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烹调法——面包及其他——饮料——燃料——照明——器皿——陶器——玻璃器具——金属——青铜器时代和铁器时代——交易——货币——贸易
我们应当研究一下火及其应用。人了解火的意义,并且对它采用了那些远远超出低等动物智能之外的方法。有个古老的故事说,在热带非洲,当旅行者们早晨离开的时候,他们便不再烧篝火,一些称作庞高(Pongos,大概是大猩猩)的巨大的类人猿就来了,趁着余火未熄,就坐在燃烧的木柴周围。它们没有足够的智慧去添加新劈柴来维持火不熄灭。这个故事常常适合于把人的聪明跟甚至最高等的猴子的愚蠢相对照。毫无疑问,在人类出现在世上之前,世上就曾有过森林之火。当闪电或熔岩之流把树木燃着的时候,在所有的生物之中,只有人知道如何控制火,如何借燃烧着的木头把火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在火熄灭的时候如何重新获得它。显然不可能找到一个没有火也行的最低级的部落。属冰河时代残余的石灰岩山洞中,曾经被挖掘者发现过木炭块和燃烧过的骨头。这就证明,甚至在这遥远的时代,居于洞穴中的野人为了准备食物和取暖而升起了火。
至于取火的技术,蒙昧人多半是用两块木头互相摩擦。旅行家们当时还能看到这种简单的方法。取火手钻是由末端削成圆形的箭杆般的木棒制成的。像制造巧克力糖的搅拌棒那样,在两手之间转动(两手降到最低处时再向上移动),是那么又快而用力地压挤着它,使下面的木块上钻出一个深深的孔。钻子要一直转到钻起的炭粉发火燃烧为止。图66描绘的就是用这类方法钻木取火的布须曼人,与此同时,他的同伴准备好了引火用的火线。
波利尼西亚人的方法和布须曼人的方法的不同点,在于用一根尖木棒顺着平放的木块上的沟槽摩擦。用这种或那种方法都可以在几分钟内取得火,但是这需要有熟练的技巧和经过适当挑选的木头,对于我们中间的任何一个人来说,这种试验都未必能够成功。为了减轻劳动,另一些部族借助皮带,把皮带在木棒上缠几圈,然后握住皮带两头前后拉扯,就像众所周知的借助那种类似我们的工匠使用的普通琴弓形的回转钻那样的联结器械来转动木棒。无论在那种情况下,都必须在钻的顶端安放一块木头,以便压迫(然而不是极端有力地)它下面的钻柱。
在开化的部族中,取火用的古老的钻在古时就已经让位给较好的设备,特别是燧石和钢铁。虽然那种钻已经从日常的实际生活中消失了,但至今它仍然保留在仪式范围之中。印度的祭司在为了祭祀而取神火的时候,至今仍用钻来“搅黄油”,而这钻是借助毛绳进行运转的。可见,他们虔敬地保留着曾在早先雅利安人日常生活中使用过的古老工具。在古代罗马人中也有这类遗风:如果供奉灶神的尼姑没有照看好而让种火熄灭了,在这种情况下,按教条就必须借助钻木板来取火。这种古老的方法甚至在现代的欧洲仍然继续存在,在这里,信徒们有时认为必须取得“活火”。许多国家的农民在牲畜死亡的时候就采用上述的取火方法燃起篝火;为了使马和牛免除瘟疫,就驱赶它们从这篝火上越过。这种从基督教时代之前的宗教承继下来的仪式,要的是按照蒙昧人通过摩擦方法而取得的“活火”,而不是家庭炉灶中的普通的火。在大不列颠,最后的“活火”(关于它有许多证明)大概是1826年在珀斯点燃的。在瑞典以及其他国家,就是现在,当出现霍乱或其他传染病的时候,还可以看到这类的火。十八世纪,在Jonkoping(延雪平,正是现在以其价廉的引火棍儿即火柴闻名的这个地区)曾经颁布过禁止搞迷信借助摩擦取火的法律。人世间这两个文化的极端有时是如此奇妙地会合在一起。
取火用的钻是把机械力转变为热能的一种手段。借助这种手段想必能达到木头的发火点。但是,实际上一切都归结于使得产生一小部分燃烧或火星,而这一小部分燃烧或火星借助其他手段或许是更容易获得的。用一块石头砸一块海边检到的黄铁矿,打出的火星落到火绒上——这种取火方法远远胜过采用木钻的方法。这种取火方法为最晚期的另一些蒙昧人所熟知,其中甚至包括为数不多的火地土著人;同样也为史前时期的欧洲人所熟知,这一点可以根据在他们的山洞中发现的黄铁矿块看出。十分明显,古代文明世界中的人们也知道这种取火方法,希腊把这种矿石取名为“火石”就是明证。应当用铁块来代替它,于是我们就得到了带钢的燧石打火铁,这是各部族中从它们进入铁器时代起直到最近时期止最普通的引火设备。然而这种方法现在也已很不适用了,那种带有引火装备——包括隧石、U字形的钢块和供燃着的亚麻布块做的非常稀少的火绒的古代厨房盒已经变成绝世珍品了。
