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3期

似曾相识的敛财大亨们

作者:姜 纬




  新一代亿万富翁中的主体是创业家和企业领袖,他们中有将个人创意与远识结合于天时地利而成英雄大业者(如盖茨和韦尔奇)。盖茨夫妇二○○二年“身价”五百二十八亿美元,虽然因股市低迷而比上一年下降五十九亿美元,仍居世界首富。韦尔奇在任最后一年(二○○○年)的薪酬(包括股权价值)为一点二亿美元,这样的数字虽然让人咋舌且有争议,韦尔奇尚可自辩他的所得只是他(以及他的管理班子)的卓越领导给通用电气投资者带来的收益的一小部分。在韦尔奇任总经理的十九年中,通用电气单股价格上升约四十倍[同期标准普尔500指数上升约二十倍]。然而这一群体中也有让股票投资人遭“灭顶之灾”却自饱私囊的“敛财”公司老总。《金融时报》按照公司股票市值损失排出一九九九年至二○○一年最大二十五家陷入危机的上市公司,同期这些公司的高级经理们得到总值三十三亿美元的薪酬、奖金、股票和股权实现收益。最突出的例子有:Global Crossing 的Gary Winnick (五点一亿美元)、安然(Enron)的Kenneth Lay(二点五亿美元)和世通公司(WorldCom)的 Scott Sullivan(零点五亿美元)。
  一九八○年,美国最大五百家上市公司总经理薪酬的中位数是普通工人年收入的约二十五倍,到二○○一年,这一比例上升至二百倍。特别是最大一百家上市公司总经理薪酬的平均数是普通工人的一千倍以上。谁给予美国新一代企业领导人如此优厚的待遇?在美国股市于二○○○年初急转直下后,人们开始问:九十年代是生产力空前增长并产生一代企业英雄的“黄金时代”,还是一个新式敛财大亨们攫取重金的“镀金年代”?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超级富翁和亿万富翁阶层的重新崛起似乎完成了美国收入和财富分配的一个轮回,百年相望,历史会不会完全重演?德龙在《敛财大亨》一文中指出,历史上通向亿万富翁之路有三条:一、继承祖辈的“老钱”;二、让有权力者(政府与政府官员)为你铺路;三、超人远识与创意适逢佳机。在一百年前的那个“镀金年代”,第二条路是敛财大亨们初期创业的常用手段,约瑟夫逊的《敛财大亨》收录了铁路大亨亨廷顿的坦言:“如果政客们败事有余,仅在贿赂下才行成事之职,那么,我觉得,行贿就是我们的职责。” 新一代亿万富翁可能难免“敛财”之嫌,但与政府及政府官员的关系要比上一个“镀金年代”清白得多。事实上微软公司成功之后,政府对盖茨及其公司的遏制远超过扶持。
  亿万富翁们的个人消费只会是他们财产的一小部分,这对社会来说也许是个好消息。卡内基,与那个年代的许多大亨一样,前世无情敛财,后世无私散财,世界各地光是公共图书馆即有两千五百多座冠以卡内基之名。值得一提的是,德龙教授关于敛财大亨课题的研究资助也是来自卡内基基金。老一代大亨们都是到晚年或身后才考虑行善,盖茨及新一代大亨中不少人在自己正处壮年、事业如日中天之时就开始有计划地将财富返还社会。二○○○年旨在提高全球健康水平建立的比尔与梅林达·盖茨基金斥资两百四十亿美元,成为历史上最大的慈善之举。然而,让社会各阶层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毕竟不能寄希望于亿万富翁的善举。
  敛财大亨对社会的作用从来都是有争议的。从过去一百余年财富产生和集聚的轮回中,我们看到了社会对超级财富带来的权力的恐惧,以及对创造和积累财富的才能的需要。最重要的是,通向财富之道应该是创造而不是转移;更但愿超级富翁们对成功和自我实现的渴求超过了持有财富和放纵的欲望。美国畅销书作者切诺(Ron Chernow)在近作《巨人》(Titan)中这样描述 J.D.洛克菲勒:“当财富积累到需要想像力才可挥霍时,J. D. 开始相信上帝是寄望他造福人类而赐予他金钱。”
  二○○三岁末于纽约
  (在此感谢钱颖一教授、肖梦女士对本文提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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