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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基督教的影响 第一节 基督教思想的潜移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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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的历史编纂学曾经出现过三次巨大的转折点。第一次是公元前五世纪时的那次转折点,那时作为一种科学、作为一种研究的形式、作为一种〔历史〕的历史观念诞生了。第二次是公元后第四和第五世纪时的那次转折点,那时历史的观念由于基督教思想的革命性的影响而经过重新塑造。我现在就要描述这一过程,并指明基督教怎样扬弃了希腊—罗马历史编纂学中的两种主导观念,那就是:(1)对人性的乐观主义观念,(2)作为历史变化过程的基础的有关永恒实体的实质主义的观念。
(1)基督教所表现的道德经验包含有人类行动的一种盲目感作为它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它不是出于个人之缺乏洞见的偶然盲目性,而是人类行动本身所固有的必然盲目性。根据基督教的教义,无可避免的是人要在黑暗中行动而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出现什么结果。那种无力达到事先明确设想好的目的,在希腊文中就称之,即错过目标;它不再被看作是偶然的,而被看作是人性中的一种永恒因素,源出于人就是人的这一限制。这就是圣奥古斯丁所强调的原罪,而他又在心理上把这一原罪和自然欲望的力量联系在一起。根据这种见解,人的行动并不是根据智慧所预想的目标而设计出来的;它完全是被直接而又盲目的欲望atergo〔在背后〕所推动的。不仅仅是没有教养的俗人,而是作为一个人,其本身就会做出他所要做的事,而不是想出一套合理的行动路线来。欲望并不是柏拉图的隐喻中的那匹驯服的马,它是一匹脱僵之马。而那使我们陷于其中的“罪”(用神学的术语来说),并不是我们蓄意要犯的一种罪,它是一种我们的本性所固有的原罪。由此可见,人的成就并不是由于他自己的意志和才智的本身力量的缘故,而是由于并非他自身中的某种东西使得他渴望那些值得追求的目的。因此,他的作为,从历史学家的观点看来,就仿佛他是自己幸运的聪明建筑师那样;但是表现在他的行动中的智慧却不是他自己的智慧,那是上帝的智慧;都是由于上帝的恩惠,人的欲望才被导向有价值的目的。这样,通过人类行动而得以实现的那些计划(我是指像罗马征服世界之类的计划)之成为事实,并不是因为人们曾设想过这样的计划,根据它们的好处作出决定并规划出执行计划的方法;而是因为人们随时在做着他们当时想要做的事情时,便已经执行了上帝的目的了。这种神恩的概念是与原罪的概念互相联系着的。
(2)希腊罗马哲学中有关实质的形而上学学说,遇到了基督教创世说的挑战。根据这种创世说,除上帝以外,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并且其他一切都是上帝创造的。人的灵魂不再被看作是过去abaeterno〔在永恒中〕的一种存在,而灵魂不灭在那种意义上便被否定了;每个灵魂都被认为是一种新的创造物。同样地,各个民族和国家从集体来考虑,便都不是永恒的实质而只是被上帝所创造出来的。而且凡是上帝所创造的,他都可以由于朝着新的目标对它们的性质重新定向而加以调整;于是通过神恩的作用,上帝便能使已经被创造出来的人或民族在性格上得以发展。即使是早期基督教思想还能容忍的所谓的实质,也不是真正像古代思想家所曾设想为实质那样的实质。人的灵魂这时依然被称为实质,但是它这时被设想为是上帝在某一个时期所创造的实质,而且是依赖于上帝才能继续存在。自然世界也是以同样的资格仍然被称为一种实质。