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在乌普萨拉

 

 

大学生

    五月五日  星期四
    在尼尔斯·豪格尔森跟着大雁周游全国的那个年头,乌普萨拉有个很英俊的大学生。他住在阁楼上的一个小房间里。他自奉甚俭,人们常常取笑说他不吃不喝就能够活下去。他全付精力都灌注在学习上,因此领悟得比别人快得多,学习成绩非常出色。但是他却并非因此成了个书呆子或者迂腐夫子,相反地,他也不时同三五友好欢娱一番。他是一个大学生应有的品德的典范,倘若他身上没有那一点瑕疵的话。他本来应该是完美无缺的,可惜顺利把他娇宠坏了。出类拔萃的人往往容易不可一世。须知幸运成功的担子不是轻易能挑得动的,尤其是年轻人。
    有一天早晨,他刚刚醒过来,就躺在那里思忖起自己是多么地才华出众。“所有的人都喜欢我,同学和老师都喜欢我,”他自言自语道,“我的学习真是又出色又顺利。今天我还要参加最后一场结业考试,我很快就会毕业的。待到大学毕业后,我就会马上获得一个薪水丰厚的职位。我真是处处鸿运高照,眼看前途似锦,不过我还是要认真对待,这样使我面前总是坦途一片,不会有什么事情来骚扰。”
    乌普萨拉的大学生并不像小学生那样许多人挤在一个教室里一起念书,而是各自在家里自修。他们自修完一个科目以后就到教授那里去,对这个科目来一次总的答问。这样的口试叫做结业考试。那个大学生那一天就是要去进行这样一次最后的最难的口试。
    他穿好衣服,吃罢早饭,就在书桌旁边坐定身子,准备把他复习过的书籍最后再浏览一遍。“我觉得我再看一遍也是多此一举的,我复习得够充分了,”他想道,“不过我还是尽量多看一点,免得万一有疏漏就后悔莫及了。”
    他刚看了一会儿书,就听得有人敲门,一个大学生胳膊下面夹着厚厚的一卷稿纸走了进来。他同坐在书桌前面的那个大学生完全不是同一个类型。他木讷腼腆,胆小懦弱,身上穿着褴褛,一副寒酸相。他只知道埋头读书,没有其他爱好。人人都公认他学识渊博,但他却十分腼腆胆小,从来不敢去参加结业考试。大家觉得他有可能年复一年地呆在乌普萨拉,不断地念呀、念呀,成为终生一事无成的那种老留级生。
    他这次来是恳请他的同学校核一遍他写的一本书。那本书还没有付印,只是他的手稿。“要是你肯把这份手稿过目一遍,就是帮了我一个大忙,”他萎萎缩缩地说道,“看完之后告诉我写得行不行。”
    那位事事都运气亨通的大学生心想道:“我说的人人都喜欢我,难道有什么不对吗?这个从不敢把自己的著作昭示于人的隐居者,竟也来移尊就教啦。”
    他答应尽快把手稿看完,那个来请教的大学生把手稿放到他的书桌上。“务请您费心妥善保管,”那个大学生央求他说,“我呕心沥血写这本书,花了五年心血才写出来。倘若丢失的话,我可再也写不出来啦。”
    “你放心好啦,放在我这里是丢不了的。”他满口答应说,然后那位客人就告辞了。
    那个事事如意的学生把那叠厚厚的稿纸拉到自己面前。“我真不晓得他能够七拼八凑成啥东西,”他说道,“哦,原来是乌普萨拉的历史!这题目倒还不赖。”
    这位大学生非常热爱本乡本土,觉得乌普萨拉这个城市要比别的城市好得多,因此他自然对老留级大学生怎样描写这个城市感到十分好奇,想先读为快。“唔,与其要我老是牵肠挂肚惦记着这件事,倒不如把他的历史书马上就看一遍。”他喃喃地自言自语,“在考试之前最后一分钟复习功课那是白费功夫。到了教授面前也不见得会考得成绩更好一些。”
    大学生连头也不抬,一口气把那部手稿通读了一遍。他看完之后拍案称快。“真是不错,”他说道,“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呵。这本书出版了,他也就要走运啦。我要去告诉他这本书写得非常出色,这真是一桩令人愉快的事。”
    他把四散凌乱的稿纸收集起来,堆叠得整整齐齐放在桌上。就在他整理堆叠手稿的时候,他听见了挂钟报时的响声。
    “喔唷,快来不及到教授那里去了。”他呼叫了一声,立即跑到阁楼上的一间更衣室里去取他的黑衣服。就像通常发生的一样,愈是手忙脚乱,锁和钥匙就愈拧不动,他耽误了大半晌才回来。
