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塾和读经之间




  眼下,读经是一种夹杂着反对声的小时髦。伴随着读经的呼吁,各种形式的私塾竞相出现。新私塾虽然也号称读经,但多半是些蒙学读物,《三字经》《千家诗》之类,或者干脆就是学点文言文和古诗词,真正读四书五经的非常罕见。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老的私塾虽然不断有孑遗被发现,但每次发现,都会伴随着一次剿灭。我在新华社的内参里,发现过不少这种“发现—剿灭”的痕迹。2002年,因一个偶然的机缘,我发现了湖南平江乡村还存在的老式私塾,披露后,虽然没有剿灭随之,但这最后的私塾却在学者、官员尤其是媒体的众目睽睽之下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前些日子,当年陪我一起在平江调查的彭以达老人,介绍一位从上海去到平江办私塾的人来找我。言谈之间,虽然我对这个富有献身精神的年轻教师很是佩服,但也明白了,他办的私塾,其实已经以教英语和电脑为主了。

  过去的私塾都要读经。虽然,有的村塾掺杂着教一点跟经不太沾边的日用杂字,但不读经的私塾却从来没有听说过。读经当然有程度的差异,“一日三行读大(学)(中)庸”的有,一上手就读《左传》的也有;将“郁郁乎文哉”读成“都都平丈我”的可能不一定有,但读错别字的三家村学究肯定少不了;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凡是私塾就是都要读经,在读经过程中进行文字训练。读经和文字训练的目的,当然跟科举考试有关,但并不单是为了科考。离我们最近的王朝清朝,一般情况下人口是三亿上下,进过私塾的人上千万,可以算得上读书人的至少有上百万,而科举的金字塔,进士不过每三年取300个左右,每年万分之一的几率;举人稍多一点,各省多则上百,少则几十,大体上也是三年一取(另有恩科),录取比例也相当小,三年不满千员;在秀才档次,各地的学额,清初每年大县40,中县30,小县20(大中小县以人口赋税和文风计算),再加上府学和额外的客籍、商籍、土籍(少数民族)等名额,每县平均不到40,以后虽然有所增加,但相当有限。可以说,绝大多数从私塾出来的读书人,根本跨不进科举的门槛。“虽书香世家,能获一衿,已属不易。”柳亚子家是吴江名门,百多年来每代都能出一两个秀才,颇得当地人尊重,其高祖为此刻一印曰:“有福读书”。陈独秀考中秀才,马上说亲者络绎登门,若干年后,他跟北大的同事蒋梦麟谈起此事,还开玩笑,说蒋是策论秀才不值钱(录取名额多),而他是制艺秀才(有读经功夫的)值钱。所以说,对于私塾这种古代社会的主要教育形式而言,科举只能算是这种教育几率很小的一个出口。如此狭窄的出口,如果私塾的功用仅仅局限在这上的话,会使得大多数的人丧失了进私塾学习的热情。事实上,跟我从前所设想的不一样,私塾的功能,其实并不限于培养科举的预备人员,更重要的是为乡村社会的日常生活提供仪式和精神方面的资源。

  我们知道,私塾的日常功课之一,是学习对对子。从一字对、二字对一直对到十几字。原来我以为这种学习是八股文和帖试诗的写作准备,后来才发现,实际上,对对子的功夫,主要施展在农村的百姓日用上。逢年过节、婚丧嫁娶和各种名目的祭祀活动,甚至一般性的应酬往来,对联在其中都扮演了一个很重要的角色。无论是春联、祭联,喜联、挽联,都是“对课”的用武之地。写出来的东西不仅要对仗压韵,平仄妥帖,而且要对景,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量身定做”,只有这样,写的人和被送的人才感到欢喜和塌实。有的地方,元宵灯节时的灯,也有“经”的内容。张岱在《陶庵梦忆》里就曾提到绍兴有一种“呆灯”,上面画四书故事和相关的灯谜。习字(毛笔字)也是私塾的功课之一,从红描到临帖,其过程跟学习对对子一样艰难。这个过程,一般也是被视作科考的准备。据说,不仅写得一手好字的人应童子试就沾便宜,甚至到了殿试场合,名次的高下,也基本上是看字的好坏。不过,即使传说都是确实的,但对于大多数在童子试面前就被挡住的读书人来说,展示自家书法的机会,还是在日常书信和写对联上。对子是要贴出来,或者挂在墙上的,字必须要像样,能挂得住,在大家品头论足之间,无论哪个书写者都不会掉以轻心。即使对子对得好,但一笔字差了点,总是羞于见人,只好再用功,如此这般,无意间造就了中国书法深厚的民间土壤。

