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页

[英]培根《新工具》

上一页 下一页


第二卷:11-20



一一

    对于法式的查究是这样来进行的:有了一个所与性质,第一点,要把所有已知的在一些极不相像的质体中而一致具有这同一性质的各种事例聚集并列示在理解力之前。这种事例的搜集还必须照着历史的样子去做,不要作不成熟的揣想,也不要有什么大量的精微性。拿热这一性质为例,对于它的法式的查究首先应有下列表式。

    在热性上一致的各种事例②

① 从本条至二○条,是用热这一性质为例来具体地表明怎样发现法式的方法。这在本书中是很突出的一个部分。——译者

② 关于以下各项事例,克钦指出几点:其中有些是错误的(分见第二二、二五、二七各项的注),多数则是苦心经营,也是审慎聪明的;这二七项事例不分先后次序,并非照着历史的样子去搜集的;其中还有些项只是另项的分支,如第五项对第六项,第八、九两项对第一四项就是;赫薛尔(Herschel)所指出的热的两个最强烈的来源,即(一)氧气和氢气在其比例正合于产生水时燃烧起来,(二)电流通过小的导电体多量地继续地发放出来(见所著《自然哲学沦》第三四八节),培根在当时是还无所知的。——译者

    (一)太阳的光线,特别是夏天的并当中午的。

    (二)太阳的光线,反射的和经过缩聚的,例如在两山之间,在墙壁之上,最主要的是在取火镜和镜子之下。

    (三)带火的流星。

    (四)燎烧性的雷电。

    (五)山口里喷射出的火焰。

    (六)一切火焰。

    (七)燃着的固体。

    (八)天然的温泉。

    (九)滚沸的或加了热的液体。

    (一)热的蒸气和烟气,以及空气自身;空气在受闭时便孕着最有力的和发光的热,象在反射炉①中便是这样。

① 克钦注明,反射炉的结构是内外两室,外室无烟囱,但有一通路与装有烟囱的内室相连。将欲烤热的质体置于内室地上,而燃火于外室,火焰在外室既无出路,遂进入内室,加于质体,并带着大量热力集中在它上面。——译者

    (一一)某些美好无云的天时,由于空气本身的构造的缘故而出现的,与一年之中的季节无关的。

    (一二)受闭的和在地下洞穴中的空气,特别是在冬天。

    (一三)一切带绒毛的质体,象羊毛、兽的皮和鸟的绵毛,都有热。

    (一四)一切物体,不论固体液体,不论是浓是稀(象空气本身的浓稀),靠在火边一些时候,就都带热。

    (一五)由隧石与钢相互猛烈憧击而打出的火花。

    (一六)一切物体,象石头、木头、布等等,经强烈磨擦就会生热,轮的轴杆和轴端有时甚至着火;在西印度,人们就是用磨擦的办法来取火的。

    (一七)嫩而潮湿的植物捣碎并闷闭起来,象玫瑰花压装在筐中,就会生热;草垛带湿堆起时,甚至往往着火。

    (一八)生石灰浇上水。

    (一九)铁初被强水熔解于玻璃杯中,这并不必置近火边。锡和其他类似的东西也是一样,不过热的强度不等。

    (二)动物都有热,特别是而且永远是在内部;昆虫体中的热是触觉所知觉不到的,由于它们的身量太小之故。

    (二一)马粪和类似的动物排泄物,当新鲜的时候。

    (二二)强烈的硫黄和硫酸能发热烧坏麻织物。①

① 在第二二至二六几项事例中,培根似乎是把化学作用和热混为一谈了。如英译本原性在第二四项下指出,面包之例,恐是由于酒精对水有强烈的亲和力,对生面包起了收燥作用,寸使它变成象烘过似的。——译者

    (二三)薄荷油以及类似的油能发热烧坏牙齿的骨质。

    (二四)精馏的强烈酒精有热的效果,甚至蛋白一经投入就变硬变白,几乎象煮过似的;生面包投入,也会变干,起硬皮,象烘过似的。

    (二五)芳香草类和辛辣草类,象龙蛇草和蔊菜以及其他等等(不论是整的或者是粉末),在手触来虽然不热,可是略加咀嚼,舌和腭就觉到热和灼烫。②

    (二六)强烈的醋和一切酸类,一碰到身体上任何没有表皮的部分,象眼睛和舌头;或者一碰到身体上任何受伤脱皮的部分,就产生一种疼痛,与热所造成的疼痛几乎无别。

    (二七)甚至尖锐的、极度的冷也产生一种的烫的感觉③。诗句有曰,“北风尖冷兮如灼”。

    (二八)其他事例。

    上面这个表我称作要质临现表。

② 克钦注明,赫薛尔在《自然哲学论》第三四五节中指出:培根在这里是把真热的东西和那些在我们器官上,主要是在味觉器官上,刺激起一种热的感觉的东西混为一谈了,那些东西之引起热的感觉,乃是由于它们是化学的刺激物,而绝不是由于它们实际有什么热。——译者

③ 克钦指出,这项事例亦是错的,错在人们由自己的感觉论到引起这些感觉的事物。——译者

一二

    第二点,我们还必须把缺乏所与性质的事例也列示在理解力之前。因为如上所论,法式应随所与性质之不在而不在,正不亚于它应随所与性质之在而在①。但若要记录所有这些事例,这将是无穷无尽的。

① 参看二卷四条。——译者

    因此反面事例只应附缀于正面事例来举,这就是说,缺乏所与性质的事例只应限于和具有或会有所与性质的事物最相近似的事物。在这意义上,我就把这个事例表叫作歧异表,或叫作近似物中的缺在表。

    近似物中热性缺如的各种事例②

    对照正面的前表第一例——(一)月亮、星和彗星的光线在触觉上不觉到热;③在满月之下倒会感到一种严冷。④

② 克钦指出:这个表不只列举反面的事例,也包含一些补充的观实和偶然的限制。人们可看到它对一些化学真理是怎样无知——这正表明那时是怎样缺乏科学知识(因为培根在大多事物方面是并不后于时人的);也可看到它的巨大注意力。这个表不失为一个活跃的心灵的一篇可称的纪录,而培根也算实现了自己所说的一句话:“太阳既照宫殿也照阴沟,而并未染到污垢”(见一卷一二○条)。——译者

③ 梅隆尼(Melloni)力图使月光的热能被感觉到,近已获得成功。

④ 克钦指出,满月下所以会感到冷,或许是由于月亮使云彩气化了,致空气得机稀化,因而月满的时候亦往往是天气最晴的时候。——译者

    但是较大的恒星,当太阳行经或行近它们时,据想能对太阳热的强度有所增加,象太阳在狮子宫时和在三伏时的情节就是。①

① 克钦指出,这是错的:恒星并无这类影响:太阳在狮子官时戈在三伏时所以特别热,乃由于地轴倾斜的角度,也由于太阳过了夏至热便增至最高度。至于所谓“太阳行近恒星”之说,则是与太阳和恒垦对地球距离相等的想法相联系着的。——译者

    对照前表第二例——(二)在所谓空气的中界中,太阳光线并不发出热。人们解释这种情况有一个不坏的理由,就是说,这个界域距发出光线的太阳既不够近,距反射光线的地球也不够近。②有些山顶上面,除开是很高很高的,积雪永久不化;另一方面,象泰拏律弗(Teneriffe)峰和秘鲁的安梯斯(Andes)山脉,只因稍稍较低一些,山顶上就没有雪。这个事实就表明了这一点。并且在这山顶上,空气本身也不冷,却只是稀薄和尖利;在安梯斯山顶上竟至过于尖利而撩伤人目,也能刺激胃口使人呕吐,古人们曾说过,在奥林柏斯(Olympus)山顶上,空气是如此稀薄、以致登山的人必须随身携带醋水浸过的海绵,时时捂在口鼻,因为空气竟稀薄到不够供呼吸之用了。古人们还有一个记载,在这个山峰上,空气极其稳静,完全无风无雨无雪,竟至人们用手指在鸠壁特(Jupiter)①坛前祭灰中所画的字迹隔年还照样留存,完全无动。还有,今天攀登泰拏律弗峰的旅客还都在夜里而不在白天上山;太阳一出,向导就要警告并催促他们赶快下山,否则就有因空气稀薄以致动物元精发生晕厥和被窒息的危险。②

② 克钦注明,正确的解释是:地势愈高,则空气愈稀,空气的稀化是和压力的降减成正比例进行的。阳光反射也是增热的一种原因,但不能来解释这个现象。太阳光线经过仔细分析可分为三种:一种是热而不亮,一种是亮而不热,第三种则是引起化学变化的光线,只有它才能在银和其他质体上产生某些适用于摄影术的化学结果。——译者

① 古罗马神话中的天帝,相当于古希腊神话中的“Zeus”,其右手挥舞雷电,象征着对下界秩序的监护。——译者

② 克钦指出,这样行动不外是因为:雪情在夜间比较稳定;可以避免日映雪光的刺射:而日出一、二小时后也往往是景色最好的时候。——译者

    对照前表第二例——(三)在接近两极圈的地带,太阳光线的反射很微弱,缺乏生热的效果,③以致那队从事东北通路探险的荷兰人,原来希望能够脱出那从七月初就把船只围困起来的冰阵,竟不得不在新忍卜拉岛(Nova Zembla)度过一冬,直到次年六月才得回船。④这就可见,太阳直接的光线似亦只有很小的力量,即便是射在平地上面;其反射的光线也复如此,除非把它们倍乘起来,集拢起来。所谓把太阳光线倍乘起来,集拢起来,就是当太阳照射愈趋垂直时的情节;因为那时射出的光线就愈构成锐角,也就是光线彼此愈相接近;反之,太阳照射愈斜,光线就愈构成钝角,也就是光线相互距离愈远。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到,太阳的动作可以有多种,看热性如何而定,而热性在我们触觉上却并不是平匀的;因此太阳动作的结果会在我们方面并不产生可以感觉到的暖热,而在其他一些物体方面则发生热的效果。

③ 克钦指出,这种情况(还有所举其他情况〕是表明程度问题,而不能说是相反。——译者

④ 这是指巴伦茨(Barentz)寻找东北通路的探险而言,他于一五九四年作第一次航行,在七月十三日为冰所阻,被迫返回。第三次航行是在一五九六年,七月十九日首次遇到相当大的阻难,只能在新忍卜拉岛北端岸边绕行一番:到八月廿六日,船紧紧冻住了,他们只得舍船登岛,度过一冬;于一五九七年六月初驾小舟返回。