    等到他踏到门槛上,往房间里一看,他大叫起来。方才他慌慌张张走出去没有随手把门关上,而书桌边上的窗户也是开着的。一阵强大的穿堂风吹过来,手稿就在大学生眼前一页一页地飘出窗外。他一个箭步跨过去,用手紧紧接住,但是剩下的稿纸已经不大多了,大概只有十张或者十二张还留在桌上。别的稿纸已经悠悠荡荡飘落到院子里或者屋顶上去了。
    大学生将身体探出窗外去看看稿纸的下落。正好有只黑色的鸟儿站在阁楼外面的房顶上。“难道那不是一只乌鸦吗?”大学生愣了一下,“这正是常言说得好,乌鸦带来了晦气。”
    他一看还有几张稿纸在屋顶上,如果他不是心里想着考试,他起码还能把遗失掉的稿纸找回一部分来。可是他觉得当务之急是先办好自己的事情。“要知道这可是关系到我自己的整个锦绣前程的事。”他想道。
    他匆忙披上衣服,奔向教授那里去。一路上,他心里翻腾的全是丢失那手稿的事情。“唉,这真是一件非常叫人窝火的事情,”他想道,“我弄得这样慌里慌张,真是倒霉。”
    教授开始对他进行口试,但是他的思路却无法从那部手稿的事里摆脱出来。“唉,那个可怜的家伙是怎么对你说来着?”他想道,“他为了写这本书花费了整整五年的心血,而且再也重写不出来了,难道他不曾这样郑重其事地叮嘱过你吗?我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勇气去告诉他手稿丢失了。”
    他对这桩已经发生的事情恼怒不已,他的思想无法集中。他学到的所有知识仿佛被风刮跑了一样。他听不明白教授提出的问题,也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回答什么。教授对他如此无知非常恼火,只好给他个不及格。
    大学生出来走到街上,心头如同油煎火烧一般难过。“这一下完了,我渴望到手的职位也吹啦,”他怏怏不快地想道,“这都是那个老留级大学生的罪过。为什么不早不迟偏偏今天送来了这么一叠手稿。结果弄得我好心给人办事反而没有落个好报。”
    就在这时候,他一眼看见那个萦绕在他脑际的老留级大学生迎面朝他走来。他不愿意在还没有设法寻找之前就马上告诉那个人手稿已经丢失,所以他打算一声不吭地从老留级大学生身边擦过去。但是对方看到他仅仅冷淡地颔首一下就擦身而过,不免增添了疑心和不安,更加担心那个大学生究竟如何评价他的手稿。他一把拉住大学生的胳膊,问他手稿看完了没有。“唔,我去结业考试了。”大学生支吾其词说道,想要匆忙闪躲开去。但是对方以为那是想避开当面告诉他说那本书写得太不令人满意,所以他觉得心都快要碎了。那部著作花费了他整整五年的心血,到头来还是一场辛苦付诸东流。他对大学生说道:“请记住我对你说的话,如果那本书实在不行,根本无法付印的话,那么我就不想再见到它了。请尽快看完,告诉我你有何评论。不过写得实在不行的话,你干脆把它付之一炬。我不想再见到它了。”
    他说完就匆忙走开了。大学生一直盯着他的背影,似乎想把他叫回来,但是他又后悔起来,便改变了主意,回家去了。
    他回到家里立即换上日常衣衫,跑出去寻找那些失落的手稿。他在马路上、广场上和树丛里到处寻找。他闯进了人家的庭院,甚至跑到了郊外,可是他连一页都未能寻找到。
    他找了几个小时之后,肚子饿极了,不得不去吃晚饭,但是在餐馆里又碰到了那个老留级大学生。那一个走了过来,询问他对那本书的看法。“唔,我今天晚上登门拜访,再谈谈这本书。”他搪塞说道。他在完全肯定手稿无法寻找回来之前,不肯承认自己把手稿弄丢了。对方一听脸变得刷白。“记住,要是写得不行,你就干脆把手稿烧掉好了。”他说完转身就走。这个可怜的人儿现在完全肯定了,大学生对他写的那部书很不满意。
    大学生又重新跑到市区里去找,一直找到天黑下来,也一无所获。他在回家的路上碰到几个同学。“你到哪儿去了,为什么连迎春节都没有来过呀?”“喔唷,已经是迎春节啦,”大学生说道,“我完全忘记掉了。”
    当他站着和同学们讲话的时候,一个他钟爱的年轻姑娘从他身边走过。她连正眼都没有对他瞅一眼,就同另外一个男大学生一边说着话一边走过去,而且还对那个人亲昵地娇笑。大学生这才记起来,他曾经请求她来过五朔节共同迎春,而他自己却没有来参加,她会对他有什么想法呢?
