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期

腐烂的焦虑

作者:李 陀




  我一直认为文学写作首先是个“手艺活儿”,一件作品,应该也是一件工艺品,也就是说,作品过眼的时候,其中“工艺”含量是第一判断,是评价的头一道关口——好手艺,好作品,不论你从哪儿接触,它一定“打眼”。为这个,每当我遇到一篇新小说,常常不是从头读起,而是从随便翻到的一页读起,从这种随意的阅读里先感受一下这个写作的“手艺”如何,看它是不是一件“好活儿”;如果是,我再仔细地从头读起,如果感觉不好,就放一边,以后再说。打个比方,这有点像致力收藏瓷器的人,一件东西过手,首先入眼的,是它的胎骨、造型、烧制火候,以及釉彩、纹样、开片这些工艺因素,从这些地方一样一样细“读”进去,以断定其真、赝、优、劣,以决定是留是舍。
  对写作的手艺性,能有一种类似工匠们对手艺的敬重,甚至敬畏(鲁班的故事就是这种敬畏的叙事表达),这在当前的写作中已经不多见。相反,近几年网络写作兴起,让很多人越发认同这么一种说法:写作不过是“码字儿”,什么是好?什么是差?撒开了码就是。但是,讲究、精致的写作还没有到人间绝响的地步,也还有少数作家在坚持。我以为格非在二○○三年第二期《天涯》发表的短篇小说《戒指花》,就写得相当精致。
  不过,这已经不是我们很熟悉的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格非。
  如果仅仅从题材着眼,格非这小说不仅不再是那种超越时间、空间和历史的“三不粘”式实验小说写作,而且是一次对现实生活相当自觉的介入,如果你乐意,甚至可以把它看成是一篇“反腐”的作品,只不过他的批评锋芒不是指向奸商,也不是指向贪官;作家的愤怒,还有和这愤怒相伴随的绝望和抑郁,全都化作了一根芒刺,直接刺向今天也深深陷入腐败泥沼的媒体和新闻界。说到芒刺,我想起前不久由“超女”节目引起的崔永元对媒体业的尖锐抨击——那也是一根芒刺,一根从肌肤深处向外刺出来的芒刺;由于是自里向外,这根刺引起的疼痛肯定非比寻常,只是我们这些业外人很难体会罢了。格非作为一个作家,自然比不了崔永元,不可能对当今媒体的重重黑幕有那么深入的了解,可是,细读《戒指花》,我以为作家凭借对语言媒介的熟练操控能力,凭借他对作品(我得声明,这里我是故意不用当下很流行的“文本”这个词,如果仔细读完这篇评论文章,相信熟悉文学批评的读者,会明白我为什么在这里有意回避这个概念)被阅读、接受过程中读者的能动性的信任和预见,使他这根芒刺戳进了一般批评难于达到的深度。
  阅读或是分析《戒指花》可以从很多角度进入,我这里想从这篇小说和一首诗的关联说起。
  诗是博尔赫斯的一首题目为《雨》的诗,这首诗被格非采用移花接木的法子,放进了《戒指花》这篇小说的叙述当中,并且,这么做的时候,很不客气,甚至缺少对此诗作者的起码尊重(这和中国大量的博迷们的态度很不一样),因为他相当粗暴地对博尔赫斯这首诗进行了肢解,卸成几块,然后把它们不动声色地镶嵌在小说的不同段落之中,形成小说叙述中散文元素的有机构成部分。还有,应该强调一下,小说发表的时候,除了把嵌入诗句标成黑体外,无论作者,无论编辑,对这做法没有做任何说明,连个注都没有,所以,一般读者很难发现小说里夹杂着博尔赫斯一首诗的碎片。
  现在我想把这首不长的诗引录于下:
  突然间黄昏变得明亮
  因为此刻正有细雨在落下。
  或曾经落下。下雨
  无疑是在过去发生的一件事。
  