没有必要在这里回忆古代希腊著名的取火镜和凹面镜,以及中国日常用的木制火唧筒(与我们在《物理学入门》中所描绘的压力唧筒极为相似)。这些物品与其说是奇异的,毋宁说在应用方面是重要的。1840年左右发明磷火柴的情形就完全不同。火柴的效用以磷受到摩擦而发火为基础。普通的火柴头由易燃的成分合成,其中含有硝酸钾或氯酸钾,再搀合一点易燃的磷。安全火柴上这一点点磷,并不在火柴头里,而在用来划燃火柴的盒子上。
在文化的低级阶段,茅屋时常是如此之小,以至火不得不在院中升燃。当住宅变得宽敞以后,火就在茅屋中央踏得坚实的地上升燃,同时,听任烟通过门和缝隙自行排出。谁正好赶上在这种住房里脚向着火躺下过夜,谁就会懂得火在野蛮人的舒适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就会知道建造者们设法在屋顶为烟开一个孔,后来成为真正烟囱的时候,这种舒适扩大到了什么程度。从这一点开始,人工使住房温暖的历史,不需作任何过长的叙述,就如此鲜明地呈现在我们面前。
现在,我们由暖房转过来谈烹调法。在烹调食物时加高温,可以软化食物组织以减轻咀嚼,这对消化和吸收食物给予了重要帮助,因为这样就可保存不得不耗费在消化生肉或生蔬菜上的能量。实际上,对人来说,完全有以生蔬菜为食的可能性。在太平洋的某些珊瑚岛上,或许可以发现最接近于生食的现象。在那里,生鱼和椰子果是土著居民饮食的最主要部分。原始部落,特别是像澳大利亚人那样的荒漠地方的流浪人,吃的是他们找到的生的昆虫,幼蜂,软体动物,小爬虫。旅行家们同样也有机会看到,巴西森林中的居民模仿食蚁兽,把木棒插入蚁垤,使蚂蚁顺着它一直跑进嘴里。这类接待会使那些欧洲人感到难为情,然而那些欧洲人却对牡蛎和干酪虫毫不厌恶,因为他们吃这些东西已经习惯了。
但是,即使是这些部落也会煮饭,而且实际上全人类都会做,所以众所周知的人的定义是“为自己制作食物的动物”,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世,都没有任何被证明的例外。文明的部族如此满怀信心地走上了这条促进自然的道路,因而他们烧煮几乎所有可作为食物食用的东西。他们仅仅对坚果、浆果以及其他水果还保留着原始的习惯。他们把这些果子生着食用,因为这样吃较合口味。人们长期认为以生肉作食物是低级文化的标志。例如,苏基迪德谈到希腊国内的尤里坦人时说:他们是愚昧无知的,据说,还是生食者。甚至加拿大的土著部落也对遥远北方的游牧部落的这种习惯感到惊异,因而他们就给这种游牧部落以“Eskimantsic
”即“食生肉者”的名称,就是现在,这些人仍然带着这个名字的法文形式:“Esquimaux”(爱斯基摩人)。
当然,在蒙昧人中可以看到烹调食物的最粗略的方法,他们在燃烧的木柴上烘肉,或者把肉穿在原始的烤肉签上、穿在斜插在火上的尖头木棒上烤炙,或者把肉掩埋在灼热的火灰内,就像我们的孩子们在火灰中煨栗子或马铃薯那样。火炉的发明就来源于这后一种方法。火炉的最简单的形式可能就是在地上挖一个坑,再砌上石头,用来烘烤。用劈柴升起炉子,然后在它里面放上了肉或菜蔬,再用一层灰把它们覆盖起来。巴西的部落立起四根柱子,在柱子中间上面加上树枝做成的木格子,他们在格子上放上野禽和鱼,格子下面升燃起慢火。在这种类似“熏室”上制作的肉,可以保存很长的时间。西印度的掠夺者们有用这种方法来储存肉的习惯。把肉烤干并剁碎以便继续保存的比米甘,是猎捕水牛的北美部落发明的。在世界的许多国家中,人们都会把肉切成条或细片爆于酷热的阳光下晒干它们。这种肉称作“风干肉”,适于保存。
我们刚刚谈到过用炽热的石头来烘烤。从那里就可能产生了重要的烹调艺术。在世上许多地方,在不会制作陶器的部落中间,存在着用石头烹煮的奇异方法,这是特有的一种“湿烤”。北美的阿西尼本人由于他们自己的习惯而获得了意思是“石煮者”的名称。他们的习惯是在地上挖一个坑,侧边铺上生兽皮块,然后在里面放上肉,加上水,同时放进炽热的石头,以便让水滚沸。遥远西方部落确实妙想出借助烧红的石头在他们的筐子里煮鲑鱼汤和橡子粥,而那种筐子常常是用加拿大松树根编成的。借助石头烧煮或加热的方法,甚至在欧洲也还继续采用。欧洲人发现用这种方法在木制器皿中给水加热是很方便的。林耐在沿着北方旅行时发现,博特兰德的居民正是按照这种方法来煮肉的,而“粗野的卡林西亚农民”,也在那个时候喝这类的“石造啤酒”,实际上它也叫这个名字。
