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悭吝的人道

作者:蒋子丹




  从一八二二年世界上第一个禁止虐待动物的“马丁法案”问世,到今天某些国家实施的动物福利和保护法,主旨大同小异,即主张人道地对待动物。这使不少中国动物保护者都心情激动地崇尚西方,把那些有深厚食肉传统的国家及其法制体系,当做拯救动物于水火的救星和福音。
  其实,对动物福利立法远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即便是某些西方国家的成功立法,也不过是在动物福利与人类利欲之间找到一个脆弱的平衡点,其法理思想更是暧昧不清甚至混乱不堪。比如被援用最多的《食用动物福利法》也仍然是利人之法,对动物的态度不免有些吞吞吐吐,理不直气不壮。此法只是强调,恶劣环境下饲养的动物会分泌各种不利于食用者的毒素。一个不注意动物福利的农场主,会因为其肉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失去竞争力而破产。这等于在说:为了你自己的商业利益,请阁下人道地对待你的生财之物吧。
  这一类立法并非一无是处,但它们使所谓人道标准变得非常灵活,即使是在专门反虐待动物的法律条款中,也会设定一个或多个豁免条款,让人道含量大打折扣。在美国,各州均有自己的反虐待动物法律,但在狩猎协会或农业联盟这样的特殊利益团体的游说下,各州的豁免条款常常会把本州最主要的虐待行为排除在外。有三十个州豁免了割角、阉割、在动物身体上烙印等畜牧业生产方式,有十个州豁免了牛仔驭牛驭马表演,依阿华州和犹他州,将家畜排除在法律定义的“动物”之外,而密歇根州等三个州,排除的则是动物园和马戏团动物。豁免的方面当然是因各州与动物相关的产业重点而异,愈是发达或者说数量愈大的种类,愈可能被排除。肯塔基州的法律看上去最为严厉——禁止杀死任何动物,但却豁免了以猎、捕、设陷阱及加工等方式,将动物用于食品或为其他商业目的,豁免为任何获得授权的目的而杀死动物,豁免为“人道目的”杀死动物。一路豁免下来,几乎已不存在什么禁区,最严厉的法律成了最宽容的,跟一纸空文差不多。
  人道待遇用于野生动物时,受益的一般只限于濒临灭绝的珍稀品种,以及还没有形成大规模生产销售链的品种。前者可能因为人类意识到它们的彻底消失,会使自身生存环境中的生物多样性受损,后者则可能得益于人类暂时还没有发现它们的商业价值。也就是说,假如哪种动物不幸具备了诱人的商业价值,杀戮就会光顾它们,人道对待就成了纸上谈兵。
  格陵兰海豹就是典型个案。格陵兰原住民曾经靠海豹维持基本生活,为了生存必须猎杀少量海豹。自从欧洲人定居加拿大和格陵兰岛,海豹成为大规模工业生产的原料之后,情况发生了根本变化。如今每年都有五百万只以上的海豹被人屠杀。两周以内的白毛小海豹,因其皮毛价格更高而成为首选目标。据独立观察者估计,被杀的海豹中,有80%是处于十二天至一岁的幼年。
  无论是谁,只要你见过白毛小海豹的照片,就会心生怜惜。海豹在刚出生的两周里,浑身长着密密的白色绒毛,躺在冰面上,睁着又黑又大的眼睛,用惊奇的目光看着世界,样子可爱极了。据说,当年最早来到这里的基督教传教士,因为爱斯基摩人从来没见过羔羊,不能理解“上帝的羔羊”一词,曾用“小海豹”替换“羔羊”,来唤起他们的联想与共鸣。有人记录道:“这通体雪白的小生命!看看它们躺在冰窝里那种柔弱无助的样子以及纯真的眼神。真是大自然赐给我们最合适的替代了。”
  屠杀白毛小海豹的场景令人触目惊心。胖乎乎的海豹幼儿,毫无逃跑的能力,它们待在冰面上就像一些无辜的水壶,眼睁睁看着猎人带铁钩的大木棍,砸向它们的小脑袋。棍棒起落之处,鲜红的血迹宛如刺目的罂粟花,绽放在弥漫着杀气的冰原。更加残酷的是,当它们流着血苟延残喘之际,剥皮的尖刀已经划开了它们的胸膛。二○○一年的一项独立科学研究显示,有大约40%的海豹是活着被剥掉了毛皮。
  一个名叫米奇·杜尔的海豹猎杀者,曾经在回忆录中陈述了最令人发指的一幕:
