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
(一○)权力的事例或威标的事例(借用帝制仪仗中的一个名词)——这亦叫作人类智慧或威力的事例。②这种事例乃是每种方术中最高贵、最完全的事功,体现着这方术的极端完善。既然我们的主要目标是要使自然服务于人类的事业和利便,那么,合于这个目标的做法就该先把那些已在人类权力之内的事功,特别是那些最周全和最完善的事功(作为早先攻占了的和征服了的若干领域),加以纪录并予以列举。因为从这些事功出发,我们就会找到一条较易较近的途径通向迄今还未经尝试过的新的事功。因为如果人们能够从对于这些事功的注意深思之中来用热情和主动性把自己的事功加以推进,那么他们就一定会不是把这些事功稍稍向前推展,就是把它们转向旁边邻近的一些事物,或者甚至更把它们转移而应用于某些更加高尚的用途。
②
弗勒注解说,这些事例因其是“每种方术中最高贵、最完全的事功”,所以是人类权力的表证。近代的例子举不胜举,诸如蒸气机(连同其多种的应用)、电报、蒙药、摄影以及类此等等都是。——译者
还不止此。正如自然中稀罕非凡的事功能够刺激并提高理解力去查究以至发现那些能把它们包括在内的法式,①同样,方术中卓越奇异的事功也能做到这一点,而且还能做到更大的程度;因为创造和构制方术中这种奇迹的方法在多数情节上是浅显易见,而自然奇迹中的方法则一般是隐晦难知的。
① 这句话系承上文第二八条第一节之意而言。——译者
但在这里我们也必须使用极度的警惕性,切不可让这种事功把理解力压沉而仿佛是缚倒在地。因为这里有一种危险,就是人们一经思索到方术的这种事功,而这些事功看来又仿佛是人类努力的极峰和顶点,他们的理解力或不免就此受到震惊,受到束缚,以至受到蛊惑,竟至无力再去对付任何其他事功,却只认定除沿袭旧法外便不能再做出那类事物,因而只要用更大的辛勤和更准确的准备去照做就得了。②而其实,确定的倒是相反的情形。这就是说,人们迄今所发现到所观察到用以获致效果和事功的办法和手段大部分是很劣很次的;全部高级的权力依赖于法式,都必须从那个源头来有条不紊地抽引而得,而这种法式却直到现在还一个都没有发现出来。③
② 参看一卷八五条。——译者
③
弗勒注明,参看一卷七五,二卷二及一七各条,并参看”DeAugmentisScientiarum”第三卷第四章。——译者
因此(我在别处已经说过)④假如一个人只是思想着古代人们的战争机械和攻城机器,纵使他竭尽毕生之力去想,也永不会着落到把使用火药来发放的大炮发现出来。同样,假如他只是钉着羊毛和棉花的制造去观察去思想,他也永不会借此发现到茧或丝的性质。
④ 见一卷一○九条。——译者
由此可见,过去一切差堪列入比较高贵一类的发现(如果你考察一下),都不是由方术的些微经营和开展所揭出,而是完全出于偶遇。那么,什么才能把偶遇(那一般只是以很长的时间间隔来动作的)提前或预支呢?除了发现法式是不行的。①
① 参看二卷三条。——译者
关于这种事例的特定例子是很多很多,没有必要在这里来举。因为我们终归要做这样一件事,就是要把所有机械性方术和文化性方术(只要它们是有关于事功的)都寻找出来并彻底检查一过,从而把它们二者当中的巨大的、精妙的和最完善的事功,连同其产生或动作的方式,都集为一编或一部特定的历史。
但我并不是要束缚人们的辛勤努力仅仅去搜集方术当中称为杰作、称为神奇、足以引起惊异的那些事功。因为惊异只是罕见的产儿;一个事物只要是罕见的,虽然在种类上实在并无异乎寻常,人们也对它感到惊异。而另一方面,有些事物从其与别的种属相较所表现的种属区别来看是真正值得惊异的,可是只因在普通使用中我们与它相狎,就往往很少加以注意。
方术方面的独出事物之值得注意也不亚干自然方面的独出事物,后者是我已经说到过的。②关于自然方面的独出事物,我已举出太阳、月亮、磁石等等为例,这些都是在事实上最熟习、但在性质上却几称独一无二的东西;同样,关于方术方面的独出事物,我亦必须照此举一个例子。
② 见二卷二八条。——译者
关于方术方面的独出事例,有一个例子就是纸,一个极其普通的东西。现在要指出,我们只要注意考察就会看到,大凡人工制造的材料,不是以经纬两线织成的东西,如丝绸、毛布或麻布等等;就是以混凝浆汁黏成的东西,如砖、陶器、玻璃、珐琅、磁器等等,它们如果调制得精就很光亮,如果不精就虽坚而不亮。但一切以混凝浆汁制成的东西总是脆而易碎,没有黏性或韧性的。而惟独纸恰恰相反,它是一种具有韧性的质体,可以裁剪或撕扯,竟可与动物的皮膜,植物的叶子,以及天上的其他类似作品相比拟,相颉颃。它既不象玻璃之脆而易碎,也不象布匹的织法,而恰象自然的材料那样,有纤维的组织而没有分明的经纬。在人工制造的材料当中,我们再难找到与它相似的东西;它可算是完完全全独特的东西了。①无疑,在人工制造的东西之中,比较更可取的是那种摹拟自然最为近似的东西,再不然就相反地是那种压制自然和阻遏自然的东西。②
① 很奇怪,培根竟未说到毡和纸一样,亦具有这里所提到的一切性质。——译者
② 弗勒注明,关于后者,电导器是一个可称的例子。——译者
还有,作为人类智慧和威力的事例,我们亦不可完全蔑视魔术和符咒之类的把戏。因为其中有些东西虽然在效用方面是琐屑可笑,但从它们所供给的消息来说也许是有很大价值的。
最后,迷信和幻术(就普通所了解的这个字的意义说)的事情也不可完全略而不论。①这些事物虽然是深埋在大堆的伪误和子虚之中,可是我们也要稍稍察看一下,因为其中有些事物如蛊魇,如想象力之加强,如远地事物之交感,如精神与精神间正如物体与物体间感受之传送等等,也许在其底层深处是有着自然的某种动作的。②
①
克钦指出,培根甚至对于一些把戏和幻术手法也从未不寄希望。参看一卷八五条。他希望在发现法式之后便会有一种更高级的幻术。参看二卷九条。——译者
②
弗勒注明,参看“DeAugmentisScientiarum”第四卷第三章,SylvaSylva-rum
第十世纪一段。在”实验”第九八六项下,培根叙述了其父逝世之前两三日他在巴黎曾预得梦兆的一段故事。
弗勒还说,关于所谓远地事物之交感及精神与精神间感受之传送,Glanvill
在所著“ScepsisScicntifica”一书(出版于一六六五年,即《新工具》一书出版后四五年〕中记有一些颇可喜悦的事例。他并选录两事附于注中,兹不具译。——译者
三二
从以上各点看来,我们可以明白,最后所提到的五类事例(即相契的事例、独特的事例、出轨的事例、跨界的事例和权力的事例)不应留到某个性质有待考究的时候再来加以处理(象其前所列的其他事例和后面所举的大部分事例那样),而应当开头就集为一编,作成一种特定的历史。因为这些事例都有助于把进入理解力的事情加以汇编,有助于改正理解力本身的不良面貌——我们知道,理解力在逐日习见的印象之下是不可能不被玷污,被染坏,以至最后走入岔道,变得歪曲起来的。
因此我们应当使用这些事例作为纠正和洗净理解力的一种预备措施。因为凡能把理解力从其所惯对的事物抽撤开来的东西,都是能把理解力地面磨光铲平,以便于接纳真正理念这个冷静纯洁的光亮的。
再说,这些事例也替动作部分铺平和准备道路。关于这一点,到以后说到导向实践的演绎法的时候,我就要在适当的地方予以说明。①
①
弗勒指出,所谓导向实践的演绎法,即二卷二一条所列对理解力的九种帮助的第七种,培根并没有做出。——译者
三三
(一一)友敌的事例——这也叫作属于固定命题的事例。这种事例显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一个物体或一个具体质体经常携有所要探究的性质,象是一个不可分离的友伴;另一种情况相反地是经常不见所要探究的性质,它经常不作友伴,却象是敌人和仇人一样。从这种事例中,我们可以做出确定的、普遍性的命题,肯定的或否定的都一样,其中主词就是一个具体的物体,宾词就是那个有待研究的性质自身。我们知道,特殊命题不会是固定的。这就是说,在这种命题里,有待研究的性质在任何具体物体当中是消逝着的、会移动的,时而增长起来或被获致,另一方面又时而消失下去或被抛开。因此特殊命题,除开象前面说过的移徙那种情节外,是并不比其他命题享有什么优先权的。但即便是这些特殊命题,如系经普遍命题准备出来并经用普遍命题加以校对,也仍有很大的用处;这在适当的地方我还要有所说明。①还要指出,即便在普遍命题当中我们也不要求精确的或绝对的肯定或否定。因为即使它们容有某种稀罕的和独出的例外,也足供在当前目的下的使用了。②
友伴的事例的用处就在于把法式所应肯定的东西收缩到一个狭窄的范围。正如借移徙的事例可以把法式所应肯定的东西收缩到这样——就是说这事物的法式必须是借这移徙活动而传递到或消灭掉的什么东西,同样,在友伴的事例中法式所应肯定的东西则被收缩到这样——就是说这事物的法式必须是作为一个构成分子而加入到物体的这样一种结成当中的什么东西,或者相反地是拒绝加入的什么东西。这样一来,谁只要把这样一个物体的组成和结构知道清楚,谁就接近于能把探究中的性质的法式揭示出来了。③
① 弗勒注明,这是暗指下条所述附缀的事例。——译者
②
弗勒指出,但是这种例外必须常视为须待解释,须待说明其所以逸出常轨之故。在科学史中,这种解释正自不少。——译者
③
弗勒注评说,例如,假定所要探究的为热的法式,而我们看到热永远与火焰相伴,那么、对火焰加以仔细考查,就会侦察到热的法式或性质了。同样,假定要探究透明性的法式,而看到可展性从不与透明性相伴,那么,透明性的法式或性质必是在可展性的质体中寻找不到的东西(或者,假定也可在其中来寻找,至少也是为其他属性所抵消过的东西)。由以上所述的规限显然可见,推理若仅建筑在仇敌的事例上是怎样容易陷入错误了。——译者
举例来说。假定有待研究的性质为热,那么火焰就是一个友伴的事例。因为在水、空气、石头、金属以及大多数其他质体当中,热都是有变异的,可以有来有去;而惟独一切的火焰总是热的,这就可见热在火焰的结成上是常在的。就着热来说,我们这里还找不到一个仇敌的事例。关于地腹的情况感官是一无所知,以我们所确知的一切物体而论,没有任何一个具体的东西是不能感受热的。
但是另举一例来看,若以固结性作为有待研究的性质,那么空气就是一个仇敌的事例。金属是既能流动亦能固结的;玻璃亦然;水也还是能够固结的,那就是当其冻结之时;惟独空气则永无固结之可能,或者说永无放弃其流动性之可能。①
①
克钦指出,物体与重量是极好的友伴事例,透明性与可展性是极好的仇敌事例。培根举空气与固结性为仇敌事例,其真确性是可疑的。