一俟在女厨师手中出现了陶罐和金属锅,在火上烧开水或煮熟食物就变得轻而易举了。但是,应当特别提出:在荷马的主人公的食桌上,没有煮熟的盘菜,荷马如此多地谈到为烘烤穿在铁签子上的肉块。在荷马那里,在床上辗转反侧的复仇心重的奥德修斯,像一位忙碌的烘烤者在熊熊的火前翻动加馅的牛胃。在古代诺曼人那里是另一种情况。因为在《埃达》中叙述着,军人们每夜在瓦尔哈拉(Walhalla)大摆宴会,享以未煮熟的野猪塞林尼尔(Saerimnir)的肉,每天在大锅中煮它,而它又重新复活过来,以便明天为狩猎服务。
很明显,烤面包的最简单方法是跟最早种植谷类同时出现的;这些方法在某些情况下能非常之好地完成自己的任务,所以现在还可以看到它们几乎毫无改变。例如,在英国北方任何一所农村茅舍里,女主人在燕麦面粉里和上水,揉成面团,把面团捏成薄片,然后在铁挡中烙成燕麦饼;铁锁就代替了从前的炽热的石头。澳大利亚殖民者的烧饼制作同样简单,他们把和好的厚面块放在火灰里烤。这些方法使我们较近地回到了那种比任何其他技术更能使人类开化的技术的最初阶段。既然这类未发过酵的面包做出来了,那么随后发明发酵的面包是完全自然的了。酸面团在并不洁净的器皿里进行发酵并变成酵母,它可以引起新面团发酵。后来,把啤酒曲当作了比酵母更好的材料。现在,出现了借助粉剂导入瓦斯来烤制面包(包含碳酸氢钠)或通过机械把面团和碳酸气混合的方法。
另一种做面粉或其他淀粉食物的常用方法是水煮。几乎有一半人类是煮米饭。在另一些主要植物饭食中,有各种用燕麦、小麦、大麦、玉米、西谷米、木薯等等做的稀粥和稀饭。浏览一下现代的烹调书,可以看到熟练的厨师们为了迎合口味和引起食欲而精心编制的数不清的盘菜和汁汤的菜单。所谓烹调技术的进步正表现在这一方面,毫无疑问,我们的同代人把古代人远远地甩在后面。但是归根结底,维护人的机体即身体和智慧,使机体活动,是做饭的主要目的。以这个观点来看待做饭,不能不指出,做饭是一种极为古老的技术。这种技术的烤、烘和煮的最主要的过程,起源于史前时期。
现在我们来谈一谈人们所用的饮料。像澳大利亚人这样的蒙昧部落,当他们被欧洲人发现的时候,只是饮水。霍屯督人和北美的印第安人甚至不知道任何由发酵制成的饮料。很难设想,如此令人陶醉的东西,当人们一旦熟识它之后,会在某个时候忘掉。因此,很可能是这些部族的祖先,从来不懂得把植物汁液进行发酵的技术。但是在大多数国家,特别是在种植谷物和果树的国家,人们在偶然留下某种适合发酵的汁液或混合物之后,都或早或晚地独自发现了这个过程。在墨西哥,使芦荟汁发酵,酿出所谓“普尔奎”(Pulque)酒。在亚洲和非洲,用棕榈制造棕榈酒或“托迪”(toddy)酒。用苹果汁和蜂蜜及水酿造西得尔(cider)酒同样十分著名。鞑靼人用马奶酿造马乳酒。
各种不同的啤酒流传特别广泛。在历史上,最早提到的是古代埃及人用大麦酿造的啤酒,或许由此又产生了欧洲的艾尔,即啤酒,俄罗斯的葛瓦斯,即探麦啤酒,非洲的“波姆别”,即黄米啤酒,中国人的所谓江米酒和美洲土著用玉米或木薯酿造的“契洽”(chicha)。酒的起源也不在古代之后。古埃及的画家们就描绘了葡萄园,挤葡萄用的钳子,装酒的罐子。实际上,现代葡萄酒的酿造跟历史早期这一技术的状况有许多相似之处。有趣地发现,古时人们率直地、不受任何疑虑影响地饮用那些令人陶醉的饮料。他们认为这是天赐的排解郁闷和变败兴忧伤为暴喜狂欢的灵药。他们在宗教节日里庄严隆重地饮酒,并尊酒以敬神。古代唱《吠陀经》颂歌的歌手们,没有从中看出任何邪恶的东西,反而歌颂印特喇无神,描写他被倒出的祭酒灌醉了,蹒跚而行。这祭酒是他的信徒们带给他的礼物。在本世纪,希腊人在举行酒神庆典的游行时,高声赞美行善赐福的狄奥尼索斯,是他用消愁解闷的葡萄汁使全世界人得到快乐。
但是,在很早时候就已出现了对一件事情的两种对立观点。宗教的保护者和热心家,由于意识到酗酒的危害,不仅宣布任何过度饮酒都属可耻,而且宣称即使是尝一点含酒精的烈性饮料也都是罪恶。婆罗门教徒们,虽然按照古传,祭奠酒仍然保留在他们的神圣仪式之中,但是,他们却又把饮用带酒精的饮料归入五大罪恶之中,而在古代与婆罗门教相竞争的佛教之中,每个新信徒务必遵守的十戒之一,是禁止饮用任何醉人的饮料。虽然穆罕默德的宗教在很大程度上源自犹太教和基督教,但是它的创始人既不以古代的尊敬态度来对待酒,也不在神圣的仪式中来使用它,而是把它作为某种亵读物而加以禁止。