    他一阵心酸,想跑过去追赶她,可是他的一个朋友这时说道:“你知道吗?听说那个老留级大学生境况真够呛,他今天晚上终于病倒了。”
    “不见得有什么危险吧?”大学生着急地问道。
    “心脏出了毛病,他早先曾经很厉害地发作过一次,这次又重犯了。医生相信,他必定是受到某种刺激、伤心过度才犯的,至于能不能复元,那要看他的悲伤能不能够消除。”
    过了不久,大学生就来到那个老留级大学生的病榻前。老留级大学生面色苍白,十分羸弱地躺在床上,看样子在沉重地发病之后还没有恢复过来。“我特意登门来奉告那本书的事,”大学生说道,“那本书真是一部杰出的力作。我还很少念到过那样的好书。”
    老留级大学生从床上抬起身来,双眼逼视着他说道:“那么你今天下午为什么面孔呆板,行动古怪?”
    “哦,我心里很难过,因为结业考试没有考及格。我没有想到你会那样留神我的一言一行。我真的对你的书非常满意。”
    那个躺在病榻上的人一听这句话,用狐疑的眼神盯住了他,越发觉得大学生有事要瞒住他。“唉,你说这些好话无非是为了安慰我。因为你知道我病倒了。”
    “完全不是,那部书的确是上乘佳作。你可以相信这句话。”
    “你果然没有像我说的那样把手稿付之一炬吗?”
    “我还不至于那样糊涂。”
    “请你把书拿来!让我看到你真的没有把它烧掉,那我就信得过你。”病人刚说完话就又一头栽在枕头上。他是那样的虚弱,大学生真担心他的心脏病随时再会大发作。
    大学生一阵阵自疚不已,羞愧得几乎难以自容,便双手紧握病人的手,如实地告诉他那部手稿被风刮跑了,并且对他承认,自己由于给他造成了这么大的损失而整整一天都难过得不得了。
    他说完之后,那个躺在床上的病人轻轻地拍着他的手说道:“你真好,很会体贴人。可是用不着说谎来给我安慰!我知道,你已经照我的嘱咐把那部手稿烧掉了,因为我写得实在太糟糕了,但是你不敢告诉我真话,你怕我经不住这样的打击。”
    大学生许下誓言说,他所讲的都是真话,可是对方认定了己见,不愿意相信他。“倘若你能将手稿归还给我,我就相信你。”那个老留级大学生说道。
    老留级大学生显得愈来愈病奄奄,大学生一看若是再呆下去更会增添病人的心事,便只好起身告辞。
    大学生回到家里,心情沉重而身体疲怠,几乎连坐都坐不住了。他煮点茶喝了就上床睡觉。当他蒙起被子盖住脑袋的时候,他不禁自怨自艾起来,想到今天早上还是那么运气高照,而现在却自己把美好的前途葬送了大半。自己的旦夕祸福毕竟还是可以忍受的。“最糟糕的是我将会因曾经给别人造成不幸而终生懊恼。”他痛心疾首地反思。
    他以为那一夜将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岂料,他的脑袋刚一挨着枕头就呼呼沉睡过去了,他连身边柜子上的床头灯都没有关掉。


迎春节

    就在此时,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当大学生呼呼沉睡的时候,一个身穿黄色皮裤、绿色背心,头戴白色尖帽的小人儿,站在靠近大学生住的阁楼的一幢房子的屋顶上。他自思自忖,要是他换个位置,成了那个在床上睡觉的大学生的话,他会感到非常幸福。
    两三个小时之前,还逍遥自在地躺在埃考尔松德附近的一丛金盏莲上憩息的尼尔斯·豪格尔森,现在却来到了乌普萨拉,这完全是由于渡鸦巴塔基蛊惑他出来冒险的缘故。
    男孩子自己本来并没有到这里来的想法。他正躺在草丛里仰望着晴空的时候,他看到渡鸦巴塔基从随风飘曳的云彩里钻了出来。男孩子本来想尽量躲开他,但是巴塔基早已看到了他,转眼间就落在金盏蓬丛中,同大拇指儿攀谈起来,就好像他是大拇指儿最贴心的朋友一样。
    巴塔基虽然神情肃穆,显得一本正经,但是男孩子还是一眼就看出他的眼波里闪动着诡谲狡黠的光芒。他下意识地觉察到巴塔基大概又要弄鬼装神地引他上什么圈套。于是,他下了决心,无论巴塔基怎样鼓起如篝之舌,他也决不轻信。