弗勒更进一步指出,甚至在培根之后很久,科学界人士还抱有这种见解:Playfair 也曾重述此意,虽然用语比较审慎。其实,Cailletet 和Pictet
所做的实验已经带有结论性地表明,就是氧气,氢气和氮气也是可以液体他的,从而或许也是可以固体他的。关于这些实验,在Ganot
所著《物理学》(英译本第一二版,第八二节)中有简略叙述。这样看来,旧时所谓永久性的气体与非永久性的气体之分是已经完全抹消掉了。根据合法的类推,似可以高度的可然性得出推断说,一切液体亦都可以固体化。只是有几种液体,如酒精,醇精和二硫化碳,至今经一切努力,即使在所知最低的温度下,还不能把它们变成固体。参看Ganot
所著《物理学》第三四三节。——译者
不过说到这种属于固定命题的事例,我还提出两点劝告,这可以有助于我们当前的业务。第一点,如果一个普遍的肯定或普遍的否定是不能有的话,那么就要对这事物仔细注意,就认作是无有的事物。①象上面所讲我们对于热这情节便是这样做的,在这里,从事物的性质看(至少就着我们知识所及的要质来说)是找不到普遍的否定的。同样,若以永恒性或不坏性作为有待研究的性质,那么在我们这里就又找不到一个普遍的肯定。因为对于天之下地之上的任何一个物体都是不能使用永恒或不坏两字来作宾词的。②第二点的劝告是说,我们在提到有关任何具体物体的普遍命题时,肯定的或否定的都一样,都要把那最逼近于不然的具体物体附缀于后。③例如提到热,就要缀上那种最柔和的、的烧性最小的火焰;又如提到不坏性,就要缀上金子,那是最近于不坏的。因为这种情况指明着自然中然与不然之间的界限,有助于范定法式,防止法式脱出和岔出于物质条件之外。④
① 拉丁本原文为non-entia。克钦指出,entlaandnon-entia(有与无有)是经院派的名词,培根又使用了。
弗勒说,这一点劝告虽系以经院派的语言来表达、其意义则是明显的。我们若不能建立一个普遍的肯定或普遍的否定,仅仅这一事实本身就值得注意。
②
弗勒注明,培根在“DescriptioGlobiIntellectualis”一书中曾严厉地批判了亚里斯多德和逍遥派所讲的天体不变那一教条。——译者
③见下条。——译者
④克钦指明,培根认为法式必须限于物质条件的界限之内,这就是反对柏拉图的理念说。他又指出,这两点劝告实际是体现在下条语录当中。——译者
三四
(一二)极限的事例——这就是前条所提及的那种附缀的事例,这里给它换个名称,另行列出。因为这种事例不仅是附缀于固定命题之后才有用处,就以它们本身来说,从它们自己的本性来看,也是有用处的。①它们毫不暖昧地指出了自然的实在区划和事物的度量,指出了自然在什么情节上可以活动到或被施加活动到何等地步,然后从而指出了自然向其他东西的过渡。若要举例来说,那么在重量方面有黄金,在硬度方面有铁,在动物身量方面有鲸鱼,在嗅觉方面有狗,在急遽膨胀方面有火药的燃烧,以及诸如此类有事例。②同时,对于低度方面的极端也要和对于高度方面的极端同样地予以注意。在这方面的例子,重量方面则有酒精,③硬度方面则有丝绸,动物身量方面则有皮虫,④以及类此等等。
①
克钦注明,这些事例乃是对前条事例的一种附录,其地位近乎前条的一些例外。这样,所以培根说,这些事例之用处乃在表明固定命题的极限,例如金子为重量的最高限度(培根这样说),另一方面则有某些火焰(例如酒精的火焰)轻至几乎不可称量:这些都是物体与重量中的极端事例。
弗勒更指出,这类事例除非与前条所述事例联系起来,殊难看出它们怎样能够自成一项。显然,若不与其他事例相联而仅就其自身来看,则它们不过是又一些打眼的事例和隐微的事例罢了。——译者
②
弗勒指出,这些例子多不确当:白金就比金子还重;醇精就比酒精还轻;金刚钻就比铁还硬;有些爆裂性的粉末在膨胀力方面就比火药更强;鲸鱼固然比现存的其他动物都大,但与近代地质学家和解剖学家所复制出来的地质学上的怪兽相比、就当退居次位了。——译者
③ 醇精的精确制法虽在一五四四年已由Valerius Cordus
做出,但据说直到第十八世纪重经发明后始为人所注意。所以培根之对它缺乏认识是并无足怪的。
④ 拉丁本原文为vermiculi cutis
培根在二卷四三条曾再次提及。克钦指出,这并不是什么动物体;皮下线原有小管排汗,发生障碍,遂成此物。
弗勒注称,已故Rolleston
教授告诉过他,有一位名叫Simon 的德国医生曾发现一种极小的,显微镜下的动物,名为Demodexfolliculorum,生存于它在皮肤油管内部收集起来的油质中。但是,这当然是培根所未及知的。——译者
三五
(一三)联盟的或联合的事例——有些性质在公认的区划下是被标定为各自独异的,而其实却可以搀合或联合在一起。显示这种情况的事例就叫作联盟的或联合的事例。
这种事例表明,原来归属于某一独异佳质并认作为它所特有的作用和效果却也会为其他一些所谓独异性质所具有;这就证明原先所假定的独异性并不是实在的或本质的,而只是一个公共性质的一种变象。因此这种事例是具有极其卓越的功用的,它能把理解力从种属区别性升进和提高到类别,它能把具体质体中以伪装来到我们面前的事物的幻影和假象加以驱除。举例来说,仍以热作为有待研究的性质。人们告诉我们说(并且象是众所公认颇具权威的一种区划的样子),热有三种,即天体的热、动物的热和火的热;①它们(特别是其中之一与其他两种相比)在本质上和种属上——这也就是说,在种属的性质上——乃是各自分明、各自独异的;因为天体的热和动物的热是能生养、能保育的,而火的热则是消耗性的毁坏性的。②于是我们就必须指出它们之间的一个公共情节来看看联盟的事例了。试把一枝葡萄藤牵入一间经常生着火的暖室内,上面的葡萄就会比在室外时早熟整整一个月。这就表明,水果的成熟,即使果子还挂在树上,也是可以由火来做到的,虽然这种成熟作用看来应该是太阳的本分工作。①由这点端倪出发,理解力于排拒了本质独异性这个概念之后,就容易起而探究:太阳的热和火的热之间究竟有什么实在的区别之点使得二者的作用如此不同,而却又共同参加一个公共的性质。
① 弗勒指出,把热分为这样三种,这是甚至现在还存在着的流俗想法。——译者
②
弗勒注明,参看亚里斯多德所著“DeGenerationeAnimalium”第二卷第三章。——译者
① 就暖室和花房来使用正规的人工保温法,这在培根时代还无所知,在一六○七床出版的Maisonchampêtre(一部关于园艺和农业的百科全书)当中,未见提及:Parta
虽曾著丈论述助长花果的各种方式,亦从未谈到这点。可是培根在“SylvaSylvarum”一书(第四一二项)中却说到将热带植物置于室内加以保护,在“Essay
on Gardens”一文中又说到用火炉来烘养雁来红。现代所谓暖室的概念:约在革命时期始由荷兰传人英国。约在第一七世纪中叶在Heidelberg
地方建成的橘园,据说是记载中最早的一座花房。据记载,AlbertusMagnus 于某年冬季在Cologne
地方欵宴皇帝地点在其修道院中的花园。积雪覆盖着一切,众宾有不乐之意。迨筵席初开,积雪尽除;树木摆出来了,先是叶,后是花:继之以果实;气候也顿成夏季。筵开时,盛夏骤接严冬,宴甫毕,夏去又入冬季,一切仍复如前。这当是一种幻想的解释;不知曾否有人想到这是说明那位主人实设宴干花房之中,而先引众宾行经园内罢了。此故事见Grimm
所著“DeuscheSagen”一书。
区别之点可以找到四个。第一,太阳的热与火的热相比,在程度上是远较温和和柔和;第二,在质上是远较潮润(至少照它通过空气而达到我们身上的样子是如此);第三(这是主要的一点),它是极端不平匀的,时或临近而增强,时或引退而减弱;而这正是对于物体的生成的主要帮助。亚里斯多德说得对:我们地球表面上的一切生灭过程,其主要原因乃在太阳行经黄道的途径是倾斜的;①因为那样,一部分由于昼夜的交替,一部分由于冬夏的相续,就使得太阳的热成为异常地不平匀。但这位伟大人物却随即又把自己的这点正确发现毁掉和败坏掉了。他在对自然规定法则时(这是他照例的做法)竟极其专断地把太阳之临近指为生的原因,把太阳之引退指为灭的原因;而其实是二者在一起(太阳的临近和引退),不是各有专司地而是不分彼此地构成了或生或灭的原因;因为热的不平匀是利于生灭二者的,而平匀则仅利于保存。太阳的热与火的热之间还有第四点种属的区别,这又具有很大的重要性,那就是说,太阳的动作是以轻徐的活动通过长的时间片段来进行的,而火的动作则为人的急躁性所驱,要在一个较短的期间完成它的工作。假如有人根据上述四点来辛勤地从事于把火的热加以调节:首先采取许多并不困难的办法把它降低到较为温和较为中和的程度;再稍稍洒上和搀入一些潮湿;而最主要的是又使它仿效到太阳的热那样不平匀;最后还把它纳入一个徐缓的程序,纵然不象太阳的动作那样徐缓,也要比人们一般用火的办法较缓一些,——假如有人做到了这样,那么他很快就会抛弃热有不同种类的概念,而要力图以火的热去摹仿太阳的工作,即使不能与后者并驾齐驱或甚至在某些情节上尤胜于它。在这里,我们还有一个相似的联盟的事例:一只冻僵到半死的蝴蝶,经放在火边稍受温暖之后就会苏生过来。这就使我们很容易地看到,火有能力给动物以生命,亦不亚于它能使植物成熟。弗拉卡斯多吕亚斯(G.Fracastorius)①的一项著名发明亦是这样,那就是用一个烘热的浅锅覆在不治的中风患者的头上,把那些因脑中溢出汁液和各种障碍而压下去和熄下去的动物元精显著地膨胀起来,并刺激得运动起来,②就象火之作用于空气或水那样,结果就使患者苏醒并获得生命。还有,卵有时亦可用火的热来孵化。这又是火的热对于动物的热的精确摹仿。此外,诸如此类的事例还有很多。由此可见,火的热在许多事物上可以变得与夭体的热和动物的热颇相近似,这是无人再能怀疑的了。③
①
弗勒注明,参着亚里斯多德所著“Meteorologica”第一卷第一四章,“DeGenerationeetCorruptione”第二卷第十章。——译者
①
克钦注明,这是一位著名的哲学家、天文学家、医生、诗人,一四八三年生于Verona,卒于一五五三年;著有《交感与反感》、《传染与传染病》等论文。——译者
② 弗拉卡斯多吕亚斯传记中载称,当他忽患中凤症已不能说话时,他大概还记得自己在Verona
曾经怎样治好一位尼姑之事,故急作手势向人,要把热罐覆在头上。(弗勒注明,这种热罐的作用在于使罐中的空气变得稀薄,因而把皮肤面上的空气压力减除一部分,而皮肤即随之肿起。作这种疗法时,一般还要用刺皮放血的工具在肿起的皮肤上划破一个口子,然后再次用上热罐,目的是要吮出血来。关于培根所说对于动物元精的作用云云,参看下条中所举第六种例子。——译者)