在西方人中使用蒸馏过的火酒不早于中世纪,虽然它从较古时代起在东方就已闻名。它到处都被认为是某种有益的东西,它的名称就证明了这一点,因为在各种不同语言中它的名称译名的意思是“生命水”。现在,酒精是从葡萄酒酿造、啤酒酿造、食糖精制等等过程中的糟粕里大量生产的。把它用作常用的兴奋剂是当世在某些居民层中使人类尊严受到如此损害的最大灾难之一,即使在历史上最坏的时期,也未必能找到可以与这种损害相匹敌的。另一方面,文明生活在舒适方面大大赢得人心,于是就转而使人们去饮用温暖的、容易引起兴奋的饮料。
茶叶首先受到中亚的佛教和尚们的重视,他们拿它用作支持出家人能够坚持晚祷的一种手段。显然,茶叶在中国被用作饮料,大约是在公历纪元开始前后,从那里又传遍全世界。阿拉伯是咖啡的故乡,而世界的普遍饮用,应当感谢伊斯兰教的信徒们。巧克力是由西班牙人从古代墨西哥引进的,它在墨西哥是最受人欢迎的饮料。跟这些饮料相并列的,应当提到烟草。烟草也是从美洲传出来的。欧洲人发现美洲的时候,不论北美洲还是南美洲的土著都吸烟草。
为了在这里说明火和炉灶,我们采用树木作为燃料。实际上,在小树林中的某处野餐时用枯枝燃起的火,就可以令人满意地在我们想象中重视这方面史前生活的图画。当蒙昧人茅舍里的地上用木柴燃起篝火时,则这种简单的炉灶就成为家庭的集聚地,也就是成为我们所说的“家灶”的一种形式。但是,在无林木的地方,燃料匮乏是生活的困难之一。正如从下面的情况中所看到的,在荒芜的原野上猎捕水牛的猎人,为了夜晚的火不得不去收集这些动物的粪,称这些粪为“牛粪柴”。然而即使有林木的地方,薪柴的储存随着居民密度的增大,也可能很快耗尽。在某些美洲印第安人中间,当问到是什么原因使得白人来到他们这个地方时,他们会不加考虑地回答,大概是这些外来人把家乡的树林全烧光了,因此不得不移居到任何别的地方。
在一定的限度上,即如果我们只掌握自己森林和泥炭沼地的这些燃料,上述这种类似烧光的事情实际上可能发生的话,上面的这种意见是对的。在英国,某种储存实际上已经开始枯竭。肯特郡和苏塞克斯郡(Sussex
)从前是森林区,现时已是贫林区了。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在伊丽莎白女王时代,为了给炼铁厂的熔解炉准备木炭,森林滥遭砍伐。当时实际上已经存在着危险性,因为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工业的发展,英国可能变为一个像现在中国北部那样的国家;在那里的严寒天气中,人们挤在屋子里,坐在皮毛上,因为燃料特别缺少,这样做是为了使燃料除做饭以外,还能用到某种需要的地方去。但是,这种危险性避免了。在英国发生了工业革命,这种革命增加了人口并造成了我们现在的幸福。这种革命的动力靠的是煤,现在,我们所有现代的轻重工业都依赖于它。即使在家庭经济中,煤窖几乎完全取代了柴棚,而圣诞夜熊熊燃烧的劈柴,变成了图画上的过去残余。
但是,不应当认为煤的采用仅仅始于现代。中国人从上古时代起就挖掘煤了。在十三世纪,著名的威尼斯旅行家马可·波罗报道说,在中国有一种特殊的黑石头,它是从山中的矿脉里采取出来的,能像枯枝一样燃烧。他说:“我可以对你们说,如果你们傍晚把它们放在火上,让它们很好地燃烧,它们就会烧上一夜,甚至到天明还不熄灭。”这一报道这样做了而且被作为一种奇迹接受了。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当时在欧洲对煤无知到何等地步。煤虽然在古代并不著名,而它对现代生活的巨大作用也是刚开始逐渐显示出来。最初是为了经济的目的,是为补充薪柴的不足而引用的,后来它就变成了所有机械工作的几乎主要的能源。蒸气机,它的炉子获得几铲煤,它就能完成一昼夜的工作。这样一来,在整个大不列颠的蒸气机上每年要耗费千百万吨煤,这种耗费得到了如此之大的能量储备,以前从风磨和水磨,从人和牲畜的劳动中所获得的全部能量,同它比起来都是微不足道的。操纵这种粗野的力量,越来越成为工作者的任务。他指挥它磨粉,用大锤工作,指挥它组织,在陆地和海洋上进行运输。这有点令人想起把成口袋的粮食装在大车上赶着运送和自己背着送到市场上去这两者之间的不同。将我国在农业和畜牧业时期的生活资料计算一下,并把它跟我们现在煤的使用中,即在完成家务工作和交换外国产品的商品生产过程中间煤的使用中,所获得的那些资料加以比较之后,政治经济学就能解决有趣的问题。或许,经过考虑之后,我们就将获得最明确的概念,即现在三个英国人中至少有一个人靠煤生活。这一点证明,我国居民不用煤的并不怎么多。