    对照前表第二例——(四)把下述实验试做一下。拿一块与普通取火镜式样正相反的玻璃镜,放在你的手和太阳光线之间,看它是否减少太阳的热,正如取火镜增加和加强太阳的热一样。很明显,在视觉的光线方面,随着镜子中心对边缘比较厚薄之不同,透过它而看到的物体就有扩散与缩紧之不同。要观察在热这方面是否亦有相同的情况。①

    对照前表第二例——(五)请仔细地试做这样一个实验,看看用一具最精制最强度的取火镜能否把月亮的光线捉聚起来而产生哪怕是最低度的暖热。②如果这种程度的暖热过于微弱而不能为触觉所觉到,我们就还须求助于那种指示空气冷热状况的玻璃仪器。③那就是要令月亮的光线通过取火镜而落在这种玻璃仪器的顶上,看看其中的水是否受到热因而降低下来。

① 克钦指明,这点是可以证实的。太阳光线自然是视其某一点上聚集光线之多少而增减其热量的。——译者

② 克钦注明,这个实验,人们已经做过了。钦豪申(Tschirnhausen)曾制造一种透镜,其强度足以熔解铜、银、瓦、浮石,甚至坩埚;但满月的光线在其最高点上并未产生出能被觉到的热。一八○二年,在班克斯(SirJosephBonks)和皇家学会其他会员们主持之下,曾以当时所制最强度的透镜再次把月亮光线集中过来,并使用了最敏感的温度计,但结果被认为是倒出现了减热而下是增热的情况。见大英百科全书“取火镜”条。参看本条第一项下的注。——译者

③ 参看二卷一三条(第三八项)及二四条。——译者

    对照前表第二例——(六)还可把取火镜试用于那种并不发射光线或光亮的热,例如受到热但未烧红的铁或石头的热、沸水的热以及类此等等,看看它们在取火镜下是否随而增加起来,象太阳光线的那种情节。①

① 麦尔申(Mersenne)说,《新工具》第二卷中所提到的各实验,大多数已经有人做过了,并特别提到(好象他亲自做过似的)使用取火镜来反射一切种类的热的试验。他还断言,光是永远有热随伴着的。见《论科学的真理》(DelaVéritédessclences)一书,一六二五年版,第二一○页。克钛注明,这里和下一项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已经解决了的;实验的结果证明,这些热和太阳热是同类的;因此在这些地方没有反面事例可以援引。参看大英百科全书“取火镜”条。——译者

    对照前表第二例——(七)还可把取火镜试用于普通的火焰。

    对照前表第三例——(八)替星(假如我们把它也算入流星之列)在使季候加热这一点上并不见共有经常的或显著的影响,虽然常见天旱随之而至。②此外,天上的光梁、光柱和光口在冬天出现的时候比在夏天出现的时候多,而且主要是在严寒之时,却也永远伴有干燥的天气。③但是闪光和雷电则难得在冬天遇到,而总是发生在大热之时。④说到所谓陨星,一般认为它含有某种发亮带光的胶黏的质体,而没有什么强烈的火的性质。但是在这一点上还须作进一步的探究。

② 克钦指出,彗星对于热和旱都无影响,或许除开当它们行至距离我们的行星很近以致对空气有所影响的时候。可是一般人几乎都相信它们有此影响。——译者

③ 克钦注明,光梁、光柱、光口等现象,申尼喀(Seneca)在其《启然界的一些问题》一书中曾描写过(分见七章四节、七章二○节及一章一四节)。它们显然都是北光(AuroraBorealis)。北光或许是由电引起,而电则是在天气干燥时才最活跃的。——译者

④ 克钦注明,这些现象现在都可用关于电的知识来解释,而雷电在冬天确是也有时遇到的。——译者

    对照前表第四例——(九)有某种闪光,发光但不燎烧。它们来时,没有雷声相随。①

① 克钦注明,人们认为幕电下过是一般门电的反光。——译者

    对照前表第五例——(一)山口喷射火焰的现象发生在寒带国度并不减于在暖热的地方,如在冰岛和格陵兰(Greenland)都有。在寒带国度里,树木在许多情节上也比在暖热地方较易着火,具有较多的沥青性质和松香性质,如桃树、松树和其他都是。但是,这种火焰喷射常常发生的地方,其土壤的情势和性质还未经足够仔细地加以鉴定,致我们还不能把这现象作为一个反面事例来附缀于这个正面事例之后。

    对照前表第六例——(一一)一切火焰在一切情节上多少都是暖热的;这里没有任何反面事例可缀。不过人们说,有一种鬼火(他们就这样称它),有时甚至停在墙上,却没有多少热,也许只和酒精的火焰差不多,那是温和而柔弱的。②但是还有一种更温和的火焰,根据某些郑重和可靠的记载,那是闪耀在男孩和女孩们的头上和鬈发上,一点也不的烧头发,却只是轻柔地在发边作戏。还有一个最为确定的现象,马在路上出汗时,在天气晴朗的夜间就现出一种光辉,却并没有显著的热。还有一件著名的事实,而且被认作一种奇迹,就是在不多几年前有件女孩子的胸衣一经轻摇或轻搓竟发射出火花来;这或许是由于在浆洗时使用了明矾或盐质,浓厚一些而形成了硬膜,一经磨擦就 迸裂开来。①还有一切糖类,不论是精糖或粗糖,只要多少是硬的,在黑暗中用力来割切或刮削时就会发出火花,这也是最为确定的。同样,海水和咸水在猛烈打桨下,有时在夜间亦会看到火花。②还有在风暴之夜,海水的沤沫于受到猛烈激动时也会射出火花,西班牙人称之为“海肺”。至于说到古代水手所谓北河二和北河三两星也即近人所谓圣爱尔摩之火(St.Elmo's Fire),④其焰热的情况如何,则还没有作过充分的查究。

② 克钦指出,所谓鬼火只在沼泽或其他有腐烂物质在蒸发的地点出现。纽顿(sitI.Newton)和勃律斯特莱(Df.Priestly)曾给以不同的解释!原因尚未能确韧,可能是起于磷化氢,为电所燃着,或自身有在空气中燃着的倾向。至于酒精的火焰,那不但不是温和而柔弱,却是火焰中最有剧热的一种。——译者

① 克钦解释说,这件胸衣或许是丝料制成,而火花则出于电。——译者

② 这个虚妄的解释是培根的无端失误之一。这现象并非总是出于震动,所以他的这一推断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③ 西班牙文为“pulmomarino”,意大利大为“polmomaritlo”,同为Dioscorides(公元一世纪时希腊名医——译者)在“DeMateria mediea”一书中所用某希腊文名词(见第二章第三九节)之译文。海水沤沫发光现象象是起于蛇水母,而此种蛇水母在组织上与肺的质体相似,遂因以命名,(克钦解释说,这种磷样的光亮究竟因何而生,尚艰十分确定,Ehrenberg、Darwin、Schdnbein 诸人都不同意说它起于水中的纤毛虫类;最可然的结论说它是由海水中不断进行着的自净过程所引起。臭氧(磷的一种产物)把磷氧化了,这样就射出亮光来。这就是说,或许是海水在动荡时(在别的时候就不见这种光亮〕,有机物质的新微粒就与空气中的氧得到接触,因而产生臭氧,臭氧又把它自己所由来的植物物质氧化了,破坏了:在这样的过程中就出现火花。Darwin 还加述了一点关于所谓“海肺”的见解说:“我倾向于设想这种磷光系有机分子腐烂的产物,这个过程(人们几乎要称它一种呼吸过程)正是海洋所借以得到净化的。——译者)

④ 克钦解释说,圣爱尔摩之人是一种电光,他还说明,培根在其“风的历史”中曾对此作出解释,并设想它对天气的影响。——译者

    对照前表第七例——(一二)每一烧到火红的物体,即使不伴有火焰,也都总是烫的;这一点正面事例也没有任何反面事例可缀。最相近似的反面事例似乎可以提到烂木,它夜间发亮,但并不见有热;还有腐烂的鱼鳞也在黑暗中发亮,但触来并不觉热;①萤火虫和意大利火蝇的身体,触来也是不热的。②

① 克钦解释说,这是由于腐烂过程中有磷光发散。——译者

② 克钦解释说,这些小虫亦是发出磷光,其发散情况和过程,可参看上面关于“海肺”的注。——译者

    对照前表第八例——(一三)在何种土地及在土地何种情势下才常出温泉,这一点还不曾作过充分的考究;所以在这里不能附缀什么反面事例。

    对照前表第九例——(一四)对于热的液体,我以在自然状态下的液体本身缀为反面事例。我们从未见过一种可触的液体在自身性质上是热并经常保持热的。热在那里乃是一个并非固有的性质,是暂时外加上去的。所以那些在能力上和在作用上都是最热的液体,如酒精、化学香料油、硫酸和硫磺以及其他类似的东西固然不一刻就成的烧,但最初触到时却原是凉的。③说到天然温泉的水,如果把它与源头分开,淘在一个器皿里,它也和用火烧热的普通的水一样会凉下去。但油质物比水质物对于触觉冷度较低,这却是真的,因为油比水根本冷度较低;丝比亚麻也冷度较低。但这点是应归入“冷的各种程度表”里去的。①

③ 克钦注明,参看二卷一一条第二五项下的注。——译者

① 克钦指出,在培根那时,人们是深信”‘绝对冷”之说的。在这里,我们又一次看到培根把真热的东西和有相似化学作用的东西混为一谈了。——译者

    对照前表第十例——(一五)同样,对于热蒸气,我也以在我们自己方面所看到的蒸气自身的性质缀为反面事例。油质物所发生的蒸气虽易于着火,却也不见暖热,除开是刚从暖热的物体发出的。

    对照前表第十例——(一六)同样,对于热的空气,我也以空气自身的性质缀为反面事例。在我们这里从来找不到任何空气是暖热的,除开它是受闭;受压,或是显著地从太阳、火以及一些其他暖热的质体那里得到暖热。