    渡鸦说,他很后悔当初没有把那份最大的遗产在什么地方告诉男孩子,心里一直很过意不去,所以现在赶来作一点弥补,要告诉他另外一个秘密。也就是说,巴塔基知道已经变成了小人儿的人怎样才能变回到原来的人形。
    渡鸦以为十拿九稳可以引他入彀,只消抛出这个诱饵,男孩子便会欣然上钩。不料事与愿违,男孩子却漠然以对,淡淡地回答道,他知道只要他精心把白鹅照料好,让白鹅完好无恙地先到拉普兰,然后再返回斯康耐,他就可以再变成人。
    “你要知道带领一只雄鹅安全地周游全国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巴塔基故弄玄虚地说道,“为了防范不测之虞起见,你不妨再另找一条出路。不过你不想知道的话,我也就免开尊口了。”这样男孩子回心转意了,回答说要是巴塔基愿意把秘密告诉他,他一点都不反对。
    “告诉你我倒是愿意的,”巴塔基趁势说道,“但是要等到时机适当才行。骑到我的背上来,跟着我出去一趟吧,我们去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机会!”男孩子一听又犹豫起来,他弄不清楚巴塔基的真正用意何在。“唉呀,你一定对我不大放心。”渡鸦说道。可是男孩子无法容忍听别人说他胆小怕事,所以一转眼他就骑到渡鸦背上了。
    巴塔基把男孩子带到了乌普萨拉。他把男孩子放在一个屋顶上,叫他朝四周看,再询问他这座城市里住的是些什么样的人,还有这座城市是由哪些人管辖的。
    男孩子仔细观看着那座城市。那是一座很大的城市,宏伟、壮观地屹立在一大片开阔的田野中央。城市里气派十足,装潢美观的高楼华厦到处林立。在一个低矮的山坡上有一座磨砖砌成的坚牢结实的宫殿,宫殿里的两座大尖塔直矗云霄。“这里大概是国王和他手下人住的地方吧。”他说道。
    “猜得倒不大离谱,”渡鸦回答说,“这座城市早先曾经是国王居住的王城,但是昔日辉煌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男孩子又朝四周看了看,入眼所见的是一座大教堂在晚霞中熠熠生辉。那座教堂有三个高耸入云的尖塔、庄严肃穆的大门和浮雕众多的墙壁。“这里也许住着一位主教和他手下的牧师吧?”他说道。
    “猜得差不多,”渡鸦回答说,“早先这里曾经住过一个同国王一样威势显赫的大主教。时到今日虽然还有个大主教住在里面,但是掌管全国国家大事的却再也不是他喽。”
    “这些我就猜不出来啦。”男孩子说道。
    “让我来告诉你,现在居住和管辖这座城市的是知识,”渡鸦说道,“你所看到的那四周大片大片的建筑物都是为了知识和有知识的人兴建的。”
    男孩子几乎难于相信这些话。“来呀,你不妨亲眼看看。”渡鸦说道。随后他们就各处漫游,参观了这些大楼房。楼房的不少窗户是打开着的,男孩子可以朝里面看到许多地方。他不得不承认渡鸦说得对。
    巴塔基带他参观了那个从地下室到屋顶部放满了书籍的大图书馆。他把男孩子带领到那座引为骄傲的大学主楼,带他看了那些美仑美奂的报告大厅。他驮着男孩子飞过被命名为古斯塔夫大楼的旧校舍,男孩子透过窗子看到里面陈列的许多动物标本。他们飞过培育着各种奇花异卉、珍稀植物的大温室,还特意到那个长长的望远镜筒指向天空的天文观察台上去游览了一番。
    他们还从许多窗户旁边盘旋而过,看到许多鼻梁上架着眼镜的老学者正端坐在房间里潜心看书写文章,房间四面书籍满架。他们还飞过阁楼上大学生们住的房间,大学生们直着身子躺在沙发上手捧厚书在认真阅读。
    渡鸦最后落在一个屋顶上。“你看看,还是我说得没有错吧!知识就是这座城市的主宰。”他说道。男孩子也不得不承认渡鸦说的委实在理。“倘若我不是一只渡鸦,”巴塔基继续说道,“而是生来就像你一样的人,那么我就要在这里住下来。我要从早到晚天天都坐在一间装满书本的房间里,把书籍里的一切知识统统都学到手。难道你就没有这样的兴趣吗?”