  私塾学习的文字内容,从《三字经》《千家诗》《纲鉴》到四书五经,从某种意义上是为这种写对子提供了文字内容。在传统的各种形式的对联中,除了少量恭喜发财的内容外,几乎所有对联的内容,都绝对符合儒家伦理所体现的正统意识形态。显然,这跟乡绅的倡导和私塾的教育不无关系。

  在陆续进行的田野考察中,我发现,眼下中国相当多的农村,对对子的传统依然残存。多数地方,一般是过年的时候才能见到对联,有少数地方在婚礼和丧礼上分别能见到喜联和挽联。过年的时候,由村里人自己写春联的和到集市上买现成春联的,大概各占一半。而自己写春联的地方,大多由受过点旧教育熏陶的老人包办,其中,有些地方还保留了上辈传下来的对联本子,上面罗列了一些各种场景该用的对子,写的时候照猫画虎就可以了。而有的在外面工作过的老人,则喜欢自撰新词,或者新老交用,由于水平有限,往往写得半通不通的。只有在极少数一直残存着私塾的偏僻山区,比如湖南平江、浏阳一带,对子才既写得好(字与文俱佳),又对景,而且在各种仪式中都存在;人们在写对子的时候,一般都是自己创新,以照抄老本子为耻。一般说来,对于农民,春节写春联的习俗有着非常强固的生命力,只要还有点心气,家里还过得去,几副春联是过年必不可少的点缀和装饰。如果春联是自己家人或者亲戚写的,被问及的时候会感到十分的自豪,脸上泛着得意的微笑。我上大学的时候,同宿舍的一个岁数很小的同学,每到放寒假前夕,就会抽出时间来胡练一阵毛笔字,说是好过年回家给乡亲们写春联。其实他既不懂什么叫对仗压韵,也不会写毛笔字,但他说,村里只有他一个大学生,如果不会写春联,会让乡亲们笑话的。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写对子,有时还是那些被推翻阶级惟一被保留的“特权”,因为很多农村,只有这些人才写得一手好字,懂得拽文。在平江农村,每当有扫盲任务的时候,一些从前的地主就会变成扫盲班的教师,实际上等于变相地办私塾。贵州安顺的天龙镇,有位黄埔军校毕业的国民党前军人的郑姓老人,当地的很多对景而又漂亮的春联,大多出自他和他的学生之手。据他讲,在过去的岁月里,只有到了过年写对联的时候,他才感觉像个人。

  春节贴春联,是从桃符转化而来的民俗,由原来带有巫术意义的画符,演变成具有明确文字意义的祝福(当然,桃符原来的画面也还保留,变成了门神),而且这种祝福,一般都富有儒家伦理的含义。这种转换,既体现了儒家伦理对巫术民俗的渗透和改造,又是两者奇异的结合。这种结合,使得儒学的观念非常好地成为百姓日用的工具。

  儒学经典在民间的日用,还体现在农民日常仪式和调解活动两方面。过去农村的婚丧嫁娶以及年节祭祀,都要有一定的仪式。这种仪式,就是儒家所谓的“礼”。不过,儒家经典《仪礼》和《礼记》上规定的礼仪,是不下庶民之礼,跟农村百姓日用之礼,有很大的距离;两者不仅有繁简之异,而且在于农村的类似礼仪,掺杂了大量民间巫术和宗教的成分,变得很不“纯”了。以丧礼而论,不仅仪式上有僧道的念经超度,而且装殓和入殓过程也充斥了巫术的程序和理念。不过,尽管如此,这些礼仪在主导方面仍然是儒家的,不仅精神上保有儒家“慎终追远”之主旨,而且只要有条件,必须请儒者前来主持(喊礼或者点主)。一般来讲,尽管各种仪式内容混杂,只要不是刻板的道学先生,乡绅们是不会拒绝参与的。因为他们知道,一般的老百姓,恰是通过类似的礼仪活动,才能够更深切地体悟到儒家礼治所要求的长幼尊卑之序,直观地明了上下、尊卑、昭穆这样的概念,甚至可以说对礼有了某种肌肉的记忆。礼仪的混杂,对礼恰是一种有利的情势,也许正因为民间这种不纯的礼仪,才使得农民对之拥有更加强固的亲和力,因为来自巫术和宗教的成分,同时满足了农民对于祈福趋吉衷心的心理追求。

