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4期

人间惟有杜司勋

作者:李国文




  李国文新时期重要的现实主义作家,著有长篇小说《花园街五号》、短篇小说集《危楼纪事》、《没意思的故事》等。长篇小说《冬天里的春天》获首届茅盾文学奖。
  杜司勋,即杜牧,晚唐诗人之翘楚。李商隐有一首七绝,这样写他:
  高楼风雨感斯文,
  短翼差池不及群。
  刻意伤春复伤别,
  人间惟有杜司勋。
  (《杜司勋》)
  唐代诗歌,经过了初唐的勃兴,盛唐的辉煌,中唐的赓续,到了晚期,已呈神疲力薄之势。若无杜牧、李商隐那令人眼目一新的格局,恐怕是很难画上圆满句号的。晚唐的这两位诗人,都很短命,可怜得很。
  杜牧,公元803年生,852年死,活了49岁;李商隐更惨一点,公元812年生,858年死,活了46岁。他们都处于郁闷困顿中,愁病而逝。中国文人的命途多舛,生不逢时,这可算一对典型。
  可在如此短促的生命周期里,他们却能给诗歌,给文学史,留下来长久不衰的精彩,实在是了不起的。在中国,凡读过点古文,念过点旧诗的知识分子,几乎不假思索,即能脱口而出这两人的诗句。为什么他们的作品,能够拥有千秋万代、持续相继的读者,道理很简单,因为,从他们心底流出来的诗,永远洋溢着鲜活的新意。惟其新,诗人也就伴随着读者长存下来。
  作诗也许不难,创新为文学的生命,却是一件相当不易的事。鲁迅曾经感叹,他的旧体诗所以未能多作的原因,就在于前人已经把诗写尽了。一个“尽”字,道出创新者难以为继的苦衷。创新,遂成了文人的致命伤,困惑着一代又一代想写出点好东西,想写出点新东西的作家和诗人。
  自唐以降,一千多年,诗人何啻千万,所写的诗、词、歌、赋,数以亿计,还有什么没想到的?还有什么没写到的?还有什么未开垦的处女地,留给文学的后来者耕耘呢?鲁迅尽量不写,这就是智者的抉择了,与其露丑,不若藏拙。而不幸的是,时下很有一些自命风雅的同行,附庸风雅的官员,弄上两首顺口溜,打油诗,快板书,混充五言七律,绝句汉俳,这纯粹是有了把子年纪以后,还要穿开裆裤上街,露出不雅的臀部,存心不怕丢人的洋相百出了。
  这就是中国人多,中国文人跟着也多的后遗症了。林子大,便什么鸟儿都会有了。一般来说,树林虽大,鸟儿颇多,大致也就以下这四类。自古以来,凡耍笔杆的,都逃不脱这样的区分:
  一,把文学当成生命的;
  二,把文学看成饭碗的;
  三,拿文学当玩艺儿的;
  四,专门以折磨文人为己任的。
  第一类人,通常活得很苦,尤其想创新者,更苦;第二类人,大半活得很爽,只要拿起敲门砖,几乎都有成为阿里巴巴的可能,自然,脸皮要有一定的厚度,手臂要有一定的长度;第三类人,不管别人如何,总是能够自得其乐;而第四类人,别人开心他不开心,别人不开心他倒开心了,一副“天丧予”的面孔,最好是躲得远些为佳。
  这就是既相生相克,也相辅相成的文学生物链。
  但最奇怪,无论以上第二类文人搞的功利文学,第三类文人搞的挠痒文学,第四类文人搞的整人文学,统统都要标榜自己为百分百的正宗文学。惟恐人家不认账,不买账,便借助于权力,借助于金钱,偏要挤进文学史,偏要大家向他鞠躬如仪。这大概就是鲁迅所讽刺过的,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的行径了。
  近年来,我竭力龟缩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免得碰见这班人时,点头不是,不点头也不是的尴尬。
  当然,各式各样的文人,自然也就有形形色色的文学,本是文坛的客观存在,大可不必讳言。拍马文学未必低,清高文学未必高,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你得了鱼,就不要再指望熊掌,你吃到熊掌,就不要再染指鱼。但文人是种很欲望的动物,鱼也想得,熊掌也想得者,大有人在。于是,就不停地写,拼命地写。但别忘了,声名的诱惑,功利的追求,从政的驱使,经营的用力,一个劲地投身于这种非文学的活动之中,就难免要有才智退化、想象干涸、情思衰竭、感觉迟钝的可能。提起笔来,也就只有蹈袭陈规、依样葫芦、驾轻就熟、因循守旧这条路可走。