③ 培根之否认达三种热各有其本质独异性,显系出自Telesius 之说,见所著“DeRerumNatura”,第六卷第二○节。Telesius
已先说过,用人工施热法可以孵卵,也可使看上去似已僵死的昆虫恢复生命。
再举一例,以运动与静止作为所要研究的性质。在这里,有一种仿佛是众所公认的并且仿佛是从哲学深处得出的区划,就是说,凡属自然物体不是依圆形来运动,就是依直线来向前运动,再不然就是静止不动。这也就是说,不是运动而无端极,就是进向一个端极,再不然就是静止在一个端极。而那种不息的旋转运动似乎独归天体所固有;静止不动这种状态似乎属于地球;而其他物体(人们把它们称为轻与重,实把它们置干它们所自然归属的区界之外)则趋向干和自己相类的块体或集团;轻的物体上趋于天边,重的物体下趋于地面。这不失为美妙的说法。①
①
弗勒指出,这是逍遥派对于所谓旋转运动的通常说法,字句都几乎象出诸亚里斯多德本人之口;参看他所著“De Coelo”第一卷第二章,“physica”第八卷第九章。
从本节最末一句话看来,培根是否接受此说,还不很清楚。在二卷四八争论述第十七种运动时,他似乎是接受了此说;但在“Descriptio Globi
Intellectualis”一文中,他又对天体转圈运动和永恒运动两个教条提出质疑(关于前一点,并参看《新工具》一卷四五条)。这篇论文系撰于一六一二年前后若与《新工具》中的两段话合看,除非我们假定他在这里仅是叙述一般公认的意见而未想到须加批判,便不得不承认他在处理这一问题上有些自相矛盾。
运动的真实性质和法则,系至培根以后的时期始告确立,以伽利略的一些发现为起点,以牛顿的一些发现为终结。
克钦则评论说,很可叹,在开勃勒的三条法则已为众所周知之后,培根竟还写出这些话来,假如他尚相信这些法则的话。——译者
但在这里我们却有一个联盟的事例,那就是一些较低的彗星,它们虽远在天的下边,却亦作旋转的运动。②亚里斯多德所虚构的彗星系系于或从于某个特定星斗的说法①是早已被攻破了,这不仅因为他对此所提出的理由不是可然的,亦因为我们已有显明的经验知道彗星在天空各部分中的歧出的和不规则的运动了。
② 弗勒指出,彗星也是和行星一样的天体,这里把它举为联盟的事例,是没有意义的。
但克钦则从与培根所想不同的另一意义上说明彗星是一个好例,他说,彗星的轨道看来是不规则的,但实际上也和任何其他轨道一样严格服从着引力法则。但这点当然是培根那时所不知的。——译者
①
弗勒注明,参看亚里斯多德所著“Meteorologica”第一卷第七章;但他并不是就着一切彗星来想出这个学说的。——译者
在这个题目上还有一个联盟的事例,就是空气的运动。空气在旋转圈子较大的回归线之内,其自身似乎也是由东到西来旋转的。②
②
弗勒注明,贸易风若无地方性的原因来干扰,大致说来总是由东刮到西的;培根在这里即指此而言。——译者
还有海上的来潮与退潮也可算是这里的一个事例。③从这当中我们看到水本身也被带入一个由东到西的旋转运动(不论这运动是怎样缓慢和易散),不过是不得不在一日两度被迫退回的条件下来进行罢了。许多事物既是这样,那就显然可见旋转运动并非仅限于天体,而是为空气和水所共有的。
③
弗勒注明,半日潮系为太阳和月亮联合的或有时相反的吸力所引起,这些力量既吸起最近于它们的水流,同样也吸起最远于它们的水流,这是真确的学说。首先用计算方法为这学说奠定基础的是牛顿,虽然以前也常有人以多少有些模糊的说法提到太阳和月亮或者太阳或月亮对于潮水的影响。看来,培根对于这一真确学说并不怀疑。培根自己的理论似乎是说,水在太阳影响下是自然由东行到西的,不过却为美洲海岸上的冲击所驱回(参看他所著“TractatedeFluxuetRef1uxuMaris”一文)。海湾水流在贸易风影响之下,在其早一部分的行程中是向西流的,是由非洲海岸流向美洲海岸的;培根或许有见于此,遂得到这个想法。
参看下条中所举第一例。——译者
甚至所谓轻的质体本性向上之说也未必尽然。①关于这一点,可以拿水的气泡作为一个联盟的事例。水下边如果有空气,这空气就急速地向水面上升,但这却是由于水的向下撞击运动(德漠克利泰这样称它)②打得它这样,而非出于空气自身的任何努力或奋斗。当空气升到水面之后,仅仅由于遭到水不立即允许自己受到分裂这点轻微的阻力,就不再进一步向上升进。③由此可见,空气的上升欲求实在是极其微弱的。
① 克钦指出,自牛顿发现引力后,这个揣想亦变得完全无用了。——译者
②
弗勒注明,培根在本书二卷四八条第三种运动项下还曾提到达撞击运动;在“SylvaSylvarum”一书(实验第二四项)中也有一段话说:“至于说到空气在水下面急遽上升,那是由于水的向下撞击运动把空气驱赶上来,并不是由于空气轻浮而向上运动。这在德谟克利泰就叫作撞击运动。”无须说明,培根的这个解释是虚妄的。较轻的分子为向底沉下的较重分子所排挤,当然必定要升到面上来。——译者
③
弗勒注明,这个事实是由于水中分子具有黏着力,但一到空气外逸的努力胜过这个力量时,气泡即告破裂。——译者
再以重量作为所要研究的性质来举一例。这里亦有一种颇为众所公认的区划,就是说,凡厚密和坚实的物体是向着地的中心运动,凡稀薄和轻浮的物体是向着天的周边运动,仿佛它们是各向其所当去的地方。说到这个所谓地方的概念,这虽然盛行于学院之中,但要假定地方会有什么力量却实在是愚蠢而幼稚的。哲学家们常说,假如地球穿通了,重的物体在达到中心时就会停住,这只可算是开玩笑。①世界上如果竟有一种虚无或数学上的点会起作用于物体,或者物体会对它有什么欲求,那就真是一种古怪的、有效力的虚无了。物体是只有从物体而不会从别的什么东西受到作用的。物体的这种上升和下降的欲求,不是出于被推动的物体的结构,就是出于它对某些其他物体的交感或感应。②现在如果找到一个物体虽属厚密坚实却并不向地运动,③那么这种区划就可宣告破产。如果我们能够接受吉尔伯忒的意见说地球吸引重物体的磁力并不越出其性德所及的轨盘之外(那永远是在一定而不会更远的距离之内起作用的),①如果这个意见能为那怕是一个事例所证实,那么我就将终于在重量这个题目上得到一个联盟的事例。但是直到现在在这个题目上竟还没有遇到一个确定的和明显的事例。唯一最相近的事例只能提到水柱,即人们在大西洋中向两个印度航行时所常见的那种水柱。那些水柱陡然地倾下极大量的水。竟象是预经储聚。一直悬挂在那里:后来也象是为某种强暴原因所抛落下,而不象是因引力的自然运动而下泻。②这就使人可以揣想,会有一个厚密而紧的块体象地球自身那样悬挂在距离地球很远的地方,而且是非经力推不会落下。不过在这点上我并不能确实地有所肯定。同时,正是从这一点以及其他许多情节上可以看出我们在自然史方面是何等之贫乏,以致我在举例时竟常被迫举出一些纯粹的假想来代替确定的事例。
①
弗勒注明,在人们对于加速度力量的法则还无所知时,从逍遥派的重物体向下的教条出发来推论,结果必然是这样。真确的说明是:假定把一条管子穿贯地球中心,掷入一个物体,这物体便会在人口与对口之间也即在地球这面与地球那面两点之间摆动起来:假如其中没有抵抗性媒介物,摆动就永远不停。参看Price
所著《无限小的微积分》第三卷第二三三节。这条定理在那里是在一个同质的球体中得到证明的;地球虽不是同质的,但中心这边的异质性与中心那边的相应的异质性差不多两相平衡,所以结论也是差不多真确的。不过,若把抵抗性媒介物的影响计算进去,那么,物体会在极多次的摆动之后最后在中心停止下来。——译者
②
弗勒注明,培根自己的理论显然是说,规定轻物体上升重物体下降的运动的,不是所谓地方,而是物体对物体的交感或感应。在“ThemaCoeli”一文中,开头就有一段很打眼的话,与此点正合,可参看。
又,所谓“上升和下降的欲求”,这字句本身即含有积极的轻这一概念。——译者
③
弗勒指出,很奇怪,培根在这里竟未看出月亮恰是这样一个有当的事例,竟未揣想到月亮绕地运行与物体下坠现象之间的真正联系(即培根所谓联盟或联合)。——译者
① 在吉尔伯忒的哲学中,地球的磁性作用与引力是不分的(参看所著“De
Mu-ndoNostroSublunari”第二卷第三章)。又,地球或者一块磁石的作用必限于一个固定的轨盘之说,见于多处(参看所著“DeMagncte”
第二卷第七章和本书前面所附定义表)。吉尔伯忒分别出性德的盘轨与交媾的轨盘,前者即为任何磁性作用所伸及的全部空间,他断言磁的性德的盘轨直伸展至月亮,并称月亮的不乎匀之处即系受此影响(参看“DeMundo”第二卷第一九章)。
②
弗勒注明,关于旋风、水柱和尘阵等现象,参看赫薛尔所著“Meteorology”第二四一至二四七页。赫薛尔写道“海上的这种旋风遂引起水柱,那是很奇异的有时也很危险的现象。高高的柱子,看去象是云柱,由海面直达云际,宏壮而威严地移动过来,往往一下子有好几个,有时是笔挺和垂直的,有时是倾斜和弯曲的,但靠近看时,总是在急遽旋转着。底下,海在猛烈地激动着,以跳跃或沸腾的运动堆涌起来。的确,至少在某些情节,海水象是实际上被大量地提吸起来,从很高处向周围抛洒,如同固体的东西在陆地上那样。因此遂有人设想这是借抽吸作用把水从海里提出,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弗勒接着说,无须指出,培根对这些现象的叙述和解释都是很粗疏的。——译者
再举一例。假定所要研究的性质为理性的推论。说到人类理性与禽兽智慧之间的区分,看来象是完全准确的了。可是也有一些动物活动的事例显示着它们竟赤有某种三段论式的推论能力。老的故事当中曾讲到一个乌鸦,它在大旱中渴到半死的时候看到树根洞穴里有水,可是洞口太窄,身体不得进去,于是它就把许多小石子投入,水升高起来,它就把水喝到嘴了。这个故事后来还变成了谚语。
再以可见性作为有待研究的性质来举一例。人们都说,光在可见性上是基本的,并供给人们以看视的力量;色在可见性上则是次等的,没有光就不能看见它,因而它似乎不过只是光的变种或变象。①这个区划看来象是十分准确稳当的了。可是这里也有着从两方面来看的联盟的事例。一方面是大量的雪,②这看来是以色为主,由色生光;另一方面是硫磺的焰,③这又是光而趋近于色的。
① 这段话的学说似取自Telelsius,见所著“DeRerumNatura”第七卷第三一章。弗勒则说,两人所用字句并不见十分相应;但也很可能是培根读到那书第七卷各章,有所启发,因而得出他自己的光学理论。