    “没有,我相信我宁可跟着大雁到处游荡。”
    “难道你不愿意成为一个能够给别人治愈疾病的人吗?”渡鸦问道。
    “唔,我愿意的。”
    “难道你不想变成一个能够知道天下发生的大小事情,能够讲好几种外国的语言,能够讲得出太阳、月亮、星星在什么轨道上运行的人?”
    “唔,那倒真有意思。”
    “难道你不愿意学会分清善恶、明辨是非吗?”
    “那倒是千万不可缺少的,”男孩子回答说,“我这一路上已经有许多次亲身体会啦。”
    “难道你不想学业出色,当上个牧师,在你家附近的教堂里给乡亲们传播福音?”
    “喔唷,要是我那么有出息的话,我爸爸妈妈准要笑得嘴巴都合不拢。”男孩子答道。
    渡鸦就这样启发男孩子懂得了,在乌普萨拉大学读书做学问的人是何等的幸福,不过大拇指儿那时候还没有想成为他们当中的一个的热切愿望。
    说也凑巧,乌普萨拉大学城每一年迎接春天来到的盛大集会正好在那天傍晚举行。
    大学生们络绎不绝地到植物园来参加集会,尼尔斯·豪格尔森有机会就近看到了他们。他们头上戴着白色的大学生帽,排成很宽很长的队列在街上行走,这就像整个街道变成了一条黑色的湍流,一朵朵白色的睡莲在摇曳晃动。队伍最前面是一面白色绣金边的锦旗开路,大学生们唱着赞美春天的歌曲在行进。可是尼尔斯·豪格尔森仿佛觉得这不是大学生们自己在歌唱,而是歌声萦绕在他们的头顶上。他想道,那不是大学生们在歌唱春天,而是那深藏不露的春天正在为大学生们歌唱。他无法相信,人的歌声竟会那么嘹亮,就像松柏树林里刮过的松涛声,就像钢铁锤击那样的铿锵声,也像野天鹅在海岸边发出的鸣叫声。
    植物园里的大草坪嫩绿青翠,树木的枝条都已经泛出了绿色,绽出了嫩芽骨朵。大学生们走进去了以后,集合在一个讲台前,一个英俊洒脱的年轻人踏上讲台,对他们讲起话来。
    讲台就设置在大温室前面的台阶上,渡鸦把男孩子放在温室的棚顶上,他就安安详详地坐在那里,听着一个人接着一个人发表演讲。最后一位上了年纪的长者走上讲台。他说,人生之中最美好的岁月就是在乌普萨拉度过的青春韶光。他讲到了宁静优美的读书生活和只有在同学的交往之中才能享受得到的瑰丽多姿而又轻松活泼的青春欢乐。他一次又一次讲到生活在无忧无愁、品格高尚的同学们中间乃是人生最大的乐趣和幸福。正是因为如此,艰辛的学习才变得如此令人快慰,使得悲哀如此容易被人忘记,使得希望憧憬着光明。
    男孩子坐在棚顶上朝下看着在讲台周围排成半圆形的大学生。他渐渐明白过来,能够跻身到这个圈子里是最最体面不过的事情,那是一种崇高的荣誉和幸福。每个站在这个圈子里的人都显得比他们单独一人的时候要高大得多,因为他们都是共同于这一群体之中的。
    每一次演讲完毕之后歌声立即响彻云霄。每当歌声一落就又开始演讲。男孩子从来没有想到过,也不曾领略过,把那些言语词句串连到一起竟会产生那么大的力量,可以使人深深感动,也可以使人大为鼓舞,还可以使人欢欣雀跃。
    尼尔斯·豪格尔森的目光多半是朝着那些人学生的,不过他也注意到植物园里并不是光只有大学生。那里还有不少穿着艳丽、头戴漂亮春帽的年轻姑娘,以及许多别的人。不过他们好像也同他一样,到那里是为了看看大学生的。
    有时候演讲和歌唱之间出现了间歇,那时大学生的行列就会解散开来,人们三五成群地分布在整个花园里。待到新的演讲者一登上讲台,听众们又围聚到他的周围。那样一直持续到天色昏暗下来。