  民间的调解,是乡村日常活动中不可或缺的成分。民间纠纷是日常的节目,完全没有纷争的社会是不存在的。而在古代社会,诉讼是不被提倡的,民间有了纠纷,按约定的习惯,是首先要找人调解的,或者是族中长辈,或者是邻居好友直至乡绅或者其他地方精英。如果不经民间调停而直接讼于官府,应该属于某种反常之举。即使进入诉讼程序,如果是“婚户田土”之类的“细事”,官府首先还是要进行调解,即进入黄宗智先生所谓的“第三域”。在正式判决之前,官府和原被两造谈判博弈,乡绅和其他的乡村精英在此期间也势必要居中起作用。无论是官方的调解还是民间的调解,纠纷调解是民间日常生活得以维持的关键性环节。

  对于民间和官府调解的研究,现在已经有了一些,但其机理却还是不很清楚。比如,调解的说词是什么?或者说,调解用的是什么工具?这个问题,往往被人忽视。多年游幕,曾经做过地方官的汪辉祖曾说:“且讼之为事,大概不离伦常、日用,即断讼以申孝友、睦姻之义,其为言易入,其为教易周。”(汪辉祖:《学治臆说》)意思是说,要想调解到双方撤诉,无非是申明儒家伦理的说词,即私塾所读的经里的内容。其实,海瑞处理亲族之间诉讼的原则:“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海瑞集》),主旨也无非是孝友忠信。明代的名士张瀚处理一件兄弟争产案件时,采用的那种将兄弟俩枷在一起的非常手段,号称使他们朝夕相处,顾念亲情,最后撤诉,虽然既愚蠢又残忍,其实也是出于儒家伦理的考量。显然,调解时拿“孝友、睦姻之义”来说事,不仅“为言易入,其为教易周”,而且容易为乡里舆论所接受,为上官所赞许。当然,除了道德说词之外,官府调解还应该有律例的内容,即在讲大道理的同时,申明法律,让原被两造明了利害所在,以便主动撤诉。

  官方的调解如此,民间的调解也是如此。由于调解人往往是那些“知书达礼”者,甚至是当过地方官的乡绅。所以,他们的调解话语,也无外乎孝悌仁义这一套,即使其他类型的精英从事调解,也大体离不开这些话语,只不过,他们的语言相对要俚俗一些。当然,正像官府调解包含有法律的内容一样,民间的调解也包含有其他的成分,人们在进行调解的时候,往往会分析事情的利害关系,讲一些人情常识和日用道理,甚至掺杂一些因果报应之类的半宗教、半巫术的说教。一个成功的乡间调解人(和事佬),往往善于将各种文化资源天衣无缝地混杂在一起,交替使用。不过,尽管如此,儒家经典里的内容,依然是主脑。

  在中国的古代社会,儒学是百姓日用的东西,经过私塾这个中介,通过宗族、乡社的活动以及婚丧嫁娶年节祭祀的仪式,日常生活、民俗信仰与儒学经典的精神水乳交融,难分彼此。儒家伦理和学说,固然不仅仅是学者象牙塔上的清玩清供,也不仅仅意味着上层的意识形态和统治工具。