②
弗勒指出,这实在不成为一个联盟的事例。雪只是能把投在它上面的光全部反射出来,因而比其他只能吸收一部分的光的白色物体吏为易见;但雪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光的一项独立的来源,象太阳或火焰那样。——译者
③
弗勒指出,一切火焰,不仅硫磺的火焰,看来都是有色的。至于其色如何,一则要看燃烧中各种质体的性质和比例怎样,再则也要看我们看到人焰时系通过什么媒介物。这样说来,火焰既是光的一项来源,本身也是一种有色的东西,所以把它当作一个联盟的事例是确当的。——译者
三六
(一四)路标的事例——这是借用路标置于歧路指示方向的意思。①这也叫作判定性的和裁决性的事例;在某些情节上又叫作神谕性的和诏令性的事例。现在让我把它说明一下。在进行查究某一性质时,由于往往并且通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他性质同时并现,就使得理解力难于辨别轻重,不能确定应把其中哪一个性质指为所研究的性质的原因;这时路标事例就能表明这些性质当中之一与所研究的性质的联系是稳固的和不可分的,而其他性质与所研究的性质的联系则是变异的和可分的;这样就把问题判断下来,认定前一性质为原因,而把后者摒弃和排去。这种事例给人们以很大的光亮,也具有高度的权威,解释自然的行程有时竟就它结束并告完成。这种路标事例有时也可在那些已经讲到的事例之中偶然遇着;①但大部分说来它是新的,是要特别地和有计划地加以寻求和应用的,而且也是只有以认真的、主动的辛勤才能发现出来的。
①
这是培根所举二七种优先享例当中最著名的一种,对查究自然是最有价值的。”路标事例”在英语中已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名词,比归纳逻辑中汪何其他名词使用都广。”要把一些无关的原因销去,要在几个相竟的假设中有所抉择,这种事例是最简易的亦是最妥靠的手段”(见赫薛尔所著《自然哲学论》第一九六节)。“在进行查究中,往往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原因,以当前所知,对于一些现象同样都能说明,这时理解力便处于均势之下,无所适从;这时若能找出一个事实,只能由这些原因之一而不能由其他来作解释,那么,不能确定的就确定了,真正的原因就判明了”(见Playfair
所著“PdiminaryDissertation”第三章)。在化学过程中例如当我们做一个试验来确定某一质体的性质或者来侦察某种毒性之出现时,便是最常见的例子。若以逻辑上的分类说,一切路标事例都可说是差异法之应用。其他一切情况既然尽同,那么,某一情况或某一组情况之出现与否或存在与否,便使我们能够判定待决的问题了。
Playfair
曾举出金属一经煅烧所谓”燃素”或“绝对轻”便从中逃逸之说作为例解。人们看到,金属一经煅烧便比未经施热以前较重。要解释这一事实,会有两种理论,一种就是燃素说,说是“绝对轻”从中逃逸出去:另一说则谓有某种新的化合物被介引进来。LavoMer
终于破除了燃素说,其方法就是用了一个路标事例。取定量的锡,严密封贮于一个玻璃制的弯颈蒸馏器中,一井称旦一遍。然后加火煅烧,再称量一下,知道重量并无改变。冷却以后,把蒸馏器打开,空气涌入,表明造成了部分的真空。这时进行第三次称量,即见多得了十英厘的重量,就是有十英厘的空气涌了进去。然后把烧过的锡取出,称量出正比经火以前多重十英厘。由此可见,这十英厘的重量乃是从空气吸收来的。由此实验,遂发现氧气及其能与经火金属相化合的性质。
他如Torricelli
之发现空气压力,亦是一个好倒,参看赫薛尔所著《自然哲学论》第二四六节。
以上系综合节译克钦和弗勒两人的注释。——译者
① 弗勒注明,例如在独出的事例和显耀的事例中就曾遇着。——译者
举例来说。假定所要研究的性质为海水的来潮与退潮。它们各是一日两次,每次需时六小时,随月亮的运动而相应地有着些微的不同。以下且看这里所遇到的歧路。
造成这个运动的原因必定不外两个:或者是由于水的前进和后退,象一盆水摇荡起来时漫到一边就离开另一边那样;②或者是把水兜底提起然后重又落下,象沸水的起落那样。③问题就在:究竟应把二者之中的哪一个定为来潮退潮的原因呢?首先,若假定原因在前者,那么势必是海的一边有来潮时其另一边就要同时有退潮。于是就要就着这一点来探究。据亚考斯达(Acosta)及他人在仔细调查后指出,在佛罗里达(Florida)海岸及其对面的西班牙和非洲海岸是同时发生来潮,也是同时发生退潮,而并不是当前者有来潮时后者就恰有退潮。①但如果我们更深入地来看一看,这个情节却又并非有利于升起运动的设想而足以攻倒前进运动的设想。因为水原是可以既在前进又于同一口子的对面两岸同时升起的,象诸水从另外什么地方汇流而涌进时就是这样。河流的情况就是如此:它在两岸同时起落,而显然又是一个前进运动,即水由海进入河口的运动。与此相同,上举之例亦可能是由于有从东印度洋汇合而来的极大量的水流涌入大西洋的口子,从而就在两边同时发生来潮。因此我们又必须探究是否还有尾闾能够容许大西洋的水在那同一时间退来而在其中发生退潮,在这里我们恰有南海,与大西洋至少是同样宽广,实在是还更宽更大,足够供这目的之用。
②
弗勒注明,这是伽利略所主持的见解。他把来潮退潮之交替归诸地球的年转运动与日转运动之组合。见所著“DialogideiMasSimiSistemi”第四章,ThomasSalusbury
英文译本第三八九至三九○页。在稍前数页(英译本第三八三页),他并暗提到月亮影响潮水之说而加以嘲笑。——译者
③
弗勒注明,从后文看来:培根若采取此后说,显系用磁力吸水来作解释。但如爱因斯坦所述,”也有一种学说,即Telesius 和Patricius
所说,把海洋比作大锅中的水,在太阳、月亮、星星等自然热力影响下,会升起并趋于沸腾,然后不多时又沉息下去。”见爱理斯和斯百丁英译《培根全集》,第三卷第四一页。
① Acosta
曾谈到南美两对面有潮水同时并发,表现在麦哲仑海峡中有两股潮浪相遇;但未见有此处所述的这句话。
然后我们终于来到关于这一情节的一个路标的事例。它是这样的。如果我们确知当大西洋上佛罗里达那边和西班牙这边两岸发生来潮时在南海上秘鲁②那边和中国背面这边两岸也发生来潮,那么,在这一判定性事例的权威之下我们就必须拒绝上述那一假定,我们就必须说,所探究的海上来潮与退潮绝不是由前进运动发生的,因为事实上并没有什么海留着余地来容纳退水也即容许在那里同时发生退潮。要确定这一点是再方便不过的,只须向巴拿马和黎马(这是大西洋和太平洋两洋为一个小小土腰所分界的地方)的居民问一问,海上来潮和退潮是在土腰的两边同时发生还是当一边发生退潮时另一边恰发生来潮。这一个判定或这一个否认看来是确定的了,但还要指出,这却是假定地球不动来说的。①如果地球是旋转着,那么或者亦可能由于地球和海水旋转得不平衡(就速度说)之故而使海水挤作一堆向上涌起,那就是来潮,然后(当它堆无可堆的时候)又放松而落下来,那就是退潮。②但是这一点还须另作探究。不过即使在这个假设之下,我们的脚步照样站得很稳,那就是说,当某些部分有来潮发生时另一些部分总必须同时有退潮发生。
②
克钦指出,培根所谓秘鲁,似包括南美洲东岸上的主要部分。参看二卷二七条。南海亦非仅指现在所谓南冰洋,而是指南冰洋连同太平洋。——译者
① 关于是地球旋转还是天体旋转的问题,培根在本条下一节所举另一例子中有详细的讨论。——译者
② 弗勒指出,参看伽利略关于地转与潮水的学说,见前注。
克钦注明,地球旋转在海洋中引起巨流,如两极水流和海湾水流,也在空气中引起贸易风;但不引起潮水。——译者
其次,我们在经过仔细考究而否认了上述两种原因之前一运动即前进运动以后,就要再把后一运动也即升降运动作为有待研究的性质来看所谓路标事例。关于这一性质,摆在面前的有三条歧路。没有外水加入而有来退升降的运动,这当然只能是由于下述三条途径之一:或者是从地球里部冒出水来加入其中,而又退入地球里部;或者是水的总量并无增添,而只是原水(没有量的增加)伸展了或变稀了来占据较大的面积和厚度,而又把自己收缩回来;①再不然就是既无量的增加亦无体的增大,而是原水(量和密度都照旧)被某种从上而来的磁力所吸引,②借感应作用而升起,随后又降落回来。我们现在可把前两种原因撇开不谈,专来探究最后一个,就是要探究是否会有这种因感应作用或磁力吸引而起的上升现象。且看,首先有一点是很明显的,水既处在海这个槽心之中,当然就不能一下子全部升起,因为底下并没有什么东西来填补它的空当。这就是说,即使水有这种升起的欲求,它也要被事物的黏合性或(如一般所说的)憎恶虚空的性质所阻碍,所遏抑。③于是只剩有一种情况,就是水必须只有一部分升起,并因此而在他部分有所减退。再从另一方面看,磁力既是不能够作用到整体,所以它必然是以最大的强度起作用于中心,这样就把海水从中心吸升起来,其余部分则必然随之而从周边降减下去。
① 弗勒注明,这大概是Telesius 和Patricius
的意见,见前注。Campanella 亦持此说。——译者
②弗勒注明,从二卷四五条论到吸力的几句话看来,很明显,培根在高潮与低潮的现象上是采取了磁力吸引说的。此意或系取自吉尔伯忒,见所著“DeMagnete”第二卷第一六章末尾。——译者
③弗勒指明,我们已看到培根是否认有虚空之可能的,见二卷八条开头处;并参看二卷四八条中论第二种运动及同条中的结论。诚如受理斯在“HistoriaDensietRori”一书的序言中所说,培根对这一问题的见解,在撰著“Cogitationede
RerumNatura”“ 和Fable of Cupid”两书以后,是经历过一回决定性的改变的。——译者
这样我们就终于来到有关这个题目的一个路标事例。如果我们看到在退潮中水面是比较拱作圆状,水是在海心升起而从周边也即海岸低降,而在来潮中同一水面则比较平匀,水是在恢复其原先的态势,①——如果我们看到这种情况,那么,在这一判定性事例的权威之下我们就必须认定上升系由磁力所引起;反之,如果没有这种情况,我们就不得不完全拒绝这一说法。要确定这一点并不困难,只须用探绳在海峡中试验一下,②看看海的中心是否在退潮中要比在来潮中较高或较深一些。但如果情况真是这样,那么我们就还必须指出(与普通的意见相反),水必定是在退潮中升起而在来潮中降落去冲刷诸岸。
