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简介:
关纪新:1949年12月生于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满族;1982年7月毕业于中央民族学院,获学士学位;1999年起,被聘为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研究员;1998年起,被聘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副教授;2002年9月起,被聘为该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教授;1998年,被聘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学位委员会委员;兼任民族大学满学研究所所长、中国老舍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主要学术成果:2000年10月,学术著作《多重选择的世界--当代少数民族作家文学的理论描述》获“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三届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1999年10月,学术著作《老舍评传》获中国作家协会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主办的“全国第六届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1999年10月,文学论文《老舍,民族文学的光辉旗帜》获民族文学杂志社“建国五十周年征文优秀作品奖”。1994年10月,学术图集《中国满族》获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国家新闻出版署联合主办的“第二届中国民族图书奖三等奖”。
内容简介:
我们祖国的灿烂文化,是由中华各民族共同缔造的。著名的现代作家老舍先生是一位满族人。“满族”出身对于老舍和他的艺术来说,具有不可忽视的潜在意义。老舍先生出生在清末京师一户贫苦的旗人家庭。他的先人一直是清代护卫北京城的旗兵。清代八旗下层官兵不仅承担着保卫国家统一人民安定的职责,同时因为“八旗生计”问题的长期困扰,普遍处于相当低下的生存状态。父亲在庚子年间抗击八国联军入侵北京的战役中为国捐躯,使老舍自幼便懂得了爱国的人生要义,他的情操、性格、处事方式,都有着他的旗人父母影响的影子,这对他的一生都起了作用。
老舍的祖上属于满族的正红旗。有清一代正红旗的驻地在北京城的西北部位,老舍对这一带的社会生活极为熟悉,他写了一辈子北京人的故事,也大多发生在北京的西北部位。老舍自幼生活在北京的满族社区,从他的精神世界到他的艺术根基,不可避免地被打下了种种民族文化的烙印。清末,为八旗制度严格束缚的旗人们,痛苦郁闷,愁里寻欢、苦中作乐是他们的人生基本功,到了民国初年,他们的社会地位很低,下层满人们更是得在插科打诨间,讨得暂时而且可怜的心理快慰。久而久之,满族人大多养成了夹杂着几分玩世不恭的幽默天性,老舍就是在这种融会着复杂生活情调的现实中泡大的,也被浓重地染上了倾向幽默的思维习性。这种习性,从一开始,就自然地被注入他的创作活动中(例如《赵子曰》、《二马》等),后来这条路越走越宽,达到了悲剧主题的严肃性与艺术风格的幽默感水乳浑然(例如《离婚》、《牛天赐传》等)。老舍出身于少数民族,对本民族的历史、社会、文化,都有着非同一般的体认。同时,他又成长于北京这个中原文化腹地,这个自古以来各民族充分交往的大都市,对汉族等兄弟民族的历史文化也有深刻的领会和接受。他一生曾经多次旅居国外,对东西方民族的文化精神都有很自觉的思考。他因此获得了难能可贵的多民族文化思维参照系统。作为一位热爱中华民族,也关注自己满族历史命运的作家,老舍在他的创作中继承鲁迅的传统,着力解剖民族性的优长与缺陷,尤其是《正红旗下》、《四世同堂》、《茶馆》等作品,对民族文化的反思达到了罕见的深度,都堪称是民族文化不可多得的忧思录与备忘录,在20世纪的中国文学史上占有极高的地位。老舍在这一方面的杰出贡献,也得益于小民族出身以及独特的民族文化位置对他的启迪作用。
(全文)
我们大家都知道,老舍先生是一位满族人。这一点,在各类文学读物中均有说明。那么,“满族”二字对于老舍来说,是否只是意味着他的户口本上一个栏目跟我们大多数人有所不同?这个问题,可能许多朋友都没有想过。好,咱们今天就来说说这个话题。
老舍先生出生在清代末年京师一户贫苦的旗人家庭。
所谓旗人,在有清一代,是对被编入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这类兵民一体化组织中的人们的总称。清朝的奠基人努尔哈赤、皇太极父子两代,在当初筹划进取中原的时候,将满洲民族的全体青壮年男性,都收进了军队之中,把他们分别划入以8种旗帜为标志的8个方面军。这8个方面军,即被称为镶黄旗、正黄旗、镶白旗、正白旗、镶红旗、正红旗、镶蓝旗、正蓝旗。后来,又仿照满洲八旗的编制,建起了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3个八旗的军事组织,自建立起的二三百年间,曾在创立清朝、巩固政权、维护祖国统一、保卫人民安定生活等方面,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