  中世纪的中国农村,教育的普及程度之高,是令外国研究者吃惊的事情。更令人吃惊的事情,是民众对儒家伦理牢固的亲和力。正是这种亲和,使得任何一种形式的统治者,都得对孔子礼敬再三,连进军过程中对孔子像夹脸一箭的蒙古人,坐了江山之后,依然要祭孔如仪。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农村社会农民对文庙(孔庙)的冷淡,其实主要原因在于,文庙实际上是个官方设定的“禁区”,那里被最大限度地神圣化和清洁化了。祭孔成了官员和绅士的特权,老百姓根本不可能涉足,时间一长,他们自然就不去那里了。同时,由于所谓的儒教一直处于某种半宗教的状态,孔子和孔门弟子,一般也不是人们祈祝的对象,香火不旺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虽然百姓祈祝的香火都投向了其他的神庙,但据调查,在古代中国的农村,每个村庄街道的主轴线上,都是宗祠的所在,神庙,只能建在侧线上。而宗祠的活动,我们知道,基本上是按照儒家伦理的精神进行的。

  眼下,读经和私塾都有复兴之势,不过,我想说的是,我们要意识到,在过去私塾和读经盛行的时代,在私塾和读经之间,还存在着很多东西。

  农村宗族:命运在历史中旋转

  在现今的中国农村,尤其是南方农村,宗族的复兴已经是一个潮流,修族谱、建祠堂的

  热闹,连一些革命多年的老干部也卷了进去,不仅乐此不疲,而且带着莫名的兴奋。虽说跟从前的宗族相比,山已不是那座山,河也不是那条河,连祠堂门外的狗都不是那条狗了,但毕竟族谱修了(而且印制成册,出版发行),祠堂盖了,祖宗牌位供起来了,甚至连族长都选出来了。

  对待宗族的态度,国内学界已经有了很大变化。原来一提到宗族复兴,言里言外,多少有点“沉渣泛起”的意思,总是习惯用“把持”、“干扰”这种词来形容宗族的作为(在谈及村民选举时尤其如此)。现在除了少数立场特别坚定的人之外,多数研究者都看到了宗族在社会整合、社区建设和公共产品的提供等方面的作用。前不久在江西召开的有关宗族的学术讨论会上,美籍华人学者蔡莉莉用非常地道的政治科学方式,证明了在同样的经济文化条件下,有宗族的村庄和没有宗族的村庄,其公共设施存在很大的差别。可在国内学者看来,这已经是常识了。当然,这的确是常识,在中国古代的相关著述和国外有关社会学和人类学的论述里,中国的宗族就是干这个的,而不是我们印象中的“鞭笞”、“沉潭”、“封建压迫”之类的丑恶。应该说,复兴之后的宗族,在兴办公益方面已经大不如前,但基本的功能还是保留了下来。这是每个肯下去调查的人,只要不带偏见,都能看到的。可是,常识虽是常识,让学者回归常识,需要经过很长一段路。

  原来的恶评,显然是源于某种跟政治有关的“成见”。1949年以来,在土地改革中,宗族是非常明确的被打击对象。族长即使没有多少田产,也要被划为“公堂地主”,打入阶级敌人行列。土改过后,宗族组织被判定为阶级压迫的工具,一概强行解散。新建立的农村组织,是以阶级为标准划圈的,革的就是以血缘宗亲为基础的旧社会组织的命,或者说,就是要打破农村血缘和地缘的旧日纽带。在改革开放前,如果有农村干部敢于修复祠堂,恢复祖宗牌位,轻则丢官,重则要治罪的。再往前推,大革命时期,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里,就有压迫束缚农民的“四大绳索”之说,族权就是其中之一。苏维埃时代,土地革命在打土豪分田地的同时,也革了宗族的命,族长如果不赶紧跑的话,多半命要丢的。1930年,李立三当家,硬要全国的党员发动暴动,江苏农村的党员被逼急了,滑头一点的半夜到祠堂里把祖宗牌位偷出来,丢到茅坑里,老实的干脆一条绳子把自己吊死在族长家门口,都算是暴动了。看来,基层农民党员,很自动地就把斗争的目标指向了宗族。

  其实,共产党人对宗族的反感,最早启于“五四”。早期的中共领袖,大多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健将。“五四”反传统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伦理革命,宗族组织是革命首当其冲的目标。虽然,我们在“五四”一代人的主张和诗歌小说中,看到的往往是“家族”这个字眼,但中国的家族,跟宗族往往分不太清。批判甚至控诉旧传统、旧家族,是一代“五四”青年最为热衷的事情。最激进的时候,他们甚至走向无政府主义,号召取消家庭,取消名字(消除姓氏所代表的宗族血缘印记),互相以代号相称。周恩来的笔名伍豪,实际上来源于他当年觉悟社时的代号“五号”。

