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页

[美]里奇拉克《发现自由意志与个人责任

上一页 下一页


第十章 非控制论的大脑

事实与虚构的控制论

    “控制论”一词是维纳用意为“舵手”的希腊词根杜撰出来的。我们随意给这个词加上了前缀作为形容词用在本章的标题里,其原因在下面数页的论述中很快就会清楚。控制论研究的是自然界中与所谓的均衡化(entropy)相对、具有显著模式的活动。均衡化指的是自然物体或事件退化到失去显著模式的相同团块的倾向。请回顾一下我们对常恒原理的讨论(见第三章,p.34)。如果能量具有那种持续散布的特性,所有的自然事物在均衡化的过程中就倾向于失去模式的显著性;而且,除非得到控制,它们最终会变成惰性单形体。在自然界中任何抑制这一持续的异性退化过程、维持模式变化的事物都被认为是一个活的过程。

    就人类行为来说,抑制均衡化的主要途径之一就是语言的运用。控制论者把这种情况称为通过输入、反馈(记忆储存)和输出的信息流动。人们这样交流信息就会产生交互影响,从而把大家约束在社会秩序(规范、阶级等)里以抵御均衡化。这样,信息处理就可以被视为行为控制的一种方式,因为我们在控制另一个人的活动时,总是要把一个信息传递给他,反过来也是一样。

    控制论提醒我们注意这样的事实:机器也可以进行这样的信息处理。正如维纳所说:我的论点是:活的个体的肌体功能与某些较新式的通讯机器在通过反馈来控制均衡化方面的类似运作努力是完全一致的。它们两者都有传感接收器作为自己工作周期中的一个阶段。也就是说,它们两者都具有特殊的机制在低能量级上收集外部世界的信息,并使这些信息在人或机器的运作中起作用。

    所以,机器与人十分相似。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具有突触联会,用以传递或阻断信息,就像电机里的开关一样。两者都是通过反馈来“学习”并在过去的输入资料的基础上指导将来的行为。维纳说,机器的确是进行逻辑“推理”的。“我常常说,高速计算机基本上是逻辑机。它使不同的假设互相交换,并从中得出一些结果。把所有的数学问题转化为一系列纯逻辑问题来运算是完全可能的。”在讨论到认识是如何作为信息从环境输入中取得时,维纳很明显地采取洛克的立场而强调巴甫洛夫的条件作用。在论及条件反射时,维纳说: “我们在动物性反射的层面上有某些与洛克的观念联想相似的东西……”人或动物的条件作用含有输入(学习),而随着学习的进行,突触通道就开通。不然的话,这些通道本来是关闭的。这种情形就像机器的开关开启,让信息流动一样。

    很明显,控制论就像一切信息处理或“系统”方法一样,是绝对依靠行为的实证形象的。能适应境遇变化的服务机构,其工作方式可以被认为是反均衡化无序的,然而却是绝对实证性,是以它们总是假定(断言)为首要而真实的已知输入为基础的。思维机器即计算机以反均衡化无序的方式推理,但是这种推理却绝对基于实证的二进逻辑之上,矛盾律于其中处于最高的统帅地位。巴甫洛夫与控制论的联系是非常自然的,因为这种联系肯定是当今心理学解释中十分流行的中介模型的一个种类。正如维纳所表明的,思维机器用三段论推理,但它们不可能任意推理,即它们不能表达自由意志,不能辩证地改变它们赖以为处理信息的基础的根据(“程序”)。事实上,反馈一词意味着一部机器受到了现实行为而不是预期行为的控制。

    思维机器不能同时进行双线推理,或在单线推理后得出矛盾的结论。思维机器的反馈存储器里储存着“真实而首要”的信息比特(“二进制数字”的缩略词),可它们不能辩证地对这些洛克式“简单单位”进行细分并重组,这一点使它们的推理带上呆滞、缺乏灵感、名副其实的机械属性。在 十分迅速地处理大量数据的同时,它们可以进行适当的比较,并按不可变更的程序求出“正确”的结果。就是说,它们作出的判断总是与程序规定的根据相一致。至于应用这些根据得出的结果是否适合,是否有利,它们却绝不能判断。所以,在推理的准确性方面,机器是超人;但在对它们为什么能如此准确地推理的“那个”作反省性检查的能力方面,它们肯定是次人。由于它们不能响应,所以它们不能超越自己的程序或它们所遵循的思维过程而认识一个人觉得是疑点的东西。如果它们赖以得出结论的数据输入正确,机器是不可能算出错误结果的,因为错误只有在推理者具有以典型的自由意志方式改变其断言(程序)的余地时才会出现。这种自由意志正是我们在前几章所讨论的。