八旗的设置,随后成了清代始终贯彻的制度。它把世代的旗人,严格地圈定在当兵吃粮饷的惟一人生轨道里,禁止他们从事除当兵之外的一切职业,不许他们做工、务农、经商以及从事一切其他职业,这虽然有助于政治基石的牢靠,也防止了旗人与民争利,但是,也造成了创建这种制度的人预料不到的社会难题。从乾隆年间起,“八旗生计”问题愈演愈烈,叫所有的清代统治者伤透了脑筋:旗人“人口大量增加,而兵有定额,饷有定数,既不能无限制地增饷,又不能放松正身旗人参加生产劳动的限制”,于是,补不上兵缺的旗籍子弟越来越多,只好眼睁睁地失业赋闲,成为“闲散旗人(满语称‘苏拉’)”,这不仅导致许多下层旗人日益明显地走向贫困化,还使入关之初异常精锐剽悍的八旗劲旅,渐渐失去农商技能,滋生了惰于劳作、荒于嬉戏的积习。到了清末,由京师八旗贵族、军官、士兵、苏拉、家眷等等所组成的人们共同体,总人数已多达60万左右,社会上习惯以“旗族”来称呼他们。在京城“旗族”人丁日趋繁盛的情况下,“八旗生计”的问题对于走投无路的穷旗人们来说,已经严重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老舍的祖上,不知从那一辈开始,也跌进了这个可怕的圈子。
在满洲八旗中,老舍先人隶属于正红旗。因为没有资料说明这个家族在清朝入关后有过调动迁徙,所以只能假定他们是从17世纪中期开始,始终归属在京城里的正红旗麾下。
1644年清政权入关,把燕京确定为首都,在京城实行了旗、民分城居住的措施:大致相当于现在东城、西城的内城,只许八旗的将士及家眷居住,原来住在内城的汉、回等其他民族的百姓,被迁移到京师外城——大致相当于今天崇文、宣武两区。在内城,中心是皇城,围绕皇城,八旗严格地被分置于相关地段。两黄旗居北:镶黄旗驻安定门内;正黄旗驻德胜门内;两白旗居东:镶白旗驻朝阳门内;正白旗驻东直门内;两红旗居西:镶红旗驻阜成门内;正红旗驻西直门内;两蓝旗居南:镶蓝旗驻宣武门内,正蓝旗驻崇文门内。于是,内城的确像历史学家后来常说起的那样——“就像一个大兵营”。这种严整的格局,到清中期开始稍稍地模糊起来,因为旗人们没法不吃不喝、不去跟商人们打交道,旗人贵族更不能戒除看戏娱乐等需求,他们得随时跟外民族交往,渐渐地,原来住在外城的“民人”(在清代,这是一个与旗人相对应的称呼,指的是除旗人而外的所有人和所有民族),也有少量搬进了内城,内城的王公贵族也有破例到外城去辟地设府的了;再后来,受“八旗生计”的逼迫,一部分城里的贫苦旗人,典出了自己的居舍,离开最初的本旗指定居住地,向着附近的——尤其是各城门之外的关厢地区——可资容身之处搬迁。虽说有了这样的变化,八旗在内城的基本居住区划,却直到清朝灭亡以前,没有大的变更。在京城八旗区划内分别设立着八旗都统衙门,这8个衙门既掌管京城旗人的一切事务,还把分散在全国各地的驻防旗人全都统辖起来。从道理上讲,遍布各地的八旗驻防旗兵,都是从京城这个“老家”派出去的,如果战死在外地,尸骨都应当送回京师“奉安”。这种方式,是与清初统治者把本民族中心由东北地区移到北京的整体部署一致的。就像雍正皇帝说过的:“驻防不过出差之所,京师乃其乡土。”
清代末年,老舍父亲永寿家,就住在京师内城西北部的小羊圈胡同。这个胡同,就是从西四北大街往北走,过了护国寺街口,再往前的东边头一条胡同。这里距离西直门只有三五里地。看来,进关之后老舍的历代先人就没有离开他们的这片“热土”太远。那些世居京师二百多年的旗人们,对祖国东北白山黑水的“发祥地”,记忆已变得模糊了,不过是在老人们为了满足忆旧情感需要时,才提提祖籍“长白”的说法。一代一代的旗族人们,把北京认作了乡土,把北京作为家乡来亲近,“京师即故乡”观念根深蒂固。他们已经成了北京城地道的“土著”。
可是,如果查一查清代京城的八旗区划地图,我们又会多少有点儿意外:小羊圈胡同偏偏已经游离于正红旗的居住区域之外,它属于正黄旗的范围。可见,老舍的父亲永寿,或者是他的前辈,也有过短距离搬迁的经历。好在他家没有走远,小羊圈胡同南面的护国寺街以南,以及出了这条胡同西口的西四北大街以西,都是正红旗的地盘。也就是说,从他家向南、向西,都只经过几十米,便会进入正红旗原先的居住地。我们在了解到这一点之后,想到的另一点,就是:正黄旗,正是永寿的妻子、老舍的母亲——舒马氏娘家所隶属的那个旗。
我想,对这个坐标点的捕捉,也许能给我们两点启示:第一点,是象征性的:日后的老舍,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主要是姓氏与血脉,还有他那为国尽忠的高尚精神,这很重要。而老舍从母亲那里继承的,却不但有血脉,更包括一生用之不竭的性情和品质,以及绝不轻易改变的做人方式,这想必更为重要;第二点,则应当说是在老舍人生道路中分明得到印证的,他的呼吸、他的经历、他的气质、他的感情都是从这里开始生成与升华的,这里深扎下了他的人生之根、人文之本。舒乙先生曾经发现:“从分布上看,老舍作品中的北京地名大多集中于北京的西北角。西北角对老城来说是指阜成门——西四——西安门大街——景山——后门——鼓楼——北城根——德胜门——西直门——阜成门这么个范围。约占老北京的六分之一。城外则应包括阜成门以北,德胜门以西的西北郊外。老舍的故事大部分发生在这里。”而这个发现所支持着的,我想,应当是这样的思考:这片作家一生写也写不够的老城西北角,刚好相当于是清末的正红旗驻地和正黄旗驻地,在这片浸润着父精母血的民族“热土”中,萌发出来的文化心理意识,对老舍的一生,产生了多么深刻的影响!清代初年八旗制度曾明文规定,“京旗”将士未经许可,断不可私自离开本旗范围太远,违者以逃旗治罪,并将家眷、财物充公。也许,就是这样的跟老舍本人并不相干的早年间的旗族制度,一直对清朝解体后若干年才问世的老舍作品,产生了某种潜在的精神拉动?