澳大利亚的蒙昧人,从停留地的篝火中拿起一根燃烧的木头,用它来照亮通往黑暗森林中的道路,并用它来吓走精灵。由此看来,在他们那里,在人工取暖装置和照明装置的原始手段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当开始把枞树的带脂木片或某种用来作为自然灯的类似物放到一边的那一时刻,取暖和照明才开始彼此分开。下一步就是制作人工的灯,其中最常用的就是火把或一绺浸透了树脂或蜂蜡的麻线。直到本世纪,我们还完全像罗马人那样来利用火把,然而现在,是极少见到它们了,停止使用它们的生活画面,也就丧失了使诗人和艺术家们赞叹和惊异的那种效果,那种在宴会上和在行进行列中闪烁着火炬之光和它所投出的阴影的效果。沿着英国城市的旧式大街行走的人们中,有一半人现在未必知道,放在住宅铁栅上的灭灯器,是为熄灭那些替坐在马车里的客人照路的火炬用的。蜡烛的形状就能使人想到它起源于火炬。
用浸入融化油脂中的芦苇芯制成的照明用的寝室小灯,在普林尼时代是常用的,当时也采用了蜡制的或脂油制的带灯芯的蜡烛。它的芯子是用棉纱捻成的。古代的古典型的灯是一个末端带嘴儿的扁平椭圆形的器皿,灯捻就是通过那个嘴儿伸出来。不管这种构造多么简单,它长期使用,没有任何改变。比起粘土制的这类灯来,保存在极为丰富的博物馆中的希腊和罗马的物品是非常少的;比起用青铜制成的这类灯来,较为美丽的金属制品的物品也是非常少的。
就是现在,到意大利或西班牙去旅行的人,从大路旁通向卧室的小路上,还是借助铜立灯给他照路,这种灯和古代的样式极为相似,带有用来往外夹灯芯的钳子,用链子挂在旁边。
在大约一百年左右之前,当阿尔甘德开始从下面放气,并放一根玻璃管子作为通气设备的时候,灯才获得它那被改善过的现代样式。煤气灯产生得更加晚,只是在近五十年中才被日常应用。但是,指出下面的事情倒很有趣。天然的煤气照明在那些分解的地下焦石层释放出炭化氢的地方早就著名了。例如,在巴库(里海以西)的著名拜火教庙堂里,在祭坛附近的地里插入了一根空芦苇,通过它冒出煤气,煤气就在管子的口上燃烧。同时,那些参拜圣地的拜火教徒对这种圣火跪下礼拜。在中国,在某些盐泉附近,那里排出了大量的天然煤气,应用的人们通过竹筒把它引到熬盐锅的炉灶内和给工作照明的设备里。这种方法不久前曾在宾夕尔法尼亚州最广泛地采用。
我们对做饭方法所作的概述要求补充一些关于容器的介绍。至于谈到盛水的器皿,还无制陶术时,采用竹节、椰子壳、南瓜皮、用木头挖凿出的或用树皮做成的桶、用兽皮制的水壶,也能够过得去了。在荒野的骑士携带水时,是把水放在置于马鞍鞍桥旁的南瓜瓶内。即使后来出现了南瓜瓶的玻璃仿制品,也象英国人保留着古代皮瓶的名称并用来称呼现在使用的玻璃瓶那样,法国人仍然保留着南瓜瓶的名称,继续称玻璃瓶为“南瓜”。
制造出在水滚沸时能耐火烧的陶器,是最伟大的经济发明之一。何时和何地发明制陶术,就很难说,因为它出现在很古老的时代。在古人居住过的地点,在使用过陶器的地方,到处都可以在地下发现陶器碎片。那些地点到最近尚未发现,大概是那里的人在其文化发展的途中还没有走多远。可以有把握地做出这种结论,例如,关于冰河期的早期蒙昧人就是如此。在法兰西的山洞中,从他们那里保留下来的遗物中间,就没有陶器碎片。对于澳大利亚人、火地的居民以及许多其他现代的蒙昧人来说,也同样是完全正确的。他们本身没有陶器,在他们地区的地下,也没有发现可以证明他们的祖先具有这种器物的陶器碎片。
这里自然产生了一个问题:人们是如何首次想到制造陶器的。大概,对于这一点并不需要特别高明的发明才干。这种发明在早期文化中其发展步伐是相当缓慢的,有一些事实做出了这一结论,甚至陶器也不是一下子开始制作出来的。人们谈到某些原始部落时说,他们用泥涂抹自己的木制容器,为的是使这些容器能耐火烧。另一些处在较高水平上的部落,在南瓜瓶上涂满了泥或在篮子的内面全涂上泥,当篮子烧着的时候,就获得了一件带有编织形状的花纹图案的陶器。很有可能,最早的陶器就是通过这类过渡阶段得到的,后来,想到可以塑造一种泥器,尔后再去烧它。
