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的金戒指



  凡是住过小镇的人都知道,小镇居民都有好记性。
  我妈妈遇害时,镇上的人很自然地先怀疑爸爸。因为没有证据,案子成了悬案,一直没有解决,爸爸只能背着黑锅度过余生。
  那时候我刚刚十一岁,姐姐露西十四岁,我们住在镇南端一幢又脏又破的小木屋里。
  我们惟一取暖的东西是一个火炉,它虽然占据了屋子的大部分空间,但对我们没有起到多少保暖作用。
  爸爸是个油漆匠,即使在经济恐慌的时候,他仍可养家糊口。虽然如此,我们仍然是有了上顿没下顿。
  爸爸和一般人都处得不错,尤其是女人。他长得不英俊,不过,我猜他一定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他个子高高的,四肢瘦长,头颅大得不相称——头顶宽宽,下巴尖尖,浓厚的棕色头发,密密的眉毛卷曲着。我小时候,他那对从不整齐的眉毛下向外窥伺的黑色小眼睛,常常使我惊恐不已。
  我不太记得妈妈。他们镶在银色镜框的结婚照就放在收音机上,但我从不能把那位苗条、漂亮的女子和我认识的妈妈联系在一起。她必定是胖了许多,因为我记得那枚细细的金质结婚戒指几乎嵌进她的指头。
  妈妈被谋害的时候是三月初——是那种大地开始融化的春天。
  那晚我和姐姐去看电影,我没想到我们可以去,因为爸爸总说他没有钱去浪费在那类事情上。
  但那晚,他比平时宽容了许多,我们一开口,他就答应了。那是一部叫《勇敢的船长》的电影,以后有好长时间,我都不敢再领教史班塞·崔西的电影,不过姐姐一点儿也不在乎。
  十点还差几分的时候,我们看完电影回家。从镇中心徒步走了一里路——那是一个满天星斗的寒夜,刮着南风。姐姐和我每走几步,便转过身,用带手套的双手遮住脸,背着风走。
  我们一转进拐角,就发现街上发生了什么事情。
  “看来像是唐·金家。”姐姐说,“他一定又喝醉了回来,不过,他妻子平常不报警的。”
  我脑海里挤满了不祥的前兆。那一闪一闪的红灯,围观的人群,使我感到恐惧。
  在微弱的星光下,我可以看见人群中每一个头都转向我们这个方向,姐姐和我开始加快脚步跑了起来。
  当我们跑近的时候,他们正把她抬出来,送上救护车,邻居的胖太太搂住我,把我的脸挡在她宽大、柔软的胸前。
  我听见一声尖叫,是姐姐,她试图挣脱胖太太家的双胞胎男孩儿,他们在阻止她扑向妈妈——妈妈正被抬走。
  当天晚上九点钟的时候,胖太太敲门,来我们家里借糖,准备做巧克力软糖。她发现妈妈躺在卧室门边,当她看清楚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尖叫得房屋都要塌下来。几分钟后爸爸回家时,救护车已经到了,街坊已开始议论。
  爸爸有所谓的“不在场证明”。整晚有人看见他在蓓蕾咖啡厅喝咖啡;井且在阿福撞球场进进出出的打撞球,还在艾利酒吧和胖太太的丈夫一起喝了两杯啤酒。
  但这之间,他还有许多时间可以回家下手。人们甚至谈论说,那晚他让我们姐弟看电影,是为了赶走我们,免得碍事。但他们也不十分肯定。
  在我们看来,只有一个人认为不是爸爸下的手。他是新来的警察。但同意他看法的人并不多。
  凶案现场,人们发现妈妈的一只手被切掉,这只手后来一直没有找到,谁都想不透为什么。只有那个新警察除外。他说凶手可能是性变态,不论是谁杀死妈妈,切除了她的手,那人一定是个“崇拜手的人”。
  “你一定听说过崇拜脚的人,”我听见他在对警长说,“还有崇拜女人内衣的人。”
  警长没有听说过,别人也没有听说过,大概多少年后也不会听说。
  “凶手肯定是个崇拜手的人!”新警察断言。
  雪地上没有任何足迹;祖父做的一把木柄切肉刀不见了,他们也没有找到。
  没有任何线索,案子逐渐平息下来,没有人被提出指控。
  不过,如果爸爸被警方审问,然后再被宣判无罪,也许结果会好些。人们当着爸爸的面不说什么,但是,他们彼此心照不宣。
  妈妈一去,我和姐姐的生活更糟了。我们俩尽量避开爸爸,但在这样小的房子里可不容易。夜晚我和姐姐做功课,爸爸就发牢骚,说人们在街上给他眼色看。
  “他们认为是我干的。”他说,“可你们知道我没有干,你们知道的;不是吗?我怎么能对你们的妈妈做那种事,我为什么要做?”