老舍生在京城“旗族”之家。这是一个明确的、有着相当重要底蕴的事实。老舍是满族人,是北京人,再加上他出身于下层穷苦市民阶层,这3个基本属性,正是营造起他那辉煌艺术殿堂的3个最初的社会人文支撑点。
老舍父亲永寿在八旗军队中的身份,用满语讲叫“巴亚喇”,用汉语说就是“护军”。清代的护军是“拱卫京师”诸兵种中的一支,任务是负责捍卫整个京师的安宁。许多年来,社会上曾经人云亦云地传布着八旗子弟全都是些堕落人物的说法,其实并不确切。有清一代,满民族为我们祖国做出的贡献是巨大的,付出的牺牲也是巨大的。虽然到了清代中晚期,官场上的腐败风气日盛,但它并不能简单地归咎于某个民族。直至清代末年,在八旗下层官兵的心间,早年间形成的为爱国护民不惜奉献一切的精神,“不得捐躯国事死于窗下为耻”的观念,依然是相当牢固的。直到19世纪中期的鸦片战争及其以后几十年间,八旗将士前仆后继、浴血抗敌的事迹,仍然在各类史书上多有记载。以至于远在西方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恩格斯也曾亲笔写文章,高度赞扬八旗官兵保卫国家的壮烈之举。在当时的京师八旗营房中,贫穷尚武的八旗士兵们,即便家徒四壁,还是要按照八旗制度的规定,自费购置兵器战马,不忘国家重托,他们嘴上常常挂着的口头语儿,还是那么一句落地有声的硬话:“旗兵的全部家当,就是打仗用的家伙和浑身的疙瘩肉!”他们一贯地忠勇可敬,饥寒困苦并没有磨损了他们世代相传的爱国报国之心。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即庚子年,为反抗八国联军的疯狂入侵,八旗军人们为护卫祖国的首都而喋血奋战,出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悲壮场景。而老舍的父亲永寿,也就是在这一场战斗中尽忠殉国的。
幼年的老舍,却吃少喝,发育很晚,可是论懂事,却比一般小康人家的孩子要早。在他幼小的心灵里,有些事情留有终身不能磨灭的记忆:比如,每年都要有几趟,跟随母亲去城外的舒氏茔地,为死去的父亲上坟。母亲要告诉他:咱们是旗人,庚子年间,你的父亲阵亡了,他原本是正红旗下的一名“巴亚剌”!再比如,他见到过家里保存的一块小木牌,那上面有父亲的名字,还有证明父亲长相特点的“面黄无须”四个字,那是阵亡了的父亲当京师“巴亚喇”时候的一只腰牌,是他上下岗使用的一枚通行证。还比如,母亲曾多次讲过他怎样失去了父亲。“母亲口中的洋兵是比童话中巨口獠牙的恶魔更为凶暴的。况且,童话只是童话,母亲讲的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吐了一口气》),是直接与庆春一家命运攸关的事实。随着父亲的故事在心中扎下了根,幼年的老舍也渐渐地体会到了父辈八旗将士们的爱国情感,明白了:作为旗兵永寿的儿子,“爱咱们的国”,是人生的头一宗大事情。今天,我们重新提起老舍先生的这段童年往事,不难想到的是,日后成为大作家的老舍,对于北京城这片撒下过父兄们热血的土地,会持有什么样的情感,对于父辈以及世代八旗将士以血汗和性命来开拓、捍卫的祖国,会持有什么样的情感!老舍一生极具爱国情操,从青年时代起就异常地忧国忧民,早期作品无一不是这种情感的突出表达。1937年中华民族全民抗战爆发以后,他毅然抛弃舒适宽裕的大学教授生活,舍下妻子儿女,以一位著名作家的身份投身艰难困苦的抗敌文化工作,为社会各界做出了令人感叹的表率。他在当时给一位友人的信里,提到自己与妻子的分手,说:“国难期间,男女间的关系,是含泪相誓,各自珍重,为国效劳。男儿是兵,女儿也是兵,都须把最崇高的情绪生活献给这血雨刀山的大时代。夫不属于妻,妻不属于夫,他与她都属于国家。”为了国家,文化人老舍是用兵一般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也用同样的标准要求妻子。在他和同样是旗人出身的妻子胡絜青心目中,显然都有八旗先人们慷慨赴战卫国殉国的榜样。
在老舍母亲的身上,也有着许多为当时旗人们所推崇的品德和所标榜的习性。老舍是母亲带大的,母亲待人处事的方方面面,在他看来,都是那么的值得捉摸、令人尊重,都是应当作为生活规范的。
母亲像许多八旗妇女一样,干练、勤快、手巧,而且还继承了满人急公好义的传统品行,她特别乐于助人,能伸手帮别人一把的时候,从不推脱,哪怕是为人家的婴儿“洗三”,给周围的孩子剃头,为邻里少妇们“绞脸儿”,她都是有求必应,实心实意地去做;
