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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佛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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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明月挂在天上。
我非常悠闲地看着报纸,因为酒吧生意清淡,只有一个金发女人,她喝着伏特加酒,忧郁地看着吧台后面镜中的自己,好象希望镜中的影像不是自己一样。
大约半夜时,一个男人走进来,坐到一张凳子上,要了一杯加冰的威士忌,他三十岁左右,身材高大,黑发,有一张很开朗的脸。桶里的冰有点结在一起了,我用冰锥刺开,然后把锥子放在吧台上,给他倒了酒,双手抱胸,靠在吧台休息。
那人指着冰锥说:“把这玩意儿拿开。”
我把冰锥放到下面。
“对不起,”他说,“这玩意儿叫我不安,我一看见它就神经紧张。”
他这种人我见得多了,他心里有事,想找个人倾吐一下。我意识到,不管我有没有兴趣,他都是要说的。
“那只是个冰锥啊!”我说。
“对你来说是这样,对我就不同了,”他说,指指空酒杯。
我给他倒满酒。我从来都是顺着顾客的,我说:“这话很新鲜。”
他咧嘴笑笑说:“你也许不想听。”
我指指差不多空着的酒吧,说:“没有关系,我很愿意听你说。”
“你相信运气吗?”
那个女人突然大笑起来,她说:“我相信,三个月来,我的运气坏极了!”
“真为你遗憾,”那人说,“我过去一直有同感,买了这东西后,就不一样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玉做的小佛像,放在吧台上,小佛像刻得很精致,一只手就可以握住。
“啊,”女人叫起来,“真是太可爱了,”说着,伸手去拿。
他轻轻地挡住她的手,说:“请你别碰它。”
“真是太好看了,”她说,“我可以买一条精巧的项链,把它系在上面当坠子,你愿意卖吗?”
“这可是无价宝啊。”他说。
“这值不了几个钱,”我说,“我见过很多这类东西。”
“那些跟这个不同,这是我的幸运符,非常灵验。”
“真是幸运符吗?”女人问。
“真的。”
“我很喜欢这种东西,”她说,“我非常需要你带来了幸运,有什么证据吗?”
“自从我在香港买了它之后,便财运亨通,玩扑克、赌轮盘和买马票,无一不赢,不仅如此,还有更幸运的事呢。”
我估计他在胡说,想骗人,只是不知道他想骗谁,骗那女人呢,还是骗我。
“冰锥跟这有什么关系?”
“那和我弟弟尼尔森有关。”
“他出什么事了?”
他指指空酒杯,我再次给他倒满酒。
“你们两位都想听吗?”
“我没有什么地方可去,”她指指我,“他反正要留在酒吧里。
“那么好吧,我告诉你们,也许你们不相信,但这没有关系。告诉你们就是了。”
他一进入酒吧,我就知道他会说的。
精神病院的走廊很长,上面吊着日光灯,有一半已经烧坏,不亮了。我左边的墙本来是漆成黑色的,现在已经脱落得成灰色。我右边是装着铁条的窗户,紧紧地关着,看不到外面的草坪。这是我所见过的最压抑的地方。
看守来到一道门前,停下脚说:“就是这儿。”
门上,在和眼睛平行的地方,有一个一尺见方的金属网孔,我从那儿望进去,发现房间很小,除了一张低矮的小床外,什么也没有。
坐在小床上的应该就是我弟弟尼尔森,不过,如果在路上遇见他,我可能认不出来了,虽然他是我的亲弟弟。弟弟和我们家所有的人一样,高大挺拔,黑黑的皮肤,一头浓密的黑发。现在,这个穿着褐色衣服的人抬起头,他脸色苍白,毫无生气。
“哥哥,是你?”他声音沙哑地问。
“是我,尼尔森。”我说。
他大步走过房间,把手按在网眼上,我也把手按过去,算是握手,但是,钢条阻碍了我们兄弟的交流。
弟弟嘴一咧,大哭起来。我无能为力,只能站在一边看着。
“哥哥,你来了我很高兴。”他说。
“如果我早点知道的话,我早就来了,”我说,“我出国去了,昨天才回来,他们一告诉我,我马上就赶过来。”
他抬起头说:“哥哥,让他们打开这道门。”
“我已经试过了,但他们不肯,因为他们说你太野蛮了,你把他们打得很惨。”
“难道他们不知道,我不会伤害你的?”
