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9年第3期

老年的事及其他

作者:陈燕慈




  一 原以为是向西走的,出了小巷就发现错了,是向东。我原来认定是向西,因为我搞错了南北。
  我所以转向是与我走路心不在焉有关。我听我的朋友睿讲她的父母都患了老年痴呆症,她说的那些细节使我受到了极大的震动(也许应该说诱惑)。一向宠辱不惊的睿满脸泪珠,她说她妈管她叫妈,她说妈你把洋画藏在哪儿了。她的记忆是回到了童年。我一边走一边思索,我控制不住不去思考这件事。先是那老女人,后是那老头,一个又一个时不时目瞪口呆、不认儿女。不过,睿说,他俩却能相伴相扶、不弃不离;尤其,母亲开始发病的那年,父亲还是一个健康的人,他不但能力很强还拥有智慧,他守候着母亲过了十三年,直到自己也逐渐成了痴呆者。
  “痴呆会传染吗?”我说。
  “我想可能是父亲模仿的罢。”
  有这种事?睿说从心理学看有道理。跟聪明人在一起会变得敏捷,和傻子在一起会日渐迟钝。到了他没把她挽救过来而是自己同化了过去。
  睿说父亲崇拜母亲一生,他太爱母亲了。
  我当时看看睿的脸,琢磨她为什么这样说,只见她双唇棱角分明,眼睛迷茫地望着远处。我想,睿是在心里预测着未来,思考应采取的步骤。
  睿是一个心理防御能力极强的人。
  睿突然说:“小玉!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只相信自己的经验。”
  我想是这样。我是一个既不相信什么爱情又惧怕孤独的没有什么出息的弱女子。要是听到说哪个家庭两口子越过越爱,就以为人家是在瞎说。第一次听睿说她母亲得了老年痴呆症不认人了,我就以为日子快到头了。但睿说当她爸爸晚上把她妈妈抱上床时,她的妈妈会把头偎在丈夫怀里。我说那是你母亲的嗅觉在起作用,跟吃饭一样生理反应。睿说你不了解我父母,他们真的相爱一生。
  我却在想这十三年的日子。是否正因为其中的一个成了痴呆患者,这日子才好过?是老头好过还是老女人好过?还是都好过抑或都不好过?总而言之这件事情记在了我的心里,以后的时间我不断想起,有时还打个电话向睿询问情况。我想除了我没尽什么孝心,再没有谁比我更关心此事的了。
  二 三年前我与C分手,从百般绝望、仓惶与无耐中逃了出来。我没有房子住,在远离小城中心的郊区租了一个十二平米的单间,厨房、卫生间是公用的,月租三百元。那个地方叫红房子,是一个研究所的公寓。我想我必须紧衣缩食,业余抓紧写作来补充生活所需。所幸,允许我搭乘的班车由于照顾我的记者身分而分文不收,只是上班的日子我得顶着星星出发,天黑下来才能回到家。
  我必须说一下,红房子是建筑在公路旁的一个山坡上,公寓有套房与单间两种,一律矮矮的三层。从远处看,因势建造的七八座小红楼疏零零地散落开来,楼与楼之间无非是一片片布满石头、瓦砾与稀稀拉拉杂草的空地,没有树木也没有人迹。沿着山路往高处、远处走,那就是另一番景观了,春天的时候绿色掩盖了一切,秋天到来则由枯黄、凋零以至空空洞洞望眼欲穿了。公路的那边是岩石构成的参差不齐的峭壁,只因为壁缝里荒长着许多繁茂的枝叶,才使得原来这座酷壁模糊葱茏起来。研究所选择在郊外这百里挑一的山坡建造公寓是情有独钟的,研究人员和职工们可以面壁思索,不受任何干扰。这里与村落的居民远离,偶尔有村里的狗到这儿散步,也许是为了觅食或者是傻狗迷路抑或——睿说是狗仰慕知识。
  我的十二平米单间是在三层的一端角隅处,除对面邻居外可以说没有人从我门前过;而我要去厨房、卫生间则需走过一串屋门。为了避免以后的麻烦,搬进以后我谨慎开口,实在躲不过的点一点头。实际上这里的人爱讲话的也不多,天亮就赶班车,回来便关起门解决自己的家务。那些研究人员更是足不出户,只是一早一晚在山坡上做一做机械的运动。我在三层顶端有一个观望点,那就是我的房门左侧的那个窗口。常常早上楼道没人的时候,我伏在窗台向山坡*’望,一厢情愿地认人和清点人,从他们头发的颜色、衣装的样式、表情与动作对他们做分类鉴定。但是这种窥探心理没几天就消失殆尽了,我以为他们是千篇一律的,一切无非是对前一天的重复,毫无生动之处。
  十二平米可以说是我的城堡,我以为它很舒适。一张单人旧木床铺得很厚,床头有一个小柜,上面有一支十五瓦桌灯。因为买不到喜欢的灯罩,我为它扣上了一个小竹筐。这便是我生命时间的一半所在。很好。躺在那里拿起一本书,世界便踏实了。和C曾住过的是一套三居室,厅要比现在的单间大;地毯上摆放着索尼系列VCD和两对木质音箱,墙上挂着流动着现代线条的电脑壁画。这些已经成为过去。我是自愿从C的王国里被他驱逐出来的,也可以说是逃亡出来的。我想C出于他的性格,也许现在也已经离开了那里。十二平米房里有一个写字台,当然也是旧的、从临近信托店买来的。从C那儿我没有拿走任何东西,C说三居室任何一件东西都不准动,要卖也必须完整出售。睿给我出主意,说让他出一笔钱罢,以物折价公平合理。你说多少钱?睿说折价的三分之一,有利于你脆弱的心理。后来我把一部分寄给远在外省的父母一部分存入了银行。我为自己购置了一盏新的水晶玻璃台灯,放在写字台上。它使我的小屋辉煌起来。原来我不喜欢玻璃制品,以为它又脆又薄,但这盏灯的伞罩和底座特制出的斑驳的棱纹,反射出缕缕纯净的光,那光可以辉映到屋顶、四射到墙壁。并且它可明可暗,全凭我的情绪来调控。还有一件东西值得一说,那是一个硕大的玉带石椭形砚台,它无比沉重,裸着浅绿色的参差不齐的石层。这是早年我从我的家乡深山里拣来的,我不断用刻刀与钻刀来装饰它,还用强力胶粘上一块青绿色的松石。这几乎便是我那时的全部重要的财产了。当然我还有一个碟状的DISCMAN接着一对栗色的小音箱以及一台睿送给我的她家换下来的九英寸黑白小电视。
  可以说在我搬进新居以后我完全沉醉在我的城堡里,我甚至以为屋子还是小的好。有一点美中不足的是去厨房和厕所的麻烦。但这一点也被新生活所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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