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1期

冲突与融合

作者:高益荣




  在十三世纪的中国,崛起了一个剽悍的民族——蒙古族,建立了强大的蒙古国。蒙古帝国的建立有着很大的意义,蒙古人利用他们的铁骑很快踏碎了北方一个个分裂王朝,统一了北方。公元1271年,忽必烈改国号为“元”,挥师南下,于1279年灭掉了南宋,终于结束了自唐末五代以来长期分裂的局面,完成了全国规模的统一,建成了我国历史上领土最辽阔的朝代。元朝初步奠定了中国疆域的规模,给经济的发展、文化的交流也带来了一定的保障。
  “元代是一个政治现实严峻的时代,文明程度较高的汉族被处于较低社会发展阶段的游牧民族所征服,人们习以为常的传统信念受到空前的挑战,国破家亡的巨大痛苦,使汉族产生了汉代以来最为深沉的郁闷。元代又是一个活力抒发的时代,蒙古铁骑以草原游牧民族勇猛的性格席卷南下,给汉唐以来渐趋衰老的帝国文化输入进取的因子。于是,整个社会的思想文化处于一种游牧文明与农业文明、北方文化与南方文化、雅文化与俗文化等多重交融的状态。这种时代心理的典型表现,就是辉映千古的元曲。”冯天瑜、杨华:《中国文化发展轨迹》,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确实如此,来自北方大漠的蒙古人南下中原,从而使草原游牧文化与中原农耕文化产生了撞击,在这种文化的碰撞中,两种文化逐渐由互相冲突走向融合,使以汉族文人为主体的元曲作者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于民族和地域的差异,以蒙古族文化为代表的草原游牧文化和以汉族文化为代表的中原农耕文化,具有不同的民族地域和民族性格特点。蒙古族入主中原,一方面必然使两种文化互相冲突,另一方面也必然使之互相影响,在某些方面最后甚至互相融合。忽视任何一个方面都是狭隘片面的。此正如王季思先生在《元曲的时代精神和我们的时代感受》中说:“我们在考察元代的时代特征时,过分强调了民族之间的冲突、斗争,看不见当时不同民族之间有互相转化、互相融合的一面。至于当时北方契丹、女真、蒙古族的尚武精神,在歌曲和音乐上的积极影响,更少注意。而把元曲的时代精神只理解为反抗民族压迫,这是未免狭隘和片面的。”王先生特意提到“歌曲和音乐”,而这正是最能体现民族特点的文化组成部分,故我们就以此为例谈谈草原游牧文化与中原农耕文化在民族性格和对待音乐不同的审美观念上表现出的互相冲突和互相融合,从而对元曲的繁荣所起的作用。
  
