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1期

稻草·狗

作者:王伟滨




  老子《道德经》第五章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一句。英译曰:“Heaven and earth are ruthless,and treat the myriad creatures as straw dogs.”(Lau,Tao Te Ching,The Chinese UP,Hong Kong,1963,9)——意为:天与地都是残忍的,将万物当做稻草狗对待。达斯汀·霍夫曼主演的经典暴力片《稻草狗》〔Straw Dogs (1972)〕,片名就是取自这句话。更有一幅影片海报,描绘的正是怒火烈焰中凶恶的“刍狗”。而海报上引用的一句评论则是 “It flawlessly expresses the belief that manhood requires rites of violence.” ——意为:它完美地表达了人类需要暴力仪式的信条。
  显然,按照该片编导的理解,“刍狗”是用于祭祀的一种偶像(effigy),另外这种祭祀仪式本身和接受祭祀的神应该是暴力的(ruthless)。这应该和英国的宗教文化相关吧——此片导演和编剧是英国的山姆·佩金帕(Sam Peckinpah)。英国古老的树神崇拜(Druidism)据说就有把很多的人装进柳条编成的巨型人形(Wicker Man)之中火葬作为祭礼的习俗。很自然的,“天地以万物为刍狗”就会被导演理解为天地把世间万物看做祭品。单纯从这句译文来看,则天地是暴力邪恶的,并且这个世界就是天地布下的祭坛。暴力是自然的和必需的。
  但是熟悉道家思想的人会立刻对于这种解释提出质疑。道家宣扬的是清静无为,顺应天地大道,怎么会突然变得公然肯定暴力呢?
  既然电影叫《稻草狗》,那我们就先来谈“刍狗”。首先,这究竟是两个词还是一个词呢?按照上文中英译的理解则这自然是一个词。英译者D.C.Lau在解释这句译文时,引用了《庄子·天运》中师金称孔子之行仁义如“取先王已陈刍狗”作为佐证。师金所谓“刍狗”就是指祭祀用的偶像。在祭祀之前,刍狗受到人们的礼遇,而一旦祭祀过后,则被弃置路旁任人践踏。但彼“刍狗”是否此“刍狗”则有待商榷。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是,即使把“刍狗”作为一个词来理解的话,也只是强调它的有用之时贵,用过之后贱,而并没有树神崇拜祭祀时被烧掉的巨型柳条人那种血腥的意味。
  “刍狗”之所以由被轻视的对象而变为具有暴力血腥色彩的被烧毁的祭品,与西方宗教文化中以火来进行祭祀很有关系。这里我们来引述一段弗雷泽博士关于柳条人的记载:
  那时候由祭司主持献祭。祭品或者被用箭射死,或者被钉死,或者被用下述方法烧死。用柳条或者木头和草编成巨大的偶像,里面装满活人,牲口或者其他动物,然后将偶像点燃,偶像和里面的活物一起被烧掉。(《金枝》英文版,社会科学出版社一九九九年版,654页)
  那么此种火祭的意义何在呢?按照弗雷泽博士的解释,用火烧偶像(和活人)是代表着人们祈求消除恶灵(女巫、恶鬼)保佑平安的意思。所以祭品与人及上帝的关系应该是互相仇视的。很自然的,一个万物皆为祭品的世界只能被理解成是暴力对抗暴力的世界。
  而中国的“刍狗”用途是和“柳条人”截然不同的。首先,以“刍狗”来祭祀并没有仇恨和暴力的含义,人们反而要对祭品表示虔敬。所以以“刍狗”喻人情,才有先贵后贱之意。再者,祭品也并没有被烧掉,只不过祭祀的时候摆一摆,祭祀之后就丢弃了。虽然中国的祭祀仪式上也常用到火,但并不像西方文化中那样普遍。很多的情况下,祭祀后的东西或者是被丢弃(如“刍狗”),或者是被人们分吃了(如果品、肉食等)。另外,中国的习俗中,火在祭祀中的意义也是和西方有所不同的。在中国的宗教中,火并不是作为消灭祭品的手段,而是沟通人神两个境界的门户,是形体转化的手段。烧纸钱的习俗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国古代没有人祭或者中国的祭礼没有仇恨的含义。只不过单就“柳条人”和“刍狗”这两种不同文化中的祭品,以及“火”在祭祀中的意义,则确实是很不相同的。