  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宗族不言而喻是属于旧阵营的事物;对于向西方靠拢的现代进程而言,宗族跟封建大家族是一个意思,代表着落后、保守、顽固、束缚和压迫,属于前进道路上的障碍。实际上,在任何时代,那些有志有为,多少有点不安分的青年,叛逆的目标都往往指向家族。《红楼梦》里贾宝玉这样的人物,许多大家族都会出上一两个。家族既是他们的庇护所,也是令他们生厌的所在。只是,当年宝玉们拿不出什么像样的理由来公开造反,只好当面唯唯,背后撒野。而“五四”的青年却有了来自于西方的理论,来自于民族复兴的大道理,作为他们的借口,可以堂而皇之地举起反传统的旗帜,向家族、家长和宗族张弓放箭。他们的行动非常彻底,从家长一直反到族长再反到孔夫子或者大总统。陈独秀虽然自己说由于年幼失怙,他没有资格组织仇父团,但如果他有父亲的话,他跟父亲的关系未必会相处得好,至少他的文字会令父亲大人很不舒服,让他的家族的长老更不舒服。显然,对于所有叛逆青年来说,家长的压迫、家族的束缚,是有切肤之痛的。革命者恰恰都是叛逆者,如果有正当的理由,没有什么能够阻碍他们把切肤之痛化为公然的反抗,进而演变成革命的理论。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革命,其实跟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方向是一致的。

  当然,建国以后之所以肃清宗族,背后还有现实的需要的拉动。革命旗帜下的现代化,是一场立体的现代化,需要强力的社会动员。后发现代化的国家,往往趋向于通过超常手段、便捷的途径,赶超先发国家,深度的社会动员,就是其中的应有之意。人们所需要的,其实不仅仅是对社会的强力控制,还要求每个人都竭尽所能,为国家民族作贡献。为实现这个目标,文化改造、社会改造和人的改造这三大改造是必不可少的。也就是说,中国的革命,决不是简单的夺取政权的问题,而是一场涉及民族文化和社会结构的深度变革。在这场变革中,原有的农村社会文化结构是要被颠覆的,这意味着原来以血缘地缘为纽带的农村社会结构要被割裂重组,以外来输入的阶级标准重新排列组合。组合之后,原有的等级秩序依然,但等级划分的标准变了,等级的顺序也颠倒过来了,然后所有的一切都依附在国家意志上面,成为现代国家机器的齿轮和螺丝钉。在这个改造过程中,宗族不言而喻地处在被摧毁的境地。事实上,不彻底地摧毁宗族组织和相关的文化,农村的社会改造就无从谈起。

  自然,无论是“五四”情结的作怪,还是革命的现实考虑,都导致在革命的话语中,宗族原本负面的劣迹,诸如“鞭笞”、“沉潭”、“干涉婚姻自由”、“阶级压迫”之类的话题,格外地活跃起来。说是“妖魔化”当然也无不可,只是这种话题其实也是实有其事,并非有意编造。正如当年的“五四”青年对大家族的切肤之痛是真实的一样,革命运动中对宗族的批判,也并不虚妄。可惜的是,青年终究会变老的,而耗尽共产党人心力的三大改造尤其是对社会结构重组的改造,并不成功。当领袖们将青年时代的梦想,注入社会改造的行动中去的时候,人民公社和大跃进的实践,让农民分男营女营集体居住,在公共食堂吃饭,集合出操,排队上工,把改造推向了极致。可是,人间天堂的试验,结果却是一场特大的灾难。

  试验的结束,梦醒了,不管梦里有没有合理的成分,但人们毕竟掉在了冰冷的地上。革命以来形成的农村社会结构虽然未必马上瓦解,但已经出现了裂痕。关键是,国家权力退缩、意识形态淡化的前提下,这个结构不再能如常地整合社会(尽管有些专断),如常地提供公共产品(尽管层次很低)。于是,陈年的历史记忆重现了,因为历史永远是人们现实行动的资源之一,在一些传统依然有根基的地方,宗族的复兴浮出了水面。亲不亲,阶级分,已经成为历史旧账,人们发现,靠阶级弟兄改善不了自己的生活状况,传统的血缘地缘关系,却一直显示出令人依恋的可靠性。所以,大家再次有亲靠亲,依托血缘组织,改善自己的生存状况。宗族的复兴,如果套用西方的国家与社会理论的话,就是在长期有国家没社会的状况下,国家逐步退出,而处于组织真空状态的农民,采取的一种取之传统资源的自救行为。