  一 性格与地域特征带来的文化冲突
  
  由于民族和地域的差异。以蒙古族文化为代表的草原游牧文化和以汉族文化为代表的中原农耕文化,具有不同的民族性格和地域特点。从总体上看,草原游牧文化表现为尚武外向、纵横不羁、张扬个性、率意进取等特点。由于蒙古人在入主中原以前,其文化基本上还处在奴隶社会时期,加之他们的草原生活习俗,使他们与中原汉文化及已被汉化的民族相比,具有鲜明的民族文化特点,“他们没有固定的住房,住的是用木杆和毡子搭起来的帐篷,圆形,不用时可以随时折叠起来,卷成一团,当做包裹。当他们必须迁徙时,把它们一起带走。他们在张搭帐幕时,常常把出入口的门朝着南方。除了运送帐幕的这些车子外,还有一种双轮的上等轿子,质量很好,构造精密,上面也用黑毡子覆盖着,虽然整天下着大雨,车子里面的人也不会受潮。鞑靼人的妻儿子女,日用器皿,以及必需的食物,都用车子运送,由牛和骆驼拉着前进。家庭里面凡有什么买进卖出的商业生意由妇女经营。也就是说,丈夫和家庭所需的一切物品,都是由妇女准备;至于男人的时间,全部用在狩猎、放鹰和军事生活方面。他们拥有世界上最好的隼和最优良的猎犬。”《马可•波罗游记》,陈开俊等译,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1982年版宋人赵珙在《蒙鞑备录》中说:“鞑人贱老而喜壮,其俗无私斗争。正月一日必拜天,重午亦然。此乃久住燕地,袭金人遗制,饮宴为乐也。摩喉国王每征伐来归,诸夫人连日各为主礼,具酒馔饮燕。在下者亦然。其俗多不洗手,而每拿攫鱼肉手有脂腻,则拭之衣袍上。其衣至损,不鲜浣濯。妇人往往以黄粉涂额,亦汉旧妆,传袭迄今不改也。上至成吉思汗,下及国人,皆剃婆焦如中国小儿,留三搭头在囟门者,稍长则剪之。在两下者,总小角垂于肩上。”他们即使进入了中原,在生活上仍然保留着他们固有的生活习惯。“蒙古人从事游牧生活,因地制宜,马奶以及用马奶发酵而成的‘忽迷思’马奶酒便成为他们喜爱的饮料。”“进入农业地区以后,蒙古人喜爱马奶酒的习惯一直保持下来。皇帝和贵族都养有专门供取乳用的马群。‘车驾行幸上都,大仆卿以下皆从。先驱马出健德以及诸王百官,各以脱罗毡置撒帐,为取乳室。’”史卫民《都市中的游牧民——元代城市生活长卷》,湖南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正是甘甜的“马奶酒”滋润着勇猛的草原上的剽悍民族,形成了蒙古人豪迈尚武、直率旷达的民族性格。加之,他们当时还处在奴隶制社会制度时期,因此,他们大脑中还没有严格的礼法。“蒙古建国之初,制度简朴,对于朝觐拜见及君臣议事等礼节没有严格规定。”史卫民《都市中的游牧民——元代城市生活长卷》正像明人叶子奇在《草木子》卷三下《杂制篇》中说:“蒙古起自漠北,风俗浑厚质朴,并无所讳,君臣往往同名”。他们不像汉族要避讳,尊卑界限分明。即使业余生活,他们也仍然保留着草原文化的风俗。“游牧民爱好的娱乐活动,并没有因为他们走进了城市而被摈弃,而是继续发扬光大。于是在都城周围,就有了专门的猎场;都市中则每年都要因射柳和竞走等而大大热闹一番。”史卫民《都市中的游牧民——元代城市生活长卷》
  由蒙古人的生活习俗而形成的民族性格具有鲜明的草原文化的特质。这是一个崇尚竞争、勇敢善战的民族,他们更喜欢的是有高兴事时尽情狂欢,有伤心事时放声长哭,无须压抑、无须造作的直率。这与礼教传统已经相当完备的中原民族确实在文化上产生了很大的冲突,尤其是在忽必烈之前,蒙古统治者在征服其他民族过程中推行杀掠、屠城、强占民田为牧场、变俘虏为“驱口”,严重地破坏了早已进入高度发展的封建社会的中原地区的社会政治秩序和经济结构。“旧制,凡攻城邑,敌以矢石相加者,即为拒命,既克,必杀之。”宋濂等《元史•耶律楚材传》如蒙古人在攻打金国的过程中,从1213年冬到1214年春,前后三个月间“凡破九十余郡,所破无不残灭,两河、山东数千里,人民杀戮几尽,金帛子女牛羊畜席卷而去,屋庐焚毁,城廓邱墟矣”《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十九《鞑靼款塞》。如此的作为,确实与中原文化产生了极大的冲突。而中原民族,尤其是汉族已经经历了几千年的礼乐文化的积淀,到了宋、金时期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生活规范和伦理制度,有严格的等级秩序。在如此的规范下,形成了汉族讲求礼仪、崇尚温和、不喜张扬等民族性格。
  