“他们不相信你,你每时每刻都和他们打斗。
他擦擦眼泪说:“因为我不该被关在这里。”
“你没法靠打架证明。”
他低头看着地板说:“我真受不了这些墙,他们不该把我送到这儿。”
“他们说你杀了一个女人。”
“根本没有那回事。”
“从头说。”我严肃地说。
他深吸了一口气,说:“你离开后,我干得不错,我找到一份送货工作,做得很不错。你知道,我一向喜欢空旷,喜欢大自然,我无法忍受被关在围墙里。我有一栋小公寓和一辆卡车,我可以每个周末开车到山上露宿。我身体很好,精神状态也很好。有一天晚上,我出门去买啤酒,结果被警察抓起来,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也没有告诉我,只是把我和其他一些人排列在一起,然后,告诉我,公园里有一个女人被害,有人看见一个人逃走,他说那是我。”
“他们说你杀死了那女人?”
“不只杀了一个,已经杀了三个了,都是用同一方式:用一根冰锥把她们刺死,然后用口红在她们额头画一个大大的x。”他低下双眼,似乎要我做出评判。
“一定有很多理由,才会说是你干的,”我说,“他们一定有证据。”
“每一个案子,我都没有不在场的证明,哥哥。”
“他们需要的不仅是这个。”
“有个女孩叫朱迪,上周和我一起上山度假,她有支口红掉在我的卡车里,我捡起来放在口袋里,准备见到她的时候还给她的。结果他们搜到那支口红,说是和凶手做记号的口红颜色相同,牌子相同。”
我觉得有点不舒服,“你把女孩的事告诉他们了吗?”
“我跟他们说了,我的律师也告诉他们了。那种口红到处都可以买到,可是他们不听。”
“那个叫朱迪的女孩怎么说?”
他的头低垂着,“她无法发誓说那支口红是她的,或者她曾把它遗留在车上。”
“还有什么吗?尼尔森。”他的头仍然低垂着,“还有血迹。”
“什么血迹?”
“那女人衣服上的血迹,她一定挣扎过,抓伤了凶手的手。他们说血迹的血型和我的一样。”
“你的手被抓伤了?”
“我在换车胎时弄伤的。”
“整个案情就是这样?还有,动机是什么?”
“他们说,疯子是不需要动机的,有人说我憎恨妇女,因为我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开我,因此,我憎恨所有的女人。我不懂他们说些什么,但是陪审团知道。他们说我有罪,法官判我到这个地方来,他说,任何喜欢用这种方式杀害妇女的人,都需要治疗。”
我知道还有其他的原因,但是他告诉我的已经够了,一切证据对他都不利,没有一条是可以辩驳的,很容易定罪。
我记得当时我曾摸摸袋中的小佛像,那时候,我真需要某种帮助,但是我不知道上那儿去求助。
“爱德华,”他说,“他是指定的辩护律师,因为我没有钱。”他告诉我那人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然后,扯扯衣领说:“哥哥,我来这儿
已经半年了,憋了半年,我想你一定明白,如果我不早点出去的话,我会死在这儿的!”
