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魂归何处?

作者:范 可




  在旅美的十多年里,我数次参加中美人士的葬礼。入乡随俗,现今的华人葬仪大都已同于主流社会。按美国社会的传统,人们在这样的场合要尽量克制悲痛的情绪,因此无论是教会主持的追思礼拜或世俗的纪念仪式中,亲友们往往会追忆一些死者生前的趣事和幽默,把肃穆的气氛逗得活跃起来。现在,高科技进入了日常家居生活,许多人会把死者一生行状制作成影像在纪念仪式中放映,其中也时有“搞笑”的内容。在追思仪式之后,往往还有甜点提供,间或还有酒水。这时,多少有些沉重的场景转变为轻松的社交,穿着庄重的人们端着杯中物相互招呼,谈笑风生。
  在西方的基督教传统里,死亡意味着回归“天家”——与主同在获得永生,故而有“喜悦”的意味。但是,天家终归是虚无缥缈的,亲人们在送走死者之余私下里还是要悲他一阵。在阳刚的美国文化里,在众目睽睽之下号啕大哭绝对是懦弱的表现并有失体面和尊严,有些男女参加丧仪戴着墨镜就是不愿让人看到发红的眼圈。此举当然是欲盖弥彰。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多年前曾读到一位美国男子写得十分感人的文章,这位男子汉在父亲走后的一连数天,每日都到海里游泳,因为只有在海里他才能纵情地涕泪滂沱。
  不同的社会与文化如何应对死亡,一直是人类学者的兴趣所在,因为它反映了人类对一些本体论问题的执著思考。人类以形式多样的葬仪来体现人生在不同文化里的终极价值。在社会政治和国家政治的层面上,葬仪也有很大的意义空间,不同的组织、机构、政权常通过不同的葬仪规格来体现死者对它们的重要性,以及对死者的尊敬程度。中国人素有“盖棺论定”之说,足见葬仪对一个人行状的象征意义。
  对中国人(主要是汉人)葬仪的研究,海外学界很有些不同凡响的著作。华琛(James Watson)在他一篇影响深远的文章中,甚至把葬仪同中国人的文化认同联系起来考虑。他发现,尽管中国地域广袤,存在着巨大的地方文化和语言差异,但是,有一点却是不容含糊,那就是恪守在原则上基本一致的葬仪。当然,华琛并不否认,在相同的原则之下,各地方在具体的仪式实践的表现上有相当的不同。通过有所不同的实践表达来指认相同的实质,并以此来体现中国人之所以为中国人的“中国性”(或“华人性”,Chineseness),葬仪可谓是一项重要标准。 另一位中国研究领域里杰出的人类学家孔迈隆(Myron Cohen)则把与葬仪紧密相连的“孝道”视为体现中国人认同的重要原则之一,因此与华琛的讨论殊途同归。
  人类学家之所以对不同文化的葬俗感兴趣,除了一些涉及人类本质问题的基本思考之外,还与透过葬仪过程可以窥及其社会整合程度有关,葬礼因此成为人类学家考察亲属制度和社会网络的重要场合。近些年来,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学界对一些旧有的学术旨趣也有了跨国的追踪。移民社区及其对乡土的情感和维系,以及他们是如何在一个异己的社会文化环境里生存发展,遂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之一。原先用来指生活于故土之外的犹太人、亚美尼亚人的希腊语词汇——diasporas (离散),与 “家园”(homelands)一起,成为研究移民社会的关键词。学者们把这两个词并置,表明了对背井离乡者的故土情感和文化认同的关注,以及对由此而在异国他乡的条件下所产生的一系列社会文化现象的思考。按华琛和孔迈隆的看法,在中国,丧葬习俗不啻体现了传统文化慎终追远的核心价值。于是,我们要问,海外华人的华人性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可以通过恪守这一核心价值来体现?二○○五年在纽约出版的论文集《美国华人的死亡仪式》试图回答的正是这一问题。