    对照前表第十一例——(一七)我在这里附缀的反面事例是那种比正常季侯较冷的天气,象在刮东北风时所遇到的那样,正如刮西南风时就有比正常季候较暖的天气一样。还有,酿雨的趋势,特别是在冬天的时候,总伴随着暖的天气;而下霜则伴随着寒冷的天气。

    对照前表第十二例——(一八)我在这里附缀的反面事例是夏天关闭在地洞中的空气。②但是关于受闭的空气这个题目还大应更勤谨地加以考究。因为在涉及冷热方面,空气的性质自身究竟是什么,这首先就很可成为疑问。空气显然是从夭体的影响受到暖热,寒冷则或系从地的呼气而得,在所谓空气的中界中又或系从冷气和雪而来。这就可见,空气若是在其无拘无束铺散暴露的状态下来考察,那就不能对它的性质形成什么看法,但若把它控闭起来来考究,则可能做出比较真确的判断。可是要控闭空气,必须是把它封入这样一种质料的器皿,其本身的性质不会对空气传递冷热,也不会容许外面空气的影响轻易透入。这个实验最好这样来做:把空气收入一个泥坛,四围用几层皮革裹好,以防外面空气进入;这样严密封存三、四天之后,再把坛子打开,用手或用那个划有度数的玻璃仪器来试验冷热的程度。

② 克钦解释说,这点的原因是:夏天的日光使室外气温上升,却不能影响到地洞中的空气,因此洞中比外边较凉:这和在墙垣较厚的建筑物中能享有比较平匀的气温是一个道理。空气的一般情节是(这一点解答了这里所提到的大多数的难题),作为一种导热体来说,它的作用很差,它接受热很慢,保留热亦很长。——译者

    对照前表第十三例——(一九)这里同样发生一个疑问:那羊毛中、兽皮中、鸟羽中以及类似东西中的暖热,还是从它们本身作为动物的排泄物所固有的某种微弱程度的热而来;还是从那种在性质上本来近于暖热的脂肪和含油性而来;或者还是如前条所揣测那样简单地从空气的收闭和隔离而来——因为一切和外面空气割断联系的空气都象是有些暖热的。因此,我们要取用亚麻所制成的纤维性的质体来做这个实验,而不要取用羊毛、羽毛或蚕丝那些动物排泄物所制成的质体来做。我们还要看到,凡是粉未(显然有空气包在里边)总比其所从出的整的质体冷度较低;正如我们还同样设想,凡是泡沫(也因其含有空气)总比其所由来的液体冷度较低。

    对照前表第十四例——(二)对于这一例没有反面事例可缀。因为在我们这里所见无论是可触的或者是无形的①一切东西,置近火边时都没有不致热的。不过却有这样一层差别:有些质体得热较快,象空气、油和水就是;有些质体得热较慢,象石头和金属就是。②但这是应该归人那“各种程度表”的。

① 拉丁本原文为“spirituale”。克钦指出,把一切东西分为可触的与无形的,这是经院学派的分划法:培根在这里使用此词,或许是指气体的东西。——译者

② 克钦指出,这里的说法是错误的。空气是很差的导热体,得热根慢。金属则得热特别快;不过由于分子数量比较大得多,不能根快地表现出来;由于同样的理由,它们散热亦根快,所以触来就觉得较凉。

    对照前表第十五例——(二一)对于这一例我亦没有反面事例可缀,不过只请注意到一点,就是说:燧石与钢或任何其他坚硬质体之发生火花,只是当有些极小的微粒从那石块或金属的整体被擦脱的时候;而空气的磨擦自身则从不象普通所想那样会发生火花的。③至于火花本身,由于燃着物体具有重量之故,又总是就下而不向上的;而且一经发出,就变成可触的带煤炱的质体。

③ 克钦指出,空气受压,确会发出火花,其强度足能燃着德国火绒。——译者

    对照前表第十六例——(二二)对于这一例我想也没有反面事例可缀。因为在我们这里所见一切可触的物体没有经过磨擦而不显著地得热的,以致古人竟因此想象说,天体之产生暖热并没有什么别的办法或能力,也不外是出于空气在其疾速而急促的转动中所引起的磨擦。但是在这个题目上,我们还必须进一步探究那种从机括射出的物体,例如从大炮射出的炮弹,是否确因猛烈冲撞而获得某种程度的热,以致在落下的时候多少还有点烫。至于空气运动,那实在不会致热,倒是能够致冷的,例如刮风,拉风箱,缩口吹气等都是这样。①但是这一类的运动本都不是疾急到能够生热的,而且又是一个块体的运动而不是若干微粒的运动,所以它之不能生热是并不足为奇的。

① 克钦指出,物体经过空气都因磨擦而变热,例如流星。但空气运动则生凉,这是因为它把物体中的热散去之故。凡热从物体放射出来时,若遇气流不断使它移动,就放射得较为急遽而热的平衡趋势也因而受到障碍。相反,热的放射若因有厚密的皮毛等物覆盖而受到阻碍(参看本条第一九项事例〕,它就进行得较缓。下句所谓“是一个块体的运动而不是若干微粒的运动”一语,想来是说这运动只笼统地影响着整个物体而下引起微粒之间的磨擦,这个见解是错的。——译者

    对照前表第十六例——(二三)关于这一例,还应作更勤谨的探究。草类和蔬类在青嫩潮湿时都似乎含有某种隐伏的热,不过当其各别散在时,这热是微弱到在触觉上知觉不到;只有把它们聚拢并闷闭在一起,使它们的元精不致泄入空气之中而却可以相互护养,这样才会生起一种可触知的热,并且在适合的物质中有时还会起火。

    对照前表第十八例——(二四)关于这一例,也应作更勤谨的探究。生石灰浇上水就能致热,这看来可以有两个原因:或者是由于把原先散开的热集中起来的缘故,象前条所述闷闭草类的情节一样;或者是由于火成的元精为水所刺动、所激怒,以致引起一种冲突和反动。②若要知道这两个原因中哪个是真实的,只须用油代水浇上去就能很便当地看出;因为油具有与水一样的集中所闭元精的用处,但却不会对它刺激。我们还要把这个实验加以扩展,要以各种不同物体的灰和锈来试,也要用各种不同的液体去试浇。①

② 拉丁本原文为antiperistasis,英文本译作reactiOn。培根屡用此字,见二卷二七及四八条。——译者

① 克钦注明,培根建议用油代水去试浇石灰,这已有人做过。事实是,以任何液体施加于生石灰,在其转为固体状态中,都生出剧烈的热。又,关于生石灰的腐蚀性质,勃莱克(DrBlack)就是用隐伏的热这一原理来加以解释的。见大英百科全书。——译者

    对照前表第十九例——(二五)对于这一例,我以那些比较柔性和比较易于熔解的他种金属缀为反面事例。金叶为王水②所分解时就不生热于触觉;铅在强水中分解时也不生热;还有水银亦然(据我记忆所及);但是银就生热;铜也然(据我记忆所及);锡更为显著;而铁和钢则甚至不仅激生壮热,并且还发生猛烈的沸腾。③由此可见,热是产生于冲突:一方面强水在钻,在掘,在分裂质体的各个部分;另一方面质体本身则在抵抗。质体愈是轻于退让,就愈少有热激生出来。

② 克钦注明,王水是硝酸盐酸混合剂,专用以分解金子、是对金子的唯一溶解剂。它亦可分解其他金属,但银除外。参看下面第二八项事例。强水是强烈的硝酸。——译者

③ 这所谓沸腾当然不是热的结果,而是生于酸起作用于金属时所散发出来的气。

    对照前表第二十例——(二六)对于动物都有热这一点,没有反面事例可缀,除开说昆虫(如前边所提到)因身量太小之故可以作为一个反例。即以鱼类来说,也只是在与陆地动物相比之下看到其热的程度较低,而不是没有热。但在蔬类和草木,无论在其渗出的汁液当中:或者在其新暴露出的木髓当中,都没有触觉能够知觉到的热的程度之别。而在动物,我们就看到热有很大的差别,无论在其各个部分方面(如在心边,在脑里,在皮上,热的程度都各不同),或者在其某些偶然事故方面,例如做着剧烈的体操和发着高烧之类。

    对照前表第二十一例——(二七)对于这一例,很难附缀什么反面事例。动物的排泄物即在已不新鲜的时候显然仍有一种潜热,由其加肥土壤一事可见。①

① 克钦注明,这是由于一切粪便中都含有阿莫尼亚。——译者

    对照前表第二十二、二十三两例——(二八)②具有巨大和强烈刺激性的液体,不论是水或是油,都有象热一样分裂物体的作用,并且一晌之后还把它们烧坏;可是一开头时它们在触觉上是并不烫的。但它们的用是相对于并依据于所施物体的多孔情况的。例如,王水能分解金而不能分解银;③强水则相反,能分解银而不能分解金;而二者却都不能分解玻璃;以及等等类似的情形,都说明了这一点。

② 克钦指出,从本项至第三二项所举这些例外事例,都与热无关,参看二卷一一条第二五项事例下的注说。——译者

③ 王水之所以能分解金,据戴维(Davy)说,是因为硝酸盐酸的中和作用使得氯游离了;其所以不能分解银,则是因为银的氯化物具有不可溶解性。

    对照前表第二十四例——(二九)把酒精试用于木头,也试用于奶油、蜡或沥青,看看它能否用热使它们有任何程度的熔化。④因为这第二十四例是显示酒精在硬化结皮方面具有和热相象的能力,所以现在要同样试试它在液化方面的能力。还可以用那划有度数的玻璃仪器即温度表来做这个试验:器的顶部是空的,取精馏的酒精注入空部,把器盖严,使酒精可以更好地保持其热在内,看它是否用它的热使水下降。

④ 克钦注明,酒精能溶解蜡和沥青,但不能溶解木头和奶油。——译者

    对照前表第二十五例——(三)香料和具有刺激性的草类在腭上刺起热觉,在胃部还更厉害得多。因此要注意它们还在什么其他质体上产生热的效果。据水手们说,在大包和大堆香料久经闷闭乍一打开的时候,那首先去搅动和取出它们的人是冒有热病和炎症的危险的。①还可以试验一下,把这种香料和草类舂碎,看看它们能否把挂在上头的腌肉和鲜肉燎干,象烟熏那样。

