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2期

圣经.现代化与传统文化

作者:冯 象 向继东




  《圣经》与“普法”
  
  向:先谈谈你的两本书吧。我记得,《创世记》里的故事在《万象》杂志连载时,好像题为《尘土亚当》?
  冯:是的。但是作为书名,一个多卷本的开篇,为了跟后边各卷的篇章衔接,觉得还是依照传统叫《创世记》的好。
  向:你在前言中说,关于《圣经》的版本文字、历史和思想背景,拟另文讨论。这里能谈一点吗?还有,《圣经》早有中文译本,且被广泛接受,为什么还要重译呢?
  冯:《圣经》对于现代中国人的意义,我在《政法笔记》和一些访谈里说过,这儿不重复了。希伯来语《圣经》的版本文字,包括中文旧译的一些问题,我准备把译经的笔记择要发表一部分,稍加讨论,2005年开始在上海的《译文》杂志连载。
  中文旧译中,流行较广的有“和合本”,可以简单谈谈。那是新教各派在上世纪初妥协合作的产物,1919年起在上海初版。它用了一种非常做作、即使在当时也没有人这么说话的所谓“白话”,大概是受了传教士的影响吧,我叫它“洋泾浜中文”。本来,经文拗口一点也无伤大雅,让信众和普通读者慢慢习惯就是了。但它运气不好,生不逢时:“五四”以后,现代汉语文学的发展即新文学运动走了另外一条道,和合本那个“白话”就留在死胡同里了。当然,我们现在用来思考、写作和讨论问题的汉语的词汇句法和节奏,它的丰富的表达力,还经过毛主席著作的熏陶和马列编译局的锤炼,就更不一样了。你读读香港、台湾的学术和翻译作品,马上就感到差距不是一点点,是一个时代。和合本另外一个缺点,是舛误太多,没有吸取当时西方已有的《圣经》研究成果。有些地方错得还蛮有趣,我给你举个例子:
  《创世记》开头,上帝在深渊大水之上造了光。然后说:大水中间要有苍穹,把水分开(1:6)!和合本:诸水之间要有空气,将水分为上下。
  这“空气”就是误译。古代近东的闪族人以为天空是一座晶莹透亮的穹隆 (raqia),托着天河,罩住大地;河水透过穹隆的空隙漏下,便是雨。所以苍穹为固体,像一只倒扣的碗,是上帝造来分开天上的水和地下的水的。古代译本,例如希腊语七十士本和拉丁语通行本,都是这么理解的。和合本怎么会误译为“空气”呢?我没有考证过;说不定是参与译经的传教士们接受了现代科学观念,把经文“重译”了。
  向:《圣经》和犹太教有很大的关系,是吗?
  冯:在中国,一般谈到《圣经》都跟从基督教习惯,称它的两部分为“旧约”和“新约”。但前者本是古代以色列人的宗教文献和民族文化遗产,“旧约”便有贬抑犹太教为旧教的意思,所以西方学界通称希伯来语《圣经》。只在特指基督教的立场学说或历史时,才讲“旧约”、“新约”。我遵照这个学术惯例。我的《创世记》故事,就主要取材于古代以色列人的传说。其中有一些对后世影响极大,从宗教思想、道德哲学到文学艺术——包括基督教在内——例如恶天使撒旦(上帝和子民的敌手)的故事。
  向:我觉得,《创世记》和《政法笔记》有很大的不同;前者恐怕是对宏大的人类文化的追溯,而后者则是直面当下的急切关怀。
  冯:没有办法,我们“知青”这一代伤亡惨重,“欠债”太多,不得不写。
  向:我很喜欢《政法笔记》。从技术层面来看,你是一位随笔文字的高手,简洁的笔法,犹如史记;从思想层面看,你说的都是关于政法的问题,但文字穿透力极强,犀利而又不露锋芒,且都击中法律背后的要害。这样的书,学府里一般所谓的教授恐怕是很难写出来的。
  冯:过奖了。法律其实和文学差不多,只是文字拗口一些,道理浅白一点;两者都是教化或思想改造的利器。我在《木腿正义》和《政法笔记》里讨论过这个问题。政法实践对(广义的)文学艺术的依赖、渗透和利用,在现代西方式法治意识形态建成,即支配大众想象力之前,向来不是秘密。问题的关键是,其实现代法治也是这么运作的,靠银屏故事、报屁股漫画、电脑游戏、武侠和言情小说等等来说事、论理、蒙人。美国也是法盲大国,它怎么治理?当然不靠律师法官,而是靠好莱坞“偶像产业”(包括色情文艺)和主流传媒“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这么潜移默化、灌输教育出来的。否则不能解释,为什么政法业者尤其政客、律师的名声那么糟糕,大众依然相信法治,至少相信没有更好的制度选择。但是,中国又有独特的国情:因为大众媒体和学界老在说“普法”,老百姓以为法律真是看不懂的什么“东东”了,认了“秋菊”的命。学者的任务,便是揭示这场“普法”运动之下、之后的问题。
  
