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庆长十二年至庆安三年(1607-1650)。
柳生宗矩的长男。据说在小十兵卫跟父亲练剑时,因为剑势过于凌厉,使宗矩不由自主痛下杀手,打伤了十兵卫的右眼,于是就有了现在大家所熟悉的独眼十兵卫(幸好当时用的是竹刀,否则一代剑豪的苗子就此夭折)。元和二年,十兵卫跟随父亲谒见将军秀忠。十三岁时当了三代将军家光的小姓(即随从)。后来又担当了家光的剑术老师。传说一天夜里,家光认为自己的剑术已经很不错了,便穿上忍服外出,准备行侠仗义,不料被巡夜的十兵卫发现,只一招家光的剑便被打落,从此君臣间便有所不快。宽永三年,十兵卫辞职,开始周游列国,进行剑术修行,并写成了剑术书《月之抄》。正保三年(1646),宗矩去世,十兵卫继承柳生宗家,并担任但马守。四年之后去世,时年四十三岁。
有句古语说,“兵者,不祥之器也,天道恶之。不得已而用之,是天道也”。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天道是让人生存,给人活路的一种道,所以战争是不吉祥的东西,是违背天道的,势必为天道所谴。
但是,这句古语中也包含了另外一层道理,那就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进行战争,是合乎天道的。春风轻拂之时,万物生长,百花盛开;秋霜降临之际,落叶飘飞,草木凋零。这是大自然的法则。
天地间万物的规律都是一致的:走到尽头了便走向相反的方向,完全圆满了又会缺损下去。因此,人们可能会因犯罪而得到好处,而作恶之后,他也一定会受到惩罚。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又说战争符合天道的原因。
有时候,一人的不义,可能会使无数的人受苦。这种情况下,杀一个人就意味拯救了成千上万的人。这难道不是“杀人刀即活人剑”的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吗?
兵法的运用是一门学问。如果不懂这门学问就想去杀人,很可能反会被人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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