① 《哲学年报》中记载一事:有一次,在桂拉地方(Guayra)打开了一所大的树皮堆房,当时发出强烈的臭气,竟足以治愈一种严重的热症。

    对照前表第二十六例——(三一)在冷的东西如醋和硫酸,在热的东西如薄荷油之类,同样都有一种刺激性和辛辣性。因此二者同样都能致使有生命的质体疼痛,也能分裂和消蚀无生命的质体的各个部分。对于这一事例也没有反面事例可缀。并且还可指出,凡动物之感到疼痛没有不带有某种热的感觉的。②

② 克钦指出,这是无根据的断言。——译者

    对照前表第二十六例——(三二)有许多种活动是热和冷所共同的,虽然样子很不相同。玩雪的孩子们一晌之后就感到雪的烫他们的手;冷藏能防止食肉的腐坏,③正不亚于用火;热使物体收缩,冷亦一样。但这些和类似事例概可归入关于冷的探究,还更方便些。

③ 克钦在注中提到,培根即死于做这一实验。他曾在高门山(HighgateHill)用雪填塞一只野禽,着了凉,发起烧来,于一六二六年四月九日病逝。——译者

一三

    第三点,我们还必须把探究中的性质所表现为或多或少程度不同的一些事例列示在理解力之前;这就必须把这个性质在同一东西中的增减或在不同东西中的多少加以一番比较。因为既然说一个事物的法式就是这事物自身,既然说事物之别于法式不外为表现之别于实在,外表之别于内里,也不外为就人来说的东西之别于就宇宙来说的东西,那么,接下来就必然要说,一个性质若非永远随着讨论中的性质之增减而增减,就不能把它当作一个真正的法式。因此我把这个表叫作各种程度表,或叫作比较表。

    热的各种程度或比较表

    在这里我当然首先要说到那些质体,其中根本不含任何程度的能为触觉觉到的热,而似乎只有一种潜在的热,或说是只有热的倾向和准备。其次,我要再进到那些实际有热的质体,要论到触觉,并要论到它们的各样强度和程度。

    (一)凡坚实的和可触的物体,没有在其性质上原来就是热的。石头、金属、硫磺、化石、木头、水以及动物的尸体都不见其是热的。①至于温泉中的热水,那似乎是由一些外在原因所弄热的:或者是由于一种火焰或地下的火,如同从伊特纳(Aetna)和其他许多高山中喷射出来的那些:或者是由于物体之间的相互冲突,象铁和锡在分解中生出热来那样。由此可见,在(无〕生命的质体中就没有任何程度的能为触觉觉到的热;它们只是在冷一方面有程度之不同,如木头之冷和金属之冷是不同等的。胆这一点应该归入“冷的各种程度表”。

① 克钦指出,这个说法完全错了。一切物体或多或少都有些热;一切微粒的聚结中都有某种程度的热。至于金属所以触来比木头较凉,并不是因为它含有较多的内在的冷,而只是由于其微粒的密度较大,散去比较大得多的热量。参看前条第二○项下的注说。——译者

    (二)不过若就潜在的热和燃烧的适宜性而论,那我们可以看到许多无生命的质体是强烈地有此倾向的,象硫磺、石油精和石油就是。

    (三)一度热过的质体,象通过动物体温的马粪,经过火的石灰,或者还有由火而来的灰烬和煤渣,都保留一些隐伏的余热。①所以某些物体埋入马粪就得到蒸发和熔解,而用水去浇石灰,如前面所说,也能激发出热来。

① 克钦指出,这里所谓“隐伏的余热”(latelntremalnsofforincrheat)与“隐伏的热”(latentbeat)不可混为一谈;后者是直到勃莱克做过实验之后才被发现的。 ——译者

    (四)在植物界中,我们没有看到任何植物或其附属部分(如树胶或树脂)在人们触觉上是暖热的。尽管这样,但如上所述,青嫩的草类闷起来时却能得热。至对于内部触觉,如腭或胃,则有一些植物是可感觉到地热而另一些植物则是冷的;甚至对于外部触觉,象涂上植物药膏和抹上植物药油一会工夫以后,也有这种情况。

    (五)死了的动物或其脱离了整体的什么部分,在人们触觉上也没有热。甚至马粪,除开闷闭和掩埋起来,也不能保持它的热。可是一切粪似乎都有一种潜热,从其加肥土壤这一点可以看出。同样,动物的尸体也有这样一种隐伏的、潜在的热,因而在每天葬人的公墓里,其土壤就集有一定的隐热,对新埋尸体的侵蚀要比纯净土壤快得多。①我们还知道东方发现了一种精致而柔软的织品,用鸟的绵毛制成,其内在力量能把轻轻包入的牛油消解和熔化。②

① 克钦指出,这个断言是没有根据的。——译者

② 克钦指出,这种情况是会有的,假如包裹严密能把空气闭留在内的话。——译者

    (六)凡能使土壤肥沃的质体,如各种粪、白垩、海滩的沙、盐以及类似的东西,都有一些热的倾向。

    (七)一切腐坏作用本身都含有一些微弱的热的成分,不过不到触觉能觉到的程度。就是那些一腐坏就变成微生虫的质体,如肉和乳酪等等,在触觉上也不觉其热;还有在黑暗中发亮的朽烂木头也是这样。③不过亦要指出,腐坏质体中的热有时是被强烈的恶臭所岔乱了。

③ 参看前条中第一二项事例。——译者

    (八)在人类触觉能觉到有热的那类质体当中,最初一级的热要算动物身上的热;而那在程度上又是有相当多的层次的。最低的如昆虫身上的热,在触觉上几乎知觉不到;但最高的也很少与最热国度中最热季节的太阳的热相等,也不至热到为手所不能禁受。不过却也有人提到君士但舍(Constantius)①以及其他一些体质特燥的人,据说他们在患剧烈的热病时竟烫到多少有些灼手的样子。

① 这是指君士坦大帝的儿子君士坦舍二世而言。他死于热病,其发高烧的情况,在Ammian Lis Marcelllnus (希腊人,曾在罗马军队中当兵,卒于公元三九○年)《罗马帝国史》一书的第二一卷、一五章中曾有记载。

    (九)动物在运动,体操,饮酒,断食,性爱,发高烧和疼痛时,热都会增加起来。

    (一)动物在患间歇性的热症时,开头是一阵发冷和发抖,但随后就变成极热;若在发高烧的和疠疫性的热症,则这种高热的情况是开头就来的。

    (一一)还要进一步对不同动物的热的不同程度作一番探究,例如对于鱼、兽、蛇、鸟等;也可以依其种属来探究,例如分为狮、鸢、人等。一般意见认为鱼的内部的热是最少的,而鸟则最热,特别是家鸽、鹰和麻雀。②

② 拉丁本原文为struthlones,通常是指ostrich(驼鸟)。斯百丁臆测在这里应作strutheus,即sparrow(麻雀)。(弗勒指出,没有理由怀疑原意不指驼鸟,驼鸟消化力之强,一般人正认为系困它胃中有高热之故。——译者)

    (一二)还要进一步对同一动物的不同部分和不同肢体的热的不同程度作一番探究。乳、血、子、卵只有中等程度的热,不及动物在运动中和受激动时外部肌肉那样热。至于脑子、胃脏和心脏等等当中的热是到何种程度,则还没有同样地探究过。

    (一三)当冬季和寒冷的天气,一切动物在外部是凉的,但内部想来倒是更热一些。

    (一四)天体的热,即使在最热的国度里并在一年中最热一天的最热的时候,也不会强烈到能把最干燥的木头或草或甚至火绒燃着或燎灼,除开用取火镜或镜子来把它加强。不过它却能从潮湿的质体中提出蒸气来。

    (一五)照天文学家们传统的说法,星的热是有等次之别的。在行星之中,太阳以下要算火星最热,木星次之,金星又次之。①还有其余则被认定是冷的,例如月亮就是,而以土星为最。拿恒星来说,天狼星据说是最热的,其次为狮心星,再次为小天狼星,以及诸如此类。②

① 有人估定金星为冷而湿,但托里米(Ptolemy,古代天文学家兼地理学家,公元第二世纪生于埃及)之见则与培根所说相同。

② 克钦指出,这完全是以谬误为根据的说法。参看前条中第二项事例下的注说。——译者

    (一六)太阳愈近于地平垂直线也即愈行近中天时,所给的热就愈大。③其他行星,依其热的比例,或许也是这样。例如木星当其在巨蟹宫或狮子官时比它在摩羯宫或宝瓶宫时对于我们或许要更热一些。

③ 参看前条中第三项事例。——译者

    (一七)我们还相信,太阳和其他行星当其在近地点时,由于距地球较近之故,比它们在远地点时所给的热要多一些。可是如在某一区界,太阳虽在近地点但照射却系倾斜时,那么它的热必定比它既在近地点而同时又近于地平垂直线时要小一些。由此可见,行星所升到不同区界的高度是应联系着它们的垂直度或倾斜度来注意的。

    (一八)我们还设想,太阳和其他行星愈和一些较大的恒星相近,所给的热就愈大。例如太阳在狮子宫时就比在巨蟹宫时较近于狮心星、狮尾星、处女星、天狼垦和小天狼星;可是它在巨蟹宫时却较近于地平垂直线。①我们还必须设想,天空中星座特别是较大星座点缀最密的部分,发出的热最大(虽然在触觉上是完全觉不到的)。

① 培根大概想解释七月所以比六月还热之故,因而提出这点天文学上的假想。我们知道,黄道带划分为四个三合,各相应于四大无素之一,在其中,狮子宫为火性三合之一角:它并且是太阳的本宫。

    (一九)总之,天体的热有三条途径来增加:一是对地平的垂直度,二是接近地球即所谓近地点,三是与众星的会聚或结合。

    (二)以下要说到火焰,哪怕是最温和的一种;要说到一切燃着的物体;要说到由火加过高热的液体以及空气自身。它们的热和上述动物身上的热以及天体所发射的光线的热(照它们所给到我们身上的那样)相比,在程度上可就有很大的距离了。即便是分散而不集中的酒精火焰也足能把纸张、草料和麻布烧着起火;那是动物身上的热所绝不能办到,也是未通过取火镜或镜子的太阳的热所绝不能办到的。②

