(1.4)。
美国各州、各学区,甚至各校对于学生毕业所需修习的学分总数规定不尽相同,大约在13学分(对三年制高中而言)至21学分(对四年制高中而言)之间。而在毕业总学分数中又分必修学分与选修学分两种,其中选修学分数在6至10学分间,约占毕业总学分数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由此可见美国高中重视学生的个别差异,课程具有自由选择的弹性。
日本:学年学分制
日本的后期中等教育机构称为高等学校,相当于我国的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日本在1947年的《学习指导要领》(相当于我国课程标准)补充文件《关于新制高等学校教科课程事项》中提出,在高等学校实行单位制(即学分制)改革。日本的单位制,以授课50分钟为一个“单位时间”,授课达35个单位时间者,以一学分计算。由于一定的客观原因,日本高等学校既规定了高中修业年限,又采取学分制的管理手段,在学科和学年的基础上实行学年学分制。
日本高等学校的主要功能有三:一是国民教育的完全功能,二是职业教育的准备功能,三是高等教育的预备功能。为了实现这些功能,日本高等学校设置了以普通教育为主的普通课程和以专门教育为主的职业课程,只设置上述某一类课程的学校称单独高等学校,上述两种课程合设的则称为综合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的课程从内容上划分为国语、地理历史、公民、数学和理科等。
日本高等学校必修科目的学分数为:国语(4)、地理历史(2以上)、公民(4)、数学(4)、理科(4以上)、保健和体育(7~9)、艺术(2~3)、家政(4)。为了扩大必修科中各科目的选修机会,大多数必修科目中都有难易不同的科目供不同能力及兴趣的学生选择。如物理、化学、生物等又再区分为ⅠA、ⅠB及Ⅱ三种不同的难度等级。普通学生必修科目为34~36学分,与毕业的80学分比较,课程还为学生留有相当大的弹性空间,可以让学生根据个性及能力选修科目。
以往,日本高等学校学生要在高校中修读85学分才能毕业,为了减轻学生负担,1978年以后减为80学分。但据日本文部省的调查,普通课程修读不到90学分便可毕业的高等学校只占20%,而要求96学分以上才能毕业的高等学校占到了60%以上。这说明日本高等学校学生的学业负担实质上并没有减轻。
德国:学分积点制
在德国的教育体制中,高级中学是完全中学和学术中学的统称。学生的毕业成绩采用近似学分制的“积点制”来计算,达到规定数量的积点就可毕业或获得普通高校的入学资格。
德国的高中教育阶段要满足三方面的基本要求:普通科学基础教育、发展独立思维能力、加强非学术性教育。高中阶段采用学程制,即教学内容的调整是依据学科的教学目的来实现,教学按学生的才能和成绩分组,不再按年级类型划分。
德国高中阶段规定必修领域应包括三大课业领域:语言—文学—艺术;社会科学;数学—自然科学—技术。除了这三大课业领域,还有体育和宗教,不过宗教的课业领域由各州法律条文规定,每周课时数也由州的法律条文作出规定。
德国完全中学中必修与选修课程每周共约30课时,两者之比约2∶1。在必修领域中,学生在规定的课程领域中获得或扩大知识。选修课程领域应使学生有可能在不受规定的课程领域束缚的情况下探索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或联系必修领域建立自己的学习重点。必修与选修两领域通常从属于一学科的基础学程和特长学程。特别是某些学有专长、有特殊才能或学有潜力的优秀生,可以更早地进入专业性的大学学习阶段。
德国高中学生毕业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基础学程、特长学程和毕业考试成绩。三部分总分最低及格标准为280积点。第一部分基础学程课程的成绩中,至少要求16门达到及格标准,6门特长学程的课程中,至少要有4门达到及格标准,4门毕业考试科目,至少要有2门达到及格标准。虽然不强求门门及格,但不允许有一门成绩为零分,只有在此基础上,各科成绩可以相互平衡,三部分总成绩达到280积点,即可获得毕业证书。
(杨德良荐自《上海教育》2003年第2A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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