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玉是稍后于屈原的辞赋大家,他继承屈原的文学传统,从屈原所创造的骚体诗变化出赋的体裁,并以展开描写和刻画入微的手法,丰富和发展了骚赋的表现艺术,与屈原并称为“屈宋”,在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但是,关于这位辞赋家的生平,现在却知道得很少。根据《史记。屈原贾生列传》、《韩诗外传》、《新序。杂事》等所记载的零星材料,仅可窥知他是楚国人,生活年代比屈原稍晚,曾因友人的推荐,人仕于顷襄王朝,官位不高,很不得意。由于有关宋玉的历史资料少,我们不仅对于他的生平了解不多,而且对于他有哪些作品,更是一笔糊涂帐,直到现在,还没有得出一个一致的看法。
关于宋玉的作品,据《汉书。艺文志》记载,有赋16篇,散文则未有记载。《汉书。艺文志》虽然记载宋玉有16篇赋,但现在所存者只有14篇,那就是王逸的《楚辞章句》载两篇:《九辩》、《招魂》;萧统的《文选》载5 篇:《风赋》、《高唐赋》、《神女赋》、《登徒子好色赋》、《对楚王问》;无名氏的《古文苑》载6 篇:《笛赋》、《大言赋》、《小言辞》、《讽赋》、《钓赋》、《舞赋》;严可均的《全上古文》则除去《舞赋》;加上《高唐对》。《文选》和《古文苑》称为宋玉所作的《风赋》、《高唐赋》、《神女赋》、《登徒子好色赋》、《笛赋》、《大言赋》、《小言赋》、《讽赋》、《钓赋》、《舞赋》这10篇赋,游国恩,刘大白、陆侃如等著名学者都怀疑是伪托的,其中以陆侃如、刘大白的论证最为有力。陆侃如在《宋玉评传》一书中认为,从赋的发展历史来看,最早的是荀卿的赋,这种赋的句式与《诗经》差不多,是诗经式的赋。晚一些的赋以贾谊为代表,这种赋是从《楚辞》变化而来的,可以称之为楚辞式。司马相如一类赋家所写的散文式的赋是更晚一些的赋。相传为宋玉的这10篇赋,从赋的类型来看,既不是与荀卿一样的诗经式,也不是与贾谊一样的楚辞式,却是与司马相如一样的散文式,时代最早的宋玉用最晚的赋的形式写赋,这是不可能的。他还说,这些赋中说及楚襄王时,必加一“楚”字,如《神女赋》:“楚襄王与宋玉游于云梦之浦”。《讽赋》:“楚襄王时宋玉休归。”本国人称本国国君,决不在谥号上加本国国名,如扬雄《甘泉赋。序》:“考成帝时,客有荐雄文似相如者。”
班固《两都赋。序》:“至于武宣之世,乃崇礼官,考文章。”都不在皇帝的谥号上加“汉”字,以此可知这10篇赋决非楚国宋玉所作。他又认为,这几篇赋大都叙宋玉与楚襄王的谈话,但却是以第三人称记叙的,也说明不是宋玉所作。他认为《舞赋》是东汉中期傅毅的作品,其余9 篇赋则都作于司马相如之后。刘大白《宋玉赋辨伪》也说《古文苑》所载宋玉《舞赋》,几乎是汉代傅毅《舞赋》的节录。《小言赋》是模仿晋代傅咸《小语赋》而作。
他以周秦古韵跟汉代用韵不同为例,说明这10篇赋中许多地方不合周秦古韵,认为这10篇赋非宋玉作品。
陆侃如还指出《高唐对》就是《高唐赋》的首段,不过多了一段神女自述的话:“我帝之季女,名曰瑶姬。未行而亡,封于巫山之台,闻王来游,愿荐枕席。“既然《高唐赋》如前述非宋玉作,那么《高唐对》的著作权不属于宋玉,也应是毫无疑义的。他又认为《对楚王问》大约是秦末汉初时人作的,与《卜居》、《渔父》相似,后人因它记着宋玉的谈话,故误认为宋玉的作品。这样一来,著作权属于宋玉的,就只剩下《招魂》、《九辩》两篇《招魂》也有不少人认为是屈原所作,例如司马迁《史记。屈原传赞》说:”余读《离骚》、《天问》、《招魂》、《哀郢》,悲其志。“就明确指出《招魂》是屈原的作品。明末黄文焕的《楚辞听直》、林云铭的《楚辞证》、蒋骥的《山带阁注楚辞》,以及近人郑沅、马其昶、梁启超等都主张《招魂》为屈原而非宋玉所作。从乐汉王逸以来,虽然认为《九辩》为宋玉所作的人占多数,但也有不同意见。例如,针对王逸《楚辞章句》:“《九辩》者,楚大夫宋玉所作也。……宋玉者,屈原弟子也,闵惜其师忠而放逐,故作《九辩》以述其志“,梁章钜的《文选旁证》说:”《九辩》无哀师意,恐非宋玉所作。“曹植《陈审举表》引《九辩》语:”国有骥而知不乘兮,焉皇皇而更索。“以为是屈原的话。焦竑也说《九辩》为屈原所作,《焦氏笔乘》说:”《离骚经》‘启《九辩》与《九歌》兮’,即后之《九歌》、《九辩》,皆原自作无疑。“
此外,吴汝纶、梁启超等,也都主《九辩》为屈原所作。
总之,虽然《汉书。艺文志》说宋玉有16篇赋,《楚辞章句》、《文选》、《古文苑》、《全上古文》共载有称为宋玉的作品14篇,然而对这14篇的著作权是否属于宋玉,几乎都有争论。所以,宋玉究竟有哪些作品,仍然是我国文化史上至今没有解决的一个难题。
(许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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