② 克钦指出,火焰比许多热度更高得多的物体还易点着可燃物,这是因为它有条件能够很容易地和物体中易燃的化学元素化合起来之故。——译者

    (二一)但是说到火焰与燃着的物体的热,其间也有多种强弱程度之别。③不过这一点还从来未经认真地探究过,所以我们只能把它轻轻带过。单就一切火焰来说,酒精的火焰看来是其中最柔和的;也许只有所谓鬼火和动物出汗时所起的火焰或火花还要更柔和些。次之,我想要算那种从轻而多孔的植物如草料、芦苇和干叶等所发生的火焰了;而那种从头发或羽毛发出来的火焰则和这个亦差不多。再强一些的或者要算从木头发出的火焰,特别是那种仅含有少量松香质的木头所发出的。这里却又有一层区别,就是小片木柴(如普通捆就的束薪)所发的火焰比那大块木材和树根所发的火焰要温和些。这一点,你任何一天都可在熔铁炉方面去试,就会看出用薪柴和树枝所生的火在那里是没有多大用处的。再下来,我想要数到那种从油、脂、蜡和诸如此类不带多大苛性的肥而多油的质体所发生的火焰了。最后,最猛烈的火焰则见于松脂和松香;见于硫磺、樟脑、油精、石油以及盐(去了粗质以后的)者则更甚;见于这些东西的混合体如火药、希腊火(普通称为野火)以及其各种不同种类者亦然;①这种火焰是如此顽强,甚至用水都不容易把它扑灭。

③ 克钦注明,不同质体所发的火焰,其热的强度要依燃烧体的组合而定,也要看它与空气中的氧化合起来难易如何。——译者

① 克钦注明,火药的合成一般是:硝石七分之五,硫磺七分之一,木炭七分之一。参看二卷三六条中的第七项事例。

    希腊火据说为硫磺、石油精、沥青、树胶及地沥青所合成,在水下亦能燃烧。它是公元七世纪时希腊的一位名叫CaIlinicus 的工程师所发明的。——译者

    (二二)我想还有从某些不完全的金属②发生出来的火焰也是很强烈而活跃的。不过这还有待于更进一步的探究。

② 克钦注明,所谓下完全的金属是这样一些金属的质体:在火中能展长展薄,能耐久,但只是到一定的程度,过久则为火所销毁,就变成一块土,失去金属的一切特性;如铜、铁、铅、锡就是。——译者

    (二三)强有力的闪电所发的火焰似乎又比上述一切都有更大的力量;我们知道它甚至曾把熟铁熔为水滴,这是上述那些火焰所办不到的。

    (二四)在燃着的物体之中,热亦有多种不同的程度,不过这又是从来还没有认真地考查过的。我想其中最微弱的要算从我们用以点火的火线当中所发出来的热;从发炮所用的引火木或火捻所发出的热也是一样。其次就要数到燃着的木头、煤炭,还有燃着的砖,以及类此的烧热的东西。在一切燃着的质体之中,我以为最热的是燃着的金属,如铁、铜等等。但这些亦还有侍干进一步的查究。

    (二五)有些燃着的物体比有些火焰要热得多。例如燃着的铁就比酒精的火焰要热得多,烁毁力亦大得多。

    (二六)有些仅受火热并非燃着的质体,例如沸水和闭在火炉中的空气,亦比许多火焰和燃着的质体更热一些。

    (二七)运动能够增热,其例从风箱和吹火筒可见;①比较坚硬的金属为死火或静火所不能分解或熔化,非用吹筒把火加强不可,其道理就在此。

① 克钦指出,这是因为从输进空气中补充了更多的氧。光靠运动就不行,若喷射蒸气去鼓火,只会把火吹灭了。——译者

    (二八)可用取火镜来这样(照我所记忆的)试验一下。你如果一下子就把取火镜放在距离一个可燃物体有(姑且说)一指尺远的地方,就不如起初把它放在(姑且说)半指尺之远然后慢慢逐渐移到一指尺之远那样容易把那物体来烧着或烁毁。光线之集为圆锥形还是一样的;可是运动本身却增加了热的作用。①

① 克钦指出,说运动本身增热,并无根据。或许是,后一进行过程更能找准焦点,因而产生更强的热力。英译本原注同样说,这里的唯一解释是:这取火镜的焦点距离是在半指尺与一指尺之间。——译者

    (二九)在烈风中看起来的火,据想是向逆风方面比向顺风方面进展得较多;因为火焰在风力退让时的反冲要比它在风力吹送时的前进较为猛烈。②

② 克钦指出,情事并非这样。火在高凤中所以烧得旺亮,原因见本条第二七项事例下的注说。——译者

    (三)火焰若不得一些虚空的空间让它运动活跃于其中,它就不会突发出来,也不会产生出来。唯有火药以及同类物的爆炸性的火焰则是例外,在那里,紧压与严闭倒增加了火焰的狂暴。③

③ 克钦指出,一般火焰需要氧,所以需要空当,也即空气。火药的情况所以不同,系因那里的爆炸另有其他原因;至于所谓严闭,则不过对爆炸力指给方向。实际的膨胀还和在开敞空气中一样。——译者

    (三一)铁砧在锤打之下会变得很热。假如它是薄铁片制成的,我想在大力连续锤击之下甚至会变成象火烧的红铁那样。不过这点尚待以实验来试一下。④

④ 克钦引赫薛尔的话注明,“压缩,无论是借压力对空气的压缩,或者是借撞击力对金属的压缩,总是热的一种有力源泉。所以铁是可以巧妙地锤打成象烧红那样烫的。”见所著《自然哲学论》第三四七节。——译者

    (三二)但在具有孔窍使火得有运动余地的燃着的质体,如果这个运动一被重压所遏止,火立刻就会灭掉。例如火绒,或烧着的烛芯和灯芯,或甚至烧红的木炭或煤,一经用熄火器或任何类似的工具加以压盖,或是用脚一踩,火的动作立时就停止下来。

    (三三)靠近于一个热的物体,这也能够增热,其程度与靠近的程度成正比例。这在光也有同样情形:一个东西摆得离光愈近,就愈清楚可见。①

① 克钦引赫薛尔的话注明,“关于热的放射的法则,已见到它的光的放射的法则在某些点上有十分类似之处,在另外二些点上亦有特别不同之处。”..我们愈靠近放射的物体(不论是亮的还是烫的),就愈觉到较大强度的光或热;反之亦然。参看所著《自然哲学论》第三五一节。——译者

    (三四)不同的热联合起来也能互增其热,除开几个热的质体是融在一起了。例如同室中有一炉大火和一炉小火,彼此之间就互增其热;但以热水倾入沸水则把后者变凉一些。②

② 克钦注明,诸火焰在消耗氧当中把它们的力量集合起来。水则不消耗氧,而是惜其他手段来致热,而且也没有固有的热,所以当混在两个不同温度之下集合起来时,就取得折衷的温度。热是遵循着一条法则的,就是总趋向于平匀。

    (三五)一个热物体的连续施用也能增热,因为其中永远发射着的热和以前存在着的热搀合起来,当然就把热乘大。同一炉火在半小时内不能象延续到一小时后那样把一间房屋烘得暖热,这就是显例。但这种情形在光就不一样,例如灯烛在久点后并不比在初点时给出较多的光。③

③ 克钦注解说,光似乎不象热一样会透入空气。在一间屋里,不见光有稳渐的增长,象热那样。空气对热,接受很慢,而善于保持它。所以,在把热源移去一区时间以后,还能感到它的影响;而灯烛则一经移去,光亮就几乎立刻随之而逝。——译者

    (三六)四围冷气的激刺也能增热,这从火当严霜的情形可见。①这种情形,我想不是仅仅由于热的闷闭和缩聚——那也是一种联合——的缘故,而也是由于激刺的缘故。由于这样,所以当空气受到猛压或一根木棍受到猛弯后,它们并不是仅仅回弹到它们遭到强制的那一点,而是超过到那一点的那一边。我们可以仔细地试验一下:把一根木棍或类似的东西放入火焰之中,看看它是否从火焰的边上比从火焰的中心烧着得较快。

① 克钦注解说,在于而多霜的天气中,氧是更易于从空气中脱出,而空气流通也更快。火焰靠边最烫,这亦是因为接触到喂养着它的空气。——译者

    (三七)对于热的感受性也有多种程度。这里首先要指出,无论怎样微弱的热也能对那最不易感热的物体引起变化,并多少把它弄热。甚至一只手把一个铝球或任何其他金属物握了片刻,也会把手的热传给它们一些。总之,在物体毫不显出什么变化之中,热就能够很便当地并很普遍地传递过去和激生出来。

    (三八)在我们所熟知的一切质体当中,最容易接受也最容易丢失热的要算空气;②这从寒暑仪器(用气温度计)中最能看得明白。③这种仪器的构造如下。拿一个腹空而颈是细长方形的玻璃瓶,把它口朝下腹在上地倒插入另一盛着水的玻璃器皿,使前者的口触到后者的底,使前者的颈轻轻靠着后者的口,让它可以立住。为安置得更加便利一些起见,也可在后者的口边用上少量的蜡,但不可把口完全封住,以免在进行后文所述那种轻捷而灵敏的运动时会因缺乏空气而遭到阻碍。

② 克钦指出,这是错误的。参看本条第三五及前条第一八各项事例下的注说。——译者

③ 克钦引赫薛尔的话注明:“这种温度计,照CorneliusDrebell 原始制造的样子,不是利用空气的,还不象现在的温度计借水银的扩胀来计量热度的增高,而是借空气的扩胀来计量的。”见所著《自然哲学论》第三五六节。——译者

    在把前者插入后者之前,必须先将其倒插后的上部即腹部就火边烘热。现在把它去放在上述那样的位置以后,原先因感热而膨胀起来的空气,经过足够的一段时间消尽那由外加来的热之后,就把自己收缩到和原瓶入水时的周围空气相同的体积,同时就把水吸到相应的高度。在这玻璃瓶上应粘贴一个窄的长方形的纸条,随你的意思在上边画出若干度数。这样,视天气之冷暖,从随着空气之缩胀而现出的水之升降,你就可以看出空气是在冷的作用之下则缩,在热的作用之下则胀。而且空气对于冷热的感受力又是异常精微和敏锐,远远超过人类触觉的知觉,竟至只要太阳的一条光线,或者呼吸的一点热气,特别是人手的一些热量一加到那个玻璃瓶的顶上,立刻就会引起瓶水的显然可见的下降。①