  
   二音乐歌曲的审美观念不同
  
  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中原农耕文化实际上是一种礼义文化、伦理文化,其在音乐歌曲的审美观念方面历来重视音乐歌曲包括舞蹈的政治教化功能,是一种典型的政教功利审美观。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何晏《论语集解》引包咸注曰:“乐所以成性。”刘宝楠《论语正义》曰:“乐随礼以行,礼立而后乐可用也”;“乐以治性,故能成性,成性亦修身也”。在孔子看来,“乐”的本质与“礼”相同,目的都在于使人正心修身,成就“仁”性,所以他经常把礼乐相提并论,“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基于这种政教功利审美观,孔子对音乐自有其赞扬和批评的标准。他所赞扬的是《韶》、《武》一类善美兼具孔子对《武》乐稍有不满,认为虽尽美而未尽善、“雍容和鸣”的雅乐,认为这类音乐有利于政治教化。他所批评的是“郑卫之音”和“郑声”,认为这种音乐歌曲从歌词内容到曲调演唱都不符合“尽善尽美”和“雍容和鸣”的雅乐标准,情感宣泄太过分,超过了常度即所谓“淫”,不利于政治教化,因此主张“放郑声”。中原农耕文化在音乐歌曲的审美观念方面既如上述,而草原游牧文化在音乐歌曲的审美观念方面又如何呢?《元史•礼乐志》曰:“古之礼乐,壹本于人君之身心,故其为用,足以植纲常而厚风俗。后世之礼乐,既无其本,唯属执事者从事其间,故仅足以美声文而侈观听耳。”这里所说的“古之礼乐”与“后世之礼乐”,其时间界线是指南北宋之交时期,因为下文论及礼乐发展史时肯定北宋礼乐仍然“号为古雅”,而“及乎靖康之变,礼文乐器,扫荡无遗矣”。这样,元代礼乐当然属于“后世之礼乐”了。古之礼乐,目的在于“植纲常而厚风俗”,这正是中原农耕文化的礼乐观念;后世之礼乐,目的在于“美声文而侈观听”,这正是包括蒙元草原游牧文化在内的礼乐观念。《元史•礼乐志》又说:“元之礼乐,揆之于古,固有可议”,“元之有国,肇兴朔漠,朝会燕飨之礼,多从本俗”,“若其为乐……大抵其于祭祀,率用雅乐,朝会飨燕,则用燕乐,盖雅俗兼用者也”。这里清楚地说明,肇兴于朔漠的元朝,礼乐制度与中原不同,除在个别极为庄重的场合采用中原礼仪和雅乐这是受汉族文化影响的结果,详见后文之外,其他场合仍从蒙古族风俗,多用俗乐即“燕乐”。所以,草原游牧文化在音乐歌曲的审美观念方面并不一味追求“植纲常而厚风俗”的政教功能,而主要追求“美声文而侈观听”的愉悦性和观赏性。正像《蒙古秘史》所说:“蒙古人欢乐,跳跃,聚宴,快活。奉忽图刺后,在枝叶茂密、蓬松如盖的树周围,一直跳到出现没肋的深沟,形成没膝的尘土。”他们的民族性格使他们难以对讲求含蓄、以教化为目的的高雅的文艺感兴趣,他们对娱乐性的歌舞有特别的嗜好。元代的教坊乐部规模非常庞大,在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元代宫廷中也经常由教坊司演出各种歌舞和杂剧。正由于草原游牧文化与中原农耕文化在音乐歌曲的审美观念方面有如此巨大的差异,因此,在草原游牧文化的冲击下,中原农耕文化在元代出现了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为严重的“礼崩乐坏”的局面,许多传统观念都被怀疑淡化,甚至遭到否定反对。这种文化观念的变化,是使作为俗文化范畴的杂剧繁荣在元代的直接文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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