母亲最肯吃亏,不仅从不跟旁人为点儿小事斗气,甚至心甘情愿地伺候了自己那守寡的大姑子好多年,到这位一向脾气不济的大姑子寿终正寝,她还把大姑子的所有遗物,爽快地交给了突然冒出来的大姑子的“侄儿”(在满人的传统习俗中,一向有女性终生在娘家享有较高位置的习俗,据说,这种习俗的形成,既和早期满族妇女未受过“三从四德”观念灌输有关,同时,也因为旗人女儿在出阁前均保留有被选为“秀女”的机会,所以从小都受到另眼看待。老舍母亲长年以礼奉养大姑子,在这样的民俗中,是十分典型的例子);
母亲坚忍、要强,把尊严看得很重,在一切大悲大难底下,她都“不慌不哭,要从无办法中想出办法来”(《我的母亲》),眼泪只往心里落,平时她一想起见官就紧张,可到了非找衙门里办交涉不可的地步,她又能毫不示弱地挺身而往,这和满族妇女的自我认定有关系,她们时时记挂着:我可是旗人的妻子,是兵的妻子;
母亲爱清洁与整齐,老是把小院扫得清清爽爽、干干净净,叫旧桌面上不存一星儿尘土,连破柜门上的铜活儿也叫它永远闪着光,既是旗人,什么时候也得活得硬硬朗朗的——这也是一种必有的生活信条;
母亲爱树木花草,家里人都快断了吃食的时候,她也不让亡夫留下的石榴树和夹竹桃短了水。到了夏天,枝头开出好多的花,那是她最快活的时刻。这类亲近自然景物的习性,追其本源,是和满族先民久久地生活在白山黑水自然怀抱、信奉崇尚自然的萨满教相关的,进入中原城市后,他们世代没有放弃这点儿情趣;
母亲好客,顾面子,“有客人来,无论手里怎么窘,母亲也要设法弄一点东西去款待。舅父与表哥们往往是自己掏钱买酒肉食,这使她脸上羞得飞红……遇上亲友家有喜丧事,母亲必把大褂洗得干干净净,亲自去贺吊──份礼也许只是两吊小钱。”(《我的母亲》)老派的满人们特别“讲礼儿”,时刻把“体面”放在压倒一切的地位上,这种“穷讲究”在他们的观念里,是人生在世的一样原则、一种享受,老舍的母亲也不例外;
母亲在贫困之中一向乐观,家里夏天佐饭的菜往往是盐拌小葱,冬天是腌白菜帮子放点辣椒油,过年了,包顿饺子也搁不起肉,但是,她总是充满自信地告诉儿女们:咱们的饺子肉少菜多,但是最好吃!苦中寻乐,是下层旗人们非常普遍的特点,他们不这样做,就很难饱聚生气地渡过一道道生活难关。
老舍后来在谈到自己毕生的第一位真正的教师——母亲时,这样说:“生命是母亲给我的。我之能长大成人,是母亲的血汗灌养的。我之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人,是母亲感化的。我的性格,习惯,是母亲传给的。”“从私塾到小学,到中学,我经历过起码有百位教师吧……但是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我的母亲》)
老舍一生,经受了比母亲要复杂得多的生存环境,更应对过许许多多预想不到的关坎与磨难,但是,只要是知情者,都不难发现,他待人处事的习性、方式、原则、风度,常常与母亲如出一辙。他毕生乐于救助穷苦人和弱势群体,自己吃亏反倒十分安然;他为人处世宽容大气,同时又要强自尊,守秩序爱清洁,严格自律;他一贯喜爱动植物,晚年居住在东城富强胡同“丹柿小院”的时候,他那横竖没几步就能走到边的院子里,被满满当当地种上了花草,满人的爱花嗜好,被推向了极致,院里、屋里,到处都是花,有昙花、银星海棠、柱顶红、兰花、腊梅、山影、枸杞、令箭荷花、仙客来、太平花,还有出自一百多个品种的三百多棵菊花!他出了名地好客,离了朋友们就活不下去的老舍,晚年更加看重友情。逢年过节,或是小院里百花盛开的时节,老舍的家,会变成了大家的欢乐之海,赏花赏画,品茗品酒,主人与宾客们全都痛快极了,欢畅之时,赵树理扯着嗓子“吼”过他拿手的上党梆子,曹禺酩酊大醉能够滑到了桌子底下……也有的时候,小院里会出现一些奇特的客人,“他们大都是年逾花甲的老人,有的还领着个小孩。一见到老舍先生,他们就照旗人的规矩,打千作揖行礼,一边还大声吆喝道:‘给大哥请安!’老舍先生忙把他们扶起:‘别……别这样!现如今不兴这一套了。快坐下,咱哥俩好好聊聊。’”事后,老舍向旁观的朋友解释:“这些都是几十年的老朋友了,当年有给行商当保镖的,有在天桥卖艺的,也有当过‘臭脚巡’(旧社会的巡警)的。你读过我的《我这一辈子》、《断魂枪》、《方珍珠》吗?他们就是作品中的模特儿啊!”
