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1期

溜进别墅的小偷

作者:杨 邪




  杨邪:1972年生于浙江温岭。曾获台湾第二十三届“时报文学奖·新诗奖”首奖和马来西亚第四届、第六届“花踪文学奖·世界华文小说奖”等多种文学奖。现居家写作。
  
  两年前,我从上海坐火车去江城武汉,这个有关小偷的故事,就是火车上的一个旅客讲述给我听的。
  我想,这个旅客之所以饶有兴味地向一个陌生人讲述起小偷的故事,首先一定是因为我的那只小纸船触动他回想起了记忆中的这个故事,而其次,则大约是由于他知道我是一个作家,这让他进而有了讲述这个故事的强烈欲望吧——当火车过了浙江的金华站,我无聊地拿出一张十块的钞票,开始变着法子依次折叠出各式各样的小纸船,而在此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除了偶尔看看窗外的风景,就一直在埋头读一本刚出版不久的叫做《山花》的文学杂志;后来,我抽出小纸船底下的摊开来的杂志,把它合上放在台桌上时,他惊讶起来。
  哎哟,这书怎么开起窗子啦?对着我的脸,他从台桌对面凑过来说,一边眨着那双特别小却又特别闪亮的眼睛。
  因为他是先凑过来,然后再开口说话的,所以他让我冷不防吓了一跳。
  显然,事后他也察觉到了我放在台桌上的双手的一阵惊悚,于是他赶紧像做错了事的小孩子一样不好意思地笑起来,同时伸手去拨弄那本《山花》封面中间翘突起来的三角形。
  这书开起窗子来啦?他又说。
  我敷衍地笑了笑说,是啊,这是个三角形的窗子,有趣。
  是你自己剪的吗?他接着问。
  哪里,是这杂志故意这样设计出来的。我回答。
  咦,真的呀?让我瞧瞧!这个旅客更好奇了,他不由分说就抽走了这本杂志,又伸出一个手指头,拨弄起了那个因为短直角边和斜边被裁剪了开来而翘突起来的三角形。
  这个旅客一边拨弄,一边又有了一个问题,他说,那么,这杂志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那你说,有些女孩子的牛仔裤上为什么要拉几个口子开几个洞?我不由笑了。
  那是想让我们去注意她的腿,雪白的大腿!他好像乐得浑身发颤。
  对了,你想想,要是这书上没有这个窗子,你就不一定会注意到它。我补了一句,然后起身去车厢那头泡了一杯热茶。
  回来的时候,我发现这个旅客已经翻开杂志,在读着哪一页。当我坐下来,他又令我冷不防吓了一跳。
  他突然从自己的座位上欠身凑上来,在台桌上方仰头发问。
  他说,你是个作家?
  愣怔了一下,我说,你怎么知道?
  这时,这个旅客又乐了,他把翻开的杂志递到我的眼皮底下——正好是我那篇小说《佐证》的位置。他说,这篇东西不是你写的?
  但我还是不明白。我说,没错,这是我写的小说,可你怎么知道这就是我写的?
  这个旅客更乐了,他翻了一下杂志,把扉页在我眼前晃了一晃。他说,这里有你的签名。
  事情就这么简单,我的天!
  我尴尬地对他讪笑了起来——做为一个作家,我一向自认,自己是个非常聪明而且感觉极端敏锐的人,但是偏偏在某些时候,我的表现却让自己不得不承认,自己又是极其低能极其愚笨的!
  但接下来,当这个旅客知道我是一个作家之后,似乎忽然来了兴致,他要开始给我讲述一个小偷的故事了——他一面把合上的杂志递还给我,一面郑重其事地告诉我说,这原本是个非常有趣的故事,但由于他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并且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年,所以他不能担保,经过他的转述之后,这个故事还会是那样的有趣。
  不过啦,也许你在听了这个故事之后,又可以编出一篇新的小说了!这个旅客用一种施惠于人的口气说。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嘿嘿,讲故事的人总是这样开始他的讲述,可他愈是想让听故事的人相信他的故事是真实的,而听故事的人就愈是怀疑他的故事是不真实的)。故事就发生在上海的郊区(有点意思,不是某市某地,而是上海的郊区)。
  有一个小偷,他在某一天晚上(太老套了,现在的小偷经常是大白天光临的),偷偷摸进了一个别墅区的某一栋别墅(就是很多栋别墅里面的一栋)。别墅里有一条狗(对了,是应该有一条很凶的狗),很凶,但它只叫了一声(这是由于小偷丢给它一个肉包子,或者军事化了,用无声手枪一下击中了它的头部),因为小偷丢进去一根火腿肠,那狗嗅了嗅,之后犹豫地咬了一小口,接着就倒地了(噢,那根火腿肠肯定是沾了某种闻不出异味儿来的毒药,比如砒霜之类)。
  小偷是从三楼的小阳台进去的(看来底下的防盗门特别坚固保险),他爬的是煤气管道(唉,小偷就是不要命——那煤气管道可就是那么细的一根铁管啊)。说来奇怪,那小阳台里的落地玻璃推门居然是半开着的(看来这别墅的主人比较粗心,要不然小偷刚进去,防盗系统就发出警报了)。