  谁听见雨落下,谁就回想起
  那个时候,幸福的命运向他呈现了
  一朵叫做玫瑰的花
  和它奇妙的,鲜红的色彩。
  
  这蒙住了窗玻璃的细雨
  必将在被遗弃的郊外
  在某个不复存在的庭院里洗亮
  
  架上的黑葡萄。潮湿的暮色
  带给我一个声音,我渴望的声音,
  我的父亲回来了,他没有死去。
  不管格非有意无意,这样的做法让我想起了西方先锋派艺术中蒙太奇/拼贴(montage/collage)技巧。这里说它是技巧,其实不太准确。因为自从毕加索和布拉克在他们早期立体主义的“绘画”作品(这里给绘画加上引号,是因为这两人此时正在破坏、颠覆传统的绘画观念,绘画已经开始不是绘画)里使用了蒙太奇/拼贴技巧以来,经过现代主义和先锋派的长期发展、演化,这一技巧的意义和重要性,不但早已超出技术的层面,还成为一个新的美学原则,成了当代艺术万变不离其宗的“宗”;要是把大部分现代艺术家的“创新”比作孙悟空的七十二变,拼贴正好可以比作如来佛的手心儿。这样,最古老的文学也好,还是眼下这些年大为流行的“当代艺术”(波普、装置之类)也好,只要还想维持某种先锋姿势,就不能不和蒙太奇/拼贴发生关系。为此,发现格非在《戒指花》里不动声色地也动用了这个技巧,我好奇极了:这仅仅是一种语言杂技?还是一种有用的写作策略?
  细读之下,我觉得格非这么做,不是修辞的小游戏,也不是叙述的新实验,而是一次强化写作的批判性的很有意义的尝试——如果没这个拼贴,《戒指花》在叙事层面上不会伤筋动骨,还是全须全尾,还是一个完整的故事,可是,那将是另外一个故事,一个不带芒刺的故事。
  把博尔赫斯的短诗撕成碎片,然后拼贴到小说叙述里能够了无痕迹,是因为小说叙事提供了一个契机:整个故事是在一个阴晦的雨天里发生的。这让作家很方便地把博氏这首小诗的第一句,作为小说叙述的第一句:突然间黄昏变得明亮,因为此刻正有细雨落下。小说这样开篇,意味深长。如此开头,一条诗意十足的抒情线索就很自然地伴随着叙事展开,时隐时现,若即若离;而格非凭借他出色的语言才能,也一直小心翼翼地维护、发展这条线索,让小说中所有关于雨景的描写,都和开篇这一句诗中的情绪吻合,这样,格非的语言和博尔赫斯的语言不但拼在了一起,一边在不断变奏中成为叙事中的一个抒情性的旋律,一边又在某种蒙太奇效应里不断彼此比较、冲突、对话。
  我这么说,可能有些读者会误解格非,以为格非这么做,难免会在小说叙述里努力去就合博氏,比如,在修辞上使劲下功夫,让自己的语言也带有更浓的诗意,让“镶嵌”的效果更加华彩。可是格非在这里显示了一种高贵的写作品质,他并没有这么做。相反,作家非常克制。虽然雨作为故事的背景,始终贯穿故事的始终,但是格非在整篇小说中所作的比较集中的雨景描写,一共不过两处,一处是:“窗外的雨下得更大了。车灯不时地照亮了停车场,雨点把路面弄得像一锅烧开的粥。” 另一处是:“喧闹的说话声,杯盘的碰撞声,甚至把窗外的雨声都盖住了。可她知道雨下得很大,窗户玻璃上泻水如注。”即使这两处,描写也都相当朴素简洁,惜墨如金。至于其他地方,凡写到雨,更是点到为止,绝不拖泥带水。但是很奇妙,这种谨慎和克制并没有影响,反倒加强了格非与博尔赫斯的合作(或者说格非对博尔赫斯的利用):既不让博氏的这首小诗被作家自己的炫耀修辞所淹没,也不让这镶嵌和拼贴在小说叙述里占有太显眼的位置——它要服从叙述和故事双重逻辑的需要,它得呆在它应该呆的地方,起它应该起的作用。
  驱使博尔赫斯的诗为自己的小说服务,对格非来说其实不是很容易,有相当难度。因为《戒指花》不但是一篇有相当明确的现实批判指向的小说,而且是一篇作家有意把故事和人物写得很“实”的写实小说。我猜,格非在这里是做了一个实验,看他自己离开那种“三不粘”式的写作,到底能走多远。不用说,这和他在八十年代所做的种种实验正好背道而驰;这还不算,由于另辟蹊径已经是习惯,他又不甘心完全走写实的路数,还要对这次写实的实验里再加进一点新的实验——在叙事里镶嵌博尔赫斯的一首诗。难就难在这儿,小说叙述的框架是写实的,而博氏的诗可是一首典型的现代诗,意象幽深,旨趣渺远,它们怎么发生关系?又怎么能生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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