    这就是为什么价值冲突在人类事务中如此难以解决的原因。价值冲突通常出现在我们的信念得以断言的层次上。假定X、Y和Z就必然成为可以接受的行为模式。但是,如果价值X受到挑战,那么Y和Z也相应地不成立。例如,假定妇女的身体是属于她自己的,她就有权按照自己认为可行的办法处理。这样,对于涉及自己身体中不需要的一部分(即怀孕)的合理解决方法就是流产。但假定妇女身体中的生命有机体有权独立于该妇女的意愿之外,那么,合法流产就必然加以避免,因为这威胁着胎儿的生存。任何人在读到这两种价值立场时都可以体会到由此而引申出来的服从先项含义以及由此而导致的不可避免的冲突。我们或许有自己所偏爱的立场,但原则上我们还是可能从这两种前提中的任何一种出发而进行辩护。我们可以扮演一个反面的角色,强行推出 对立的论点向我们自己偏爱的价值提出挑战。

    但是,思维机器甚至在原则上都不可能采取与自己对立的立场,因为它们确实无法认识这样的抉择。它们总是在给出的根据和按照这些根据组织起来的数据“之间”进行推理,从来不对这些假设本身提出疑问。这种有限形式的推理也是机器无法创造出暗含于构成它们推理过程的根据之外的任何东西的原因。要创造出一项真正的抉择,而不是单纯从相互交织的复杂的意义陈列中取出早已存在于“那里”的东西,就需要有一个能够辩证地变换根据的智性(自由意志)才能办到。

    能够进行辩证推理的是人。是人开动机器;是人把任意决定出来的(而不是首要而真实的)数据输入机器中。可能有那么一天,科学的发展会使一种崭新的机器出现。这种机器会自动选择大前提作为自己的程序。那时,这种机器就会以对立的形式先验地检查输入给它的任何问题的对立面,如:A的对立面,非A;或非A的对立面——可能已不是原来想象的A了!这是辩证推理的显著属性;正是这一属性使机器挣脱了原来开始时的前提。与论题相反的命题(对立论题)确实必须由推理者创立。如果他建立第二个对立论题与第一个相对,他就不总是会回复到原来的论题上去。此时种种意义就可能变化,就足可以使人认为这是一条创造性思路,因为来自环境的最初的刺激此时不再存在,而出现了一个自发地取得的、正在得到发展的推导结果。输入到机器中去的就不再是二进制分法的“A对B”。我们很快就可以看到机器本身把“非A对非B”或“非非A对B”编成了程序。机器的所 作所为就是我们所说的一个人沿着一条扣人心弦、娱人怡趣的思路“一思到底”。

    这样一台机器肯定会是一位不可靠的仆人。它并不总能解决给它提出的问题。事实上,它开始提出一些与操作者提出的不同的问题。它会扰乱一个认识主体的联想网络并引起真正的“网络噪音”。

它得出的不再是正确无误的答案,而是一些预感或猜想。而且,在对同一个问题进行双线推理得出两个同样合理的结果时,它就会以别的(任意的)前提为基础给它那自豪的主人提供一种见解,表明它偏爱两个结果中的哪一个。随着自己的见解和预感的出现,这部机器很快就会出差错——但这不过是它所作的创造性贡献的另外一个方面。总之,它会像人一样工作。我们只能猜测这样的机器在科学上有什么益处。这将是一种怪物,很难设想能使讲究实际的科学家发生兴趣。他无疑会把它看作是一种蹩脚机器——就像制造它的人一样。

    至今,科学还没有发明出这样一种可以自行其是的机器,因为甚至在能编制“新”程序的现代计算机中,新程序的编制过程也是遵循可改变的主程序的指令进行的,要超越开始的程序就得进行辩证推理。尽管这样,有些科幻小说的作者,如阿西莫夫,却已成功地给人以印象,好像响应性机器有一天终将制造出来。在他的经典著作《我是机器人》中,阿西莫夫收集了好些短篇小说,在无意之间突出了辩证与实证的对立问题。例如,在一个故事里,他描写了一个叫库蒂的机器人反复进行笛卡尔式内省并得出结论:它必须生存,因为它会思维。在这种独立思考的基础上,库蒂进而否定了制 造它的科学家们所确定的许多命题,并为它在太空站的存在与命运编造了一些其他的解释。