毫无疑问,起初泥坯是用手做成的。例如,在美洲或非洲至今还可以看到,土著妇女们从底儿开始用一块块的泥涂制成巨大的、具有很好形式的罐或锅。在欧洲也一样,可以在任何一座古物博物馆中,看到地下挖掘出来的石器时代和青铜时代用手工制作的骨灰瓮和其他陶器。甚至现在到赫布里底群岛去的观光者们,可以从任何一个老太婆手里买到粘土制的小碗和大杯,那些老太婆并不借助陶工车床,而是按照祖传的方法来制作它们,并用一根尖头的小木棍替它们装饰上花纹。
但是,早从远古时代起,人们就已经知道陶工车床了。图71描绘的是工作时的陶工。这是绘在皇帝陵壁上的陶工图像。可以看出,他们在用手转动着一个轮。一位印度陶工也是以这种样式描绘着。他到河岸去,那里水流沉积了柔软的胶泥。他停下来,只是把一块胶泥滚成圆柱形,把它插在地上,在它的顶端平放一块沉重的水板,推动这木板旋转,于是开始工作。这种最简单的车床的改进,是用脚使它运动。在我们的陶器工厂里,工人借助轮子和皮带来控制车床,然而原理是一样的。当平常有趣地观察陶工用他那能如此容易地赋予不成形的泥团以形式的简单器械工作的时候,我们就不难了解,为什么古代这种技术像是创造之王冠,以致埃及人把他们的一位神表现为躺在车床上的陶工模样。
陶瓶的型式也是一种最早的、最出色的艺术成就。在那种陶器上,雕出或塑成花样或人形,绘满了神和英雄的形象或神话生活或日常生活的情景。我们关于像伊特刺斯坎人甚至希腊人这样一些部族的知识,相当一部分是从他们陶瓶的图案上得来的,是从这些虽然如此易碎然而几乎是永久的艺术遗迹上得来的。
全世界陶器的相当一部分,迄今仍然带有原始的和最简单的性质,并且是用粘泥简单地烧制成的(意大利人由赤陶土烧成陶器),没有任何像我们的花瓶那样的釉料。因此,它是有气孔的。为了消除这个缺点,某些部族,如秘鲁人以及希腊人,就给它涂上漆,其实,希腊人则是在土沥青里烧它。伟大的改进是采用了涂釉的粘泥,即在炉中烧制的时候在枯泥上涂一层玻璃般的外膜。这种方法,古代的埃及人和巴比伦人早已知道了。本世纪,在波斯的器皿和马约里卡陶器(来自马约尔卡Majorca)中,涂釉的陶器达到了高度的艺术完美程度。更为改善的器皿是在中国制造出来的,是在欧洲陶器最后达到能模仿它之前一千多年,就已经在中国制造出来了。瓷盘通常是用最好的白色瓷土或陶土同长石的混合物制成的,把这种混合物加高温,使它全部厚度都变成半透明的、隐约透光的状态。这两类陶器——涂釉的陶器和中国瓷器——制造的一般原理,就是有熔化的玻璃状的硅酸化合物,这种化合物或在器皿的外表形成一层薄壳,或全部渗入其中。
玻璃是两种或比两个基数要多的——钠、钾、石灰或氧化铝——硅酸化物的混合。在普林尼的著作中有一个幻想故事,这个故事说玻璃的发明是在腓尼基的沙岸上,当时,那里正好停靠着一艘商船。商人们由于没有找到能在它上面烧开锅的合适石头,好像就把他们船上装运的硝石块儿搬到了岸上,结果火就把氧化硅石和碱熔化为玻璃块。但是实际上,埃及人早在腓尼基商业发展之前若干世纪,就已经知道制造玻璃了。显然,腓尼基人以及其他部族正是从埃及人那里学来了这种生产技术。图73描绘的是埃及的吹玻璃工。在埃及制造的其他物品中,有外面包着芦苇编织的套子的小水瓶,和我们现在用来盛橄榄油的瓶子极为相似。古代的埃及人会制造带孔的玻璃球和各种各样的小玻璃碗,甚至连威尼斯人的玻璃制品都未必能和它们竞争。但是,现代的欧洲力求运用精巧的技术:利用烧红吹出来的玻璃球,趁它还未破裂成圆形薄片时做成窗框玻璃,以及磨制为镜玻璃片。这样一来,就能够制造我们那种后面涂上晶亮的铅汞化合物的大镜子了。
火对于从矿石中熔化出金属以及随后的金属加工是如此地重要,因此,把金属的利用放在这一章叙述也许是十分自然的。但是,在研究人们如何了解到用矿石熔解出金属这一困难技术的时候,应当记住某些金属是在天然状态中发现的。例如,美洲苏必利尔湖附近的天然铜,在很多世纪以前早已被居住在该地的部落采用了。这些部落像使用可以冶锻的石头一样地使用这种金属块,不加热就用锤子把它加工制造成斧头、刀子和手镯;对金子也一样,用天然金不借助火就可以锻成装饰品。推测用这类简单方法来对金属加工的缘起,只是猜想。但是这种猜想是十分可靠的。
同样有纯粹的天然铁,特别是殒石或偶尔掉到地上的流星石。虽然在许多情况下,这类金属通常会在锤击下裂成碎块,而有些流星铁和天然铁仍然在锻造厂加火烧到白热程度,或许能制成工具。有时甚至不加火也能把它加工到一定程度。有些金属矿具有十分明显的金属形式,所以铁匠能够在火中锻造它们,而且这样做也能够导至真正的熔化。例如磁铁矿不仅具有铁的形状,而且甚至像是在锻造厂加过热的一样。在某些情况下,用它可以锻造像马掌这样的东西。
