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延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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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对葱的误解是在30多年前,那是"文革"之初,语文课中有一篇《孔雀东南飞》,诗很长,又是古体叙事,照理说,不会让学生引起什么兴趣,但我至今不忘,原因就是它引出了课堂上的一场辩论,唇枪舌剑,导火线是根长得像葱的指头。诗中有一段描写焦仲卿妻的外貌:"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这一段描写引出的争论是:"小吏的妻子是哪个阶级的人?"一方认为,此女子出身劳动人民,根据就是诗中自称"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说明是劳动人民家庭的女子,在小吏家受到阶级压迫。另一方认为,此女子也是剥削阶级,是乡下的地主女子与城里的官吏不合,是狗咬狗的地主家婆媳之争,不值得同情。根据就是这女子的手指"指如削葱根", 肯定不是劳动人民的手。这场争论让老师无法把课讲下去,只好把它变成了一堂阶级斗争的教育课。现在想来,除了阶级斗争在这里搞了"扩大化",还有两个生活常识的欠缺:一是当时我们在南方,只见过又细又嫩的小水葱,没见过又粗又壮的山东大葱,所以硬是认定,凡手指如葱根就是富贵人家闺秀,其实,手指若如山东大葱者,也许就是罗汉转世。二是不知道世界上最富贵的女人其实手指如鹰,见到过慈禧的画像,那手指尖上套着长长的尖指套,如鹰爪般枯瘦有力,骨节分明。我就想,"指如削葱根"是抓不住江山和富贵啊。
  其实,葱是个俗物,是老百姓的宠爱之物。我到北京后,更是知道冬天老百姓要储存大白菜,也要储存大葱。白菜让老百姓有温饱,大葱让老百姓有滋味。关于这一点,有个段子极生动:有个人不小心掉到了井里,众人手忙脚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把他拉上来,这时来了个老汉,听到井里人的呼救声,笑了笑,用细绳把一根大葱悬在井口,不到一个时辰,那人竟自己爬上来了。众人问老人有何神功,老人笑:"你没听出他的口音?山东人呀!"山东人爱吃葱,大饼大酱裹大葱,有股子梁山好汉的余韵豪气。这种民俗从民间进了京都,也有变化:切得细细的葱,放在小碟子里的酱,巴掌般的小荷叶饼,变成小葱小酱小饼再加上一小块烤鸭片,就成了京都名吃"北京烤鸭"了。其实,好坏不说,那底根上的味,还是山东的大饼蘸酱裹大葱--大俗变了大雅。
  葱,在吃食中,无论怎么说,是个俗物,高雅不起来。就是爱吃葱的人,要进高雅场所,也先刷牙漱口,不能带着满嘴的葱味去高雅。但是,俗也罢,雅也罢,让那么多老百姓离不开,这也是大本事,这叫祖上积下德,天生的万人迷,不服还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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