    实际上,库蒂的所作所为已超越了通常对机器人行为的极限。它是一个聋子逻辑家,它的思维超过它的对手。但这并不仅仅是因为它处理数据的能力更胜一筹。正如一个必须对付库蒂的科学家对他的同事所说的:“用冷静的逻辑推理,你可以证明你想证明的任何东西,如果你选用的假设恰当的话。我们与库蒂都各有自己的假设。”的确,库蒂超越了程序编定的假设,并能重行组织事物,实际上以从未输入过的信息为基础而进行工作。当然,阿西莫夫没有告诉我们它为什么能这样做。他具有艺术家的天赋,使机器人模拟了人类的推理能力,尽管他并没有澄清这种推理过程的具体本质是什么。

    阿西莫夫的机器人或许终究是辩证推理者。如果这样,订出“机器人三法则”就失却了意义,而阿西莫夫却用这些法则规定了一切机器人的机械性。我们可以把这些法则视为机器人的内省努力也不能违背的主程序,虽然制造任何机器时都可以给加上一个短路装置(或别的什么东西)使它在运转中无视这些法则。第一个法则是机器人不能伤害人,也不能让人遭受伤害。第二个法则是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的指令,除非这些指令与第一条法则相悖。第三条法则是机器人可以保护自己的生存,除非保护措施有违前两条法则。

    在一个故事里,阿西莫夫描写了一个心理学家把一个名叫赫尔比的机器人逼“疯”了,因为他使赫尔比陷入了“难以自拔的窘境”,要它从违反机器人第一法则的两种行为进 程中决定一种。这样,赫尔比产生了“心理”冲突。如果它把推理出来的信息交给两位科学家,就会给他们造成伤害,因为这两个人要亲自去找出问题的答案;但是,如果赫尔比不能揭示这些信息,那两位科学家也因为他们不得不去解决问题而受到伤害。因为赫尔比以前曾原因说谎而在无意之间伤害过人,那位心理学家就怀恨在心,用言语来打击这个机器人。他要机器人在不可能的抉择中作出一个二元决定:“你必须〔把他们所需的信息〕告诉他们。但是,如果你告诉他们,你就会伤害他们,所以你绝不能这样做;但是,如果你不说,你也会伤害他们,所以你得说;但是——”在这种言语攻击打击下,可怜的赫尔比陷入了这一大堆控制论废话的危机之中,实际上是被矛盾律逼疯了。

    自由意志总是与行为赖以发生的前提根据或断言假设有关,上面的例子是这一事实最清楚不过的证明。由于赫尔比认为那三个法则是首要而真实的,这就没有编造的余地了,因为它不可能任意改变法则的含义。但是,人类的情形却很不相同。把基督教的十诫输入人类的信息处理器里,必然会教人至少十种罪愆,尽管这十诫给人指明的是十种恰当的(即被视为有价值的)道德行为。如果赫尔比具有库蒂那种表面的辩证能力,能超越三法则的单极意义,能通过双极分析对这些法则提出质疑,并能任意重新解释这些引起它精神危机的条条,它就肯定会保持“神智清醒”。例如,经过思考后,赫尔比可以用有利于自己的方法来解释“人”的含义。如果人指的是智力与能力,那么,那两位科学家无法解决问题这一事实就是非人或人性极少的第一证据。那么,把信息交给 这样的次人只是一种“可以宽恕的”罪,对于这种轻微地违反机器人诫条的行为来说,是没有理由失去自我控制的。

    为了不使我们觉得上述的讨论有些牵强附会,我们应该提醒一下自己,并应注意到人类社会许多世纪以来曾一再申述规定:不仅要作一个人,而且要作一个真正正直的人。在人类历史中,阶级的分化和内外有别的伦理道德观曾经频繁发生。在美国,奴隶制过去曾在达尔文的进化论里找到了证据,认为那些从非洲“捕来”的黑人还未进化到完全人的水平。此外,我们也可以对伤害行为的含义加以考虑并给予新的解释。如果我们把一个人十分需要亲自解决但又无法解决的问题告诉他,这是否必然会伤害这个人?或许这里真正的伤害罪就是这样一个人所表现出来的骄傲“罪”。问题的关键是:含有信息的词语不是单极的已知量,其含义并不是人人都认为一成不变的。作为人,我们可以重新构想出双重意义以迎合我们的意向,无论是为了行善,还是作恶。

