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4期

世上已无蔡元培

作者:韩水法




  一场轰轰烈烈改革的大幕可以落得如此静悄悄,以至于时至今日,校外的朋友经常还要认真地问起,“你们北大的改革后来怎么样了?”这个问题太过复杂,所以不回答也罢。潜移默化的变化正在进行,而我们所看到、所经历的事件又是如此的矛盾,尽管最后颁行的文件所规定的是一个折中的、在一些主要原则方面甚至大打折扣的制度,聪明的人们却已经寻得了跳过这些制度的捷径——不过,这至少说明这个文件无论有多少漏洞,依然有其积极的意义在。
  性急的人们已经开始撰写这场改革的历史了。无论如何写法,有一笔大概是史家们不会忽略的:这就是无论倡导这场改革的勇士,态度复杂的支持者,还是反对此项改革的智者,对它的最后结局都是不满意的,或者非常不满意的。这一点也在一定程度上指明了此项改革为人重重提起却轻轻放下的原由。人们胸中郁结的不平烦闷之气各有所自,而用来浇这些形形色色块垒的却几乎是同一杯陈酿:蔡元培!无论想做而做不成蔡元培的,想寻而觅不得蔡元培的,或者简单地想以蔡元培来论事的,都面对着一个不乏讽刺意味的事实:时至今天,就中国大学(大陆范围,下同)的改革和发展来说,蔡元培依然是一座可望而不可即的高峰。
  世上已无蔡元培!我们怎么来面对今天中国的大学改革?
  在那些记录现代大学发展的历史文献里,人们发现,在现代大学发展早期的陶铸过程之中,大学校长对一所大学基本制度的建立和风格的形成,通常起着相当关键的作用;开一代风气之先,这一现象在美国那些著名大学里尤其醒目。然而,那些校长们没有哪一位能像蔡元培先生那样,对于一个国家的大学理想、观念和制度产生了如此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以致许久以来蔡元培成了中国现代大学观念的同义词,大学制度改革的象征。蔡元培重视教育的思想来自中国传统,而其大学观念却主要来自于西方。俯仰历史,那些理念在西方大学不仅早已实现,而且已经变革,并且正在经历再次变革。相比之下,不免令人沮丧,因为在我们这里连蔡元培那些几乎一个世纪之前的观念都尚未实现。不过,比沮丧更为严峻的是,这个时代看来并无使蔡元培一类改革家能够活动起来的环境。
  蔡元培一生奔走于教育与革命之间,兼有多种身份,既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先驱,亦是几届民国政府的高官,同时还是一位哲学家。然而,蔡元培首先是一位教育家,一位真正的教育家。真正的教育家在那个时代是可能的,是有其产生的气候、生存的土壤和发展的空间的。因为即使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在中国教育传统与西方教育思想发生剧烈冲突的情况之下,从总体上来说,大学依然具有相当大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即便是日益成为大学中坚的国立大学,也有其秉持独立原则的社会条件。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蔡元培能够坚持自己的独立思想和精神,按照自己的意志和信念来行事,可以几辞北大校长而不失改革和发展中国大学教育之志;做北京大学校长不是他的真正志向,他的真正志向是要建立一所符合他的观念的大学。如果在大学校长的位置和他的原则之间发生了冲突和不可调和的矛盾,那么他的选择就是放弃前者而坚持后者。在一九一九年六月十五日的《不肯再任北大校长的宣言》里,蔡元培提出了中国现代大学的三项基本原则:第一,大学应当是独立的和自主的;第二,大学应当具有思想自由和学术自由;第三,大学学术与思想自由需要相应的自由的社会政治环境。如果蔡元培被视为中国现代大学的象征,那么这三项基本原则就是这个象征的实质意义。就如蔡元培无法放弃这三项基本原则而心安理得地做北大校长一样,中国大学也无法绕过这三项原则而完成其现代化的改造。