① 关于温度计的原始发明,说者下一。爱理斯在英译本注中说,由于培根对这寒暑仪器作了这样的描述,就有人把这项发明归诸培根,但理由是不充分的。他认为。发表有关温度计的记载的,Fludd 是第一人,而可能培根正是从他那里听说的。但池又承认Nelli 的说法有其权威性,那却足说,Galileo 发明温度计还在Fludd 有所发表之前。爱理斯于此有很长的考注,不具引。

    弗勒在前条第五项事例下注明,不同的记载把温度计的原始发明分别归诸Gali-leo(在一五九七年〕、DrebeII(在一六○九年),PaoloSarpi(在一六0 九年)和sanctorio(在一六一○年)等人。而M.Bouillet 和M.deVauzclles 则把这项发明归诸培根本人,虽然根据并不充足。弗勒最后说,这次发明之功或许应当首先归诸 Galelio。——译者

    不过我又想到,动物的元精,若不是因为身体的臃肿所阻碍和抵消,它们对于冷热的感受将更加敏锐。

    (三九)自空气以下,对于热最为敏感的物体我以为要算那种新被冷所变成所压成的物体,例如雪和冰;因为它们是一遇到任何柔和的热就要开始分解和溶化的。再其次,或者就该数到水银。在此以后就数到一些含油的质体,如油和奶油以及类似的东西;然后就数到木头;然后是水;而最后则数石头和金属,它们对于热的感受是迟钝的,特别其内面更是如此。①可是,它们一经得热以后,却能把热保持得很久,例如一块燃着的砖、石或铁投入盆水以后,竟能在一刻钟左右还是烫得不能去触它。②

① 弗勒指出,作为一般的规律说来,金属乃是最好的导热体;银和铜尤然,铁则较差。——译者

② 克钦注明,这当然是因为石头和金属密度较大之故。——译者

    (四)一切物体的体积愈小,它在靠近热的物体时就热得愈快。这个情况表明,我们经验所知的一切热都是有几分和可触的物质相违反的。③

③ 克钦指出,这又错了,理由同前项。固体乃是最好的导热体。物体愈大,变热愈慢,其原因完全在于密度较大,也就是说,需要烘热的微粒较多。——译者

    (四一)热这个东西,就其涉及人们的感官和触觉来说,乃是多变异的,也是相对的;冷手浸入微温的水便觉其热,热手入之则觉其凉。

一四

    从上面几个表,任何人都可以看出我们在自然和实验的历史方面是怎样贫乏;在那些表当中,我不但有时要插入一些仅属传说和报告的事例(虽然从未不注意到其可疑的信用和权威性)来代替证实过的历史和确实可靠的事例,并且还常常被迫要使用“须要试验一下”或“尚待进一步探究”等等字样。

一五

    上面那三个表的工作和任务,我说是对理解力列示事例。这项列示事例的工作一经做过,就必须使归纳法自身动作起来了。因为既经把那些事例全部和逐一看过一追之后,问题就在于要找到那样一个永随所与性质之有无而有无、永随所与性质之增减而增减丫并且又如前文所说成为一个更普遍的性质之下的一个特定情节的性质。①可是,假如人心一开头就照着它在自流状态下所倾向的那种样子去单就正面事例来做这工作,②那么所得结果就会是一些虚想和猜测,就会是一些界定不当的概念,就会是一些每天都需要修改的原理;而我们也就非象经院学者们那样具有一个专为虚妄事物而奋斗的心不可了。①当然,所得结果无疑也视从事工作的理解力的机能和力量如何而有优劣之分。上帝这位法式的赋予者和设计者当然是从一开头思辨就直接具有对于法式的正面认识的;天使们和其他智慧者或许也是这样。②但这无疑是人所不能办到的;对于人,只能认可他开头从反面的东西出发,在排除工作做尽以后,最终才达到正面的东西。

① 参看二卷四条和二○条。——译者

② 参看一卷四六、一○五两条。——译者

① 弗勒指出,这是指经院中的辩论而言,在那里,一个问题的两方面都要得到辩护,不论其中一方面看来是怎样虚妄或邪异。克钦并注明,牛津大学在作神学的练习时,至今尚保留这种辩论原则的遗骸。

② 凡天使性所能及的知识都是一下子就获得的,这是当时公认的一条教义。克钦指出,这点看来很象柏拉图。所谓“智慧者”,是经院派中的名词,指高人一级的存在,本性能直有所知而不必经何过程。人则需要作反面的查究,这正表明人类智力的薄弱。——译者

一六

    因此我们必须对性质作一个完全的分解和分割,可不是用火来做,而是用心来做,心正可说是一种神圣的火。这样看来,真正归纳法的第一步工作(就着发现法式来说)乃是要把那在某个事例中所与性质出现而它不出现的性质,或者那在某个事例中所与性质不出现而它出现的性质,或者那在某个事例中所与性质减少而它增加的性质,或者那在某个事例中所与性质增加而它减少的性质,一概加以排拒或排除。③真的,当这项排拒或排除工作恰当地做过之后,在一切轻浮意见都化烟散净之余,到底就将剩下一个坚实的、真确的、界定得当的正面法式。这个说来很轻快,但行到那里的道路却是纤曲而错综的。不过我定要尽力不放过足以帮助我们走向那里的任何一点。

③ 其实例见二卷一八条。——译者

一七

    我既赋予法式以这等非凡的职务,我就要不惮烦地警告并劝戒人们,不要把我所说的话应用到他们的思辨迄今所想惯的那种法式上去。①

    首先,我现在所说的不是复合法式,不是如狮子、老鹰、玫瑰、金子等等的法式。如我已经说过,那是一些单纯性质依照宇宙的一般进程而形成的结合。②那是要等到我们进至隐秘过程和隐秘结构并要就其在所谓质体或具体性质中的表现来发现它们的时候才来加以论究的。③

    其次,即使在单纯性质方面,我也希望人们不要认为我是在说那种在物质上不是全无界定就是界定不当的抽象法式和理念。④当我说到法式时,我所指的不外是绝对现实的法则和规定性,即那种管制着并构成任何物质中的任何单纯性质(如热、光、重量)以及能对这些性质有所感受的东西的法则和规定性。这样说来,所谓热的法式或光的法式和热的法则或光的法则就是一回事了。再说,我也从不让我自己脱离事物本身和动作部分。因此当我在查究热的法式中说“要排拒稀薄性”或者说“稀薄性不属于热的法式”时,这就等于说“要在浓厚物体中添入热的性质是可能的”,或者等于说“要从稀薄物体中去掉或摒出热的性质是可能的”。

① 参看一卷五一、五六条。——译者

② 参看二卷五条。——译者

③ 弗勒指出,培根曾打算在《新工具》的后续部分来作这些探究。参看二卷二一条及五二条最后一节。——译者

④ 克钦指出,这是柏拉图式的法式。培根在“DeAugmentisScientiaruin”一书中曾使用过与此相类的语句,见第三卷第四章。——译者

    或许有人认为我所说的法式也多少带有抽象的性质,因为它把许多异质的事物混合和连结在一起了(例如天体的热和火的热似乎是性质大异的;玫瑰或类似东西的固定的红色与彩虹或蛋白石或金刚石中所显现的红色亦似乎是这样;还有不同种类的死亡,如溺死、缢死、刺死、中风而死、衰弱而死等等也似乎是这样的;可是它们分别一致具有热、红、死亡的性质)。假如有人抱持这种见解,那么可以确定地告诉他,是他的心被习俗,被事物的粗疏的外貌,和被人们的意见所俘虏了。须要知道,那些事物不论怎样各自独异和彼此不同,在那管制着热、红和死亡的法则或法式上却是一致的;还要知道,除非把这样一种法式揭露出来,发现出来,人类的权力便没有可能摆脱自然的一般进程而获得解放,便没有可能扩展和提高到新的效率和新的动作方式:这些都是毫无疑义的。可是尽管我一方面说到了性质的这种统一性,①而这又是最关紧要的一点,但另一方面我仍要进至性质的区划和脉络,不论是通常的还是比较深入和比较精密的,在应该说到它们的地方就要说到。

① 参看二卷三条。——译者

一八

    现在我要就着由上面三个列示表看出是不属于热的法式的一些性质来给排除法或排拒法举一个例子。同时应该指出,不仅每个整表都足够用来排拒任何一个性质,就是每个表中所包含的任何一项特定事例也是足够的。因为从以上所论看来,很明显,任何一个矛盾的事例都足以推翻一个有关法式的揣测。①但是为了清楚起见,也为了把几个表的用处显示得更加明白起见,我有时还用双重或几倍的事例来进行排除。

① 这是指属地性质(tcrrestrialnature)与属天性质(Celestialnature)之间的相反性。经院学派认为,凡属地性质莫不可分解还原为四大元素之一种或几种,故又称元素性的性质(elelnentalnature 或clementarynatur):而一切天体则为另。种完全不同的质体(称为第五种元素)所构成。所以培根在这里说,由于作为天体之一的太阳的光线是热的,所以热这一性质的法式中便不容有元素性的性质。

    弗勒另在二卷二○条末节有关的地方注明,近来分光景的分析已经表明,所谓属天的物体和属地的或元素性的物体实在都属大致相同的化学合成。克钦亦在同处指出,近代天文学和化学已使我们能够判断,天体与地之间在物质上实无下同;而且。由于人们已经知道它们二者之间借助于引力的联系,人们也不会期待还有什么别的东西。——译者