    我们在这一小说般的插曲里所要强调的是一种不幸的倾向,即:人们普遍认为人是一台复杂的机器。从生理方面说,这种看法有一定根据;但是,从心理方面来考虑,我们与机器也有极大的不同。尤其是脑的物质结构,常常被人们描写成巨型计算机或电话交换机,各种单向的信息在里面沿着输入、反馈、输出这样的[中介]途径传递。由于脑是人们精神生活之所在,我们真是乐于持有这种观点,即把自己看成是一架会行走的信息处理机了。这种控制论心理学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与脑研究的事实相符?正如我们现在将要表明的,脑活动研究中越来越多的证据肯定给我们指出一条通向库蒂而 不是通向赫尔比的世界的道路。

脑研究中的辩证法

    对癫痫作首次临床描述的是大约2500年前的希波克拉底。这是人类中枢神经系统的一种疾病,是由于各种原因(肿瘤、感染、伤口发炎等)使脑灰质细胞过分激动而引起。神经冲动具有显电性。这种反常激动可能局限于一个狭小的范围内,也可能蔓延到附近的皮质区,从一个脑半球转移到另一个脑半球,因而导致全面的癫痫发作。癫痫的临床症状可能只是瞬时的知觉恍惚(petit mal),这时病人会觉得迷糊和昏晕。显症较重的癫痫(grane mal)表现为深度的知觉丧失,摔倒在地,发出一系列痉挛性动作,四肢抽搐,躯干扭动。

    但是,癫痫还有其他症状,如肌体的局部抽搐或痛感、怪异的回忆、情绪变化以及各种各样的幻觉。从脑组织中发出来的电势可以在头皮上或直接从露出的脑灰质中测得。对不同的电势作出记录以后,科学家们今天已经能够证明,病人所遭受痛苦的类型取决于患病的区域和大脑患病的程度。我们并不都能确定一个病人为什么会患癫痫,但是,通过使用减少反常激动机会的抗痉挛药(如苯巴比妥)以及切除引起这种激动的肿瘤和其他组织,大部分癫痫病人都可以治愈或使他们得到令人满意的处理。

    由于给癫痫病人施行手术,神经外科医生能够较深入地了解脑活动与行为之间的关系。施行这类手术时,医生从头 盖上切开一块骨片使脑显露出来,这时就可以用电极直接刺激脑。有时,还可以在头盖里植入一个微型无线电接收器,这样在头盖骨封闭以后可以用无线电接收器来刺激脑,并且病人可以自由行动。这种脑部外科最引人注目的一点是,可以对病人使用局部止痛药,因此他在手术台上接受脑部刺激时能始终保持清醒状态,而脑却并不直接感觉到疼痛。这样,外科医生就可以用电极到处探测,对大脑皮质的各个区域施行电击,并从病人身上收到即时反应。除了对人施行这类手术以外,人们也对较低级的动物作过类似的实验,并给部分实验对象植入永久性电极。在脑刺激方面最有名的两位人物无疑是彭菲尔德和德尔加多。这两位医学科学家都没有运用辩证法解释他们在脑刺激中得到的发现,但我们将用这一概念来检讨一下他们的工作以及由这一方法所带来的可能结论,即心理活动是响应而不是反应。1933年,彭菲尔德首先在这一领域取得杰出成就。那时,他已经偶然发现了在脑受电刺激时的显著效果。但是,对公众的想象力更有影响的却是德尔加多,因为他的《心灵的物理控制》一书被人们广为传阅。无论彭菲尔德(已故)还是德尔加多都没有想过要创立一门操纵人的技术。远远不是这样!但是,从德尔加多的描述方式以及从他的著作中体验到的某些感觉论倾向来看,我们说他比彭菲尔德更接近于这样做也不能说不正确。例如,德尔加多对读者表达了如下期望:

    本书(《心灵的物理控制》)的论点是:我们已经具 备必要的技术对人的精神活动进行实验性探讨了;我们已经在人类进化过程中到达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即我们能运用人的心灵来影响它本身的结构、官能和目的,进而维护和促进人类的文明。

    这是一种乐观的评价。这段话混合使用了“技术”和“心灵”这样的术语,暗示出德尔加多把人的心灵与脑的生理机制等量齐观。接着他又把“心灵”解释为“脑外信息在脑内的精心加工”,并运用控制论语言,以输入、输通(throughputs)、输出等术语来描写这种脑外信息的流动。心灵本身不是一条创造性原则,但是,它之所以能够具有创造性是因为“它接收到的信息激活了存储的信息和过去的经历,并创造了情绪与意念”。我们在德尔加多的著作里发现了典型的洛克式处理法。他把人的自由意志归因于“接受或拒绝某些观念及选择行为反应的能力。一个人可以自我孤立、冥思并探讨自己思想的深处”。德尔加多首先并没有说出一个人为什么最初会孤立自己并进行冥思。然而他提到由于一切影响都来自环境输入,所以孤立与冥思的原因自然也来自环境输入。这样,我们又回复到我们针对洛克的构想所提出来的问题上(见第五章,p.82)。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德尔加多从一开始就以心灵的冥想模型为基础来理解他进行的研究。我们的问题是:德尔加多的经验数据是否把洛克的模型强加于我们?或者,我们能否从他的报告里看到更似康德的目的论模型在发出闪闪光芒?