  对了,忘了介绍一下小偷(想来一下补叙)。
  这小偷三十岁左右(小偷的年纪与他出来偷东西有什么关系),他有一个三岁的儿子(小偷兼父亲),又刚刚有了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他们是双胞胎,出生才半个月(看来这小偷一定来自贫困的落后地区,那里不怎么抓计划生育政策)。这小偷是为了家里的三个孩子和正在坐月子的老婆而出来的(噢,原来小偷也有小偷的理由——为了这个,他应当出来干一票)。
  再说,这小偷进了别墅三楼的一个房间。
  这个房间是个健身房(哈,这小偷该不至于想先去锻炼几下吧),小偷掏出袖珍手电筒,扫了扫整个房间。房间里除了那些怪模怪样的器材,除了那套白藤沙发和角几上的那两罐饮料,就什么都没有了(那么,就到另外的房间看看吧)。可是,就在小偷准备溜出这个房间的时候,他的袖珍手电筒无意中照见沙发里有一件很小的东西(小偷会在“无意”中发现宝贝——笑话),那东西好像有点儿反光,忽闪了一下(不会是戒指项链什么的吧)。小偷走过去,当他拿起那东西仔细端详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那是一条裤衩,女人的裤衩(没一眼就认出那是裤衩,看来小偷没怎么见过世面)。那裤衩几乎是一个网兜(够新潮),很小、很薄、很轻,丝网状,所以见贯了普通裤衩的小偷一开始并没有会意过来(有意思,忽然出现一条女人的裤衩,而且是新潮的)。小偷终于看清楚了,刚才那一忽闪的反光,是因为裤衩的边角缀了一些亮晶晶的光滑的什么片儿,同时小偷好像还闻到了一股很舒服的香味(那不是体香,是香水味,或者干脆是小偷想象中的女人的气味)。小偷呆了呆,无声地咕哝了一句,把裤衩摔在地上,又无声地踩了两脚(不是咕哝是莫名其妙的咒骂吧)。
  小偷从健身房出来,分别打开了三楼的另外两个房间,但是房间里什么都没有(一栋别墅就住着一户人家,一户人家就两三口人,当然有几个房间是空着的)。最后有一个小房间,它的门半开着(这就像小阳台的落地玻璃推门,也是半开着欢迎这个小偷的到来)。小偷一溜进去,就闻到充满了整个房间的奇怪的香气,他用手电筒一扫,发现原来这里满地都是水果和瓶酒。有些水果是成箱成箱的,而有些零散在地板上——其中有几个已经开始腐烂(太多了,主人哪顾得上吃)。瓶酒则千奇百怪,盒装的、成扎的,让人眼花缭乱,而有一瓶却打破了——居然没有被及时清理,大半只酒瓶盛着小半瓶酒,旁边有几片碎玻璃,深红的液体在漆得锃亮的木地板上淌出好远(这主人未免也太懒了)。这些水果有许多是小偷从未见识过的,更叫不出名字(那肯定是一些进口的洋水果),小偷只知道这些瓶酒有许多是洋酒,因为包装盒或瓶身标签上印的没有一个是汉字。小偷在那些水果和瓶酒中间蹲下来(他该不会是想先尝一尝吧——曾经看到过一则笑话,说一个小偷在行窃时看到厨房里有一瓶上好的白酒,就先架起二郎腿,喝起酒来,结果第二天早上,起床做饭的主人在餐厅里发现了犹躺在地上打呼噜的该小偷),他摸摸这个,又摸摸那个,最后拍了下屁股起来,无声地骂了一句,出了房间(小偷一定是骂:奶奶的,我操!这么多东西,吃死你老婆喝死你老公)。
  接着小偷顺楼梯溜到了二楼(为什么不往四楼?噢,忘了,通常见到的别墅大多只有三楼高)。刚下楼梯,被手掌遮掩住的手电筒的一点点光亮,刚好照着了梯口右手第一个房间的门把手——这门把手上挂着的那个精致非常的粉红色的小乳罩,让他冷丁儿愣怔了半晌(哟,来了点粉红色的——这会儿小偷他一眼就认出来了)。
  由于这门把手上的粉红色的小乳罩,小偷已经断定,这个房间正是这栋别墅主人的卧室,而主人的卧室是让小偷激动的(小偷激哪门子的动),因为这里面一般都会有两样东西(小偷他能知道有哪两样):其一是主人(嘿,废话)——可能这会儿他们睡着了,但是会随时醒过来(那当然),也或者他们根本就没睡着(也或者他们根本就不在呢);其二是金银首饰和现金之类——把钱财和贵重物品放在卧室,这是人们通常的习惯(对呀,这个倒很有道理——原来连小偷也掌握了心理学)。
  小偷没有立即去握门把手(而是先拿下了这门把手上的粉红色的小乳罩),而是关掉手电筒,同时撮起三个手指头,在门上轻轻啄了一下,紧接着又啄了两下,然后蹑脚退上半个楼梯伏下(看来小偷是想试探一下卧室里的第一样东西,看看他们是否睡熟了;但是也有可能,你不啄,他们倒是睡熟了的,而你这一啄,他们正好醒过来了)。
  房间里没有任何反应。
  于是,小偷悄悄地打开了房门(房门不反锁,这别墅的主人就是麻痹大意)。
  但是小偷刚刚进入了这个房间(怎么啦),正当反手虚掩上房门(为什么不敞开房门以便败露时迅速逃之夭夭),准备迈出第一步时,眼前的那一幕让他立刻傻了眼(房间里空空如也?不会吧)——他听到了一声柔媚的惊呼,同时房间里的两盏暧昧的床头灯亮了(我的天!他们反应够快的)!