  严格地说,虽然孙中山先生一直诟病中国人是一盘散沙,但从古至今,中国农民实际上是不能没有组织的。尽管其组织的程度可以松紧不一,组织形式可以各种各样,但组织肯定是存在的。因为作为以农耕和贸易为主要生活内容的人群,没有组织是不行的。农民在用水灌溉、房屋修建、生活娱乐甚至日常耕作方面,都需要合作和互助。农村社会的民间组织是百花齐放的,有各种各样以互助为目的的会与社,也有各种半宗教半娱乐的香会、花会,还有自卫性质的看青会、联庄会和各种武会。当然,数量最多,规模也最大的,还是宗族和宗教组织。事实上,血缘纽带和信仰纽带是农村各种民间组织的基本组织线索。宗族和宗教组织本身自不必说,就是那些看起来跟血缘或者信仰没有关系的组织,包括第三社会的帮会组织,都有亚血缘和亚宗教的性质(比如洪帮,有关帝信仰,有按照虚拟的血缘纽带排列的帮会结构)。事实上,尽管政府讳莫如深,目前农村自发产生的民间组织,还是在血缘和信仰两条线索上发展最为广泛,也最为迅速。

  宗族的复兴浮出水面,有些人感到忧虑,有些人感到兴奋,也有些人操心如何让它们变成现代社会的NGO。但无论怎样看待它,都必须面对这样一个事实:它的复兴,不是发生在大宋朝或者大清朝,而是20世纪的末年和21世纪的初年,恰好赶在了一个中国从来没有过的现代化高潮的浪峰上。城市化的浪潮,迅猛地吞噬着乡村,中国的东西南北,内地和沿海虽然差异巨大,但受城市化的波及却是无一幸免。绝大多数农村,都程度不等地面临着衰败的宿命。如果说,在清末和民国的现代化浪潮中,乡村中出现了精英离乡的困境,那么,在此次浪潮中,不仅精英离开了,而且连同村里的绝大多数青壮年男女也离开或者半离开了。由于精英和骨干成员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缺席,宗族的活动,不可能十分充分。更为重要的是,宗族生存的文化条件,或者说跟宗族相伴而生的话语环境已经基本上不复存在了。我们说传统中国是个礼俗社会,以知书明礼为核心的礼俗运作,跟宗族活动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两个泥娃娃,离了哪个都会有麻烦。自科举废除以来,新教育和新文化的推行,已有近百年之久,除了极个别的地方,农村中已经没有什么知书达礼之人。因此,传统习俗在卷土重来的时候,由于没有礼的支撑,显得散乱不堪,支离破碎。在宗族活动中,拿什么来举行仪式,拿什么来协调族人,似乎都成了麻烦事或者尴尬事。眼下,尽管有好事者在鼓吹复兴儒学或者国学,甚至组织小孩子读经,但这些东西毕竟还是城里人的小热闹,什么时候能到乡下,到了乡下能不能管用,都还是个问号。现在,有的地方,农村宗族已经在寻求新的话语资源方面做了些尝试,比如在族规民约里,写上了“三个代表”。但是,这种来自于庙堂之上的理论,能否变成农民日常生活的操作性话语,估计还需要很多思量和力气。而农村中精英的散失,为这种新话语的整合与吸纳,造成了更多的困难。

  当然,出路也是有的,古代社会宗族文化是由乡及城走过去,而现在则有可能外面的精彩由城及乡走过来。我们已经看到,在有些地方,城里退休的干部和工人回到乡下,已经成为宗族和其他民间组织的骨干;城里的某些文化因素,已经因此而进入了宗族活动之中。随着城乡之间的高度互动(打工者的定期来回),宗族组织的新资源输入,想必不是问题。虽然,最后宗族的演变会越来越呈现出非驴非马的面目,但它们会对农民有用,而且能持续地生存下去,这就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