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英]洛克《人类理解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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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实在的和幻想的观念



  1 实在的观念是和其原型相符合的——在观念方面,除了上述的那几点以外,我们还可以从其所从出的来源,或人们假设它们所表象的那些东西,来考察它们。因此,我想,它们还可以分为三类。就是:

  第一,实在的,或幻想的(real or fantastical)。

  第二,贴切的或不贴切的(adequate or inadequate)。

  第三,真正的,或虚妄的(true or false)。

  第一,所谓实在的观念,就是说在自然中有基础的。凡与事物底真正存在或观念底原型(archetype)相符合的,都属于这一类。所谓幻想的,或狂想的观念,就是指那些在自然中无基础的观念而言,这就是说,它们和它们暗中指向的那个实在的事物——原型——不相符合。我们如果一考察上述的各种观念,我们就会看到:

  2 简单的观念是实在的——第一点,我们所有的简单观念都是实在的、都是与实在的事物相契合的。我所以如此说,并不是说,它们都是实在事物底影象或表象;因为除了在原始性质以外,我们在别的性质方面,已经看到有相反的情形。不过白与冷虽然不在雪内,正如痛觉不在雪内一样,可是白、冷、痛那些观念,既是外物能力底一些结果,而且造物者已经指定这些外物,要给我们产生这些感觉,因此,这些观念就是我们底实在观念,而且我们可依据它们来分别事物本身中真正存在的那些性质。因为这些现象既然可以当做一些标记,使我们来知晓、来分辨我们所接触的各种事物,因此,我们底观念不论只是外物底一些恒常的结果,或是外物底精确表象,它们都一样可以成为实在的,能分别的特征;因为所谓“实在”其含义就是各种观念和实在事物底各种差异的组织,是恒常地相对应的。至于那些组织,对它们或为原因,或为印模,都无关系,它们只要常被那些组织所产生,它们就是实在的。因此,我们底一切简单观念,所以都是实在的、真正的,只是因为它们同能产生它们于人心中的那些事物底能力相契合;因为只要有这个条件,它们就会成了实在的,而不是任意的虚构。因为在简单的观念方面(如前所说),人心完全限于外物所加于它的那些作用,而且它只能接受简单观念,并不能造作简单观念。

  3 复杂观念是自愿的集合体——在简单观念方面,人心虽然是完全被动的,可是我们可以说,它在复杂的观念方面,并不如此。因为它们虽只各有一个名称,可是它们仍是简单观念底集合体,因此,我们分明看到,人心在形成这些复杂观念时,不免有几分自由。否则,一个人底黄金观念,或正义观念,如何会同另一个人底不同呢?他们所以如此,只是因为他们在其复杂观念中,所加所减的简单观念,互有出入。因此,我们底问题就是说,这些观念中,哪一些是实在的集合体,哪一些只是想象的集合体?哪一些集合体和实在的事物相应,哪一些不相应?关于这一层,我可以说:

  4 复杂的情状如果是由互相符合的一些观念所形成的,则它们便是实在的——第二点,混杂情状和混杂关系底实在性,既在于人心中,因此,只要有可能的存在同我们所形成的那些观念互相契合,那些观念就成了实在的,此外并不需要别的条件。这些观念因为本身就是原型,所以它们亦不能与自己底原型相差异,而且人们若非在其中混杂进去一些互不相符的观念,则它们便不能说是狂想的。不过这些观念如果在普通言语中有其确定的名称,而且心中有这些观念的人在表示它们于人时,亦要需用这些名称,则只有存在底可能性并不足以使它们成为实在的。它们必须同平常表示它们底那些名称底含义相符合,才能不流为幻想的,因为我们如以“正义”一名来应用于普通所谓“宽大”,那正是幻想的。不过这种幻想多半关系于语言底妥当与否,不很关系于观念底实在与否。一个人在危险中,如果能泰然自若,并且能沈默地决定应为的事、沈着地进行其应为的事;则这种情形便是可能的一种行动底混杂情状或复合观念。不过一个人在危险中虽可以泰然自若,可是他亦许全不用自己底理智和勤勉;这亦是一种可能的情状,因此,亦同前一个观念是一样实在的。不过前一个概念既有勇敢一名,所以它在那个名称方面,可以是一个正确的观念,亦可以是一个错误的观念。不过后一个观念,在任何语言中既没有一般公认的名称,因此,它就无所谓差误可言,因为它并不同别的任何东西互相参考。

  5 实体观念如果与事物底存在契合,则它们亦是实在的——第三点,我们所形成的复杂的实体观念,既然完全参照于外物,而且我们原想以它们来表象真正存在的实体,因此,它们所含的各个简单观念必须实在联合在一块,必须实在共存于外物中,然后它们才能成了实在的。它们所含的那些简单观念底集合体,如果并没有实在的联合、如果并不存在于任何实体中,则它们便完全是幻想的。你如果说有一个有理性的动物,具着马头人身,如人所说的centaur 那样;你如果说有一个物体,色黄、可展、可熔、而又确定,可是比普通的水还轻;你如果说,有一种物体,其组织一律,而且其各部分(在感官觉来)亦是相似的,可是它却具有知觉和自愿的运动,你如果这样说,则你底观念显然是幻想的。这些实体究竟能否存在,我们恐怕是无从知道的;但是无论如何,这些实体观念既然不与我们所知道的现存的模型相契合,而且它们所含的观念底集合体,我们在任何实体中都不曾见实在联合在一块,因此,我们应当认它们是完全幻想的。至于别种复杂的观念,如果它们底各部分是互不相符的,或矛盾的,则它们当然更是幻想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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