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0期

逆读西方辨术

作者:(美)包华石




  孟德斯鸠先生说,“如果我们的传教士告诉我们中华帝国的政体是可称赞的,它的政体的原则是畏惧、荣誉和品德兼而有之……我不晓得,一个国家只有使用棍棒才能让人民做些事情,还能有什么荣誉可说呢!”……其实在中国使用杖笞是对犯人的惩罚,如同任何国家都有刑法制度(鞭打、做苦工)一样,况且世界上存在没有刑事法律的政府么?
  这种辨术的证据从某种角度看是不容置疑的——清代中国的县令的确是用杖笞施行惩罚的。其之所以能欺骗读者,是因为孟德斯鸠没有指出,所有国家的政府皆施行暴力惩罚,而并非只是中国传统政权的专利。
  大概欧洲人对非欧洲文化所使用的辨术就是如此演变出来的吧。原本是辩护欧洲文化优越论的一个手段,最后逐渐成为国际文化政治的关键工具。因而到了二十世纪中晚期,冷战派的历史学家经常使用辨术证明“西方”文明的优越性。从其所利用的辩法中,我们能够发现孟德斯鸠所发明的诡辩。譬如雅克·热尔内(Jacques Gernet)的《蒙古人入侵前夜的中国日常生活》一书中提到,由于传统中国的政府通常遏制各种私人活动,所以严禁私人铸币,甚至违者判以酷刑惩罚!理所当然的是,任何发达的国家,包括现在的所谓民主国家,对于私人铸币,必定都是严禁的。热尔内又指出,在传统的中国,每次爆发战乱,必定产生强奸、残杀和各种残忍的行为。这个论点也很难驳倒。不过,难道他认为,传统欧洲的士兵都是以绅士的礼貌对待被征服的人民吗?另外,冷战时期学者普遍的论调有:“在森严的传统中国社会中,老师们常常劝儿童要服从家长的意志以及国家的法令。”当他们唱这种论调的时候,是否美国老师正在劝孩子们违犯国家的法律呢?
  有时,冷战时期的学者会将“五十步笑百步”的辨术和时代错误结合起来。譬如,几年前,我参加了一次研讨会,在会上,我的美国同事说:“辛亥革命时期,中国人举行了第一次选举。不过,妇女还是不许参加!”当然啦,一九一一年的时候,无论英国、美国还是中国,妇女都不允许参加选举(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前的美国,美籍华人男女一样都不许投票)。同样的,有个介绍西方之外的世界的艺术史的课本,其中指出,虽然中国早就有讨论艺术杰作的专著(即南北朝时代的《古画品录》),不过作者记录的大师都是男性,在此,课本暗示,相当开明的西方人不会如此。实情是,在《古画品录》问世的年代,欧洲压根儿没有任何关于艺术史的专著。实际上,令人惊叹的应该是,四至五世纪的时候中国就已经有艺术史的著作了!在那样的条件下,不提及女性画家,也是不足为奇。到了宋、元时期,画著或书画题跋中都有对女性画家的记载,而在十七世纪以后,讨论绘画的专著中也出现有对女性画家的描述。反过来,以欧洲来说,瓦萨里在其十六世纪的著作中有关于一位女性画家的记录,不过,直到二十世纪晚期以前,欧美艺术史专著中对女性画家的记载,正和中国的情况一样,一直很少。据此,我们可以推断,该课本强调《古画品录》缺乏女性画家的记录,不是偶然的,而是借机贬低中国人在此一领域的成果。仿佛作者想要避免暴露一个真相:欧洲人需要等到一千多年之后才能写出关于艺术大师的著作。估计十七世纪的传教士也许会赞成此作者夸耀学的技巧。
  总而言之,自从十七世纪晚期以来,即所谓“进步”的萌芽时期,欧美学者对欧洲之外文化的研究,无论是旅行记录、政治哲学、心理学或艺术评论,有不少是在国际文化政治体系动态中形成的,而不是简单中立的“研究”。此类著作所构建的“西方”或“中国”,该视为辨术性的。正如勒康特将欧洲的巴洛克式的建筑物描绘为“简洁而稳固”,一部分欧美学者所描述的“中国”也是基于专为维护欧洲优越论而设的论调。因此,有些中国历史文明中的优点反而被重新构建为民族性的缺点。当然,并不是说东方学者从来就没有使用诡辩的方式批判“西方”文化。问题在于,在历史上,欧美学者使用辨术是非常成功的,以至于冷战时期的辨术中的很多东西已被大多数非欧洲知识分子吸收了,只是他们不知那是些诡辩!
  西方人的辨术为何如此成功呢?笔者认为这个现象与近代早期的历史形式有关。勒康特等近代早期的学者首先使用表扬与非难的技法来维护欧洲优越论,到了启蒙时代,魁奈早已承认,反对中国文化的欧洲知识分子常用“诡辩”来歪曲中国的社会制度(譬如让平民参与施政的社会体制被阐释为“专制”)。待到冷战时期,这个辨术传统已成为西方历史学家常用的辩法。由此观之,在此方面,欧洲人最优秀的成就或许不是逻辑学,而可能就是辨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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