①
弗勒注明,情况正是这样,虽然我们之得知此点倒是从潮水的理论演绎而来,而不是从观察事实归纳而来。潮高时拱度最大,低时拱度最小。——译者
② 弗勒指出,尽管测探,潮水终是转成的,因而这试验也不会是断结性的。——译者
再举一例。假定所查究的性质为自发的旋转运动,③特别是要查究一下形成太阳和星星在我们眼前逐日起落的那种日转究竟真是天体中的旋转运动,还是看来象在天体而实际是在地球的运动。在这里,如下所述各种情况便可算作一个路标的事例。如果我们看到海洋中有着一些由东到西的运动,但是极其微弱而懒慢;如果我们又看到空气中亦有同样的运动而比较稍快一点,特别在回归线之内由于旋转圈子较大之故而更易觉到;①如果我们还看到一些较低替星中也有这种运动,而且运动在这里已是活跃而有力;如果我们最后更看到行星中亦有这种运动,又随位置之分布而有等次之不同,距离地球愈近者其运动愈慢,距离地球愈远者其运动愈快,而在恒星界中者其运动则最快;②——如果我们看到上述这一系列的情况,那么我们就实在应当承认日转是真在天体中的运动,而拒绝承认它是地球的运动。因为这种由东到西的旋转运动既然是在天的最高部分最快,而且逐层缓慢下去,最后到地球则停息下来而静止不动,那么它就显然是纯属宇宙的运动,是由宇宙的感应作用所引起的。③
③
关于所谓自发的旋转运动,二卷五条末尾已见提到,二卷四八条(第十七种运动)中还有更详细的论述。弗勒指出,这几段话都表明培根对于运动的性质还远远未能形成什么真确的概念。克钦也说,尽管我们替培根辩解(见二卷五条下有关的注)。但就其一则把考白尼与旧天文学家并列,二则忽视伽利略,三则对于开勃勒的三条法则象是一无所知这几点来说,他在一定程度上是当受谴责的。——译者
①
弗勒注明,泰莱夏斯曾坚持空气有这种运动,其根据一部分是依据权威,一部分是有见于以手或角加于耳上则产生声响(见所著“DeRerumNatura”第一卷第三章)。培根在二卷四八条第十七种运动中还再谈到空气和水的运动,在那里,看来对这一问题似无所怀疑。——译者
②
克钦指出,培根深喜诸圈共一中心之说,就是以地球为中心点,诸圈层层围绕,最外边的一圈则是所谓恒星界。他还把彗星分出高低,这亦与此说有关。——译者
③
要表明不可能把哲学的推论化为始终如一的排除法,培根的这段话可算是再好不过的一种事例了。怎么可能把书中类推性的论据说得与培根似乎一向认作归纳法的唯一真确方式即靠排除法来进行归纳的方式相合起来呢?这里的论据是依靠着一个完全不合逻辑的因素,就是依靠着确信自然界的统一性和谐和性这一点的。(弗勒指出,假设天体都以一致的运动绕地而转,当然是离地愈远的一点动得愈快。但若再假设地球依其轴而转动,也会与前一假设一样得到完全相同的一套现象,而如果我们又不知道地球旋转的事实,我们就会想象远的一点比近的一点动得快得多。这样看来,这条所谓路标事例,其条件即使都满足了,却会是同等适合于两个假设的。不过,若以行星和彗星固有的运动加入考虑,条件显然就复杂化起来了。——译者)
再举一例。假定有待研究的性质为哲学家们所侈谈的另一种旋转运动,即与日转相拒相反的那种运动,就是说由西到东的旋转运动。①旧哲学家们曾说行星有这种运动,又说恒星界中亦有,②而哥白尼及其追随者还说地球亦有这种运动。③我们现在要探究一下,自然界究竟是否有这种运动,这是否人们为求计算的简化与方便以及为满足那种以完整圆圈来解释天体运动的美妙概念而杜撰出来和假想出来的说法。我们的这种运动的概念是从两个现象得来的:一种现象是一个行星在其日转运动中不能返至恒星界中的原来地点,另一种现象是黄道的各极不同于世界的各极。但这两点实在都并不能证明天界中真实有着这种运动。因为关于第一点现象,只要设想恒星超越行星而把它们遗在后面,就可以得到很好的解释;关于第二点现象,只要设想有一种螺旋线的运动,亦就可以得到很好的解释。因此,上述行星不能回原和运动倾向回归线这两种现象毋宁说是一次日转运动的某些变象,而不是与日转相反的或旋绕着不同的极的运动。只要人们暂时充当一下常人①(抛却天文学家们和经院学者们的一些幻想——那些人的做法一向是无理由地贬抑感官而喜爱暖昧不明的东西),谁都会最确定地认定这种运动确是实实在在地象我所描述的那样呈现在感官面前的;我有一次还曾用铁丝做过一个机器来表象它。
① 弗勒注明,读者若想确知培根倾向于哪些天文学说,可参看“Descyiptio
Glo·bi Intellectualis”(及爱理斯对此书的一篇序言)、“Thema Coeli”、“De Augmentis Scientiarum”(第三卷第四章)、“De
Fluxuet Refluxu Maris”以及“De Principiisatque Originibus”等著作。在“Thema Coeli”一书结尾处,培根曾明白地否认由西到东的运动,而把行星运动诸现象归诸速度的差别。
② 弗勒注明,这或系指那些把“恒星界”与“首要推动者”区划开来的学说体系而言,如Gassendi(一五九二至一六五五年,法国数学家与哲学家,对天文学有所贡献)即持此说。参看一卷六○条下有关的注。——译者
③
弗勒注明,旧说有认为诸天由东到西而转者,至考白尼始代之以地球自身由西到东而转之假设。——译者
①
这段话殊未能为著者提高信誉。培根似乎没有见到,要使一些现象能够接组归归集在什么普遍法则之下,一个主要的必要步骤是先把呈现在感官面前的运动分解为他种比较简单的运动。要由感官面前的运动过渡到真正的运动,若不把前者照培根在这里所谴责的样子加以分解,便不能做到。至于这里结论所说“这种运动实实在在呈现在感官面前”,并无一个天文学家会不同意。这点没有问题;但是这整段话却表明培根对于他自己这一时代的天文学的范围和价值是懂得太少了。
弗勒亦评论道:惠威尔(Dr.Whewell)说,“培根断言每个行星的运动在感官看来都是螺旋线的,我们可以说这无疑是真确的;但科学的任务,在这里和在别处都一样。却正在把复杂的现象分解为简单的现象,把复杂的螺旋线的运动分解为简单的圆形的运动”(见所著“HistoryoftheInductivesciences”,第三版,第一卷三八八至三九○页)。培根在这里和在别处,每当处理天文学问题的场合(例如在“DeAugmentisSci-entiarum”,第三卷第四章),对于以数学计算应用于天体运动这一点,总是贬低其重要性。可是,若无数学相助,哪里会有近代的天文科学呢?作为从数学上进行精细查究的结果,亚丹斯(Adams,一八一九至一八九二年,英国天文学家)和勒弗吕叶(LeVerri-
er, 一八一七至一八七七年,法国天文学家——译者)二人同时发现了海王星,仅此一事(且不说预告日蚀月蚀这类更熟知的事例)就足以驳倒塔根的见解了。
在这个题目上,下述事例就是一个路标的事例。假如我们在一部值得信任的自然历史中看到曾有一个彗星,不论是高是低,②其旋转方向与日转运动不显著一致(不论怎样不规则),而是以相反的方向旋转,①那么我们当然就可把这一点确立到这样的程度,就是说自然界中许会有这类的运动。但如果没有这种事情能够见到,那么就必须认为这还成问题,而再求助于关于它的其他路标事例。
②
弗勒注明,培根在“DeFluxuetRefluxuMaris”一书中讲到较低的彗星,说它是低于月亮的轨盘。古代许多哲学家都认为所有彗星皆在月亮以下。实际上,一切真正的彗星都属于太阳系而不属于地球系。不过,我们在读古代著作时必须记住。他们所谓彗星,往往是仅指大气中的流星而言的。——译者
①
弗勒注解说,行星及其卫星,除天王星的卫星为所知的唯一例外外,都以所谓顺行运动即由西到东的运转,彗星则看来差不多均分为两种:一种具有由西到东的顺行运动,一种则逆行运转,由东到西。但培根在这里所需要的则是这样一个彗星,其固有的由西到东的运动抵偿诸天的在感官上为由东到西的日转运动而有余,因而能见其与诸天相反而行。若能有此发现,则看来他就会相信实有一种有西到东的旋转运动,而这运动(培根认作天文学家仅为计算方便起见而杜撰出来的)也才不止是日转运动的一种变象。若不能找到这样一个事例,那么,他说,我们对此学说就必须继续存疑,直到能发现另一路标事例来解决问题。——译者
再以重量或沉重作为所要研究的性质来举一例。②这里有两条歧路,是这样的。重物体之所以趋向地心必定不外两个原因:或者是由于它们自己因其固有的结构之故而具有这种性质;或者是被地球这个块体所吸引有如被相近质体的集团所吸引,借交感作用而向它动去。如果二者之中的后者是真的原因,那么势必是重物体愈临近于地球其朝向地球的运动就愈急愈猛,距离地球愈远其朝向地球的运动就愈弱愈缓(象磁力吸引的情节那样);而且这个活动还势必限于一定的范围,就是说假如把它们移到距离地球的某一点上以致地球的性德不复能够对它们起到作用时,它们就会象地球自身一样停悬在那里而绝不降落。关于这一点,下述事例就可算是一个路标的事例。拿一个借铅锤来走动的钟,①另拿一个借缩紧的铁制发条来走动的钟,把两钟对准,使二者走得完全一样快慢;然后把前者放在一个很高很高的礼拜堂尖阁的顶上,把后者仍旧放在下面;这样来仔细观察那在阁顶上的钟是否因其锤重的性德有所降减之故而比前走得较慢一些。还要把这个实验再在一个人地极深极深的矿穴中重复一下;这就是要看看钟放在那里之后是否又因其锤重的性德有所增强之故而比前走得较快一些。如果我们看到锤重的性德在阁顶上则有所降减,在矿穴中则有所增强,②那么我们就可以认定地球块体的吸力乃是重量的原因。
②
关于这一段,爱理斯在英译本注中评论道:伏尔泰(Voltaire)曾说“培根在哲学上的最大贡献在于对吸力有所判别”,即引证书中这段话来支持其论断。但实在说来,关于吸力之具有此种或彼种形式(如月亮之吸起海水),早在臆测自然之幼稚时期即有此想;而培根对此问题之观念亦未及其前人吉尔伯忒所论之明晰。
弗勒则说,爱理斯此论未为公允。即使说培根的这一观念系得自吉尔伯忒之提示,但至少仍应把划分吸力概念与磁力概念这一点归之于他。弗勒还说,此节所言大足表现培根之明敏;培根颇有些说话使他配称为科学先驱者和方法改革家,此节便是其中之一。——译者
①拉丁文原文为horologium。弗勒注明,这必是指,摆钟那时尚未发明。——译者
②