  于是,出现了当下文坛上的近二十年来目睹之怪现象:
  一是写诗的人,比读诗的人多;
  二是写小说的人,也快要比读小说的人多;
  三是写评论的人,估计不久的将来,肯定会比写作品的人多。
  这似乎有点危言耸听,但看到我的同行们,如此不在意文学的创新之道,如此不介意文学的生产过剩,如此津津有味地,乐此不疲地,像旧时磨坊里那些蒙着眼罩的牲口,一圈一圈绕着磨道,以一年千部左右长篇小说,数千篇中篇小说,数万篇短篇小说,以及恒河沙数的诗歌生产速度,为读者制造着“标准粉”式的精神食粮,不免有些杞人忧天起来。
  我想,一个真正把文学当成生命的人,应该不会满足于这样的文学生产方法。
  从古至今的文人,稍有点出息的,不愿落入窠臼,不愿重蹈前辙,不愿嚼别人嚼过的馍,不愿尾随他人走同一条路,是文人的本能,是文人的天性,也是文人的命根子啊!
  由此,你不能不对唐代诗人这种创新的执着,“语不惊人死不休”(杜甫语)的一根筋的精神赞叹不已。他们总是希望创造出“今古未尝经道”(杜牧语)、“远去笔墨畦径间”(杜牧语)的新格局;总是努力开拓出“惟陈言之务去”(韩愈语)、“作不经人道语”之“一家言”(李贺语)的新境界。唐诗之所以为唐诗,就建立在这种不断更新的宏大气象上。
  于是,我在想,唐诗由初唐的王杨卢骆,到盛唐的王维、孟浩然、李白、杜甫,到中唐的白居易、元稹、韩愈、李贺,进入公元九世纪中叶,当时的文学界,肯定也会有鲁迅写作时,这种受到被前人写尽,而不得不袖手的踟蹰,这真是没有办法的事。
  犹如到果园去采摘,你兴冲冲地来了,可发现那些捷足先登者,已将最完好的,最甜美的,最具有市场价值的果实,席卷而去,只剩下残枝败叶,一片狼藉。际此地步,老兄,你将何以堪?这种无所适从,无从下手,无法收拾的局面,也是那个时期的杜牧、李商隐、许浑、张祜等晚唐诗人,所面临的现状。
  唐诗有两个“李杜”,一为公元六世纪的李白与杜甫;一为公元九世纪的李商隐和杜牧。对后“李杜”而言,前“李杜”已经达到的高度,其不可企及之势,实在是难以逾越的巅峰。要想与他们比肩,必须要走出自己的路,必须要写出与他们的不同来,这才能拥有绝对属于自己的世界。你要当跟屁虫,永远也不会有出息。杜牧不会这么讲,但一定会这么想。
  我是根据公元831年(文宗大和五年)十月中,杜牧为《李贺集》做的序,作出这样的判断。他在文章结尾如此写道,口气之大,令人咋舌:“贺生二十七年死矣,世皆曰:‘使贺且未死,少加以理,奴仆命《骚》可也!’”他对李贺的褒扬,也是对自己的期许。虽然,他在《献诗启》里说明他的创作原则:“苦心为诗,本求高绝,不务奇丽,不涉习俗,不今不古,处于中间。”但他的为人一生,也许很失败,为文一生,却是一位有大志向,有大抱负,决心崛起,不甘雌伏的文人。清人赵翼指出:“自中唐以后,律诗盛行,竞讲声病,故多音节和谐,风调圆美。杜牧之恐流于弱,特创豪宕波峭一派,以力矫时弊。此其一生命意所在也。”
  《全唐诗序》说到杜牧,也认为他:“精思独悟,不屑为苟同者,皆能殚其才力所致,沿寻风雅,以卓然自成其家。又有甚者,宁为幽僻奇谲,杂出于变风变雅之外,而绝不致有蹈袭剽窃之弊,是则唐人深造极诣之能事也。”
  所以,李商隐才有发自内心的“人间惟有杜司勋”的极高评价。要知道,文人称赞文人,同行叫好同行,不是虚头巴脑,不是顺水人情,不是当面点头,背后撇嘴,不是阿附谄谀,捧场讨好,而是由衷赞美,真心褒扬,是极少有的,因而也是极难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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