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7期

不能贬低黎锦晖在流行音乐史上的地位

作者:吴 剑




  陈钢主编的《上海老歌名典》(以下简称“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年4月初版,2007年4月再版)贬低黎锦晖,抬高陈歌辛在中国流行音乐史上的历史地位。我在此以史实为依据,进一步说明历史真相。
  一部中国流行音乐史出现两个“鼻祖”
  1927年,黎锦晖创作了中国第一首流行歌曲(当时称“时代曲”或“摩登歌曲”)《毛毛雨》,把“流行歌曲”这一体裁引入近现代中国的乐坛,从此,中国乐坛进入了流行音乐的新时代。《毛毛雨》是划时代的,黎锦晖的贡献也是划时代的。《毛毛雨》和同时问世的《妹妹我爱你》、《人面桃花》、《卖花词》、《桃李争春》、《落花流水》、《文明结婚》、《春朝曲》等中国第一批时代曲,奠定了黎锦晖中国流行歌曲创始人的历史地位。
  1929年,黎锦晖在新加坡创作了百首“家庭爱情歌曲”,分批寄回上海。这些歌曲之书被书商一版再版,风靡了上海滩。从1927-1936年,黎锦晖创作的时代曲,火爆走红,民营广播电台从早到晚播放黎锦晖的歌曲,播音歌星作为一种行当应运而生。1934年,上海《大晚报》独家举办了中国首届“三大播音歌星竞选”的活动。参赛的歌星演唱的歌,95%以上是黎锦晖的作品,他的歌是当选为“三大歌星”的白虹、周璇和汪曼傑的成名曲。1934-1935年,被称为中国流行歌坛的“中兴时期”和“黄金时代”。黎锦晖既是中国流行歌曲的创始人,也是奠基人,被称为“中国流行音乐之父”。
  上世纪80年代以来,陈钢到处宣传他的父亲陈歌辛,由于当年流行歌坛著名作曲家的后人们保持低调,对他们的祖辈和父辈宣传少,致使不了解中国流行音乐史的人说“陈氏是20世纪40年代中国文艺界中的杰出之辈,是中国近代流行音乐的先导和鼻祖。”(陈钢在《玫瑰、玫瑰我爱你——歌仙陈歌辛之歌》一书第42页引用这段话时津津乐道。此书由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年出版)一部中国流行音乐史出现了两个“鼻祖”,只能一个是真、一个是假:黎锦晖的鼻祖地位是不容置疑的,更不能篡改。
  
  “名典”怎样贬低黎锦晖
  
  陈钢贬低黎锦晖始于他不承认1927年是中国流行歌曲历史起始的时间,他把1898~1949年作为中国流行歌曲诞生的年代。如此,在中国的流行音乐史上就没有了黎锦晖,没有了《毛毛雨》。中国流行歌曲的创始人、奠基人和鼻祖的位置出现了“空缺”,这把交椅该由谁来坐?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随着时光的流逝,了解中国流行音乐历史的人先后离世,将来写进中国流行音乐史的“鼻祖”,真不知道会是谁了。
  “名典”共收入七首黎锦晖的歌曲,其中《毛毛雨》、《桃花江》和《特别快车》是时代曲;《老虎叫门》、《可怜的秋香》、《寒衣曲》是儿童歌舞表演曲(《老虎叫门》后成为儿童歌舞剧《神仙妹妹》的插曲,《可怜的秋香》1927年由大中华百合影片公司拍成电影,成为电影歌曲);《王芳斋》是成人歌舞剧《野玫瑰》(“名典”说成《花生米》,是错误的)的插曲。编者在黎锦晖诸多时代曲中,只选了三首,对黎锦晖的贬低表现得十分明显。对黎锦晖1927-1936年统领中国流行歌坛一个时代所创造的辉煌视而不见,并说黎锦晖的“艺术生命颇为短暂”(“名典”2002年版第402页),在不到600字的黎锦晖小传中也出现多处差错——
  1 《特别快车》是黎锦晖1929年在新加坡创作的百首“家庭爱情歌曲”中的第十一首,第一批寄回上海,同年5月由上海心弦会出版,统称“家庭爱情歌曲25种”。“名典”把这首歌当成“儿童表演歌曲”是不对的。
  2 《总理纪念歌》是1925年孙中山先生逝世时黎锦晖创作的,问世的时间不是1927年。1927年是在《小朋友》277期发表的时间。
  3 《妹妹我爱你》是黎锦晖1927年和《毛毛雨》同时推出的中国第一批时代曲。1928年1月即由“百代”灌录了唱片,1929年作为黎锦晖“家庭爱情歌曲25种”之一,由上海心弦会出版。不是1929年在新加坡创作的。
  4 《小小茉莉》是黎锦晖1933年出版的《芸窗歌选》(新歌第十辑)所收歌曲之一,不是1929年在新加坡创作的“百首家庭爱情歌曲”。
  陈钢对黎锦晖的基本态度和评价是:“其大半辈子都为平民音乐奋斗,开创了中国儿童歌舞表演唱之先河,并写过不少通俗易懂的流行歌曲,为此,有人称其为流行歌曲的鼻祖。”(“名典”2007年版第471页)
  陈钢的态度至此已一目了然,“有人称其为流行歌曲的鼻祖”,他本人是持保留态度、不予认同的。
  这种不顾历史事实的态度,降低了“名典”自身的历史价值,贬低别人最终是贬低了自己。
  海派文化和黎派音乐
  在“名典”一书中,“海派文化”是使用次数很多的一个词组,但作者说来说去也没说明白什么是“海派文化”。
  “海派”一词,最原始的涵义是指上海一派京剧演员的表演风格,后来发展延伸到泛指上海的文学、戏剧、电影……所有的艺术形式和人文景观,都称之为“海派文化”。“海派文化”的基本特征,通常是指由市场和大众趣味导向形成的市民文化,是一种雅俗共赏的通俗文化。
  在当年的上海滩,何时开始有“海派”、“海派文化”的说法流传,似已无从考证。在“百代”等唱片公司为上海的京剧演员开始灌录唱片时,应该就有了“海派”一词。在此基础上演变成“海派文化”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会像一曲《毛毛雨》开创了一个时代那样,有明确的时间标志。但可肯定的是,“海派流行歌曲”的源头就是黎锦晖的时代曲,是“黎派音乐”。黎锦晖是中国流行音乐史上,自成体系、自成“流派”的唯一一位作曲家。陈钢不承认黎锦晖“中国流行音乐鼻祖”的历史地位,从不使用“黎派音乐”一词,总是用“海派文化中流行音乐分支”的语言来表述他的观点。在他为陈歌辛撰写的小传中,他用了长长一段文字来说明陈歌辛和“海派文化中流行音乐分支”的关系,也对这一“分支”的诞生作了注释。他说:“陈歌辛在20世纪40年代所创作的大量歌曲,是上海流行音乐成熟期,亦即西方文明与吴越文化相结合而诞生的上海城市文化——海派文化中流行音乐分支的典范。”(“名典”2007年版第203页)
  仔细分析,方可弄清陈钢这段话的几层意思:
  其一,20世纪40年代是上海流行音乐的成熟期,这一成熟期的标志是西方文明与吴越文化相结合而诞生的“海派文化中流行音乐的分支”。
  其二,“海派文化中流行音乐的分支”即上海城市文化。
  其三,20世纪40年代,陈歌辛创作的大量歌曲使上海的流行音乐走向成熟,使“海派文化中流行音乐的分支”因他的歌而辉煌。
  陈钢的基本观点,就是赞美20世纪40年代,把20世纪40年代说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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