这点我倒相信。被关押在封闭的监牢里,弟弟肯定受不了。如果不发生这件事的的话,或许他现在已经在哪个树林里,或者在一个农场里。
“我会死在这儿的,”他说,“我会发疯死去的,他们说要治疗我,我看他们是正在谋杀我。”
“耐心等候,尼尔森,”我说,“不要再打架,不要再动手,照他们吩咐的做。”
“我尽量试着做就是了。”
“假如你不和他们合作的话,我没办法帮你了。”
“好吧,我听你的话。”
我离开他,心里明白,如果我不弄他离开那个房间的话,他会死在那里面。
我来到医生的办公室。医生是个外貌温和的中年人,叫史劳德,他告诉我的情况和我弟弟告诉我的差不多,但是我要弟弟亲口告诉我。
史劳德医生的白色外衣、厚厚的眼镜和超然的态度,给我一种感觉:他对文书工作的兴趣,远远胜过对病人的兴趣。
我设法说服他,把尼尔森换到看守比较松,空间大些的房间,让他可以走动。他不买账,因为尼尔森在这儿举止粗暴,态度恶劣。我辩解说,尼尔森的行为正是任何无辜者的正常反应,他平白无辜地被逮捕,又被判刑送到这个人间地狱。但医生坚持说,那是因为尼尔森心理不正常,已经有三位精神病医生确诊。我告诉他,正常人被误诊为精神有问题的事也不是第一次。但是他不理会。我想我是有些冒火了,因为后来他竟然威胁我,要把我也关起来,因为我和尼尔森一样不正常。
接着,我去找爱德华律师。他是个年轻人,留着长发,穿一套昂贵的西装。我认为,凭他的收入,他是买不起这种西装的。他告诉我,曾经提出上诉,但是希望不大。我告诉他,尼尔森一直说他是无辜的。我问他,为什么他和警方不设法找到真正的凶手。他的回答让我大吃一惊。
他说,在抓到尼尔森之前,凶手每月月圆之时,就会出来作案一次,但是,在抓到尼尔森之后,凶手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如果他是无辜的,为什么凶手不作案了呢?我无言以对。
在审判期间,爱德华一直希望凶杀再次发生,那样一来,尼尔森就可以被释放了,但是,凶杀一直没有发生,因此,他和警察一样,认为尼尔森是真正的凶手。
也许尼尔森说他无辜,是因为他不记得自己的行为了,这并非没有先例。
我告诉自己,尼尔森是我的弟弟,我必须相信他的话。
三年前我离开家乡时,什么样的人都认识一些。所以,当我离开律师办公室后,我在公共电话亭打了几个电话,找到了要找的人。我叫了辆出租车去他那儿。
那是城中贫民窟的一栋公寓,又脏又破,不过我并不觉得意外。那人住在三楼,他看到我似乎很不高兴。
我告诉他,我要他帮我安排一个人越狱,据说他是个安排越狱的专家。
他问我是哪一个监狱。
我告诉他,是城边的一家精神病医院。
他大笑起来,说他没有办法安排精神病人出逃,因为精神病人的行为靠不住,再说,他也不愿帮助一个拿着冰锥到处杀人的病人。给他多少钱他也不愿干。
这一下我可没有办法了。
但是,我要他出来,他是我弟弟,我要对他负责,如果他死在医院的话,那么,我也有责任。
我带了一瓶威士忌回到旅馆,边喝边想。想了很长时间,也许是威士忌给了我灵感,我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
我离开旅馆,找了一家小型超市,我挑了几样宴会用的东西,然后将一把冰锥放在当中。至于口红,为了不引人注目,我偷了一支。
离开超市后,我从袋子中取出冰锥,把其他东西扔进垃圾桶。
然后,我一条街一条街地闲逛,一直到深夜。我躲在一个没有人的角落,看到一个少女从公共汽车上下来。
我跟踪她来到一条黑暗的胡同。她是个矮小、瘦弱的女孩,我一只手臂从后面扼住她,另一只手举起冰锥,她惊恐地叫了一声。
但是,我并没有杀掉她。
也许那时我的酒醒了,也许是我潜意识里的良知,不管是什么吧,反正我手中的冰锥没有刺下去。
我放开她,转身就跑,寂静的夜晚里,她的尖叫声非常刺耳。
我跑了不远,就被巡逻车截住了。一搜身,就搜出了冰锥和口红。
警察局的办案人员让我坐在审问室里,他自己则来回踱着步。他是个矮胖的秃顶男人,看上去不像个警察,倒像个商人。
“去年他们在城那头抓到那个傻瓜后,我以为冰锥和口红这个案子已经结束了,”他说,“看来,他们抓错人了。”
我露出微笑。不管怎么说,尼尔森没事了。
“不过,也许事情并非如此。”
我不笑了。
他打开我的钱包,打量着身份证说:“这名字很熟。”
他一脚放在椅子上,仔细地看着身份证,“我以前在哪儿见过这个名字,”他说,“我想起来了,你的名字和那个被判杀人罪的人一样,如果不是巧合的话,那就是你们家人有这种杀人癖好。”
我没有说话。
他拍拍我的肩膀说:“你坐在这儿,别乱动。”
他出去了。我坐在那里,心乱如麻,事情越弄越糟,不仅帮不上弟弟的忙,连我自己也被拖进去了。
他终于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个卷宗。他小心地把卷宗放在桌子中间,说:“全在这儿,在州立医院的是你弟弟。”
他探过身说:“我猜想,你以为杀个女人,给她做个记号,就可以使我们认为抓错了人,你真是太幼稚了。我们只要比较一下手法,就知道是不同的人干的。做案手法各有不同。幸亏你没有下手.我们只能以人身攻击的罪名扣押你,不能指控你谋杀,听那位女孩的口气,好像不愿告你,这倒让我很奇怪。”
我想到的是,对不起尼尔森。
搜身时,连我的那个小佛像也搜出来,现在它就被放在桌子中间。我看到它时,心想:这算是什么幸运符啊!
