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5期

融合模式的失败?

作者:罗 卡




  最近在法国大城市郊区爆发的骚乱,无论在法国还是在中国,都成为媒体高度关注的一个事件。发表的相关文章都强调这一事件的特殊性,另外,法国与中国媒体上都流行谈论一种观点:法国国民与移民的关系发生了转折。按照这种说法,法国老百姓对移民的看法在近年有很大的改变,十九世纪以来,移民为寻求打工的机会而一波波迁入法国,这一系列移民潮都被法国社会成功地加以融合了,但是,目前的“融合政策”却在最近一轮的移民潮上失败。据这个分析,法国社会最大的问题就是“共和国式融合模式”不符合目前的多元文化共存的要求。法国模式以倡导移民必须接受迁入国的价值观念为核心,在上述观点看来,既然这一模式已被实际情况证明行不通,那么法国社会就应该借用一些“社群主义”模式的优点。总之,在法国社会最近流行歧视移民、排斥移民这些现象,其缘由都是与法国社会没有能力接受文化差别有关。据这些媒体的报告,“郊区危机”基本上是“文化危机”。而我所要解释的却是:首先,“郊区危机”不是“共和国式融合模式的失败”的结果,因为那种模式从来没有存在过;其次,“郊区危机”不是文化冲突的结果,而是社会不平等、社会冲突的结果。
  “共和国式融合模式的危机”之说的误区在于,其一,不能说过去法国移民的历史就是一个太平无事的过程。多数的研究与材料都充分证明,从十九世纪以来,排斥、歧视移民是普遍的行为。比如,一旦有工人被解雇开除,或失业状况恶化这样的事件发生,通常就会引起法国工人的暴力反应。他们会手持棍棒袭击意大利咖啡厅,殴打比利时工人,不乏因此发生的流血伤亡事件。当法国与某一个国家之间发生政治军事冲突的时候,民间也会爆发针对那个国家的公民的报复行为。无论是在法国还是在别的国家,都是一样的情况:外国人,特别是属于社会底层的外来者,被挑出来充当替罪羊。
  另外,城市暴力也不是最近才出现的现象。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焚烧车辆、攻击公共汽车就成为了频繁的活动。每个周末过后,安全机关都要发布被烧车辆的数字,这一数字已然构成“郊区状况”的基本指数。我有意使用“活动”这个词,是因为最近爆发的类似运动都带有“好玩”的特点。这并不是说,这些运动不是“严肃”的,不表明社会焦虑,不体现对法国社会不公平的反应与批判,也不是说,在那些更典型的社会运动中就全然没有“游戏”因素。这里要强调的是,与其他运动相比,焚烧汽车这一行为因为其缺乏其他方面的因素(没有代表,没有传单,没有明确的要求或目标),所以对郊区骚乱而言,“游戏”因素占了很大成分。由于生活在郊区的人缺乏娱乐活动,焚烧车辆就不仅是失意者表达不满的渠道,也带有“消遣”的性质。
  其二,法国根本的社会冲突并不是文化的、种族的或宗教的。把社会骚乱视为文化冲突的结果,当然是时髦的观点。然而,文化现象不是独立于社会结构以外的现象。欧洲有很多的例子足以证明,民族、宗教等等的同化都是由社会地位改变,由偶然事件,由经济危机等等社会现象而促成。因此,不能认为种族主义行为是某一个人的自身的选择,不能认为这是一种感染性的病毒。如果观察现代法国的历史,就会发现,强调人与人之间的文化距离感这一观点没有丝毫客观的基础。目前,有一些人认为,造成“法国融合模式危机”的最大缘由在于,随着最近一轮移民高潮而来到的人们,其文化特点与“地道”的法国文化之间距离太遥远。据这个分析,过去的移民基本上是欧洲人,与法国人的风俗和价值观很接近——他们是基督教徒,说拉丁语系的语言等等。但是,那个时代的法国工人的看法可并非如此,在他们看来,意大利人和比利时人的行为、观念、习俗等等与法国人有很大区别。社会与国家的认同,无论是通过宗教的渠道,还是通过阶级、民族等渠道,其实都是以排斥“异国人”为基础来实现的。换句话说,法国历史所揭露的实情是:文化冲突是社会冲突的结果。关于这个现象还可以举一个例子,就是已经成功“融合”的“老移民”对于新移民的观点。在已经成功融入法国社会的移民群体当中,恰恰有不少人觉得近年到来的移民太多,所以投票给极右党派的选民也比较多。这样一种观点的出现,清楚表明,移民完成融入的过程,其途径正在于排斥新一轮移民高潮中的来者,也就是排斥那些尚没有成功融入的人。文化认同不是本质性的,而是逐渐形成起来的现象。当然,这里并不是说,任何文化认同都只是政治操作的结果,而是说,个人与群体是从社会经验的角度来制定其文化选择。