我们说,正是从老舍的童年时代起,母亲就或有意或无意地,把一种带有明显的满族特征的生命模式传给了他。他一生都保持了这样的人格特点,给他的朋友以及所有接触过他的人们,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假如我们回首一下中国现代文学发展的前期以至于中期,便会发现,在有成就的作家当中,其多数人都来自于社会的中上层家庭,像老舍这样出身于城市社会底层的作家,并不多见。老舍除了出身寒门,同时又是出身于少数民族,他,是直接从一位满族母亲那里获取了人生基础教育的,这就更可谓只此一例了。
以上我们简要地介绍了一下老舍先生的满族出身和它具有本民族特点的精神性格养成。下面,再来说说这位满族作家,他的作品是怎样地体现着满族文学的特质,是怎样地在艺术风格中间体现出满族文学的独特风采的。
大家都知道,老舍最擅长写的是旧北京的下层市民生活。这和他的满族出身直接相关。随着清朝的覆灭,北京城的下层旗人失去了“铁杆庄稼”,又一时难以学到较多的谋生手段,为饥寒逼迫,大批涌入城市贫民的生活行列。他们当中,拉洋车的、当警察的、卖艺的、干小买卖的,以至于沦落为妓女的,都大有人在。青少年时代的老舍,与他们在命运上是休戚与共的,他在成了作家以后,一直满怀深情地关注着这群苦同胞的遭遇。于是,这类含有满族血统的生活原型,便络绎不绝地被作家引进了他那些不朽的作品中,成了我国文学画廊上的艺术典型。像《我这一辈子》里面当巡警的男主人公和《微神》中间沦落风尘的女主人公,都已有确实的证据,说明他们的生活原型或者直接来自作家的亲人,或者来自作家早年的恋人。就连大家熟悉的洋车夫祥子,一般来说都认为他来自“乡间”,不大可能是出于满族的生活原型,其实只要细读一下作品,结论就不会那么简单。首先,是祥子的名字,由在作品里一出现,“他就是‘祥子’,仿佛根本就没有个姓”,而且,“有姓无姓,他自己也并不在乎。”这种情况,在汉族人中间很少见,也不可思议,而从清代中后期直到民国早期,在陆续改用汉字姓的北京旗人中间,却是司空见惯的事。先前,旗人各自拥有的满语姓氏,就不轻易示人,常常是只有家族内部的人才知道,在满姓改作汉字姓之后,许多人家仍旧保持着这种对外示名不示姓的习惯。那时,北京的市井风俗,对旗人男性,常以这个人两个字名字的前一个字来作为代称,在对方年轻或者身份较低的时候,习惯于称之为“×(即两字名的前一个字)子”,而在对方年长或者身份较高的时候,则习惯于称之为“×爷”(比如一个人名叫“瑞英”,年少时大家就叫他“瑞子”,年长时大家就叫他“瑞爷”)。其次,是祥子的语言,虽说他是个不大好说话的人,但每一开口,却总是一口明显的“京片子”味儿,而不是京外或者京郊农民的言谈和腔调,这证实了他在语言文化的归属上,跟故都以内的老住户们,原本就具有某种一致性(老舍写这部作品时,十分注意让不同原籍的人物操不同方言,譬如:天津人杨太太的话语,就是“怎吗札?”等等)。再其次,是祥子好清洁、讲义气、懂礼貌的性格,在潦倒堕落之前,他特别的好干净,不管是在车厂子里还是到宅门儿里,总是眼勤手勤地主动打扫各处,“而忘了车夫并不兼管打杂”,这种“洁癖”式的穷人,在任何地方的农民中间都不易见到,而在当时的旗族中间却多得很。祥子起先又具备待人处世古道侠肠的一面,他肯于自己掏钱,给冻饿将死的老车夫祖孙买包子吃,摔坏了曹先生的车,立即想到该赔人家,等等,都体现出一种比人们常见的小农或者小市民们更近于古典的精神特点。还有,初来城里,他甚至于“最忌讳随便骂街”,这也并不是一般农民做得到的,据京城老年人讲,只有传统的旗人,才顶不习惯张口就骂人,他们之间产生了不愉快,有的竟然只能以说一句“我实在地恨您”来发泄。还有,祥子的茕茕孑立的处境,他从开头到结尾,一直“就没有知己的朋友,所以才有苦无处去诉”。在民国初年的故都生活中,哪种人才有可能这般遭世间冷遇呢,恐怕也只有旗人了。说祥子很像是旗人出身,从上述诸项中间可得到推测。然而,一个突出的障碍是,祥子18岁以前不是城里人,他“生长在乡间”,有这一条,似乎是又难以解释他怎么可能是旗人了。我想,即便祥子是生长于乡间,也依旧不能排除他是个旗人的可能性,因为,清代的京旗满族,并不都驻扎在京师的城圈以里,在城外乡间驻扎的,还有成规模、成建制的3支八旗部队及其家眷,就是所谓的“外三营”——火器营、健锐营、圆明园。其中的火器营和健锐营,属于作战的机动队,分别驻扎在京西的蓝靛厂和香山脚下,而圆明园八旗则是长期护卫皇家园林的部队,其位置也在西北郊。外三营的旗兵及其家小,因为世居郊外,与京师城内的市井习气彼此相对隔离,所以直至清末民初,仍较少受到荒嬉怠惰风气的侵蚀,较好地保持了纯朴、倔强和勇武的传统。