    迎春集会结束了,男孩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揉了揉眼睛,仿佛刚刚从梦中惊醒过来。他已经到过了一个他从来没有踏进去过的陌生国度。从那些青春年少、及时行乐而又对未来信心十足的大学生们身上散发出来一股欢乐和幸福感,这股感情也传染给了男孩子,他也像大学生们那样沉浸在欢悦之中。可是在最后的歌声完全消失之后,男孩子却有了一种茫然若失的惆怅,他哀怨自己的生活是那么一团糟,越想心里越懊恼,甚至都不愿意回到自己的旅伴身边去了。
    一直站在他身边的渡鸦这时候开始在他耳朵边聒噪起来。“大拇指儿,现在可以告诉你,你怎样才能重新变成人了。你要一直等到碰到一个人,他对你说他愿意穿上你的衣服,跟随大雁们去游荡。你就抓紧机会对他说……”巴塔基这时传授给男孩子一句咒语,那咒语非常厉害和可怕,非到万不得以不能高声讲出来,所以他只好对男孩子咬耳朵。“行啦,你要重新变成人,就凭这句咒语就足够了。”巴塔基最后说道。
    “行呀,就算是足够了,”男孩子怏怏不乐地说道,“可是看样子我永远也不会碰到那个愿意穿上我的衣服的人。”
    “也不是说绝对碰不上。”渡鸦说道。渡鸦随后把男孩子带到城里,放在一个阁楼外面的屋顶上。房间里亮着灯,窗户半开半掩,男孩在那里站了很久,心想那个躺在屋里睡觉的大学生是多么幸福。


考验

    大学生突然从睡梦中惊醒过来,看见床头柜上的灯还亮着。“喔唷,我怎么连灯都忘记关了。”他想道,便用胳膊支起身子来把灯关掉。但是他还没有来得及把灯关掉,就看到书桌上有个什么东西在爬动。
    那间房间很小,桌子离开床不远,他可以清晰地看到书桌上杂乱无章地堆放着的书籍、纸张、笔,还有几张照片。他眼睛也扫到了临睡前没有收拾掉的酒精炉和茶具。然而就像清清楚楚地看到别的东西一样,他竟还看见一个很小的小人儿,匍匐在黄油盒子上正在往他小手里拿着的面包上抹黄油。
    大学生在白天里经历的坏事大多,所以对眼前的咄咄怪事反而见怪不怪了。他既不害怕,也不惊惶,反而无动于衷地觉得有个小人儿进屋来找点东西吃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他没有伸手去关灯就又躺下了,他眯起眼睛躺在那儿偷偷地觑着那个小人儿的一举一动。小人儿非常惬意自如地坐在一块镇纸上,津津有味地大嚼着大学生吃晚饭时留下的剩羹残饭。看样子,小人儿细嚼慢咽,在细细地品尝食物的滋味。他坐在那里,双眼半开半闭,舌头吧嗒吧嗒地舔着嘴巴,吃得非常香。那些干面包皮和剩奶酪渣对他来说似乎都是珍馐佳肴。
    那个小人儿在吃饭的时候,大学生一直没有去打扰他。等到小人儿打着饱嗝再也吃不下去的时候,大学生便开口同他攀谈起来了。
    “喂,”大学生说道,“你是什么人?”
    男孩子大吃一惊,不由拔腿就朝窗口跑去。但是他一看那个大学生仍旧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没有起身来追赶他,就又站住了身子。
    “我是西威曼豪格教区的尼尔斯·豪格尔森,”男孩子如实告诉说,“早先我也是一个同你一样的人,后来被妖法变成了一个小精灵,从此以后我就跟着一群大雁到处游荡。”
    “哎唷,天下事真是无奇不有。”大学生惊叹说,并且开始问起男孩子的日常近况,直到他对男孩子离家出走以后的状况有了大致的了解。
    “你倒真过得还不错,”大学生赞美说,“谁要能够穿上你的衣服到处去邀游,那岂不可以摆脱人生的一切烦恼!”