人们何时最初开始对钢或铁进行加工,暂时还是一个未解决的问题。但是在古代,人们确信青铜的使用要比铁早。这种青铜是铜为了增强金属硬度而加上九分之一左右的锡的合金,也就是英国工人现在所称呼的“炮铜”。常被引用的赫西俄德的诗中描写着,人们从古时起就加工了青铜,当时黑铁还未出世。伊壁鸠派(Epicurean)诗人卢克莱茨也指教说,在人们用棍棒和石头战斗的原始时代之后,铁和青铜就出现了,而且青铜早已先于铁而为人所共知了。
在某些国家,铁的使用却在很早的时代。埃及和巴比伦的器物文字中与铜同时提到了铁。在不列颠博物馆中可以看到锻造过的铁块,而这种铁是用巨大的金字塔石基熔化出来的。有一些埃及画甚至描绘着系在屠夫腰带上用来磨快刀子的青铜。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下面这种情况:虽然埃及人已经知道了铁,但他们木匠用的工具大部分是用青铜制造的。荷马所叙述的时代的希腊铁匠们,正如从《奥德修记》里的著名语句中可以断定的那样,也同样知道了铁甚至钢,或锻造过的铁。《奥德修记》中谈到铁匠为了增强铁的硬度把烧红的战斧浸入冷水中而发出的吱吱声。然而青铜不只是制造军人的甲胄和盾牌的常用原料,而且也是一直是制造军人的矛和剑的常用原料。
很明显,我们在这里看到了和我们现代完全不相同的技术状态。值得努力了解一下这种区别的意义。肯普费尔距今两世纪左右时期关于日本故事中的可资借鉴的意见,可以帮助我们解释。他说,在这个国家里,既得到了铜,又得到了铁,而且它们的价值几乎是相同的,因为铜的工具值多少钱,铁的工具也值多少钱。在古代社会里,物品的地位可能是相类似的。铁虽然已成为著名的东西,但却是从矿石中费力熔化出来的。荷马加给它的形容词“多次锻造的”就证明,当时的铁匠们求得它的锻造是多么困难。铜则是非常丰富的:它的众所周知的产地之一是塞浦路斯岛。由这里产生了它的拉丁名称,稍经改变就转为英语、德语和其他语言。同样也用不着从远方去取得锡:在格鲁吉亚、在霍拉桑以及在亚洲内部的其他地区都有锡矿坑。亚洲或许也是发明把锡用于加强铜的硬度使之成为青铜合金的原料的地方。
既然有了这种发明,那么古代的手工艺工人处理起青铜来,要比处理铁容易得多了。把青铜熔化,然后在石模子里铸成斧头一类的东西,这是很容易的。这也许就是为什么欧洲和亚洲大部分地区,都是“青铜时代”处在“铁器时代”之前的真正原因。在工具和武器的制造方面,只有当铁加工精细、价格低廉、产量丰富、改进完善而显然超过青铜的时候,“铁器时代”才会随之而来。现在,对我们来说,铁对青铜的优势是不言而喻的。瑞士的水上住房的遗迹证明,欧洲中部有一个时期是有采用石头工具的原始部落居住的,晚一些时期,青铜的斧和矛在那里开始占统治地位,最后,才出现了铁。考古学家们在古代斯堪的纳维亚的坟墓中探溯的历史是这样的: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铁器时代。可能是这里的土著部族自己学会了使用新的金属,但也可能是由外来的征服者带进来的。
生活在“青铜器时代”的部族,特别是秘鲁人和墨西哥人的历史是非常著名的。在西班牙占领时期人们发现,西班牙人能带有某种艺术性地制造青铜器,但是却一点也不知道铁。他们的状态和希罗多德两千多年前所描写的中亚里海沿岸游牧民的情况很相似。另一方面,非洲的大部分显然没有青铜时代,从石器时代直接过渡到了铁器时代。熔化铁矿石的方法传到非洲,显然,还是不久以前才从北方传到了霍屯督人中,而霍屯督人在自己的故事中,迄今仍回忆着他们的祖先通常用石头砍树的那个时代。非洲人不费大力就能挖出他们那丰富的铁矿石,并且在简单的炉子里的劈柴上熔化它。通常是采用风囊鼓风。在那里可以看到原始的铁匠用的风囊,它们是用整块羊皮或其他的动物皮制成的。他们用手挤压或用脚踩一个充满空气的兽皮,然后又把压空的兽皮张开,以便使它通过缝道或口子重新充满空气。我们在这里看到铁矿石熔化成为极近于最粗糙的、大概是最早的那种样子。
现在使铁变得比古代丰富的各种改进中间,首先应当提到在熔炼时使用焦炭以代替木炭;应当提到使用铸铁:显然,铸铁早已在中国闻名了,而在英国成为常用品却不早于十八世纪;还应该提到采用机器轧炼和锻造。在钢铁铸造中的进步是如此之大,不久以前,按一便士一磅的价格敷设铁轨,已经成为现实了。