该书的副标题是“尊敬祖先”,但正如书中的一些章节实际上指出的那样,在很长的时期内,对美国的华人而言,祖先是故土的象征。长期以来,通过丧葬仪式中对亡人的祭奠,以及运送死者的尸骨回到故土,华人实践的是“落叶归根”的终极理想。在传统中国人的眼里,异邦不应是亡灵的栖息之地,人们总希望有朝一日终老故土,因此即便无法做到这一点,也必须在身后回到故乡。只有在故土,一个人才不会感到陌生,生前如此,死后亦然。如果撇开信仰的因素不谈,我们很容易发现,一个人感到最有安全感的地方是故乡,因为那里有许多至爱亲朋,也因此有许多可以利用和发掘的社会资源和关系。如此说来,对故乡的眷恋实质上是对社会网络的信赖。这一社会网络以血缘纽带为始纲开始编织;纲举目张,亲疏远近,渐次扩展。编织这一网络的纲或原则即是费孝通老所谓的“差序格局”,地方认同就是构筑在这一格局特定的范围之内。流落异邦和客死他乡不啻是掉到这一网络之外,这对传统中国人而言,是很悲惨的事。因此,在这个意义上,祖先实在是故土的象征。
  然而,家(home)的感觉却不一定要与故土相连。不过这种情感上的脱离得经历一段过程。在自己的国度里,这种情感可能较容易割舍。一个人离开家乡到外地工作,几十年之后,他可能对常年工作的地方更有感情。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这种情感的割舍就得有一番历练。尽管有时在地理空间上到另一个国家未必比到自己国内的另一个地方更远,但在心理上的感觉却不可同日而语。显然,这种感觉是现代国家的暴力形式带给我们的心理折射。这种形式给我们的跨国旅行带来了巨大的不便。早期漂洋过海来到北美的华人,多无在移居国落地生根的打算。他们最大的愿望是挣得一笔钱之后打道回府。但世事难料,许多人由于各种原因难遂此愿,不得不定居下来,他们之中的大部分人从未对北美大地产生家的感觉。 这里当然原因很多:十九世纪下半叶美国政府的排华法案、禁止中国女性入境法案、来自主流社会的歧视,以及从与家人朝夕相处的农业生活一下子转变成孤身异域的劳工等等。这些,都使得当时的许多华人在北美难以为家,而无家之感更使得他们梦萦故土。 在那个时候,华人把家与故土相连是必然的。
  早期以劳务身份进入美国的华人,身后都尽量返回故土。由于直接把遗体运送回乡费用高昂,一般人难以承载,因此,最常见的是就地安葬,待若干年后行二次葬时再送回国内。二次葬并非异域生活衍生出来的习俗。据说,那是广东“四邑”(台山、新会、恩平、开平)当地的习俗,而早期来美国务工的华人多来自“四邑”。其实,类似的二次葬在闽南和台湾也相当流行。由于行二次葬时要将尸骨洗干净装在一种专门的瓮子里,故学界又有称“洗骨葬”或“拾骨葬”者。流行这种葬俗的地方往往也盛行“风水”、堪舆之术。通常,这些地方的人们会在死者入土若干年后,择日将坟墓掘开,开馆取出死者的尸骨另葬。由于人们总是期待死者能给家人带来好运和荫庇子孙,因此,迁葬就很重要了,它往往有一系列仪式性安排相伴。早期来自“四邑”的北美华人也如同在家乡一样,流行这样的二次葬。但是,他们当中的绝大部分人都把家乡作为二次葬首选的地点。于是,北美华人的二次葬,比之行于家乡的同样风俗,就有了不同的意涵:他们同样可以在美国找到风水宝地来掩埋遗骨,但却没有这样做。显然,在很长的时期内,这些华人一直没有对他们终日辛劳并做出巨大贡献的北美大陆产生“家”的感觉。
  从有关的报告中我们了解到,自十九世纪下半叶起,“洗骨”和运送死者尸骨回国居然成为专业,这样的行当一直存在到二十世纪的三十年代。当时,一些船运公司专门开启了运送尸体和尸骨的业务。由于船运一次要求达到一定的数量,因此,在加利福尼亚、爱荷华等中国劳工较集中的地方,有些当地的殡仪机构还有人从事储存中国劳工尸骨的营生。如果不是因为战前的紧张气氛和国内已经开始的抗日战争,以及随后华人处境的改善,这类生意可能还会持续一阵子。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