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第4期

江亢虎:从弄潮儿到落水者

作者:黄 波

之遗嘱,自将身后财产捐入公共机关,其与保有财产之自由,亦属毫无抵触……”上海中国社会党本部和党员回应:个人对自己财产“有自由支配之权……既为其人之自由,是为约法所公许。遗产归公是自由也,非强迫也。”可以看出,面对这个棘手难题,江亢虎及中国社会党颇有应对的策略,一方面是辩解“遗产问题”纯属学理的探讨,另一方面则辩称只在党内宣传,所以是党员个人自由。但官方的敏感大大超出了想象,内务部在发给各省的批文中对这些辩解未予认可,认为“若招集多数人民主张破除现制,即属事关公共秩序,本部即碍难准予立案。”意思是一经成为党纲,就已经是一个公共问题,不仅仅是该党和党员自己的私事。
  从以上各执一词中可以发现北洋政府中不乏能员,即使江亢虎力图使中国社会党的面目温和,但内务部官员还是从“遗产处置”这样一个貌似很个人化的问题中,看到了可能导致的社会风险。
  虽然不能立案,但看来中国社会党的正常活动并未受到更多限制,相反发展极为迅速。至1911年底,据中国社会党宣传传单说,已在全国各地建立起支部“四百九十余起”,党员达“五十二万三千余人”,这当然是和江亢虎的影响力和活动分不开的。叶圣陶日记中留下了生动的记载。民国元年(1912年)1月14日,中国社会党苏州支部成立,少年叶圣陶和朋友顾颉刚、王伯祥等人赴会参观。叶氏日记中记载:“江君亢虎素抱社会主义,曾周游各国,专为考察此主义,归国后竭力鼓吹……其语详括简要,条理明晰,不愧为此主义之先觉者,而其演说才亦至可钦佩。”同月18日,叶氏又记:“颉刚谓‘社会主义我深赞成’,挽余及伯祥共入社会党。”当月21日,叶圣陶等人即赴社会党支部谈话会,参加社会党。叶氏并在日记中慨叹,“闻此间党员已有二百人之多。社会主义之流行乃速于置邮,可喜也。”
  中国社会党声势很大,但考察其实际影响力则不能太受表面因素左右。和当时大多数形形色色的党派一样,中国社会党党员很多不明党义,有些人是一度签名了事,叶圣陶所在的苏州支部是一个缩影。顾颉刚就曾经回忆:“每天踏进支部一似踏进了茶馆,大家尽说些闲谈笑话来消遣时间,早把社会主义丢向脑后,有些人竟放手同女党员们打情骂俏”。
  中国社会党因江亢虎而受人嘱目,但该党渐渐衰落同样与江氏有莫大关系。在江亢虎的领导下,中国社会党注重理论探讨和推动社会变革,不是一个组织严密行动有力的政党,乃至党员因是否要参加实际政治运作而产生分歧,直至分裂。宋教仁案发,袁世凯和孙黄摊牌,夹缝中的中国社会党处境尴尬,而江亢虎的得力助手陈翼龙被捕杀,更直接导致中国社会党在国内的活动基本停止,江亢虎也再一次赴外游历。
  江亢虎的建党活动声势大实效小,不过以今人的眼光观察,江亢虎及其党似乎更像西方传统的政党。其党纲中规定:“党员得在本党宗旨范围内,以个人意志自由行动。凡了解且信从本党宗旨者,皆得为党员……党员不分国界、种界、宗教界,无论男女,对于本党义务权利平等……党员违背本党宗旨,经党员弹劾,各该部调查属实,由本部宣布除籍。”不能不说,像这样如此强调党员平等权利的政党,近代史上并不多见,中国社会党这种风格的奠定当然是和其负责人江亢虎的理念分不开的。
  1934年,江亢虎结束海外游历,回到国内。形移势变,江亢虎不再是思想领域的风云人物。江亢虎即使想勉力弹奏一点“新社会主义”的新曲,听者也日稀。一直到抗战爆发,原避居香港的江亢虎受汪精卫之邀,由港到沪,出任汪伪政府考试院副院长,后升任院长,这才吸引了一点目光。
  在汪伪政府中,江亢虎作为部长级人物,是“最高领导机关”中央政治委员会的当然委员,抗战结束后便也理所当然地被认定为汪伪巨奸之一,受到了国民政府的审判。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审讯汪伪汉奸笔录》记录了审判的全过程。