  小偷看到了一个妩媚的金发女子,煞白着脸,霍地坐起在床头(哇,敢情,这是外国人居住的别墅)。
  这女子虽被惊吓得白了脸,可她看上去仍然是那么的妩媚漂亮,并且,小偷清楚地看到了她的两只娇滴滴的乳房,它们在一条华丽高贵的毛毯的一端急剧起伏着(天哪,这么香艳的场面)!
  小偷的脑子里闪过了一个赶快逃跑的念头,但是他的身体却粘在了那里(像苍蝇被糖水粘住了,不能自拔)!
  就这样,小偷和金发女子大约僵持了十秒钟(该死,男主人他不在)。僵持了十秒钟后,金发女子居然异常冷静地对他笑了一下(可能吗?一个弱女子这样面对一个闯入卧室的小偷)。
  你是谁?金发女子说(说国语——敢情,这女子的金发是假的)。
  小偷呆在那里,好像还没回过神(怎么会,他可是小偷呀)。
  你是怎么进来的?金发女子又说(到这份上,她还有这好奇心?噢,可能是随口说出来的,其实她已经吓得直哆嗦)。
  小偷没吭声(难道让我说是顺着煤气管道爬进来的吗)。
  那么,你是个小偷?金发女子继续说(到这时,她总应该在发抖了吧)。
  小偷低了低头,去注视自己的脚——这个时候他才发觉,自己脚上的鞋已经很破旧了(此时此地此景,小偷会有这样的心理活动吗)。
  你不是哑巴吧?金发女子又笑了一下,她说,你进来是想偷什么呢(主人她怎么老废话)?
  这时,小偷抬起了头。他想起自己家里的三个可爱的孩子和他们的妈妈了(小偷也是有温情的)。
  你是来偷钱的,是吧?金发女子尴尬地笑着说,喏,你看,我这梳妆台上就有钱(主人她够大方)!
  小偷看到,随着这金发女子从毛毯下伸出那只雪白的胳臂,她的两只娇滴滴的乳房就完全暴露了出来,它们颤颤的,又一挺一挺的(挺色情啊)。
  但小偷的目光还是顺着那只雪白的胳臂,顺着纤纤的手指移开了(小偷毕竟是小偷,他此行的目的是钱)——他看到距离床头三步之外放着的梳妆台,梳妆台上没有一沓沓的钱,但有一溜儿的小纸船(小纸船?哦,就像这一只,是用钞票折叠的)。那是一些用各种不同的方法折叠出来的各式各样的小纸船,大约差不多有二十多只,它们首尾连接着摆开,像一支浩浩荡荡的船队。小偷一看就知道,这一溜儿的小纸船,都是用崭新的百元大钞折叠出来的(也不多,就两三千块罢了)。
  小偷把目光从梳妆台移回到金发女子的脸上,他觉得,金发女子似乎一直用一种直勾勾的眼光在盯着自己(这个金发女子不简单)。
  小偷看到,眼前的金发女子笑得更灿烂了(这个金发女子更不简单了)。
  除了这些纸船,这房间里还有很多钱,你信不信?她说(要让小偷不信,这很困难)。
  小偷偏了偏头,把目光从她的脸蛋上移开(又一次移开了),然后局促慌乱地打量了一下整个房间(这小偷也怪了,他还有这个心思)。
  房间里,除了这张过分宽阔的大床,除了大床两边的小矮柜,除了梳妆台,剩下的就是窗边的一套橘黄色的布沙发和位于小偷身后墙侧的那套组合衣柜了。最后,小偷把目光停留在床头的墙上,那里有一幅很大的合影婚纱照(女主人结婚了,或者这个金发女子并不是新娘)——虽然有点反光,但小偷还是基本能看清楚:相框里的女人,是那种妩媚漂亮得有点过分的娇小的女人(原来这金发女子与新娘是同一个);而男人则似乎高大壮实,一脸的凶气和霸气,显得身上的白色礼服非常滑稽(也就是说,男女主人是两个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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