    排除或排拒某些性质于热的法式之外的举例

    (一)由于太阳光线,所以排拒四大元素的性质。

    (二)由于一般的火,主要是由于地下的火(那是与天体的光线最疏远的和完全无关的),所以排拒天体的性质。

    (三)由于一切种类的物体(矿物、植物、动物的皮、水、油、空气以及其余)只要一靠近火或其他热的物体就都获得暖热,所以排拒物体的特异的或更加精微的组织。

    (四)由于燃着的铁或其他金属传热于其他物体而不损失自身的重量或质体,所以排拒其他热物体的质体之传送或混合。

    (五)由于沸水和空气以及金属和其他固体皆可受热而不至燃着或烧红,所以排拒光或亮。

    (六)亦由于月亮和其他天体的光线(太阳的光线则除外),所以排拒光和亮。

    (七)还由于燃着的铁与酒精火焰二者之间的比较(前者热较多而亮较小,后者亮较大而热较少),所以排拒光和亮。

    (八)由于燃着的金子和其他金属整个说来是具有最大的密度,所以排拒稀薄性。

    (九)还由于空气大部分是冷的但却保持稀薄,所以排拒稀薄性。

    (一)由于燃着的铁并不胀大①而仍保持在其原来看得出的体积之内,所以排拒作为整体的物体的本位运动或扩张运动。

① 克钦指出,这是错了。铁受热是要扩张的。——译者

    (一一)还由于空气在寒暑表或类似仪器中的膨胀,显见其有本位运动或扩张运动,但热并无显著的增加,②所以排拒作为整体的物体的本位运动或扩张运动。

② 弗勒指出,空气膨胀,唯一原因在其温度增高;不过温度计中所含空气数量太小、其增加的温度触来下觉罢了。培根在二卷一三条第二八项事例中曾说到空气最容易接受热,而这里却有此误,更觉可怪。——译者

    (一二)由于一切物体都很容易弄热而并无任何毁坏或可以察到的变化,所以排拒毁坏的性质或任何新性质的暴烈的传送。

    (一三)由于热和冷所造成的某些相似结果有其一致和相合之处,所以排拒作为整体的物体的运动,不论是扩张的运动还是收缩的运动。

    (一四)由于热系为物体的磨擦所引起,所以排拒一个自为主体的性质。①所谓自为主体的性质,我的意思是指那种主动自行存在于事物的性质之中而不作为任何前在性质的产果的东西。

① 培根在这里不仅先厄到近代热学理论(就是热之动力说——译者)中的主要特点,而且也先见到这种理论所据以成立的证据。温素(calorie,很久以来人们假想中的一种质体、人为是热的起因——译者)之被证明为并不存在,也就是说热之被证明为并非出于散布在自然中的某一质体,主要正是收据有关磨擦作用的一些实验的。这个证明之发现,据Joule 和Thomson 人所述(见Beddocs 所著“ContributionstoPhVslcalandMedicalKnowledge”一书第一四页),主要归诸Sir HumphreyDavy;但是,虽说Davy 的实验曾防避了产生错误的来源,为培根所未注意,但观察到磨擦生热这一点,仍应公正地归功于培根。

    此外应予排拒的还有其他性质;这个表中所列是不完全的,不过作为举例而已。

    以上所举的全部和每一性质都不在热的法式之内。人们在对于热有所动作时,可以把它们完全置之不顾。

一九

    我们在进行排除的过程中已经为真正的归纳法打下基础,但真正的归纳法不到取得一个正面的东西时是还不算完成的。排除部分本身也绝对不是完全的;它在开头时也根本不可能是这样。因为排除显然是对于若干单纯性质的排拒;而我们既是对于一些单纯性质还没有什么健固的、真确的概念,那又怎能把排除过程进行得准确呢?就拿上表当中的某些概念(如四大元素的性质、天体的性质、稀薄性等概念)来说,它们就是模糊不清、界说不明的。因此,我既充分知道也没有忘记我所从事的工作是何等重大(就是要使得人类理解力能够成为事物和自然的对手,所以我决不满足而停止于我所已经订定的条规,而要更进一步为理解力的使用设计并供给一些更有力的帮助,那就是我现在所要缀述的。我要指出,在解释自然当中,人们的心应当尽力做到有这样的准备和倾向,要在准确性质的适当阶段和程度上已经站定脚步而停歇下来的时候(特别是在开始的阶段),还能同时记住它当前所有的东西是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尚留在后头的东西的。

二○

    鉴于真理从错误中会比从混乱中出现得较快,我以为在三个初步列示表(象我所展示的那样)业经做出并经考量以后,就宜允许理解力凭着各表所列事例以及他处所遇事例的力量来作一回正面地解释自然的尝试。这种尝试我称之为理解力的放纵,或解释的开端,或初步的收获。

    关于热的法式的初步收获

    我们要指出,一个事物的法式要在那个事物本身所在的每一和全部事例当中去寻找(这从以上所论看来是很明白的);否则就不成其为法式。因此就必然要说,矛盾的事例是不能有的。同时我们还要指出)法式在某些事例当中会比在另一些事例当中显得更较明白和显著;那就是说,在某些事例当中,法式的性质所受其他性质的约束、阻碍和限制是比较少的。这样的一些事例,我称之为显耀的或触目的事例。①现在我们可以进而讲到关于热的法式的初步收获了。

① 参看二卷二四条。——译者

    从上述全部和每一事例看来,有一个性质为热之所属而成为其特定情节,这就是运动。这在火焰中表现得最为明显,那是永远在运动中的。表现在滚沸或渐沸的液体中也是一样,那也是在不断运动中的。这还表现在由运动所引起的热的激长和增加,例如在风箱和暴风下的情形,这可参阅第三表,第二九例;还有在他种运动下的情形,这可参阅第三表,第二八、三一两例。这还表现在用遏止运动的任何重压来消灭火和热,可参阅第三表,第三、三二两例。还有一种情形也说明了这一点,就是一切物体都会被强烈的火和热所毁坏,无论如何也会引起显然可见的改变;这就清楚地表明热能够在一个物体内部的分子之中引起一种骚动、混乱和猛烈的运动 ,显然可见地导向那个物体的解体。

    必须指出,当我说到运动而把它当作类并把热当作它的种时,我的意思不是说热生运动或运动生热(虽然在某些情节上①二者也都是真的),而是说热之本身,其本质与要素,就是运动而别非他物。②不过这运动还有些种属区别性的规限。关于这些规限,我随后就要论到。现在为避免混淆起见,还先要提出几点告诫。

① 弗勒指出,热和运动不止是有些时候在某种场合可以相互转化,而是始终如一地下易下变地可以相互转化的。——译者

② 克钦指出、这是说,热之所以为热就在运动,这样,看来培根好象相信自己已经真得出热的法式了。——译者

    感觉上的热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和人而不是和宇宙关连着的,其正确的定义应该仅是热在动物元精上所产生的效果。并且它在本身上是会变异的,因为同一物体,视感官的预有状态如何,会引起冷的知觉亦会引起热的知觉。这一点,从第三表第四一例可以看得很清楚。

    还有热之传送,或说是热的引渡性质,即一个热物体加于另一物体就能把它变热的那种性质,这也不能和热的法式混在一起。因为热是一回事,传热另是一回事。热是为磨擦的运动所产生而不需要先有任何热,这个事例就证明传热这事应被排除在热的法式之外。即使说一个热物体的临近也产生热,这也不是由热的法式而来,而是完全依赖一个更高的和更普遍的性质,即完全依赖所谓同化或自我增殖那个性质;而那是需要另行探究的问题。③

③ 参看二卷四八条中所论第十一种运动。——译者

    还有一点,我们对于火的概念乃是流俗之见,乃是没有用处的;这种概念乃是把任何热的和亮的物体,例如一般火焰和热到发红的物体,合并起来而形成的。

    这样肃清了一切混淆之后,我最后便要讲到那些给予运动以规限而使运动构成热的法式的真正的种属区别性。①

① 弗勒注明,在经院派逻辑使用的语言中,所谓区别性是将类划分而构成种的。

    第一点区别性乃是这个。热是一个扩张的运动,②物体借以努力去把自身膨胀和伸展到大于其以前所占据的范围或广袤。这点区别性从火焰当中最容易观察到,在那里烟和浓重的蒸气都是显著地把自身膨胀和扩张成为火焰的。

② 弗勒指出,培根在二卷一八条第十项事例中排除了“作为整体的物体的扩张运动”,在本子第三点区别性下又说‘热的扩张运动并不是整个物体平匀一致,而是只在其一些较小的分子之间进行的’。可是很难看出,一个物体的细小分子在扩张又怎样能够不引起整个物体的扩张,特别是培根既否认分子之间有虚空存在(参看二卷八条),就更难加以解释。但事实却是,一切物体(除极少数的例外,如水在华氏表三二至三九度时的情况和铋在凝固的时刻的情况外)没有不随着温度之增高而扩张的。——译者

    这也表现在一切沸的液体,那是显著地在扩涨,在升腾,在起泡,并把这种自我扩张的过程继续下去,直到把自己变成一种远较液体本身伸展得多膨胀得多的物体,就是说变成蒸气,变成烟,或变成空气。

    这一点也显现于一切木头和一些易燃物体之中,其中往往发生渗汁的现象,并且总在蒸发。

    这还表现在熔化金属方面。金属因其具有最紧密的组织结构,并不是易于扩涨和膨胀的;但由于它们的元精在本身膨胀起来,并从而孕有进一步膨胀的欲望,就强迫着和搅动着其较粗的分子成为液体状态。假如热还大大增加,就把它们的大部分质体分解并变成易于蒸发的状态。

    这表现在铁和石头上也是一样;它们虽不是被熔化和被分解,但却也被软化。①木棒置于热灰当中稍稍感热以后,就变成柔韧可弯,便是这种情节。

① 克钦指出,培根在这里似乎是想铁和某些种石头可能不会熔化。可是赫薛尔说:”迄今还不知道有何种固体,在足够的高热之下会不熔化,会不终于消散为蒸气。”见所著《自然哲学论》第三五七节。

    但这种扩张运动的最好表现还在空气,那是但遇小热便不断地和显著地膨胀起来的,从第三表第三八例可见。

    这一点还从冷这相反的性质当中表现出来。②冷把一切物体收紧并使它们缩拢,③以致在严霜之下钉子会从墙上掉下,铜的器皿会裂开,热的玻璃骤然经冷就会碎裂,也是这个道理。同样,空气一受微寒便要收缩,如第三表第三八例就是这样。这些事例,我将最后在关于冷的探究当中再来细说。

② 弗勒指出,在这里,我们又看到把冷当作一种积极性质的概念。——译者

③ 弗勒指出,这句话也不尽然,例如水管就往往因结冰而被涨裂。——译者

    在这一点(即我现在所讲的)种属区别性当中,热和冷两个性质的活动是背对背相反的;因为这里说的是热产生扩张和膨胀的运动而冷则产生收缩和凝聚的运动,但当我们看到下述两点种属区别性(这是我立刻就要来讲的)竟同样适合于冷热两个性质,看到它们二者竟现出许多共同的活动(这可参阅第二表第三二例)时,我们也不必感到诧异。