  你在这行干得越久就会变得越野蛮。有一次,我们用存下的十只海豹头,玩了两小时的“头球”,就跟打冰球一样。不过我们不用冰球棍,而是用打海豹的木棍,把海豹的头打向还在抽搐的两具海豹尸体之间。打完几场之后,满地都是眼球、牙齿、头盖骨碎片以及下颚骨。
  上世纪六十年代起,由于屠杀海豹的照片和录像不断被公开,激起了公众的义愤。为此,加拿大立法规定杀死小于两个星期的白毛小海豹为非法行为,并实行了一项“眨眼测试”法规,要求在动手剥离海豹皮之前,测试它们是否还会眨眼,如眨眼表明其还活着,要等它们不会眨眼了才能剥皮。加拿大渔业部长据此向全世界保证,他们的国家捕猎海豹是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情况下,人道地进行着。
  在已经为动物保护立法的国家,法律的确对动物提供了保护,但大多数涉及动物伤害的诉讼中,动物首先是作为人的财产被加以保护的。除此之外,法律处罚虐待动物当事人的着眼点,也只在于虐待动物行为会转变为对他人的残忍,并进一步威胁公共道德。
  动物是人的财产,这个观念在西方文化体系中根深蒂固。从历史来看,游牧民族向来以动物拥有量作为财富标准,英语、西班牙语和拉丁语多种语言中,“牛”和“金钱”、“财产”、“资本”的词根都相同,比如capital。而在《圣经》这样的主流教派教义中,动物是由上帝创造出来,供人类使用和管理的资源,与其他属于人类的物品并无区别。现代法律因袭这样的意识形态传统,自然而然将动物视为财产,与其他任何财产一样,被人们拥有。物主占有动物的身体,利用它们获得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利益,就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
  在这样一种大前提下,所谓利益平衡之比较,是在财产所有者的利益和财产本身的利益间进行的,根本不在同一观念平面上。即使人的利益只关乎金钱的多少,而动物的利益关乎性命的存亡,前者仍会高于后者。
  在所有对动物的利用中,有一种利用是最容易被接受的,那就是以人类健康为目的的动物试验。依照动物人道待遇原则,如果在使用动物之外还有别的办法进行实验,那么这个实验给动物造成的痛苦和死亡,就是不必要的;即使除使用动物别无他法,也应该尽可能少使用动物,或者在使用中尽可能减少它们的痛苦。可是在现实情境中,动物实验的规模有增无减,据美国国会技术评估办的说法,仅美国一国每年用于动物实验的动物数量,最保守的估计也大大超过了两千万只。假如把世界各国用于实验的动物数量相加,那将是一个天文数字。至于在实验中对动物所施用的手段,也是无所不用其极。
  人类的健康真的如此依赖动物实验的数据吗?已经有相当多的数据说明,由于人与动物之间在遗传基因、生物分子和免疫方面,都存在着重要的差别,许多情况下动物实验的结果,反而误导了人类用医用药的方向。就算抛开它的实际效果不谈,实验动物的供销和使用情况,也显示出种种可疑的端倪。在一切为了人的健康的旗号下,实验动物已经成为一种发达的产业,其利润并不亚于工厂式养殖和野生动物买卖。为了扩大需求,实验动物供应商甚至动用基因技术,培育出患有癌症、糖尿病、贫血、免疫系统障碍等各种疾病的动物,供研究者选用。
  人类决定利用动物的时候,动物没有选择的能力,当人与动物发生利益冲突的时候,遭殃的首先是动物。当疯牛病、口蹄疫、SARS、禽流感、狂犬病……动物与人类共患疾病不断出现,人们慌慌张张应对天罚般的灾难时,各种极端的手段都成了无可非议的方式。全世界不管东方西方,发达与不发达国家,全像条件反射一样,大规模剿灭动物,宁肯错杀成千上万也在所不惜。
  人道对待动物的呼声,到了风声鹤唳的惊恐气氛中,马上变得遥远和缥缈,就像来自乌托邦的天堂。我们不得不承认,无论如何人类给予动物的人道都是悭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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