弗勒指出,培根所建议的这个实验固然富有创造性,却也正表明有一点为他所不及知,就是:当高离地面时,当在地面上时,当下离地面时,吸力法则是不相同的。当一个同质球体吸引一个在它以外的分子时,其吸力是和那分子对球体中心的距离的平方成应比例的;而当吸引一个在它面上或者在它下边的分子时,其吸力则和那分子对球体中心的距离成正比例。因此,吸力当在地面上时达到最高度,离开地面而下人矿穴或者上入高空,就都降减下来。换句话说,一个借锤重来走动的钟,不论是上山愈高或者是入穴愈深,都应当愈走愈慢。所以,培根的这一假想,前一部分是对的(这就其自身来说,也足够成为一个路标事例),后一部分则是错的。——译者
再举一例。假定以铁针受磁石触感时的指极性作为所要查究的性质。关于这个性质,有这样两条歧路:或者是磁石的触感本身赋予铁针以朝向南北的指极性;或者是磁石的触感仅对铁针有所刺激,做下准备,而实际运动则系借地球的出场而传送。吉尔伯忒所设想并痛下苦功以求证明的就是这后一点。①他以巨大智慧和巨大努力所搜集的观察材料也都趋向于这一点。其中有一条是:一个铁钉经在南北两方之间摆置很久之后,就会因此不经磁石触感而集获指极性;②仿佛地球自身虽因距离之故而作用甚弱(他坚持说,地球的表面或外壳上是缺乏磁力的),但在这样长久持续之下仍能施出磁力以励铁钉,并在其受励之后加以调整,使之转向。还有另一条观察说:铁经烧到白热而在凉下去的时候,如被纵地置于南北两方之间,它也会不经磁石触感而获得指极性;仿佛铁的分子先经烧得运动起来,然后逐渐恢复原状,当其渐趋回凉之际,就比在其他时候较易感受地中所发射的性德,从而为它所励。上述这些事物,虽然观察得很好,但并不甚能证实他的论断。
①
弗勒注明,参看吉尔伯忒所著“DeMagnete”垒书,特别是第六卷第一章。没有疑问,后一假设是对的。地球正可视为大块磁石,其磁
② 弗勒注明,此条及下一条观察,俱见“DeMagnete”第三卷第一二章。——译者
关于这个问题,下述情节可以作为一个路标的事例。拿一个磁石的小地球,①标出它的两极;使球的两极朝向东西而不朝向南北,让它们保持这样勿动;然后把一个未经触感的铁针放在顶上,让它在这个位置上搁到六、七天的工夫。
① 拉丁本原文为terrella。吉尔伯忒使用此字来指称一块球形磁石。他既认为地球乃是大块磁石,所以就把球形磁石叫作小地球。见“DeMagnete”第七、八两章。
铁针当其在磁石上面时总是要离开地的两极而转向磁石的两极(在这一点上是没有争论的)。因此,只要这磁石球老是象上述那样摆着,铁针就老是指向东西。现在要看的是,铁针一经移离磁石而放在一个枢轴上之后,假如它立刻就转向南北,或者是逐渐地向那个方向转去,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地球的出场乃是原因;假如它是仍旧指向东西,或者是失去了它的指极性,那么我们就必须认为这点原因还成问题,再作进一步的探究。②
②
弗勒注明,当然,前一段定是合乎事实的。一根不论怎样磁化过的铁针,一经放任自由并脱开其他磁石影响,自己总是转向南北的。——译者
再举一例。假定所要研究的性质为月亮的实在的质体。③这就是说,我们要探究一下,月亮的质体还是稀薄的、由火焰或空气所构成的,如同大多数旧哲学家所主张的那样;或者还是厚密和坚实的,如同吉尔伯忒和许多近人以及一些古人所主张的那样。④主张后一说者的理由主要是说,月亮是反射太阳光线的,而能够反射光线的似乎只有坚实的物体。①因此在这个问题上,一个路标的事例(假如有的话)须能证明从象火焰之类的稀薄物体,只要具有足够的浓度,是亦能够发生反射的。②我们确知,构成微明景象的若干原因之一就是从空气上部反射出来的太阳光线。③同样我们还不时看到晚晴的日光从湿云的边际反射出来,其光辉并不亚于从月亮反射出来的光辉,而只有更为明亮和更为灿烂,④可是这里并没有证据能说那些湿云已聚结为水这样的厚密物体,我们还看到晚间玻璃窗后边的黑暗空气反射蜡烛的光,正如厚密的物体那样。⑤我们还可以试做这样一个实验:让太阳光线通过一个孔洞而照在一种暗淡发蓝的火焰上;这样就看到,敞亮的太阳光线一落到比较幽暗的火焰上,似乎就使它失光褪色,以致看来较似白烟而少象火焰。以上这些就是我目前在这个问题上所遇到的路标的事例,也或许还会找到更好的。①但是我们永远要注意,所谓从火焰而来的反射只有从具有某种深度的火焰才能得出,因为否则它就跨到透明性的界线上去了。不过这样一点总可以确定下来,就是说:凡投射于乎匀的物体的光线永远不是被吸收进去,就是被传透过去,再不然就是被反射出来的。
③ 弗勒注明,关于一般天体的质体问题,培根另在“Descriptio
GlobiIntellec-tualis”(第七章)和“Thema Coeli” 两书中有所讨论。
④ 参看吉尔伯忒所著“De Mundo Nostro Sublunari”第二卷第一三及以下诸章。(弗勒则指出,这当是暗指吉尔伯忒的已为众所周知的一些意见,而不是径指其著作,因上述这一遗著系至一六五一年始见印行。但也可能培根曾阅读其手稿。——译者)
①
弗勒指出,从古尔伯忒的书中看来,这确实不是他的论据。他以在日蚀中月亮并不传透任何日光这一事实来论证月亮是不透明的,是坚实的(见第二卷第一三章),这很正确。他也不曾说光线只能由坚实的物体来反射,在讨论过程中他还提到水反射光这一习见的事实。——译者
②
弗勒注明,一切物体,只要不是绝对黑的或绝对透明的,都能反光,程度则当然大有不同。火焰只不过是燃着的气。——译者
③ 弗勒注明,还有折光,和反光一样,同为构成这个现象和类似现象的原因。——译者
④
以昼月的光亮与云彩的光亮相比较,这曾被布瑞(P.Bouguer,一六九八至一七五八年,法国物理学家)创造性地应用来判定月光对日光的比率。
⑤
克钦指出,培根对这个现象的解释是错误的。反射烛光的乃是玻璃而不是空气;玻璃实际上一直在反光,不过只有在背面既无光亮也无东西来破坏所生影像的时候我们才能看出罢了。——译者
①
关于整个这段话,克钦评论说,培根似乎倾向于认为月的质体是稀薄的而不是坚实的,与吉尔伯忒及新学派的意见或有冲突。后者主张月亮为坚实的质体,而江据却无大价值。但现在说来,这已无甚意义,因为我们现在不仅对于月亮,甚至对于一些距离最远的行星,已能精确地计算出其密度了。
弗勒也说,这些事例证明了非坚实的物体也反射光线,因而接下来便说,我们不能因为月亮反射光线就推断它是坚实的物体。但是,这些事例尽管处分掉了论据,却处分不出结论。非坚实的物体是否反射光线这一问题正是所谓单方测验(unilateraltest)之好例:假如说否,那就证明月亮是坚实的物体;假如说是,那就什么也不证明。到了今天的时代,我们对于月亮已能加以称量,已能知道一些它的化学成分,已能完全准确地画出它的表面,这是培根始料所不及的。——译者
再以通过空气的投射物(标枪、射箭、抛球等等)的运动作为有待研究的性质来举一例。关于这种运动,经院学者们的解释照例是极其粗疏的。他们以为只把它叫作一种强力的运动以别子他们所称的另一种自然的运动就足够了;②他们对于第一次的冲击或第一次的推进只是用这一条原理来解释,就是说由于物质的不可入性所以两个物体不能占据同一地位;至于这运动以后又如何前进,他们就绝对不再操心过问了。现在要指出,在这个探究上有下述两条歧路,也就是说,这种运动的原因可以有下述两种解释:或者说这是空气把投射物托送前进,并不断在后聚拢起来加以推拥,就象川之于舟,风之于草那样;或者说这是由于物体自身的分子不能禁受内压,因而不断向前推进以求把自己解脱出来。前一解释是弗拉卡斯多吕亚斯以及几乎所有带有诡思进入研究的人们所采取的。毫无疑问,①空气于此也是有一些关系。但无疑只有后说才是真的解释,这是由无数实验中可以见到的。下述事例就是关于这个问题的若干路标事例之一:一个薄的铁片或一段硬挺的铁丝,或者甚至一个劈作两半的芦管或羽茎笔管,当以拇指和食指把它们弯作弧状时,它们就会跳突而去。显然不能把这个运动归诿于拥聚在物体后边的空气,因为这运动的源头是在铁片或芦管的中部,而并不在它们的两端。①
②弗勒注明,参看一卷六六条下有关的注。
克钦指出,这种投射运动现已稳作动力科学之一技,而一切关于强力运动与自然运动之讨论亦已早告结束。——译者
① 爱理斯在英译本中注明,说见弗拉卡斯多吕亚斯所著《交感与反感》第四章。
他又提到,在柏拉图的“Timaeus”一篇对话中,已有空气参加产生投掷物的连续运动之说。柏拉图在那里谈到呼吸,其理论是说:口鼻呼出的空气推挤外边邻近的空气离开其位置,这又扰动了附近的空气,如此递推直到形成一圈,然后空气又因反激作用而被迫通入肌肉,填满胸膛中的空凹——简言之就是说空气通过人体而循环。根据这一原理,他还将进而解释其他多种现象,如拔火罐、吞吸作用、投射物的运动,等等。但对于这些现象,他仅提议作此解释而未加以说明。到了勃鲁塔克(Plutarch
of Athe- ns,第五世纪时哲学家,雅典新柏拉图学派的创始人),又发展此说而对上述现象一一作出解释,见所著“Quaest.Platon”。一书第十卷。
弗勒还指出,亚里斯多德亦认为投射物的运动是靠空气来维持的,见所著“physica”第四卷第八章和第八卷第十章。弗勒最后说,要来批判这个和这类运动学说,实为对读者的忍耐性作不适当的苛求。总之一句话,古代和中世纪物理学中的这些黑暗之点,自那简单明了的运动的第一条法则出现之后,已经一下子都被照亮了。——译者
①
弗勒指出,尽管上文已把问题划清,这里却似又弄错问题之所在,仍把问题说成在于投射物运动之起源而不在于其继续。再说,即使这个事例算是切题的,它也只是破除一说而无助于另一说。——译者
培根在“CogitationesdeNaturaRerum”一书第八章中,对这问题还作了更详细的讨论,并增添了一些别的实验,但也都不比这里所举的事例较有特定意义。
再举一例。假定所要研究的性质为火药之膨胀为火焰那种急这而有力的运动,②那种象在地雷和血炮中所见到竟能把很大的块体炸起、竟能把很重的东西射出的运动。关于这个性质,有这样两条歧路:这种运动之激起,或者是仅仅由于物体经点火后所发生的膨胀欲求;或者是一部分由于上述欲求,一部分又由于物体中的粗糙元精有急速从火中飞出的欲求,因而就猛烈地突出火的包围,如似越狱一样。经院学者和普通人们的意见都只说到了前一欲求。他们以为,只要断言火焰为其四大元素性的法式所规定必然要占据大于物体在粉末形式下所填塞的空间因而结果当然发生这种运动,自己就算是很好的哲学家了。他们却忘记注意到,在火焰业经生出的假定之下这话说来固然是对的,但根本上火焰的生出却大有可能被足能压制它和窒息它的大块物质所阻止;所以这事情还并不能就归到他们所坚持的那种必然性。假定火焰业经生出,再来说必然要发生膨胀,并从而必然要把反对的物体射出或卸掉,这些判断当然都是不错的。但假如有坚实的块体在火焰生出之前就把它压住,那么所说的这个必然性可就完全落空了。而我们看到火焰,特别是当其生出之始,恰是柔弱温和,需要有空当来活跃来锻炼自己的力量的。因此那种暴烈性便不能归之于火焰自身。事实是,那种带风火焰,或者亦可叫作带火的风,乃是起于性质正正相反的两个物体的冲突:一种是高度的易燃性,那是硫磺所具有的性质;一种是恶燃性,象硝石中的粗糙元精就是那样。这两种物体间发生着异乎寻常的冲突:硫磺尽其全力来燃发火焰(柳木炭这第三种物体只不过把其他二者联合和结合起来);硝石的元精则竭其全力要逃突出去,同时并膨胀起来(空气、水以及一切粗糙物体受到热的影响时都是要膨胀的),而在这样飞逃奔突之中却又象暗装的风箱一样从各方面扇动着硫磺的火焰。