    第二点区别性是对于前一点的修饰;就是说:热是一个扩张的、朝向圆周的运动,但有这样一个条件,即物体须同时有向上的运动。①无疑可以有许多混合的运动。例如,箭或标枪在前进中有转弯,在转弯中仍有前进。同样,热的运动则同时既是扩张的运动又是向上的运动。这点区别性可从如下的试验中观察出来:在把铁钳或火箸放进火中时,假如垂直插入而握其顶端,不一会就觉得灼手;假如从旁或由下插入,发烫就不会这样快。

① 克钦指出,热本身并无向上的趋势;受到热的分子固然升起,但这不过是分子膨胀的结果(就是说,在其密度相对而言,比其他分子占据较多的空间)。弗勒并且说,这种现象只在气体和液体中才有,叫作流通;固体中并无类似的现象,培根所举铁钳或火箸的例子乃是想象出来的。

    在用下降器来进行蒸馏,即如人们在提吊各种细花香露时,也可以观察到这一点。人类的努力已经发现到不把火放在下面而放在上面以使它灼烧较弱的办法了。②不仅火焰是向上的,一切的热也都是向上的。

② 弗勒注明,流通和传导两种方式部可布热于液体,而前者布热较多。显然,热在其中上升比下降较快,前注已说明其故。因此,把火放在液体上面比放在下面烧热较慢。——译者

    关于这一点,让我们在冷这个相反的性质上也来试验一下,要看看冷是否把一个物体向下收缩,正如热把一个物体向上膨胀那样。取完全一样的两根铁棒或两个玻璃管,把它们稍稍弄热,拿两块在冷水中或雪中浸过的海绵分别放在一个棒的底下和另一个棒的头上。我想有雪在头上的那根棒的首尾两端会比有雪在底下的那根棒的首尾两端凉得较快一些。正与热的情形相反。

    第三点种属区别性是:热的扩张运动并不是整个物体平匀一致,①而是只在其一些较小的分子之间进行的;②这运动又受阻遏,遭抗拒,并被击回,致使物体取得一种来回交替的运动,③不断地在震颠,在奋斗,在挣扎,并为回击所激怒,从而发出火和热的狂暴。

① 弗勒指出,这只是说,有些分子比其他分子得热在先,于是就整个块体而言其不同部分就在一定时间内得热不匀。但这种情况并无碍于整个物体的膨胀,即使只有一部分分子膨胀,整个物体也必然要随着膨胀的,参看本条第一点区别性下有关的注。——译者

② 弗勒指出,要注意这里所用“较小的分子”一词,在下一点中并把这种分子与最后最细的分子明白区别开来。培根认为热乃是这种分子的运动。这样说来,培根的热的理论和较晚的一些学者们(例如Tyndall)的理论,虽非在种类上但是在程度上还有很大不同的。——译者

③ 弗勒指出,这里的描述颇象是先见到热之波动说,克钦也说,这种热波传送的想法,如同光波、声波或色波的传送一样,可能是对的。但是若把热当作物质的(看来差下多无疑正是这样),那么就必须放弃波动说了。——译者

    这一点种属区别性最显现在火焰和沸的液体之中,那些都是在小的部分中不断震颤着,不断扩张着,而又不断沉降着的。

    这亦表现在这样一些物体之中,其组织结构是如此之紧密以致在受热或被燃着后体积都不扩张,如燃着的铁就是这样,①其中的热实在是很厉害的。

① 参看二卷一八条第十项事例下的注。——译者

    还有一种情形也表明了这一点,就是火在最冷的天气下燃烧得最炽烈。②

② 参看二卷一三条第三六项事例下的注。——译者

    这一点区别性还可从这样一些情形中看到:当空气在寒暑表中扩展而不遭到阻碍或抗拒时,也就是说当这种扩展是平匀而一致时,就没有可以觉到的热。还有,当风从封闭中钻出时,虽系以最大的猛力冲来,也没有很大的可以觉到的热;这是因为这运动是属于整体的,其中没有若干分子间的交替运动之故。有见及此,我们应该来试验一下,看看火焰是否向诸边比在其中心灼烧得较为厉害。

    还有一种情形也表明了这一点区别性。一切灼烧都是作用于被灼烧物体的细微孔窍;所以灼烧作用乃象无数针尖一样在掘着,钻着钉着和刺着一个物体。所有强水(假如适合于它们所施物体的话)以其侵蚀性质和刺激性质所作用的结果都和火所作用的结果一样,也是这种作用的结果。

    热的这一点种属区别性(就是我现在所说的这一点)也是和冷这性质相共的;因为冷的收缩运动之为抵抗的扩张趋势所阻遏正和热的扩张运动之为抵抗的收缩趋势所阻遏一样。这样看来,不论一个物体的分子的动作是内向还是外向,活动的方式总是一样,虽然力量的程度则有很大的不同,因为我们这里在地球上面根本没有什么冷到极度的东西。①参阅第九表第二七例。

① 克钦指出,二卷五○条中(第六节,论施加动作于自然物体的第三种方式)论及此点更详。在培根那时,人们对于致冷(或者更正确他说,使热蒸发)的方法还几乎全无所知,这不免使他见到缺乏极冷乃是一种缺欠。我们产冷的能力比产热的能力要有限得多,至今还如此。把气从一种液体状态中突然膨胀成为蒸气,这是迄今所知的冷的最有力的来源。参看赫薛尔所著《自然哲学论》第三五四节。——译者

    第四点种属区别性是对于第三点的修饰;就是说,前述那种戟刺或钻穿运动一定多少是疾急的而不是懒慢的,一定是由若干诚然微小但非最后最细而系较大到一种程度的分子来进行的。②

② 弗勒指出,后一点是错的,而且似乎是由下述幻想中的岁月与火的对比而来。热乃是物质中最后最细的分子的运动,不论这些分子的性质怎样。参看本条第三点区别性下面的注。——译者

    这点区别性从火所产生的效果与时间或岁月所产生的效果二者之间的比较可以看出。岁月或时间之把物体耗干,销蚀,暗损以至化为灰烬,其活动诚然比火细微得多,但作用则并不亚于火;但由于这种运动是十分懒慢,其作用又仅及于一些极小分子,所以热就觉不到了。

    把铁的熔解与金的熔解比较一下,也可以看到这一点。③金的熔解并不激生出任何热来,而铁的熔解则伴有一股猛烈的热,虽然是发生在差不多同一时间。这理由就在:在金子,那起分解作用的酸素进入得很缓和,动作得很细巧,同时金子的分子也屈服得很轻易;而在铁,酸素的进入则是粗暴的而且有冲突的,同时铁的分子又具有较大的顽强性。

③ 参看二卷一一条第一九项事例和一二条第二五项事例。——译者

    这一点还在某种程度上表现于一些坏疽,由于其腐烂过程具有细巧的性质,所以它并不激生大热和剧痛。

    以上就是关于热的法式的初步收获,或说是解释的开端,其所采的做法则是对于理解力的放纵。

    现在有了我们的这个初步收获,热的法式或真确定义①自然就随之而来(这里所说的热是关连于宇宙而不是单与人相关连的),这可以用很少的字来表述如下:热是一种扩张的、受到抑制的、在其斗争中作用于物体的较小分子的运动。但这里应有两点修饰。关于所谓扩张,应作这样的修饰:与向一切方面扩张同时,②它具有一种向上的倾向。③还有关于在分子中的斗争,也应修饰如下:这不是懒慢的,而是急速并带有猛力的。

① 弗勒指出,注意这里把“法式”与“定义”等同起来。——译者

② 弗勒指出,这是说扩张是向着一切方向,是圆的。——译者

③ 参看本条第二点区别性下面的注。——译者

    着眼于动作方面来说,这亦是同一回事。对这方面的指导亦可表述如下:假如你能够在任何自然物体当中激生出一种膨胀的或扩张的运动,”并能把这个运动抑制得返转到它自己身上,使得膨胀不能平衡地来进行,却只能是有一部分得路而进而在另一部分则遭到抗阻,那么你一定就会产生出热来。至于物体是属于四大元素性的还是服从于天体影响的;①是发光的还是不发光的;是稀薄的还是浓厚的;是在位置上有了扩张还是局限于其原有体积的界线之内;是倾向于分解还是保持其原来状态;是动物还是植物或矿物,是水是油还是空气,或者还是任何其他能感受上述运动的质体;——这些都不必加以考虑。说到感觉上的热,这乃是同一回事,不过是必须联系到感官来考虑罢了。现在,让我们再向一些更进一步的帮助前进。②

① 参看二卷一八条第一例和注。——译者

② 对于培根对热的法式的这种探究,受理斯作了几点总的评注:一、其中大部分没有助成什么结果。这可以说是这种探究方法的自然后果。二、把热和一些化学作用的结果混为一谈了(例如二卷一一条中第二二至二七各项,又如一二条中第二七至三二各项)。三、凡物体都倾向于获得其周围物体的温度,而触觉上某物比他物或较烫或较凉的不同亦非出于该物之较烫或较凉,而是由于它们各自传送其温度的敏捷程度有所不同。培根对于这条原理全无认识。这是产生错乱的一个更大的来源。由于这样,所以他常常教导说,某类物体在其自身性质上是凉的,另一类物体则是热的,以及类此等等的话。又说,一切液体都是凉的(例如二卷一一条中第一、三项,又如一二条中茁一四至一九各项)。而其实,若用温度什来实验一下,便会早已看出它们并非这样。叮是培根并未一试——这是诸多事例中的又一事例,表明他怎样拒绝了前人已曾教给他的东西。四、热和冷似被认为各自分立而非相互关联的性质了。五、采用了占星术中所谓星和行星能影响冷热的一些无稽之谈(见二卷一三条中第一五以下诸项)。(爱理斯此注尚有根长一段细微的部分,不能尽译于此。学者若能迳予参阅,自将有得。不过,诚如弗勒干此所说,阅时要记住一点,即自爱理斯写作此注以来,热之动力说在证据方面又取得很多新的收获了。克钦指出,培根对自己的方法所作的例解到此结束。初时,这二十条语录似乎看作《新工具》全书中最宝贵的部分,一六三八年在Leyden 地方曾印发单行本。——译者)

目录页

CTJ121E书©2005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