    渡鸦巴塔基这时正好来到窗台上,当大学生信口说出那些话的时候,他就赶紧用嘴啄窗玻璃。男孩子心里明白,渡鸦是在提醒自己注意,千万不要疏忽过去大学生说出咒语中的那几个字眼,免得坐失天赐的良机。“哦,你不肯同我更换衣服的,”男孩子说道,“当上了大学生的人是得天独厚的,怎么肯再变成别的人!”
    “唉,今天早晨我刚醒过来的时候,也还是这么想来着,”大学生长吁一声说道,“但是你知道今天我出了什么样的事情啊!我真正算是完蛋啦。倘若我能够跟着大雁一走了之,那对我来说是最好不过啦。”
    男孩子又听见巴塔基在啄打玻璃,而他自己脑袋开始晕眩,心在怦怦跳个不停,因为那个大学生快要说出那句话来了。
    “我已经告诉你我的事情了,”男孩子对大学生说道,“那么你也讲给我听听你的事情吧!”大学生大概是因为找到了一个可以一吐衷肠的知己而心头松快了一些,便原原本本地把所发生的事情讲了出来。“别的事情倒无所谓,过去也就算了。”大学生最后说道,“我最伤心得不堪忍受的是,我给一个同学带来了不幸。倘若我穿上你的衣服,跟着大雁一起去漫游,那么对我会更好一些。”
    巴塔基拼命啄打着玻璃,但是男孩子却稳坐不动,一声不吭地默坐了很长功夫,双眼看着大学生看出了神。
    “请你稍等一下!我马上就给你回话。”男孩子压低了声音对大学生说道,然而他步履蹒跚地走过桌面,从窗户里跨了出去。他来到窗户外的那个房顶上时,看到朝阳正在冉冉升起,橘红色的朝霞映亮了整个乌普萨拉城,每一座尖塔和钟楼都沐浴在晨曦的光芒之中熠熠生辉。男孩子又一次情不自禁地赞美说,这真是个充满欢乐的城市。
    “你是怎么一回事啊?”渡鸦埋怨说,“你白白地把重新变成人的机会错过了。”
    “我一点也不在乎让那个大学生当我的替身,”男孩子理直气壮地说道,“我心里非常不好受的是那部手稿丢失得太可惜啦。”
    “你用不着为这件事犯愁,”渡鸦说道,“我有办法把那些手稿弄回来。”
    “我相信你有本事把那些手稿找回来,”男孩子说道,“可是我拿不准你究竟肯不肯这样做。我最关心的是把手稿完好地归还。”
    巴塔基一句话都没有再说,张开翅膀飞入云霄。不久之后就衔回来两三张稿纸。他飞来又飞去,整整飞了一个来小时,就像燕子衔泥筑窝那样地勤奋,把一张张手稿交到男孩子手里。“行啦,我相信现在我已经差不多把所有的手稿都找回来啦。”渡鸦巴塔基最后站在窗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说道。
    “多谢你啦,”男孩子说道,“现在我进屋去同那个大学生说几句话。”在这时候,渡鸦巴塔基乘机朝屋里瞅了一眼,只见那个大学生正在一页一页地将那份手稿展平叠齐。“唉,你真是我碰到过的天字第一号大傻瓜!”他忍耐不住心头怒火,朝着男孩子发作起来,“难道你竟然把手稿交还给了那个大学生?那么你就用不着再进去同他讲话了。他决计再也不会说他愿意变成你现在这副模样的人啦。”
    男孩子站在那里,凝视着小房间里那个身上只穿了一件衬衫,高兴得手舞足蹈的大学生。然后,他回过头来对巴塔基说道:“巴塔基,我完全明白你的一番好心,你是想让我经受一下考验。”男孩子说道,“你大概在想,要是我果然苦去甜来的话,我谅必会撇下雄鹅莫顿,让他孤零零地去应付这段艰难旅程中的一切风险,可是当那个大学生讲起他的不幸时,我意识到背弃一个朋友是何等的不义和丑恶,所以我不能做出那样的事情来。”
    渡鸦巴塔基用一只爪子搔着后脑勺,脸色显得非常尴尬。他一句话都没有多说,驮起男孩子就朝着大雁们栖息的地方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