② 弗勒指出:这个问题在CogitationsDeNaturaRerum
一书第九章中也有所讨论。培根以“两个物体的冲突”来解释爆炸,使用了“硝石中的粗糙元精”这类说法,这些都是他自己的也是那一时代的化学观点的特征。我们必须记住,化学那时还未具有科学的形式,并且深为幻想式的和隐喻式的用语所牵累。
至于火药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爆炸力,其真确的解释是“由于大量气体,主要是氮和碳酐的骤然发展,这些气体所占空间在通常气温下约三百倍于所用药粉之体积,而在爆炸的一刻由于剧烈骤增之故则膨胀到至少为火药体积之五百倍。”见密勒所著《化学原理》(Miller’sElementsofChemistry)第二部分,三九九至四○○页。——译者
在这个题目上我们可以有两种的路标事例。①一种是那些具有最高易燃性的物体,如硫磺、樟脑、石油精和其他等等,以及它们的混合体;它们如不受到阻碍,是要比火药还更容易着火和更快地燃烧起来的(从这里就可看出,火药的那种宏大的效果并不是由爆发火焰的欲求自身所产生的)。另一种事例就是那种躲避和憎恶火焰的物体,如一切盐质便是。我们看到,盐粒投入火中后,其水质的元精先要带着迸裂的声响进出,然后才燃发火焰。这种情节也见于各种比较硬挺的树叶,它们也是先有水质分子逃出然后才见油质分子燃烧,不过程度较轻罢了。而最显明的情形则见于水银,那真无愧于矿物水之称。①它不必燃发火焰,仅凭它的喷发和膨胀就几乎能与火药的力量相颉颃,而据说若与火药混合起来还更增加它的力量。
①
弗勒指出,这些路标事例固能处分掉相竞的假设,却未能建立起培根自己的假设。要在这样一种例子中把多种可能的解释都说尽,这需要对这个题目具有远远更多的科学概念,非培根及其同时人物那时所得获致的。——译者
① 水银蒸气在高温下具有极大的膨胀力,这是众所周知的。
最后再举一例。假定所要研究的性质为火焰的过渡性和逐时逐刻的熄灭性。我们知道,火焰在我们这里看来并没有固定的最后一贯性,而是在瞬生瞬灭之中的。很明显,我们所看到的延续存在中的火焰并不是同一个火焰的继续,而是一系列按照规律而生的新的火焰的连续。若以数计,火焰亦不是保持前后等同的;这点很容易看到,因为只要把燃料一撤,火焰立刻就熄下去。关于这种逐时逐刻的熄灭性质,有着两条歧路,是这样的:或者是由于最初产生火焰的原因,象在光与声和所谓“强力”运动方面的原因停止下来;或者是由于火焰按其自己的性质虽然能够保持,但却受到周围许多相反性质的伤害而遭到消灭。
于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取下述事例为一个路标的事例。我们都看到大火中的火焰升得如何之高;这是因为火焰的底盘愈宽,其顶点就愈高。由此可见,熄灭是从周边开始的,因为火焰在那里受到空气的压束和干扰。至于火焰的中心,因其为周边的火焰所围绕而不遭空气的触动,则是能够保持数字上前后等同的;而且它亦非到逐渐被周围空气压紧的时候不会熄灭下去。这样看来,可以说一切火焰都是金字塔形的,底盘宽,顶点尖;底盘为燃料所在,顶点则有空气为敌而又缺乏燃料。说到烟,那却是底盘狭窄而愈上愈宽,恰似一个倒转的金字塔形。①这理由就在,空气能容纳烟而要压束火焰。请人们不要梦想点着的火焰就是空气,事实上它们乃是性质大异的质体。②
①
弗勒注明,火焰之所以形成金字塔形,是因为其成分之一(氧气)固系平匀地散布着,其他一个则有其固定的源头。后者(这在纯粹的情况下构成所谓未燃的核心)距离其源头愈近,其圈盘就愈大;因为它退离其源头愈远,被消耗的就愈多。烟则不同,它不与任何其他物体进行化合或冲突,所以能够自由散布,因而就取得书中所写的形式。这样说来,培根之将火焰的形式归因于其对周围空气的接触,这在某种意义上是对的。
② “点着的火焰就是空气”疑应作“点着的空气就是火焰”。
克钦指出,培根的结论谓空气压束火焰,又谓点着的空气就是火焰之说为荒谬,这些都是不幸根据不足的武断,实则空气正是火焰的主要支持者。
弗勒注明,火焰之熄灭当然是由于火焰所借以化合而生的这种或那种气体供应遭到切断。空中的气不独无碍于火焰,在绝大多数情节中空气中所含氧气甚且是火焰所借以化合而生的诸神气体之一。同时,氧气一经带入火焰的中心,立刻就消耗其他气体,从而也会因破坏了火焰的成分之一而使火焰熄灭。——译者
我们还可有一个更合用的路标事例,假如我们能用两种颜色的两种光来把这事表示明白的话。把一支点着的蜡烛插在一个金属的小蜡台上,放在一只碗底当中,周围倒上酒精,但不要漫过蜡台。然后把酒精点着了火。这时酒精发出蓝色的火焰,而蜡烛则发生黄色的火焰。注意观察蜡烛的火焰(这是很容易用颜色来与酒精的火焰分别开的,因为火焰不象液体那样立刻就混合起来)在并没有什么东西来破坏它或压束它的条件下是保持其圆锥形状还是趋向于圆球形状。①假如看到它有后一情况,那么我们就可以确然断定说、火焰只要在其他火焰围护之中而不感到空气的敌性活动,它是能保持数字上前后等同的。
①
弗勒注明,这一实验在“SylvaSylvarum”一书中第三一项实验下还有详尽的叙述。爱理斯在那里注道:“这个实验的解释很简单,就是说,在不纯的空气当中,构成火焰的蒸气在遇到足够的氧气来形成完全的燃烧以前经热而散布开来,以致火焰在体量上增大起来。”
我们或许可以推童培根说他曾模糊地看到空气与火焰有某种联系,但这整个的臆测也同前两个一样,却是离题甚远的。——译者
关于路标的事例,说到这里算是够了。我在这一点上讲得比较详细,目的乃在要使人们逐渐学会并逐渐习惯于使用路标的事例和光的实验来对性质进行判断,而不要使用或然的推论来对性质进行判断。
三七
(一五)离异的事例——这种事例指明一些最习见的性质之间的判离。②它与前在友伴事例项下所附缀的一些事例有所不同,就在后者系指明一个性质对于和它通常有关连的某种具体质体的判离,而这离异的事例则指明一个性质对于另一个性质的判离。①它与路标事例亦有所不同,就在它并无所规定,而只点出一个性质与另一个性质的可能判离性。这种事例的用处在于能把虚妄的法式查出,能把那些采自表面现象的轻浮学说驱散,并能给理解力作一个压舱重物。②
②
若照弗勒对拉丁本原文的注释,这句话应改译为“这种事例指明一些每每一起出现的性质之间的判离”。——译者
①
克钦注解说,离异的事例初看似象友伴的事例,而其实不同。后者只指明它通常与之有关连的个别具体事物中缺乏某种性质或属性,例如白痴之于缺乏理性(理性是人类的一种属性);而前者则表明两类相近性质之间的区分,例如光之于热。
弗勒则说,这里所指的大概不是三四条中所讲的附缀的事例而是三三条中所讲的仇敌的事例;而离异的事例与仇敌的事例之不同也似仅在形式,仅在表述命题的方式。 ——
译者
② 此语同见一卷一○四条,可参阅。——译者
举例来说。假定所要查究的性质为泰莱夏斯所认作互为食伴和宿伴的那四种性质,就是热、光、稀薄性和易动性也即敏于运动的性质。③这里,我们在它们之间就看到不少寓异的事例。空气是稀薄和易动的,但不热不亮;月亮是亮而不热;沸水是热而无光;铁针在一个枢轴上的运动是快而轻捷的,但这物体却是凉的、厚密的和不透明的;这类事例此外还有许多。
③
泰莱夏斯的哲学的基本观念是,热与冷为构成宇宙的两大要素,而这二者之间的相反性正相当于日与地之间的相反性:“日是热的、稀薄的、有光的、动的;地则相反是冷的,厚密的、不动的、无光的”。见所著“De
Rerum Natura”第一卷第一章。
再举一例。假定所要查究的性质为实体性与自然的活动。自然的活动似乎是除附存于什么物体外便找不到的。但在这个情节上我们或许也能看到离异的事例:如磁石吸铁时和地球吸引重物时所凭的那种磁力的活动便是,①还有其他从有距离处所施的动作亦是。这种活动,就其发生于时间之中来说,是占用若干点刻而不是仅仅占用一瞬的;就其发生于空间之内来说,是经过点点进度和段段距离而逐步过渡的。因此这个性德或活动就必在某一时刻和某一地点上空悬在那发生运动的两个物体之间。于是问题就变成这样:是那作为运动两端的物体影响了或改变了一些中介物体,使性德借着一连串的实体接触同时并附存于中介物体而由一端渡到另一端呢?还是根本没有这回事,而只有两端物体、性德和距离呢?不错,在光线、声和热,以及某些其他在有距离处发生作用的事物当中或许有中介物体受到影响和得到改变,而且多半竟是这样,因为它们需要有适于把动作传送下去的中间物。但磁力或吸力性德之容有中间物则并无迹可寻,这性德也不见滞碍于任何中间物。这样说来,既然性德或活动可以脱然无关于中介物体,那么势必要说自然的性德或活动在某一时间和在某一地点是脱离物体而存在的,因为它既不附存于两端的物体也不附存于中介的物体。所以磁力的活动乃可说是实体性与自然的活动之间的一个离异事例了。①还有一点可以作为一个不可略去的系论或收益来附述于此,那就是说,从这一点仅属人的哲学当中却得出一个证据,足以说明那种离开物质的、不具实体的本体的存在。②因为一经承认从物体发射出来的自然性德和活动可以有某一时间和在某一地点完全脱离物体而存在,这就近于承认自然性德和活动也可以在原始就是从一个不具实体的本体发射出来的了。须知在激发和产生自然活动方面之需要实体性原是并不减于在撑持和传递自然活动方面之需要实体性的。
①
弗勒指出,培根在前条第三项举例中看来无疑已把磁的吸力和地的吸力加以区别:而他现在在这里这样使用“磁力”一词,可能只是模糊地泛指吸力。——译者
①