  法治的好处是避免政治摊牌
  
  向:中国的司法问题很多,恐怕一时解决不了。但总而言之,政府的机会主义行为太多。立法则是条块分割,如环保部门起草环保法,文物部门起草文物法。这样,立法者都站在自身利益上。而且立法太容易,法多不治。
  冯:正是这样,千家万户上访。
  向:上访人多,是因为老百姓不信任法律,上法庭也不能求得公正。
  冯:搞法治,总该让老百姓感到是在维护社会正义,才能有效运作。从前没这么乱,为什么?一方面管得紧,基层组织严密,用划分阶级成分等手段来保持政治高压。另一方面,老百姓多数接受了他们觉得还算公平的社会和财产关系。我穷,大家都穷,加之特权不下基层,心里不平衡、闹事和违法乱纪的现象自然少了。
  向:那时是在财产面前平等;而现在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不过真难做到。
  冯:不错,法治的起点,是承诺形式平等。实际上,法律问题的背后往往藏着政治问题。政治问题不解决,法律便只是一纸具文;解决了,达成一种宪政安排,法律问题才可以按司法程序走下去,直至最终解决。发展中国家如此,发达国家也不例外。比如2000年美国大选的戈尔与布什一案,联邦最高法院五比四判布什胜。投关键一票(第九票)的肯尼迪大法官说,他之所以把总统宝座判给了布什,是怕两党摊牌,政治大动荡,影响整个社会。虽然后来佛州有争议选票的调查结果表明,戈尔的票数比布什多,但是大法官至今仍认为自己做得对。所以你看,司法解决的好处是避免政治摊牌,让社会各阶层、政党与利益集团和平相处,化险为夷。
  
  现代化像一个硬币有两面
  
  冯:从理论上说,中国现代化的核心问题是资本主义。作为资本主义边缘地区的一个发展中大国,它不想做发达国家的垃圾箱,不想永远当他们的加工厂,更不想把国际走私贩毒洗钱这些黑社会活动搞到家里来。所以,这个现代化进程不是中国一国的事情;和法治建设一样,也是国际关系问题,必须和国际政治、军事和商业关系结合起来谋略,以求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惟有如此,才有可能成为世界民族之林中的强者。毛主席领导,教训不少,但最大的功绩在哪儿?不是打日本鬼子,不是打蒋介石,而是结束中国的“前现代”,就是“一盘散沙”积弱状况,把中国引到可以参与同列强竞争的真正的现代化轨道上来了。
  向:现代化应包括政治、经济、文化诸多方面,但毛时代的许多做法其实都是反现代化的。
  冯:反市场经济,反法治,反第三世界例如印度意义上的现代化,反我们现在奉若神明的一切。所以我说他创造了一个现代化的条件,开辟了一个不信邪的革命传统。正是因为有了这个革命传统,中国人的政治智慧才比俄国人高一筹,才有了今天资本再临却并未倾覆的“幸运”。当然,这第二遍现代化比起别人的一遍成功要困难得多;搞第二遍有许多包袱,还要受后进或者叫“后发”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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