清廷垮台后,外三营的许多旗人,只好就地改事农耕,他们本来就缺少农耕技能,加上军阀连年混战引起的掠夺和摧残,不少人在田地间谋不出生路,就只好丢掉土地,投奔到了城里来。这样的情况很多。小说里面说祥子“失去了父母(他们会不会是死于战乱?)与几亩薄田,十八岁的时候便跑到城里来”,与这一历史现实正好相吻合。假若这种分析有些道理的话,那么,顺理成章地获得相互证实的,还有以下两点:一,祥子因为自小在京西地区的旗人居住地长大,所以才对那里的若干地名以及走行路线,特别熟悉,为了从被乱兵掳去的地方跑回城里,“一闭眼,他就有了个地图”。二,他虽然生长在京外乡间,对在那里长期居留并且从事农业劳动,却本能地没有兴趣;他把古城北平当成“他的惟一的朋友”;进城后,一度被抓到远郊去,他仍“渴想”着这座“没有父母兄弟,没有本家亲戚”的故都,认定“全城都是他的家”。后来,每逢在城里实在困厄到了极点的时刻,他也总是明确地告诉自己:“再分能在北平,还是在北平!”以至“他不能走,他愿死在这儿。”可见,祥子从其心理和文化(虽然他并没有太高的文化)上讲,是绝对属于这座古城的。如果他不是旗人,大约是难有这份精神归属感的。
满族作家老舍在自己的前期写作生涯中,事实上常常写到满族人的命运与生活,但是,他却极少说明作品中间人物的满族身份。这是有深刻的历史原因的。作为满族文学的传人,50岁之前的老舍生不逢时,当时的他面临着不利于发展本民族文学的特殊历史时期。辛亥革命摧垮了清政权,终止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是伟大的社会进步。但是由于其后统治者自身的局限,曾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推行大汉族主义的民族政策。“反满”情绪风行于市,满族群众遭到空前的歧视虐待,侮辱嘲弄,甚至殃及生命。满族人抬不起头,为逃避民族歧视,不少人隐瞒民族成分,有的被迫更名改姓。满族作家老舍的民族心理也陷入无法排解的压抑之中。他只好普遍隐去自己作品中人物的满族身份,就和他的许多同胞在现实中所做的一样。一个异常微妙的现象,在老舍前期的创作中出现了:笔下的人物形象、故事情节乃至于写作风格都带着底蕴十足的满族特质,而从表层观察,却难以轻易看出这是一位满族作家在进行着具有满族文学性质的创作。
老舍前期的大量创作,没有能够鲜明地体现出满族文学的外在特征,责任完全不在作家个人。应该指出的是,未能全面显示满族文学外在特征的老舍作品,由于已然具备了充分的和内在的满族文学特质,今天的人们如能用科学的目光去看问题,也还是得承认,它们仍然是属于满族文学范畴的。老舍,这位优秀的少数民族作家,在极不利于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的社会逆境里,能为民族文学事业做出如此重大的成就,已经是极为不易的了。
老舍身为一个满族人,一位满族作家,他的民族心理的整体开放,是在年过半百之后的事。进入共和国时代的老舍,注意到执政党奉行的民族政策带来的变化。20世纪50年代前期,政府认定了满族作为祖国多民族大家庭中平等一员的位置;满族的政协委员和人民代表出现在国家级的议事场所(老舍本人就获得了这种荣誉)。随后他又担任了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委员,在中国作家协会里面成了分管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副主席……他找到了少数民族地位上升的实感。他知道旧时代弥漫于世间的民族偏见,正在得到纠正。他有机会去新疆和内蒙古等地,亲自考察满族和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实况。让他最激动的,就是旧社会挣扎在死亡线上的大批满族同胞,在社会公正和自食其力的前提下,找到了走向幸福的人生之路。老舍不再有任何理由,需要掩饰个人的民族出身和民族心理。他成了社会上最令人们熟知的满族代表人物。身为作家,他知道自己应当怎样把久久激荡于怀的民族情感兑现和抒发出来。
1955年,中国作家协会召开了推进民族文学发展的座谈会,老舍是那次会议的主持人。他跟不同民族的作家齐集一堂,异常兴奋。各族作家见到他这位德高望重、本人又是少数民族出身的文学前辈,高兴极了,说,中国作家协会应设一个少数民族文学委员会,就选老舍先生来当委员长好了!老舍给大家作了个揖,连说:不行,不行,我可不如你们,我把我们老祖宗的话全忘了,你们听我这一口北京腔儿,能当委员长吗?但我一定争取当个委员,把咱们全国各民族作家团结在一块儿!