上帝本身也仍然被称为一种实质,但是他作为实质的性质这时则被认为是不可知的:不仅仅是那孤立无援的人类理性所不可能发现的,而且甚至于是不可能被显示出来的。我们对上帝所能知道的一切,就只是他的活动。逐步地,随着基督教的潜移默化在起作用,甚至连这些类实质也消失了。到了13世纪,圣托马斯·阿奎那才抛掉了神性实质的概念而把上帝定义为actuspurus〔纯行动〕。及至18世纪,贝克莱抛弃了物质实质的概念,而休谟则抛弃了精神实质的概念。这时候就为欧洲历史编纂学史上的第三次转折点以及长期拖延下来的历史学之终于作为一种科学而登场,准备好了舞台。
基督教思想的引进,对于人们用以设想历史学的方式具有着三重影响。
a)一种对历史学的新看法发展起来了,按照这种新看法,历史的过程并不是人类的目的、而是上帝的目的的实践;因为上帝的目的就是一种对人类的目的,是一种要在人生之中并且通过人类意志的活动而体现的目的;在这一实践中,上帝这个角色仅限于预先确定目的并且时时在确定着人类所渴望的对象。这样,每个人世的行动者便知道他所想要的是什么,并去追求它,但是他并不知道他为什么想要它;他想要它的原因乃是上帝使他想要它,为的是推进上帝的目的的实现进程。在一种意义上,人是整个历史上的行动者,因为历史上所发生的每桩事件都是根据人的意志而发生的;而在另一种意义上,则上帝才是唯一的行动者,因为只有靠神意的作用,人的意志的活动在任何一个给定的时刻才能导致这一结果而不是另一种不同的结果。再有,在一种意义上,人就是历史事件所要发生的目的,因为上帝的目的就是人的福祉;而在另一种意义上,人的生存又仅仅是作为完成上帝的目的的一种手段,因为上帝创造了人,只不过是为了假手人的生命来实现他自己的目的而已。由于这种对人类行为的新态度,历史学就大有收获;因为承认在历史上所发生的事无需通过任何人有意希望它发生才会发生,这一点乃是理解任何历史过程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先决条件。
b)对历史的这种新观点,使人有可能不仅看到历史的行动者的行为,而且还有可能看到作为上帝目的的工具因而具有历史重要性的那些行动者本身的存在和性质。正有如个人的灵魂是一种在充分的时间里被创造的东西,它如果要完成上帝的目的,恰好具有着为当时所需要的那些特点;因此,像罗马这样一件事物,就不是一个永恒的实体,而只不过是一件转瞬即逝的事物,它在历史上适时出现,是来完成某种确定的任务的,在任务完成之后就要消失。这是历史学思想中一场深邃的革命;它意味着历史变化的过程不再被设想是——可以这样说,——在事物的表面上飘浮并且仅仅影响到它们的偶然性,而是被设想为还包含有它们的实质本身,因而就需要有真正的创造和真正的毁灭。这是把基督教的上帝概念应用到历史学上,即上帝不是从早已存在的物质之中塑造出世界来的一个单纯工匠,而是一个创世主,从无中把世界召唤出有。在这里,历史学的收获也是极其巨大的,因为承认历史过程创造出它自己的工具,从而像罗马或英格兰这些实体便都不再是预先的假定而是那一过程的产物,这一点乃是走向掌握历史学特性的第一步。
c)在历史学概念上的这两种修改,正如我们所已经看到的,都是得自基督教的原罪、神恩和创世纪的教义。第三种修改则是基于基督教的普遍主义的态度。对基督教来说,在上帝的眼中人人平等:没有什么选民、没有什么特权种族或阶级,没有哪个集体的命运比其他集体的更重要。所有的人和所有的民族都包罗在上帝目的的规划之中,因此历史过程在任何地方和一切时间都属于同样的性质,它的每一部分都是同一个整体的一部分。基督徒不能满足于罗马史或犹太史或任何其他局部的和特殊主义的历史:他要求一部世界史,一部其主题将是上帝对人生目的的普遍展开的通史。基督教思想的注入不仅仅克服了希腊—罗马历史学所特有的人文主义和实质主义,而且还有它的特殊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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