办案人员走到窗前,掀起百叶窗。天已经亮了。
“我不知道是什么使你没有下手,”他说,“不过这真是件幸运的事!对你、对那女孩、对你弟弟,都是一个幸运的事,只可惜另一个女人很不幸。”
我忍不住问道:“什么另一个女人?”
“那个在城里遇害的女人,她遇害的时间,和你动手的时间差不多。她被冰锥刺死,而且用口红做了记号,专家说,作案的手法和以前那些是一样的,看来,你弟弟是清白的,而且不用你来帮忙。他说得对,虽然我尽了力,但我与此事无关。
后来呢?
太阳升到屋顶,阳光从窗口照进来,照在小佛像身上,发出亮光,我可以发誓说,它在微笑。
我可以告诉你们,我相信,我的这个幸运符给我带来了运气。
那人轻轻地抚摸小佛像。
“这么说,你认为那一切全是因为这个精美的小玩意?”
“没有别的解释了。”那人看着我问:“你觉得呢?”
我耸耸肩。
那个小佛像对我来说毫无意义,不过,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某种信仰和寄托,他在这个小佛像上找到了自己的寄托。
那个女人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小佛像,可以看出,她也相信。
“他们放了你弟弟没有?”我问。
“还没有,办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他出来后,我还要带他去看医生,那些精神病医生的结论并不是完全错的,他的确需要治疗。”
“真奇怪,我怎么没有在报纸上看到对此事的报道呢?”女人问。
“这倒没什么奇怪的,” 那人说,“警方不愿公开承认自己抓错人了。”
“真正的凶手还没有抓到吗?”女人问。
“没有,”那人说,“不过,那只是一个月前的事。如果凶手照他的日程行凶的话,就这几天了。”
女人打了个冷战说:“一想到他仍然逍遥法外,就感到非常可怕。他为什么要那么做呢?为什么做做停停呢?”
“除非抓到他,否则我们不会知道的,”那人轻轻拿起小佛像,放在口袋里,扔了一张二十元的钞票在吧台上。“我得走了,这是我们的酒钱,不用找了。”
女人从凳子上溜下来,抱住他,亲吻他的面颊,高兴地说:“非常感谢你,好久没有人请我喝酒了。”
那人点点头,走了出去,虽然他喝了不少酒,但走路仍然很平稳。“再来一杯怎么样?”我问那女人,“他留下的钱足够我们再喝一顿。”
她微笑着点点头。
我给她倒上酒。
“听了冰锥的事,我真怕到外面去。”她说。
“酒吧关门后,我送你回去吧。”
“那真是太好了。”她说。
我关掉酒吧的灯,再回到吧台后面,冰锥仍然在原来的地方,我悄悄地将冰锥和那天下午偷来的口红放进口袋。
今天是满月,是时候了。
谁也救不了她、就像谁也救不了其他那些女人一样。那些女人就像我老婆一样,浓妆艳抹,唠唠叨叨,吵吵嚷嚷。很久以前我就把我老婆干掉了,可是,她不停地回来,以不同的容貌、不同的衣着、不同的声音来骚扰我。一年前,我以为我终于把她赶走了,但是,上个月她又回来了,她骗不了我,今晚更骗不了我,她一进酒吧门,我就认出来了。
我必须再次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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