  真奇怪,爸爸从不在乎别人,竟会因为别人的眼色而烦恼。他不会喝烈性酒,而现在他竟会闷坐一旁,自斟自饮。夜深时我们会听见他倒在床上的声音,虽然他不打我和姐姐,但是他喝醉时的样子,更让我们受不了。
  起初,姐姐和我以为爸爸可能再婚,附近每个人都知道爸爸有点色迷迷的追朱迪小姐,她是教四年级的老师,“色迷迷”是我们牧师用的词。
  妈妈在世的时候,一切正常。我们偶尔参加集会,爸爸也渴望参与不适合他的游戏。这时候朱迪小姐总会皱着眉头,对爸爸摇摇头,还对他微笑,好像她不在意一样。
  妈妈过世后,爸爸有几次邀请朱迪小姐参加舞会,甚至还花钱请她看电影。但这种状况并没有维持多久。
  我猜想,也许她有点儿发怵,因为爸爸的嫌疑一直没有洗清。不论什么理由,反正一年后,她嫁给了一个经营加油站的人,和爸爸的关系就结束了。
  姐姐和我的生活每况愈下。姐姐中学毕业后,到一家矿工医院接受护士训练,等候我毕业。很早以前,我们就决定尽可能早离开这个家。但姐姐决不会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
  我十七岁那年中学毕业。几星期前,我就把自己的一些东西收拾在一只破袋子里,那是我十三岁时在垃圾堆捡的。毕业那天晚上,我将妈妈的结婚照片塞进袋子里,没有跟爸爸告别,径自到汽车站,我们的校长给我安排在一所乡下学校教书,第二年夏天,我上了大学,半工半读,毕业后我要当个老师。
  在我取得资格之前,姐姐也完成了护士培训,不久她结了婚。三年之后,我自己也成了家,与姐姐家相距五十里。
  我们都没有再见到爸爸——直到他去世。
  姐姐和我回去埋葬他。他已被抬到家具店后面的一个殡仪馆。有几位镇上的居民来送葬,我们没有停留多久。也许人们会认为我们不尊敬爸爸,但是,爸爸也不会尊重我们。
  姐姐和我住在旅馆里。就是给我一百元钱,我们也不愿再睡在那房子里。不过,下葬后的第二天,我们还是回到镇南边的老屋,清理爸爸的东西。
  房屋比记忆中更破烂,墙上还残留着灰色的漆,院子满目荒芜,只有野草。
  屋里的腐臭味,几乎令我窒息。姐姐打开窗户,我们俩着手清理。最大的一堆送往垃圾站,另一堆可以给“救世军”,没有一样东西是我们想要的。
  姐姐在一个妈妈结婚时买的柜子顶上发现它——一个破旧的香烟罐,小型的,扁平的那种。
  “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姐姐拿起它,在耳边摇着说,“有东西在响。”
  她打开盖子,把里面的东西倒在手掌中。
  我们俩都盯着她手中的东西瞧。
  它们躺在那儿,五根指头的骸骨,其中一根末端还有我看见过的、几乎嵌进妈妈肉里的金质结婚戒指。
  可怜的爸爸,他总是要物尽其用,但那只戒指,他再也没有用过。我们知道,爸爸是想把那戒指送给一个女人,而做了这件惨无人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