  江亢虎为什么会从弄潮儿而一变为落水者?考抗战之初,江氏并不是低调论的主和者,他在一次接受记者采访论述中国抗战的意义时说,此次抗战不仅仅是为国家独立和民族生存而战,更是为世界和平、反帝国主义和东方文化而战。这样一个高调论者为什么也会和汪精卫等看不到中国抗战前途的人一样,成为汉奸?有论者认为“这除了说明江亢虎是个狡猾的变色龙和无耻的政客外,还能说明什么呢?”云云,这当然顺理成章,不过也嫌太省事了些。
  江亢虎在法庭上曾经“剖白”参与汪伪政府的初衷,“以为汪系蒋主席暗命出而另想和平救国办法,且据汪称日本无条件于二年内退兵,归还中国领土,尊重我国主权,故与汪合作”。虽然自汪精卫从重庆出走之初,蒋汪“唱双簧”一说就一直在民间流传,并一度颇有市场,但江亢虎的辩称当日就被法庭认定为“狡饰之词”。不过,江亢虎的纵身入水显然并非全无脉络可寻。笔者以为,第一个线索应该追论到江亢虎的反共思想。主张社会主义的江亢虎居然会反共,其实并不奇怪。社会主义是江亢虎进行社会变革的理想,但随着中共的建立和开展活动,他转而认为这是苏俄“祸水东引”阴谋的一部分,必须坚决抵制。早在1926年,他就在一封求见王怀庆(时为北洋政府讨逆军总司令)的函中自道心曲:“不佞倡道社会主义最早。但自五年前第二次游俄归来,深感赤化侵略之危机,奔走号呼,力谋补救。”而“共同防共”则正是日本政府最乐于向对赤化充满恐惧的人们抛的一个“香饵”,并几次三番以此诱引国民政府放弃抵抗以图媾和。第二个线索则可以追论到江亢虎“勉为正角”的人生理想。从少年时期,江亢虎就努力“勉为正角”,一度也实现了这一理想,可是时也命也,1930年代的江亢虎尽管余威犹在,但和当年风云际会相比,显然是大为落寞了。江亢虎决不是一个耐得住寂寞的人,始终想做时代舞台上的正角、主角,但最后却以丑角落幕,“勉为正角”的理想成就了江亢虎,也害了江亢虎。就像胡适在汪精卫病毙日本后对汪的分析:汪精卫一生吃亏在他以“烈士”出身,故终身不免有“烈士”的情结。想做“正角”的江亢虎和以“烈士”自居的汪精卫,最后居然都以“落水者”而终局,这是一个巨大的讽刺,后人不能不深致慨叹。
  至于江亢虎在汪伪政府中的作用,江亢虎“自白书”中回顾:“在职四年余,从未与闻行政、外交及军事。”这应该不算虚言。以汪伪政府的权力机构论,除了汪精卫、周佛海、陈公博、罗君强、李士群等有限几人,即使像江亢虎这样位居部长,也只能说是“备位”罢了。江亢虎以考试院院长之尊,在开了几次会讲了几次话、画了几个诺之后,大概就能发现自己不过是别人请来装饰的“花瓶”而已,“勉为正角”也许只有求诸梦寐了,不过这并不能减轻其人对国家和民族犯下的罪恶。1946年,南京国民党首都高等法院判处江亢虎无期徒刑,“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必需生活费外没收”。从此江亢虎在狱中度过余生,直至中共接管江亢虎所在的监狱。1954年12月7日江亢虎病死于狱中。
  江亢虎临死前夕,曾通过改造学习,写下了《十大罪状自白书》,其中包括“官僚家庭出身,封建意识作祟”、“轻视劳动,虽有知识,毫无实践”、“低估人民力量”等等。与他在国民党掌控中拒不认罪的顽固态度相比,已完全不同了。
  “勉为正角”的江亢虎正如邓云乡所说“知者已少”,今日之一切“果实”,虽然是江亢虎个人种下的,但这并非是“勉为正角”这一理想的错。人云“人生的紧要处只有几步”,江亢虎的人生中,究竟是哪一步走错了呢?
  
  (本文编辑:李 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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