    德尔加多的实验中有大量这样的事实给人以深刻的印 象。他曾经设计了一个称为“刺激接收器”(stimoceiver)的微型无线电仪器植入脑里,使实验者能把电脉冲直接送入这一原来不受约束的有机体里。德尔加多和其他一些人用这个仪器证明,在人的腔壁皮质上施加刺激会导致手指屈曲;在老鼠的后丘脑上施加刺激会引起明显的快感,使老鼠为了取得这种电刺激奖赏而乐意完成某些任务;在[人的]扁桃体和[猫的]心室周围的灰质上施加刺激会引起攻击性反应。一个更鲜明的例子是,在牛脑的网状结构上方施加刺激时,这只牛竟在冲刺中半途停了下来。

    以上的发现给我们构成的表象是:人的(就像所有动物一样的)行为是电刺激动力因引起的、经过中介调节的结果;它通过反馈而成为输出,全然不考虑事件因之而可能发生或不发生的“那个”。然而,德尔加多从一开始就认识到动物的行为方式中有某种电刺激以外的东西在起作用。当他用刺激接收器刺激猴子的丘脑或脑部中央灰质区以诱发猴子的攻击性行为时,他发现猴子发出的行为绝不是毫无选择性的。一只猴子“首领”在受到攻击性刺激时,“通常袭击[同一猴群中]能向它的权威发出挑战的雄猴,而总是避免袭击作为它偏爱的[性]伙伴的小雌猴。”当把猴群从实验室移到它们可以自由活动的小岛上,接受位于中央小屋中的实验员观察时,更为明显的证据出现了。在这种比较自然的环境中受到攻击性刺激的猴子丝毫也不袭击别的猴子,只是似乎处于激动状态而到处漫无目的地乱窜。如果刺激持续下去,的确也有攻击性行为发生,但这种攻击性行为的矛头却是对准观察者所在的小屋!

    这种情况使我们不得不怀疑德尔加多是否真正成功地控制了他的受试动物的心灵,还是仅仅诱发了与动物所发的选择性行为相应的肌体感觉。在某些情况下,扭住猴子的尾巴也可以诱发它的攻击性行为,但协会把这种情形称为心灵控制呢?如果这只猴子是一个人,我们很可以假想他心灵里对当时的境遇已经有了新的解释。虽然引起的刺激不能避免,但是,同一种刺激也可以直接变成新的、服从先项行为为之而发出的“那个”。在人的身上是否有证据证明这一假设呢?

    德尔加多引用过金的一个报告:一位妇女的扁桃体受到刺激而产生不断增强的敌对情绪。这种情绪使她感到恐慌。她请求实验者别让她离开她当时坐着的椅子。当实验者问她是否想击打什么东西时,她回答:“是的,我想打一下什么东西。我想抓点东西并把它撕掉。把这个拿走,免得我撕坏!”说着,她把围巾递给实验者,然后拿起一叠报纸而不是围巾撕烂。虽然受刺激者这种有选择性行为明显地被德尔加多所忽视,可是目的论者却对实验中表现出来的自控能力印象深刻。那位妇女(猴子也似乎这样做)承担了情绪的责任,把情绪视为应该考虑的因素而以服从先行项的方式处理随后的行为,达到明确的目标。如果说这样的“心灵控制”里包含着某种物质机制的话,其中也肯定有别的东西在起作用。

    在《心灵的奥秘》一书中,彭菲尔德从人类的这些小动作(他没有讨论动物)中得到的印象远比德尔加多深刻。彭菲尔德作出这样的结论:电刺激并是从肌体上控制心灵。比较一下德尔加多和彭菲尔德对同样给脑作顶骨区皮质刺激实验所作的论述,我们就可以看出其中的区别了。德尔加多谈 到了一个男人受到这种刺激后右手的手指屈曲。德氏要求这个病人在电荷加在他身上时进行抵抗,可他没能做到。尽管他尽力要把手指伸直,但他的右手指还是随着刺激而屈曲。德尔加多引述了那个男人对这一事件的反应:“医生,我猜你的电流比我的意志强。”在此,我们又一次觉得那个人就像一个“没有自己的意志”的自动装置一样。