  其三,“法国融合模式”从来就未曾存在。当然,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为止,移民融合的过程一直没有遇到不能克服的障碍,但是,不能就此认为这一情况是法国政府自觉地、系统地、持续地达到的结果。尽管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不同政党的政府都采取一系列政策以推动或限制移民,比如批准移民的家庭成员到法国居住或实行血缘法等政策,但是,“法国融合模式”基本上是偶然事件,受到多方面的影响,是丰富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这一点上,我们将涉及到一个研究方法的问题。是否可以认为国家,尤其是民主的国家,有控制移民的迁徙的能力?据我看来,尽管国家的作用在任何领域都是有限的,但移民迁徙这个方面是国家能力最弱的领域之一。因此,其实并没有成型的“法国模式”可以模仿、复制或改革,只有以一些融合机制为基础的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法国到底为何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为止一直成功吸收了连续多轮的移民高潮?其实有四个相结合的机制可以解释这个通过“火与血”来实现的成功。
  第一个是劳动。因为法国工业需要外国劳动力,所以移民能很容易地找到工作,随之也就有机会与法国工人发展交流和互动,吸收本地的语言与风俗,得到社会承认,取得身份等等。当然,融合并不就意味着公平。在二元劳动市场的结构下,移民劳动力必须忍受最坏的劳动条件。他们所从事的职业总是肮脏、危险和低收入的,通常是法国工人不愿干的活。但是,通过与法国工人以及前一轮移民潮的移民在工作上形成配合,也通过与他们联合起来进行工人运动的方式,新一轮的移民逐渐接受了法国工人的习俗与价值体系。
  第二个机制是教育体制。移民(包括不合法的,没有暂住证的)的子女都能上学。当然,即使从这个角度来看,也不能说法国社会确实保障了公民子女日后成功的公平可能性。教育挑选就是社会隔离的结果。虽然如此,但是,移民子女从三岁开始就接受法国学校的教育这一实际情况,不能不引起移民子女在语言、行为、观点上的深入改变。尽管移民子女上大学,尤其是考上优秀大学的可能性相当低,但是与法国工人子女相比,这一项上的差异并不太大。
  第三个机制是“区域”。到上世纪七十年代为止,移民都居住在城市内的街区当中。法国大城市中都有传统的移民聚居区,不过,那时这些区域没有“封闭、独立”的特点,本地人(尤其是工人与小资产阶层的成员)也在这种地方居住。在这个情况下,就发生了——虽然是有限的——社会混合的现象。邻居之间形成互助、互动的关系,友谊、恋爱、婚姻等等的现象则会引起成人及其子女的融合。
  最后一个机制是国民兵役。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为止,法国一直实行全民兵役制,尽管一些青年(基本上是大学生)会找办法来逃避服兵役,但是,大多数的年轻人都不得不完成这一义务,这也包括那些因在法国出生而获得法国国籍的移民子女。这样,至少在一年之间,移民子女有机会与其他阶级出身的年轻人生活在一起。
  总之,上述这些制度与政策,其设立的初旨并非专为融合移民,但却真正形成了法国的移民经验,因此倒足可视为某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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