  蔡元培所坚持的三项原则是互为奥援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院系调整完全改变了中国大学的独立性,同时也几乎摧毁了大学这样一种体制。从此之后,中国的高等学校一方面成为一个庞大的教育行政系统之下的分支部门,在其最极端的情况下,从课程变动到教员职位变动都要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来决定;另一方面它们变为职业训练场所,政治教育和政治活动的中心。在改革开放近三十年之后的今天,中国高等学校在名称以及在系科设置等方面又开始向大学回归。大学在形式上成了法人,在专业与课程、人员聘任和晋升、经费乃至营利方面越来越有自主权。然而,这些改革和变化并没有改变大学在实质上依然是教育行政部门一个下属机构的性质,这一点在大学权力和经费来源两个方面体现得最为清楚。
  这就是说,与中国人念兹在兹的世界一流大学的制度不同,中国现在的大学并不是一个自治的教学与学术共同体,中国大学现行的一系列问题、弊端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来源于这样一种状况。
  作为此种状况的一个象征,在今天的中国,没有一所大学是有自己的章程或宪章的。如果大学是一个真正意义上而不是形式意义上的独立的法人,独立的教育团体,那么它就应当拥有自己的原则、宗旨、标准和追求,而后者在不同的大学是有其不同的内容和意义的。我说这个现象是一个象征,指它表明了中国大学作为行政部门下属机构的性质,而并非说没有章程或宪章的大学就必定是不独立的。然而,因为没有章程一类的规范,而大学在形式上又是法人,它的权力来源就缺乏公共性。于是中国就有了一项世界大学界里最为独特的现象:无论是多么著名和有影响力的大学,并没有校长产生的公开程序。校长是指定给大学的。学校的大部分教师于校长的产生这件事情是无足轻重的,也许某一天中午他们课后到食堂吃午饭,听到旁桌的人说,“某某校长如何如何”,他或她觉得这个某某是一个陌生的名字,于是知道或者猜想有了一位新校长。
  大学不是自治的,校长自然也就不可能具有代表大学的全权,并且从程序上、从事实上来说,他也不对大学负有全责,而只需对任命他的行政部门负责就行了。在这样一种背景之下,再来讨论蔡元培式的改革,那么人们自然就会碰到一个挠头的问题,谁可以在今天的中国大学里发动一场蔡元培式的改革?这里且将个人的意志、理想、道德操守、原则和威望放在一边,或者假定中国的大学校长们都具备这些良好的品格而不弱于蔡元培先生,一个严峻而无法回避的问题是:谁有权力来发动一场蔡元培式的改革?无论校长还是书记,都首先只是行政官员而已,他们并不是自治因而独立的大学的真正意义上的权力代表。
  以校长作为大学教学和行政的共同领导人,作为大学权力的代表,这是现代合理而成熟的大学制度最为典型的特征和最重要的内容,无论校长是由教授选举出来的,还是通过董事会任命的。它的付之阙如则意味着相应的大学制度还不是合理而现代的,或者至少表明它们有待改变为合理而现代的制度。然而,这里的关键并非在于校长职位的意义,而在于作为行政部门附庸的大学,因此我在这里更愿意将关注点集中在大学本身的意义上面。
  众所周知,现代大学是一个拥有特权的教育与学术自治团体,而正是由于这种特权,如授予学位和学衔、自治的权利等等,它就负有相应的义务来承担社会责任(知识创新和人才培养)、坚持学术与道德要求、服务于社会而非特殊利益团体,如此等等。大学所拥有的特权与大学所肩负的责任,要求大学具有自己的宗旨、品格、学术和道德标准、自身荣誉,而从历史上来看,正是后面这些性质才使大学获得了那些特权并能够承担相应的责任。大学的宗旨、品格、学术与道德标准和荣誉在维持一所大学以及它的历史、社会地位和影响力的同时,也维持和保证了整个社会的教育与学术的规范、正常秩序。仅就这种规范和秩序而论,社会与大学之间是相互约束、监督的关系,因为大学是自治的,所以这种约束和监督是能够奏效的。在大学自身,自治是大学能够拥有和保持这些性质的前提,而自治总是要求相应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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