1960年,老舍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题为《兄弟民族的诗风歌雨》发言,提出:“以汉族文学史去代表中国文学史显然有失妥当,中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而兄弟民族又各有悠久的文学传统”,“今后编写的中国文学史,无疑地要把各兄弟民族的文学史包括进去。”这一年,他又在中国作家协会第三次理事扩大会议上,作了《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报告中,在全面介绍各民族文学创作队伍的时候,有这样一句短语:“满族:作家有胡可、关沫南与老舍等。”在共和国创建前期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全面振兴的历史阶段,老舍已经毫无保留地把自己摆进了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大格局中,他充分利用自己的职务身份和社会影响,为民族文学的成长壮大,奔走呼号,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老舍青年时代走上文坛时,就有写出典范的满族文学作品的愿望。他曾计划写一部反映清末社会生活的家传体长篇小说,却一直无法将它写出来,重要的原因,就是必须涉及满族社会内容,在当时很难被世间接受。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至60年代前期,他终于感到可以放手写这部在心中酝酿了大半生的大作品了。1961年年底,他开始了这次异常重要的创作活动——撰写长篇小说《正红旗下》。作家出身于清代末年正红旗满洲,“正红旗下”的意思,就是“在八旗之一正红旗辖制之下的旗人们”。由题目开始,作家就要让小说明确显示出满族文学的独特风采。
《正红旗下》,是一幅浓墨重彩地描绘19世纪末北京满族社会生活的艺术画卷。作者于世相百态的精雕细刻间,写出了时代变迁关头满族以及整个中国社会的风云走势。作品由京城贫苦旗兵家的“老儿子”降生起笔,通过满族各类人物饶有特点的活动,深入叙写了旗人们的经济处境和文化位置,表现了生活在“八旗制度”下的人们迥异的心理状态:一些人寄生于这一制度之内,成天浑浑噩噩,对维新变法充满恐惧,已成了民族发展可怕的障碍;而另一类人,则看清了“八旗制度”的腐败,意欲挣脱这种制度的束缚,走向自食其利的道路,代表了导引民族走出困境的光明前景。小说还涉及了大的社会斗争内容,以一个青年义和团民的出现,烘托出当时遍及城乡的义和团大事件。外辱临头,也引起了旗人群体在思想上的分道扬镳……《正红旗下》好似一部历史教科书,“由心儿里”剖视了作为清皇朝基础的八旗社会,展现了清政权落花流水般地不可收拾,使读者看到,当时满民族的社会分化及精神危机,已发展到了难以调整、必须做大幅度变革的程度,旗族要冲出社会牢笼,民族要赢得新生,更属于历史的必然。
老舍在写《正红旗下》之初想象不到的是,这部将展示他最高文学功力的满族文学作品,刚写出开篇部分的11章8万字,中国文坛上空风云突变。先是出现将长篇小说创作大都指责为“利用小说反党”,之后又掀起所谓文艺必须“大写十三年”(只准写共和国期间的“新人新事”)的浪头。老舍无奈,只好把《正红旗下》这部浸透大半生心血构思的小说创作活动中断下来。此后,文学界的极“左”势头更为严重,老舍本人也在“文革”开始时辞别人世,于是,《正红旗下》——这部作家完全可以调动毕生艺术积累来创作的足以传世的大作品,便再也无缘以完整面目与读者见面了。典范的满族文学作品《正红旗下》的开篇部分,成了老舍的艺术“绝唱”。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老舍何以走上艺术道路。
清代后期,京城满族已经将自己由早年间单纯尚武的民族,逐步改造成了一个相当艺术化的社会群体。究其原因,我想大概有三点:1,自从清初确立“八旗制度”以来,一代代的旗人子弟,被束缚在当兵吃饷的道路上,尤其是下层旗人,从婴儿出世,八旗衙门就记去了姓名,统治者用少得可怜的“铁杆庄稼”(即所谓“旱涝保收”的钱粮)买走了他们的终生自由,当兵成了旗人们活在世上的惟一前程,日子不管过得多么惨,也不许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不许擅离驻地,人要像鸟儿一样被关在笼子里一辈子。这显然是人生的大悲剧。鉴于八旗制度对族内成员们人身自由的严重束缚,人们精神上的苦闷亟须排解,将日常的精力和注意力,转而投注到艺术性的自娱自乐活动中间来,确实是一种相当有效的解脱方法;而这种方法,又是不会触犯八旗制度的;人们虽然没了人身自由,却有着除了作为军人执行公务而外的大量时间和精力,将它消耗在艺术消遣上面,当局还是可以体察和容忍的。2,满族人身为旗下人,家家都有一份俗称“铁杆庄稼”的钱粮,它也从一定程度保证了旗人们用较多的精力来投入艺术,却不至于马上就引发生存危机加剧。上层旗人有时甚至可以一掷千金地去玩儿艺术,因为他们既有实力却又没有别的用项,经商办实业等等对他们来说都是被明令禁止的。而下层旗人呢,生计再困顿,也不会因为你不去用自娱自乐的艺术方式打发光阴,就多出一线生机,那就苦中寻欢悲里找乐吧,索性以狂歌当“餐”,艺术最不济也许还会变出这么一点实用价值。3,满族先民的文化遗产中间,本来就包括着对艺术的热衷与嗜好。