  谈过祭祀问题之后,返回来再谈老子的这句话。在中国,老子最权威的注家当推晋朝的王弼。王弼注解“刍狗”一句为:“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万物自相治理,故不仁也。仁者必造立施化,有恩有为。造立施化则物失其真,有恩有为则物不具存。物不具存则不足以备载矣。地不为兽生刍而兽食刍,不为人生狗而人食狗。无为于万物而万物各适其所用,则莫不赡矣。若慧由己树,未足任也。”王弼对这句话的理解显然和英译者截然不同。这里的不同主要有两点:第一,何谓“仁”?第二,何谓“刍狗”?
  对“仁”的不同阐释注定了对于老子宇宙观的截然相反的理解。王弼认为老子是反对“仁”的。这个“仁”不仅是“仁慈”(humane),也是“人为”(artificial)和“私人”(personal)或“私情”(private)。 按照许慎《说文解字》:“仁,亲也。…… 亲者,密至也。”段玉裁注引《中庸》曰:“仁者,人也。”天地不为万物故意施恩,任万物自为,使“万物各适其所用”,这正是道家的一个主要的思想。与这句相呼应的还有一句,“天道无亲,常与善人”(79章)。更说明天地无私,但天地自有其道,故循道而行的“善人”自然得到天地的庇佑。所以又有“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77章)的话。在道家的著述中,经常有批驳孔子行“仁义”之说的篇章,也正是因为他们看到主张“仁义”者以“人为”损“天然”的害处。所谓“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18章)。又“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38章)。《庄子·天道》有老聃与孔子论仁义一段,孔子称仁义是“人之性”,老聃驳之曰:“则天地固有常矣,日月固有明矣……夫子亦放德而行,循道而趋,已至矣;又何偈偈乎揭仁义,若击鼓而求亡子焉?意!夫子乱人之性也。”天地万物有道,所谓圣人是能够参透这“道”的人。而行仁义者妄自以人力灭天然,最终只是破坏万物之道,使人类离大道越来越远。
  当然这种对于“仁”的理解,也就决定了对于“刍狗”的解释。道家思想重要的一点就是无神论。冯友兰的《庄子》英译序言中有一段论述道家宗教观的话很有见地:
  道家坚称万物自生,从而打破了广泛流传的,或者,有的时候是,宗教性的,有关上帝的看法。那个上帝一直被看做是创造者。在这方面道家是自然主义者。不过既然万物皆由自生,世界仍然是有统一性的,这种统一性,如果人们愿意的话,也可以称作是上帝。(《庄子英译》,外文出版社一九八九年版,9页)
  这个可以称作“上帝”的统一性,当然也就是“道”。而“道”或者“上帝”或者是其他的什么名字都不过是一个假借的“名”罢了。 既然没有所谓的传统宗教意义上的“上帝”,祭祀自然也是没有必要的。前文所引影片海报上的用语“rites of violence”(暴力仪式)中,“rite”即祭祀仪式,在古书中即“礼”。据《说文解字》,“礼”释为“所以事神致福也”。段玉裁注云,“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庄子·知北游》有“礼者,道之华而乱之首也”。《道德经》三十八章亦有此说。宋人林希逸解释庄句曰:“庄子以礼为强世,故比之仁义,其迹又甚,故曰道之华,乱之首。”祭祀是古人所谓的大礼,而这种礼,正是人失掉大道的祸首。因为当人把祭祀代替真正的精神信仰的时候,就等于是把“物”代替了“道”,那么自然是“乱之首”了。所以,如果把老子的话理解成“天地把万物视为祭祀的礼品”,恐怕就远离了道家的根本思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