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10期

科学传播的四个典型模型

作者:刘华杰

的科普),另一方面双方要通过协商解决矛盾,不能以某一方不懂科学技术为理由而拒绝协商。正如环评问题中“愚昧的”公众有权参与环评工作、出席听证会一样,在科学传播系统中“愚昧的”百姓也有权不断提出自己的疑问,不知道科学、误解科学不只是或者根本就不是百姓的错。
  从立场上来分析科学传播,一定程度上涉及到科学传播的政治学维度,毕竟科学传播不仅仅是有关认知的,也涉及社会正义、平等、民主等观念。“政治正确”、“科学代表真理”之类宣传所起的舆论导向作用是有限的。但我们也要时刻牢记社会学大师韦伯的提醒:正派的教师不应在讲台上只灌输某个立场,选择权要留给听众自己做出。
  
  三、公众参与科学
  
  2007年伊始,国家环保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十一五”时期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监督权”;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引导、规范环保志愿者、环保民间组织有序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环境维权、参与环保行动”。对于一般意义上的自然科学与技术活动,也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实际上环境问题本身在相当程度上涉及科学技术、技术评估、风险评估。
  科学传播的国家利益归根结底要通过具体满足人民群众的近期与长远利益而实现。离开民众的利益谈科学传播,就脱离了实际,置科学传播于无源之水的境地。民众既有接受科学的权利也有不接受科学的权利,事实上也如此,科学传播做得不好,民众可能宁愿选择鬼神迷信。虽说科学的时代地位决定了它有一定的“势能”,好比一个钢球举到一定高度松手后它会自动砸下来,但是对于中国社会,这个势能实在太有限。仅仅依赖于科学的势能并极力宣扬这种势能的伟大,无异于鼓励懒汉式的科学传播。
  我们早先的科学传播观念是单线条自上而下灌输,上面是有科学技术知识的科学共同体或者科普专家,下面是无知的百姓。这对应的是“欠缺模型”(也译作“缺失模型”),系统中基本上没有反馈,因为民众的意见是无关紧要的。它的前提假定之一是,公众是无知的,欠缺科学知识,不应当针对自己的需求提出特殊的科学传播要求,更没有资格对科技政策说三道四。但是现在这种模型已经逐步让位于“与境进路”。这既与科学形象的变化有关,也与科学素养的新提法有关,更是民主制度的内在要求。这些变化也可以从1985年英国皇家学会的《公众理解科学》报告及2000年英国上议院发布的《科学与社会》报告中看出。联合国1999年通过的《科学与利用科学知识宣言》阐述得更为清楚,明确指出科学家必须主动向公众传播科学,并且公众有参与所有科学的权利。
  经常有人抱怨百姓不喜欢科普,科普期刊无人订阅,科普图书发不出去,却很少有人仔细想想我们做了什么努力,如果先假定百姓无知,那么百姓凭什么就一定得重视并喜欢科学?
  科学传播要“降神”。米兰·昆德拉曾写过《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仿此,可以讲“科学不能承受之重”。因为科学太重要了,我们常常赋予它神性,并以为科学由于其势能就可以自动流下、自动传播。这是错误的,错误地估计了时代的多样性和民众需求的多样性,同时也低估了与科学竞争的其他文化成分。
  科学传播要,告别神话,放下架子,把自己的目标与人民群众的利益结合起来,形成共鸣。当前,一方面可以说公众远离了科学,而另一方面也可以说科学失去了公众。相对于前者,后者更可怕,说明我们在失职。最终科学是依靠公众“供养”的(纳税人支付了科学事业的全部开支),新一代科学家也要从公众或者公众的子女中诞生。科学失去了公众,国家利益也就失去了根基。有些舆论习惯于指责公众科学素养低下,不愿理睬科学或者不相信科学,却不设身处地从民众的角度思考问题,这是一种危险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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