关于整个这段话,弗勒注解道:培根的观念看来是说,磁力和地球吸力的活动一则是无关于中间物的(空气也好,以太也好,任何其他东西也好),二则是在时间中来进行的;因此所谓自然活动或自然性德必有一时空悬在施加活动的物体和活动所加的物体二者之间。由此他就推断说,自然的活动是可以脱离实体而进行的。
引力究竟是怎样活动法,这直到现在还不明白。我们知道了这个事实及其法则,但其余一切则还仅在臆测之中。这个力量之传布是否需要一个物质的媒介物,这个力量之传递是否在时间中来进行,这些都是尚未解决也许不会解决的问题。拉勃雷斯(La-place,一七四九至一八二七年,法国著名数学家与天文学家)曾对它的速度作出计算(假定还可量的话),那比光的速度至少大五千万倍。至于说到媒介物,虽然尽有根据相信一切空间中都存在着一种隐微而轻浮的以太,但也没有正面的证据能把这一媒介物与引力现象联系起来。
同样,关于磁和电的吸力是否需要时间来传送,是否需要借一种媒介物来进行活动,这也没有证据足以表明。惠特斯东(C.Wheatstone,一八○二至一八七五年,英国著名物理学家与电学家)及其他诸人曾对经过传导的电力在多种不同媒介物下的速度作过一番计算。参看Ganot
所著《物理学》英译本第一二版第七九六节。——译者
②
弗勒指出,培根所借以达致这个结论的推理不得不说是带有很大的幻想性,而且实在说来,整个这段讨论也觉过于隐微,为培根著作中所罕见。至于这个结论本身,在一个议论纷纭的麻烦问题即培根的神学观点的问题上则颇有重要意义。——译者
三八
现在接下来要在一个总的名称之下来讲另外五种事例,这个总名称就叫做明灯的事例或最初消息的事例。①这些事例都是帮助感官的。因为既然全部解释自然的工作是从感官开端,是从感官的认知经由一条径直的、有规则的和防护好的途径以达于理解力的认知,也即达到真确的概念和原理,②那么,势必是感官的表象愈丰富和愈精确,一切事情就能够愈容易地和愈顺利地来进行。
①
弗勒注明,以前所述各种事例,其任务都在帮助理解力;以下所谓明灯的五种事例则是对感官提供消息或者说填补感官之所不足。——译者
② 参看一卷一、一九、六九等条。——译者
在这五种明灯的事例当中,第一种是加强、放大和校正感官的直接活动的;第二种是把不能直接觉知的事物借其他能够直接觉知的事物来显示出来;第三种是指出事物和运动的连续过程和系列,其大部分是非至终结或告一段落时便不为人所察的;第四种是当感官完全无能为力时对它提供某种代替物;第五种是激动感官的注意和重视,同时并对事物的精微性划出界线。现在我就依次加以论述。
三九
(一六)门户的事例——这种事例是帮助感官的直接活动的。我们知道,在一切感官之中,显然是视觉在供给消息方面负有主要的任务。因此我们也就应当以主要的努力来为视觉谋取帮助。对于视觉的帮助不外三种:一是要使它能够看见不可见的东西;二是要使它能够看见离得更远的东西;三是要使它能够把东西看得更准确更清楚。
属于第一种帮助的(眼镜①和类似的东西不算,因为那只足以改正或救济视官的缺陷,而不能供给更多的消息)有新近发明的那种玻璃镜。②它能把物体的尺寸放大很多,从而显出其隐秘不可见的细情以及潜藏的结构和运动、借助于这个工具,我们能把一个跳蚤、一个苍蝇和一个蠕虫的准确形相和身体轮廓,以及以前看不见的颜色和运动,都在不免惊异之下察看出来。还有人说,在那种玻璃镜下面,用钢笔或铅笔所画的一条直线看来都是很不平匀的和弯弯曲曲的;这是因为即使借助于绳尺的手的运动以及墨水或颜色的渗印事实上都不是真正平匀的,不过其不平匀性是如此细微以致不用那种玻璃镜就不能察出罢了。人们在这里(也如寻常对于新奇的事物那样)正有一种迷信的论调,说象这种玻璃镜乃是为自然的作品增光而使技术的作品露丑。其实,若是只说凡自然的组织结构要比人工的组织结构精微得多,这却是真的。所谓显微镜,即我现在所讲的那种玻璃工具,是只对细小的东西用来有效的;因此假若德谟克利泰曾经看到它,或许会高兴得跳起来,想到要察看原子——那是他所宣告为完全不可见的东西——终于发现出一种方法来了。而这个工具的无力与不称职也正在此;由于它除开对细微情节而外便无能为力,甚至对细微情节而在相当大的物体之中者也无能为力,这就不免破坏了这个发明的效用。假如它的效用能够扩展到较大的物体,①或者扩展到较大物体的一些细情,例如能把一块麻布的结构显现得象网状组织,或者能使人们把玉石、酒浆、便溺、血液、创伤等等中的隐秘细情和不平匀之处都辨识出来,那么,从这次发现中无疑会引致极大的利益。②
① 拉丁原文为bis-oculi。弗勒注明,眼镜之发明,和显微镜之发明一样,有人归诸罗杰·培根(还有些别的人据称也有此项发明权)。不论此说怎样近似,但普通所谓眼镜之发明实至少可远溯至十三世纪末叶。参看大英百科全书(第九版)有关Spe-ctacles
和Microscope(Simple〕各条。
② 拉丁本原文为perspicillum。弗勒注明,从下文语气看来,培根显然似乎不曾见过这种显微镜。他说那是新近发明的。我们假定罗杰·培根曾经描述过他想来会是怎样的显微镜但不曾实际制造出来,而实际发明复合显微镜的则许是密德堡的詹申(ZacbariasJansenofmiddelberg),约在一五九○年。
① 弗勒指出,现有对太阳的显微镜,已达到这个目标了。——译者
② 弗勒指出,现有倍数很大的近代显微镜,这些已都能办到,这是不用说的了。 —— 译者
属于第二种帮助的有另一种玻璃镜,那是伽利略以其大堪纪念的努力所发现的。③借助于这种工具,好比借助于舟船来打开水上交通一样,人们对于天体的交接是变得较近而可以进行的了。它使我们看到,天河乃是一群或一堆完全分离、各有分别的小星;这在古人仅是一种猜想,现在则是分明可见的了。它似乎还指明,<20>所谓行星轨道中的空间并不是完全没有其他众星,而是在我们看到恒星界之前天空原就有众星在标志着,不过它们太小,不用这个工具就看不见罢了。用这个工具,我们还能察见那些环绕木星像跳舞般旋转着的小星;①由此就可揣想到众星之中是有若干运动中心的。用这个工具,我们还能把月球中光与影的不平衡之处察看得和位置得更加分明;从而就能制出一种太阴图。用这种工具,我们还能察看太阳中的斑点,以及类似的现象。只要我们可以安然相信这类的表证,②那么这些确实都是高贵的发现。而我对于这类的表证则尚不能无疑,这主要是因为这种实验竟止于这点很少的发现,而许多其他同样值得查究的事物却并未以这同一手段发现出来。①
③
克钦注明,培根在这里以赞许的语气提到伽利略,这是值得注意的。有些人否认望远镜为伽利略所发明;但看来发明者还象是他。参看德林克瓦特所著《伽利略传》(Drink
Water’S Life of Calileo),《有用知识丛书》(Library of Useful
Knowledge)本第六章。单透镜及其用处,在伽利略以前很久已为所知,在弗拉卡斯多吕亚斯和坡塔(Baptista Parta)的著作中便有几段话,表明他们曾经试图把两个透镜合在一起,罗杰·培根也有些说话,引得一些人认为他才真是望远镜的发明者,见帕尔哥雷夫所著《商人与托钵僧》(Palgrave’s
Merchant and
Friar):但这看来不象是事实。不论怎样,伽利略总是从科学原理来发明望远镜的第一人。他曾把一块一面平一面凸的透镜和一块一面平一面凹的透镜合在一起,使后者更靠近人眼,因二者焦点距离之不同而定其间之距离:——这原理正是双眼小望远镜的原理。他还曾根据同一原理制造出显微镜。
<20>
弗勒则说,《大英百科全书》(第九版)中新近收有一条关于望远镜(telescope)的论述,对其构造及其历史俱有极为详尽的说明,在那里,发明锦标是归诸黎伯歇(HdnsLippershey)的,他是密德堡的一个眼镜制造者,于一六○八年发明了望远镜。
伽利略虽不是望远镜的实际发明者,但看来却是将望远镜转到科学用途的第一人,并且无疑是通过他利用望远镜而取得的一些发现,望远镜才开始出名。我们还知道,在一段长时间内,最好的望远镜是只有从伽利略或其生徒们手里才能获得的。他所制造的第一具望远镜系于一六○九年送给威尼斯总督。——译者
① 克钦注明,这是指木星的卫星而言;那是伽利略发现的。——译者
②
伽利略常常提到许多逍遥派学者力图把一切以他借望远镜而取得的发现为基础的论据都置之不理,只说一句那都不过是光学上的欺骗。
弗勒注明,鲍威尔所著自然哲学史(BadenPowell’sHistoryofNaturaIPhnlosophy)中载有一段关于薛安诺(Scheiner)的趣事:薛安诺是一个僧人,曾以有关太阳斑点的记录报告其上级,那位有学养的神父却对他严肃地劝谕一番,反对这种邪异的想法。回信是这样说的:“我已遍查亚里斯多德的著作,找不到你所提的那种东西:因此你可确信,那是你的感官或者你的玻璃镜子欺骗了你。”见该书第一七一页。——译者
①
可把这段话与“DescriptioGlobiIntellectualis”第五章中的一段话比较一下。在那里,培根谈到伽利略的发明和发现(其最初一批成果当时刚刚宣布出来),论调带有较多热望的期待。那段话写于八年之前,从那里我想,我们可以懂得为什么培根现在在这里又开始怀疑那些观察能够信赖到何种程度。那时,他既已见到一切有关天体的公认学说都充满着谬误,所以一听说望远镜能令人实际见天体较前深入得多,就准备着要听到大量新鲜的和料想不到的现象;他那时只担心观察者不去仔细耐心地作出观察却急于开始去形成新的理论。可是现在,自从发现木星的卫星和太阳中的斑点等等以来,九年的时间已经过去了,还没有新的重要发现宣布出来,于是他个免对人们所看既较前深入甚多而所见却较前增加甚少这一层感到诧异,因而就开始怀疑不是在工具方面就是在观察方法方面有某些缺点了。(关于整个这段话,克钦评论道:这里提到木星的卫星,说到可能有许多中心,这表明培根到底准备接受真理,只要真理当时已经显示出来。他所预见到的太阴图已经达到很大程度的完善;太阳中的斑点也已于一六一○年经哈吕欧(Harriot)首先发现(弗勒提出,僧人薛安诺亦可称为此项发现者),并从而计算出太阳依其自身之轴而转约二五日又七小时一周。培根之审慎是未可厚非的,虽然他之急于断言“这种实验竟止于这点很少的发现”则不无可议之处。——译者)
属于第三种帮助的有测量竿、观象仪以及类似的东西。这些工具并不放大视觉,只是对它加以校正和予以指导而已。
此外,或许还有其他事例,能帮助其余感官的直接的、个别的活动,但却不能于已知消息之外有所增添。这种事例无当于我们当前的目的,所以我就略而不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