关于其他金属以及它们对于文明的影响,我们只能提几句话。作为贵重金属的金和银,自远古以来就是伴生矿物。铅很容易从矿石中熔析出来,并被罗马人用来做屋顶和水道管。罗马人通过把铜和锌矿石加高热而制成铜和锌的合金,结果获得了黄铜,或低级青铜。水银在古代就已闻名,古人用蒸馏方法从朱砂里提取了它,并且知道它在采取金银时的效用,甚至在镀金时也要用它。在现代著名的许许多多金属中,有一些有重要的实际用途。例如,白金是制造耐高温和抗酸侵蚀器皿的珍贵材料,而铝由于很轻而非常有用。但我们仍更多地继续依赖着远古时代所发现的那些金属,这些金属就是铁、铜、锡、铅、银和金。
谈到这最后两种贵重金属,我们就需要指出它们在货币文化史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习惯于小店铺和注册商行的现代英国人,未必能明确地想象出我们复杂的经营体制所从出的那些粗陋的萌芽。看一看像澳大利亚人那样的一些部落中所实行的低级形式的商业是有教益的。
坚硬的闪长岩是制造斧子的珍贵原料,它远销于数百英里之外。运来这种原料的土著用它交换某些当地的珍贵产品,例如文身用的红赭石。这些蒙昧人已经如此地开化了,他们允许和平的商人安全地通过处于内战的部落区域。在这里可以遇到一队青年人,每一个人头上都顶着一块砂板石,向着他们的远方住所行进,为的是拿这石头当碾子。当异部落的客人来到澳大利亚人中时,澳大利亚人就在友谊会场或在交易市场接待他们,在那里互相交换礼物。毫无疑问,也完全明白,礼物应当是公平的交换;如果某一方感到不公平,那就会发生怨言和争吵。但在这种最初级的交换中,我们还未发现明显的关于价值单位的观念,而价值单位在交易中是一个伟大的进步。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的印第安人中有较高阶段的交换。在他们那里,作为装饰品佩戴的穿着贝甲的线串(珠串),在交易中也作为货币使用。普通中等质量的线串,被认为同一张海龙皮价值相等。在旧大陆,常以牲畜计算价值的时代的许多遗迹,一直流传到今天。例如,在《伊利昂纪》中,我们从殡戏的描写中读到,头奖三腿桌,价为十二头牛;但是作为二奖的奴婢,只值四头牛。在这里已经承认价值单位的原则,因为不只牛的所有者能够用它们来买三腿桌和奴隶,而且任何一张出售的三腿桌都能以十二头牛的价值交换三个奴隶,因为每个奴隶值四头牛。
各种不同的有用的物品或装饰物,迄今作为交换的标志在流通,特别是在缺乏货币的地方。例如,在阿比西尼亚的旅行者,可以用盐块买到他所需要的一切东西,然而在非洲的其他地方,他可以拿铁片、布块和珠串当钱使用。在南亚,贝币至今仍然起着零钱的作用,它们那里从太古时代起就已是如此了。所有这些物品都或多或少粗陋地起着金属钱币所容易起到的那种作用。
钱币的使用起源于古代用金银按重量交换商品,正像可以在埃及绘画上所看到的那样,在那上面描绘着用称衡量着一堆金环和银环的重轻。可见这些东西还不是真正的钱币。对于东方流通的大部分金银来说,现在还有某种类似的现象存在:在那里需要称一称一些小锭金银,以确定它们的价值。
当把金属制成一定分量和一定成色的小块,上面印有某种图像或花纹作为证明,不必再称或检验就可使用的时候,钱币就产生了。显然,制作这个是非常简单的,但是,古代的埃及人和巴比伦人却没有想到。最早的钱币可能是中国人的带记号的小金块和裤形及刀形的铜片,这些铜片好像是预定作为交换真正的裤子和刀来用的。
在利迪亚(Lxaia)和埃吉纳(Aegina)出现的早期形式的钱币,它是用贵重金属制成的粗糙的环形,只是一侧冲压有类似龟形的标记。在另一侧,它们只带着冲压时留下的铁砧或工具的痕迹。在现代的钱币上,这种偶然的后面花纹改进成为背面的图案。艺术在钱币事务上发展很快。有腓力·马其顿的浮雕金钱标记的金币,可能是世界上最美的钱币之一,它一面有戴着桂冠的头像,另一面是两套马的马车图形。后来,就停止铸造这种带浮雕的钱币了,原因很简单,就是这种浮雕由于流传而被磨光了。罗马的阿斯不是打造而是铸出来的。起初它好像是一磅重的铜。钱币事业从最早时期起就是由政府专营,并且在实行钱币之后,为了国库的利益,很快就开始降低规格并减少它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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