    然而,彭菲尔德却向我们展示了这个故事的另一面。他认为,在这类实验中,受到控制刺激的不是人的心灵,因为当病人的脑骨区受到受控电刺激而移动右手时,“他没说‘我本想移动它’,但他却可能伸出左手阻止其动作。”如果说,作为科学家,我们是在探讨心灵,而不单是研究人体的机制的话,那么,彭菲尔德更具想象力的病人肯定已经给我们上了一堂关于思想而不是人体的工具性的课。彭菲尔德体会到,心理活动中含有人的意向。只有在我们证明通过脑刺激能使人相信某事、希冀某事或选择某事时,心灵才算受到控制。但是,正如彭菲尔德所表明的,“在大脑皮层区没有什么地方在受到刺激以后能使病人相信或决定什么。”

    虽然彭菲尔德的描述与行为目的论非常吻合,但是,他单一的实证理论志向使他不可能认识到一个单一的生物过程(脑生理过程)本身如何会具有双重性。就这样,由于相信自己已经在临床研究中科学地认识了心灵的运作过程,他就给他的观察所得作出了二元论的解释。他的理论认为,脑有两种机制,一种高级的,一种低级的。脑的最高机制直接与颞颥叶片和大脑皮层的额叶前区相接。这些区域的进化比间脑中较老的运动神经区和感觉神经区的进化更晚。正是那一 较老的皮层区对自身的官能具有类似计算机的控制论属性。这一区域用来存储从过去生活中得来的信息。但是,对这些作为认识的存储信息提供解释的却是大脑的高级机制。它接受全然不同的能源即心灵的指导!

    心灵指导,而心灵机制执行;心灵没有记忆官能而依赖脑机制的“计算机存储库”来实现。心灵履行的很多官能都通过自动的反射机制来完成,但这又不能用脑生理学的神……机制来解释。为什么不能呢?因为当一个人的脑受到刺激时,他总是具有双重意识。两股意识流并向流动。人本身也觉知到这种双重性,所以他常常为此开心,或者以此为根据决定自己所取的方向,表达自己的意向,等等。例如,当彭菲尔德刺激一个人负责语言的大脑皮层,同时向他出示一只蝴蝶的图片时,那个人恼?地捻响手指直到电极被挪开为止。这时他才说:“现在我可以说话了,……蝴蝶。我刚才想不出‘蝴蝶’这个词,所以,我拼命想用‘蛾’这个字!”我们怎么能说这个人的心灵是受到了控制?如果我们当时用手蒙住他的嘴巴,他也不能说话,但这很难说是一项控制其心灵的动作。从心理上看,很明显,他完全意识到自己想说什么。阻止他说出“心中的”东西的,只是他的语言器官中的附属部件出了技术故障。

    意识的双重性也以好几种别的方式反映出来了。其中比较突出的一个例子是一个病人同时在两个地方“存在”。一个男青年躺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彭菲尔德曾在此地的麦克吉尔大学工作)的一张手术台上。他惊讶地发现自己同时又在与自己的堂兄弟们在他的祖国南非的一个农场上谈笑。他完全 意识到这两种心理现实。还有别的例子。有一次,当彭菲尔德刺激一个病人的运动神经大脑皮层使他把手移动以后,病人告诉他:“我没有把手移动。是你移动它了。”最后还有一例。当彭菲尔德刺激很多病人的言语神经中枢使他们发出某种声音时,他们后来几乎都这样说:“我没有发出声音。是你(彭菲尔德)把声音从我口里拔出来的。”由于这类情况极为普遍,所以彭菲尔德终于认为:“病人的心灵独立于反射动作(脑刺激),就像在旁聆听和努力理解的医生的心灵独立于这种动作一样。所以,我赞成这样的论点:心灵动作是独立〔于脑动作〕的。”

    心理活动独立于脑进行,其独立程度就如编制程序的人独立于他用以处理数据、提取信息的计算机一样。心理活动使人具有本体感,即人从事心理活动了,但这种情形在脑的自动过程中却完全没有。由于“绝不可能用脑内神……的动作来解释心灵”,所以,彭菲尔德认为,唯一合乎科学的做法是承认“我们的存在确实是由两种基本元素组成”这一事实。人类心灵的能源似乎是以某种方式来自清醒时期脑的最高机制,而正是这一独立能源形成了人的本体。彭菲尔德对这一切作了概括:“我们或许可以说,一个人的心灵就是这个人本身。他总是靠着自己的私人计算机为人处世。他不断给它编制程序以适应自己不断改变的目的与兴趣。”

