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第4期

前途·良知

作者:唐远廷




  那一年,我从一个乡镇中学调到县城中学,任高一语文教师兼一个班的班主任。
  新到一个地方工作,自然得有一番好的表现:既是为了证明自己确实“有本事”,更是为自己以后的“发展”铺平道路。
  没想到,世上不如意事常八九,自己所想的,未必与现实合拍。
  招生竞争本来就十分激烈,而我调进的学校,又地处县城较偏僻的一隅,其劣势就十分明显了。而我才从乡镇调到县城里,在县城没有什么熟人,更没有什么名声——自然所任班级就没有什么“好苗子”,更多的是“议价生”——不够录取分数,花高价进来的学生。
  可想而知,这样一个班会有些什么“人才”,会使班主任如何头疼!
  果然,开学没多久,事情就来了!
  一天中午,在初中就闻名于校的“四大金刚”在食堂打饭时强“加塞儿”。高二某班一位刚从外地转来的学生,不知这几位“金刚”的来历,在旁说了一句,“请排队打饭,不要乱挤”,招致了这几位“大爷”的一顿暴打,打得人家口鼻流血,要不是值日老师赶得快,还不知要闹出什么事来。
  本来,我对这几位就心存介蒂,这下终于能抓住把柄,当然要好好地“收拾”一下他们,“杀一杀”他们的威风。本来,这几位交钱进校时,学校已与其家长有言在先:如有严重违反校规的行为,学校有权处置,家长不得有异议。所以,在我的想法中,这正是一个“整顿”班风的好机会。
  没想到,令我悔恨终身的错就此铸成。
  当我把这“四大金刚”叫到办公室时,他们竟满不在乎地承认了,并“众口一词”地说,是许川最先“加塞儿”,最先动手的。这,我有点儿不信:据我平时观察,这个叫“许川”的学生,人倒是比较讲义气,虽然与这几位关系比较好,但他来自农村,原先并不认识这几位,平时也不是那么“捣蛋”,而且学习还比较认真,不应该是他们所说的那样。
  可事发时,场面混乱,有学生证实,许川确实在场;值日老师也证实了这一点。至于前因后果,大家都不甚了然;被打的同学新转校而来,也不甚记得那几人的相貌。
  无奈,我只好把许川单独叫到一个办公室里问话。令我没想到的是:许川竟也承认了这一事实,并且还向我详细地描述了当时的情景(与受伤学生所说的基本一致)。
  这样一来,倒令我有些犹豫了:我毕竟是一个比较有良知的教师(至少在这以前是这样),我不相信那几位学生的话;也不相信许川的话——凭我十几年班主任工作的直觉。
  学校要我立即调查清楚,写出报告,要快刀斩乱麻地处理这事。这一夜,我几乎没睡觉。
  如果把这件事就按照他们所说的报上去,许川肯定是第一个受处分的,说不定会被学校开除——这对一个农村娃来说,意味着什么,从农村出来的我是深知的!关键的是,他肯定是被冤枉的;但不报上去,既不可能,也不能实现我借此“整顿班风”的愿望。自己的“前途”,也许就决定于这一件事:把这几位处理了,也许我就在学校站稳了脚跟,自己今后可能一帆风顺;没有处理好,自己很可能难有“出头之日”。但一想到这样处理固然使自己树立起威信,但也许会伤害一个无辜的学生,又觉得难以下定决心。
  思前想后,我把报告写了又撕,撕了又写……
  思想上的斗争,一直延续到早上四五点钟。最后,在满地废纸中,“为了自己的前途”的想法,还是占了上风,按照许川和那几位的叙述写了报告。但也许是良心上不安,在关于“处分建议”中,还是向学校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许川是一时冲动,不是故意滋事,建议学校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给许川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当然,我内心也深深地知道:这种“隔靴搔痒”的建议,不过是“掩耳盗铃”,只是为求得自己良心上的一点平衡而已。
  报告交上去,几天后,处分结果出来了:许川和张一超开除学籍,其他人留校察看。
   许川和张一超就这样走了。不久另外两位同学也转校走了。这样,,我们班确实也“清静”了。3年后高考,我所教的班终于在全校“脱颖而出”,获得了10个班里的第三名。
  但我心中,总有一层阴影。
  又是几年后,已经南下的我回老家时,在街上和已是一个“小老板”的许川不期而遇,他生拉硬扯地把我请到酒店里去吃饭。
  酒酣耳热之际,他终于说出了几年前那件事的真相:事发后,张一超等四人软硬兼施地要他“顶缸”,他自己既却不过情面,又怕他们找麻烦,便答应了。没想到会有如此严重的后果。等到结果出来,已是木已成舟、无可挽回了。
  说完,一声叹息。
  我听后心中更不是滋味儿。
  以后,每想起这件事,我心中便隐隐作痛。
  (作者地址:广东江门外海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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