    作为目的论者,我们可以为彭菲尔德这样杰出的科学家所取得的二元结论而高兴。但是,彭菲尔德把实证控制论的解释视为对心理活动唯一的描述,这却令人失望。据观察,人们是同时处于两种心理状态之中的:他们一方面拒绝为自己 正在说的话承担责任,同时又通过抵制心理(counteraction)来对抗自己现在的所作所为。还有什么比这些事实更能证明矛盾律并适用于人类行为呢?含有一与多元论的辩证理论肯定比那陈腐的实证解释更适合于观察到的这些事实。

    现在,我们需要的是一位生物物理学家以如下可能性为起点:大脑里有些细胞或蜂窝状组织不仅能以控制论的方式单方向传递信息,而且具有实际反省力,即从第一个脑动作起就具有认识我们正在认识(knowiug)的潜力。强调这一起点是具有本质意义的,其理由与我们在讨论康德模型时强调必须把观念视为从一开始就提供出来的“观点”一样。但这种看法本身却需要先验的检验(见第四章,p.63)。正是这种面对面的能力,即我们总是要在我们了解的现实中“取得一个立足点”这一事实,给人的心理活动打上了独特性的标记。这种解释方法只有辩证理论才能提供。

    这样,我们就不必假设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能,通过不同的刺激源使心灵具有双重性。一含多元的观点就可以使我们认为,同一领域的能在某些脑细胞里起作用就能使意义具有双重性。辩证法使我们能够提出这样的理论:按照它与输入经验的关系以辩证对立方式规定的单一本体(“我”与“非我”或刺激我感觉事物的“那个”),可以肯定一条意义延伸的路径并同时觉知到事物可以相反。这样得出来的二元论而不是两种能源区的二元论的根据是两种不同的组织:负责物理输入和负责逻辑断言的组织。前者(脑组织)并不能对后者(心灵)作出直接的、常规的解释。

    心灵必须在正被内心组织着的所有信息意义中取得一个 立足点。正是心灵的这种必要性导致响应性。正如上述彭菲尔德的评论所表明的,作为具有思想的人,我们绝不会受感官输入的逼迫而以某种方式思维。我们收到这样的输入刺激以后就肯定双极意义在我们思想中延伸的方向并发出行为。我们的行为是为了我们肯定的东西,而不是作为对输入的反应而发。环境刺激绝不像洛克的神话所杜撰的那样是信息意义的唯一源泉。正如阿德勒喜欢指出的,一个在高犯罪地区长大的罪犯并不是简单地像一团粘土一样被捏成这个模式。他是有意识地、十分清醒地继承了一种反常的价值体系。现在,由于他觉得以这种价值体系看待世界有好处便忠实于它了。对于受到父母溺爱或者受到父母冷酷对待的孩子来说,情形也是一样。因早期受到此类待遇而得的神经症并不单是“坏影响”的单向输入。这个人在逐步长大的时候就已利用自己的境遇为他出自自身利益而肯定的神经症人生活方式辩护。在此,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概率问题。阿德勒是第一个承认这样的概率对生长在高犯罪地区或缺乏真诚爱的家庭的人不利的人。但是,这种统计式不言自明的话不应掩盖真正导致这些现象发生的心理过程;而当我们认真探讨心理过程的时候,责任总是在个体!

    关于人类心理活动的目的性,我们还可以在有关癫痫病人的临床发现中找到进一步证据。癫痫病人的胼胝体即连接两个脑半球的神经线宽带是完全断裂的。这就是对开脑。斯贝利曾经对脑部如此断裂的低级动物(两个脑半球完好,但被割裂开)作过很多试验,但并没有发现它们的行为有任何严重紊乱。正如上面所指出的,由于癫痫的发作是因一个 脑半球的反常激动蔓延到另一个脑半球而引起,这似乎可以使人有理由认为,如果这种蔓延能被控制在大脑的一个半边,这会对严重的癫痫病(grandmal)发作有帮助。医生们终于有机会对几位癫痫病人作了手术,并取得了良好效果。斯贝利及其助手们那时对这些对开脑病人作的心理研究,给如下辩证观点提供了新的证据:一个人能对同一个环境事件持有互相矛盾的理解,这取决于哪一个脑半球在处理这一活动。

    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两个脑半球的神经通向与它们的位置相对的那一边人体。例如,通向我们左边身体的神经束与脑的右半球相连,而通向我们右边身体的神经束则与脑的左半球相连。当胼胝体被切断时,我们的视野甚至会一分为二,因为这时我们的左视区(进入右视网膜的图象)通向我们的右脑半球,而我们的右视区(进入左视网膜的图象)通向我们的左脑半球。科学家们很早以前就知道,随着一个人的成长,两个脑半球的功能都趋向专业化。但是,斯贝利及其同事的发现却令人惊异:所有对开脑病人都表现了相同的倾向——大脑的左半球处理语言资料,左半球则处理视觉图象资料。在正常的大脑中,两个脑半球间的联系是由胼胝体传递的,所以左手能“知道”右手在做什么。但对于对开脑病人来说,左手与彭菲尔德或许会称之为“艺术”计算机的脑半球联系,右手则与“词语数字”计算机联系,两者绝不相通!

    结果,如果要求对开脑的人画一幅简单的图画,如一所房屋,或把一些彩色片块拼成图案——这时,如用左手干,他就能画出图画或拼好图案;如用右手干,图画就画得不好,而 且,他会觉得拼图案的任务极难完成。接着就发生了惊人的事:左手会伸出来,名副其实地把自己“借”给挣扎着的右手,就如一个人帮助另一个人一样。

    如果同时把一个美元符号在对开脑病人的左视区迅速闪现,把一个问号在他的右视区闪现,病人可能会按“被看到的”画出任一个符号,这随他用哪只手去描画而定。把病人的手藏在一个屏障后面,他就凭记忆画出他在符号闪现的瞬间所看到的东西。左手当时“看到”一个问号,右手“看到”一个美元符号,所以,每只手都画出了与观察结果相应的符号。这类实验使斯贝利得出如下结论:“……每一个〔脑〕半球似乎分别具有自己的感觉、自己的知觉、自己的概念和自己的行为冲动,以及与这些相关的意志、认知和学习经验。在外科手术以后,每个半球同样各自具有自己的记忆链。这些记忆链与另一半球的记忆互不相通。”

    我们又有了有力的经验证据证明,脑组织是能动地组织起来的;它能够对感知到的刺激的性质采取一种立场,而不是仅仅对这种刺激作出反应。如果按照彭菲尔德的方法探讨下去并简单地把那个计算机比喻乘以2,就如我们上面所说的输入-输出机制是并行存在的,这也很吸引人。但是,目的论者发现,这些临床证据比上面所说的这一点更有启发性。人们很容易就会忽视如下事实:一个半球、一个认识主体及其内含的观点能够检视另一个半球的认识与观点。如果对开 脑病人有朝一日对同一桩过去的事件作出不同的回忆,那将会发生什么情况?哪一个半球是对的?如果像斯贝利所说每一边都有自己的概念,那么我们从这里看到了潜在的、矛盾律认为不合逻辑的固有矛盾。一个人就会既相信又不相信过去发生的东西是实际上发生的东西。他会用互相排斥的词语描述同一个事件,还会对同一件事表达出互相冲突的价值观。

    使我们能够弄通这种“不合逻辑”情况的唯一方法是采纳辩证逻辑。有些研究者基本上认定右脑半球负责(用我们的术语说)辩证推理,如艺术的双重性、超越性,等等;左脑半球则负责实证推理,如经典逻辑、数学,等等。但是,能使我们把所有这些组成一个整体的唯一方法似乎是一与多元辩证法。对脑半球官能的描述肯定是对立描述,即:左半球是线性的,右半球是非线性的;左半球管语言,右半球管非语官的东西或图象;左半球管严密逻辑,右半球管情绪直觉,等等。由于这种分边专业化并不是天生就有,所以,随着年岁的增长它的发展应遵循一定的组织原则,而对这一组织原则最精炼简洁的解释是:它的本质是辩证的。

结论

    在本章讨论的脑研究基础上,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此没有任何东西与我们关于人类行为具有响应性的观点相矛盾。虽然脑在一些记忆官能上有某些控制论因素,但是脑肯定不只是计算机或有关信息的处理机。被处理的信息“取 决于”一种特殊肌体组织的观点和选择因素。与这些组织的神经细胞相关的心理过程能超越其生理过程的机械输入?输出特性。结果,意识中就出现一种认识:“某种别的东西”同时在进行着(彭菲尔德);或者,某种别的东西“可能会”同时发生。所以,心理活动总是要采取一种立场,即要决定在外显动作中应该、能够、必须、应当等等假定并延伸什么意义。正是这种在多种可供选择的理由中肯定一种、极度任意地确定根据的能力,使响应性成为可能。人的脑单纯是一个控制论机制,因为它可以辩证地划分并形成对立,由此得到的逻原则生成多种抉择,而这些抉择却是行使自由意志的基础。

目录页

冥王E书@2004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