这种人类童年产生于蒙昧时代的艺术兴致,原本就具有某种调节精神失重的功能。而此时这种艺术欲求由于顺应了八旗制度造成人生悲剧所带来的精神需要,又有旗族全体享有“军事供给制”所提供的生存保障,便烈火干柴般地被点燃起来,最终也就成全了满族的艺术化自我打磨过程。至清代晚期,满民族在这条艺术化的道路上已经走出去了很远很远。他们差不多已经做到了将生活艺术化,将精神艺术化,将文化艺术化。在“讲排场,讲规矩,咳嗽一声都像唱大戏”的氛围里,都市满族的民族文化可以说较清初时节来说,已经大为异化了。这种异化虽然有着汉族文化影响的明显痕迹,却又并不全面地显示出与汉族文化的同构性质。它尽管带有京师及其他一些大都市市井生活的色彩,却因为旗族一直还保持着半军事化的性质,保持着“皇家子民”的特殊地位,而使这种都市旗族文化比起一般的都市市民文化说来,显示出某些居高临下和矜持优雅的气质。清代晚期的满族都市文化,与人们经常谈到的其他各种社会文化或民族文化,有共性也有差异。它是一个多重文化的混合体。其中既有满族初民原始文化的遗响,也有中原汉地精致文化的熏陶;既带有滞后于历史发展的封建农奴制的精神无奈(满人生而为旗人,生而为兵,原则上都是皇家的奴隶,都得自称是皇家的“奴才”,终身没有人身自由),又融入了全民族不甘禁锢奋力放飞艺术之梦的浪漫;既体现出近代都市社会俚俗文化的基调,又凸显着因世代食取“皇粮”为生而养成的一种自得、散淡、雍容及大度的胸襟。
20世纪初的一二十年,也就是自“庚子之乱”起,到辛亥革命过后的一个阶段,北京的旗人社会虽然经过了几度的动荡,但基本上还能维系着原来的大模样。由数十万计的满洲旗人、蒙古旗人和汉军旗人共同构成的京城八旗社区,是到了大约20世纪20年代以后,才慢慢地散落开来的。作为一名曾经身临其间的京城旗族底层少年,老舍的精神世界,不可避免地被打下种种旗族文化的烙印,这属于客观存在使然,也是有迹可寻的事实。世间存在过的一切人们,平凡人物也罢,杰出人物也罢,他们的教养选择,永远也超不出自身所能得到的外界条件提供。作家是精神文化产品的创造者,他们的作品,也同样反映着自身的社会存在及文化拥有。在人们研究中国文学史上诸多重要作家及其作品的时候,为了防止随时可能蹈入某些容易蹈入的误区,不应该忘记“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家”这句民间格言的深刻提示,不应忘记,每一位作家的个性,都发轫于他所处的人文环境。
老舍在他的成长时期,曾经与本民族的文化习养以及社会流变之间,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在童年时期,从母亲身上学得的许多秉性、品德,其中蕴含着满族的文化特质。在青少年时期,他又从旗族的文化社区里,濡染着各式各样的传统风习,正好与他自幼从母亲那里学到的内容相衔接。
贫寒难捱,是长久以来落入“八旗生计”陷阱的下层旗人最大的感受。他们何尝不希望有朝一日,能摆脱这种困境,但是做不到,一代又一代,旗人的儿女还得是旗人,谁也挣不掉八旗制度的束缚。这实在是个绝大的人生悲剧。而悲剧又不只是为穷旗人们所专设,即使是旗族中间的贵胄也活得不是那么痛快,他们虽无冻馁之忧,却同样没有随意离开府邸出游外埠的权利,任凭有多少财富,却没有起码的人身自由,这虽然要比天天挣扎在贫困线上好得多,可也同样是场悲剧。在这种种世代承袭的人生悲剧里,旗人们精神上的苦闷抑郁可想而知。他们只好变着法子找寻心灵间哪怕是暂时的安慰和平衡,于是,文化艺术,也就成了他们调节自我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在这上面,他们肯花大力气。渐渐地,就养成了几乎整个民族的艺术志好。起初,在艺术追求上,还看得出明显的分野,上层有闲子弟多在琴棋书画等较为书斋式的领域里展露才华,出了不少专门家;而下层穷苦旗人,则往往到吹拉弹唱等习见的文娱形式里寄托艺术实力,其中同样也出了不少专门家。后来,贵族阶层在艺术生活方面的世俗化走势,也一天天地鲜明。对这种种文艺习尚,清代统治者并不过多干预。只是还有一项规定,旗人们要“玩儿”艺术可以,但只许自娱自乐,绝不可以“下海”,也就是不得以艺术表演谋生,不得成为职业演员。全民族生活的“艺术化”倾向,后来愈演愈烈,竟至于无处不在,无孔不入,一直体现到:以“撇京腔”来寻求动听的语感享受、用插科打诨之类的小趣味来排遣空虚、把生活中用得着和用不着的“礼数”讲究得头头是道丝丝入扣……老舍后来在小说《四世同堂》中,对当年的旗族艺术生活场景做过清晰的描绘:“整天整年地都消磨在生活艺术中。上自王侯,下至旗兵,他们都会唱二黄,单弦,大鼓,与时调。他们会养鱼,养鸟,养狗,种花,和斗蟋蟀。他们之中,甚至也有的写一笔顶好的字,画点山水,或作些诗词。至不济还会诌几套相当幽默的悦耳的鼓子词。他们的消遣变成了生活的艺术……他们会使鸡鸟鱼虫都与文化发生了最密切的关系……他们的生活艺术是值得写出多少部有价值有趣味的书来的。就是从我们现在还能在北平看到的一些小玩艺儿中,像鸽铃,风筝,鼻烟壶儿,蟋蟀罐子,鸟儿笼子,兔儿爷,我们若是细心地去看,就还能看出一点点旗人怎样在最细小的地方花费了最多的心血。”
老舍,落生在这么一个被里里外外“艺术化”了的民族。虽然,他家和许多旗人家庭一样,穷困潦倒。但是,境况上的贫苦和文化上的“阔绰”,有时也能如此不和谐、或者说如此和谐地共熔于一炉。生计上艰难的家庭,文化上富有的民族。这,就是老舍出身其间的相悖相辅的社会环境。
北京话,是日后走向创作之路的舒庆春,生下来便可以享有的一大笔财富。近年来,国内的语言学者已经发表了一批论文,证实了八旗子弟(尤其是满洲人)从清初定居燕京起,近 300年间,先是基本上放弃了自己的母语──满语,随即就对京城流行的汉语言,进行了极大程度和极具耐性的改造,京腔京韵,恰恰是经过了一代代视语言为艺术的满人不懈的锤炼、把玩,才变成了今天这般地清爽悦耳、富有表现力。老舍晚年在长篇小说《正红旗下》中间,也就此不无自豪地写过:“至于北京话呀,他(指作品中人物‘我’的表哥、满族青年福海──引者注)说的是那么漂亮,以至使人认为他是这种高贵语言的创造者。即使这与历史不大相合,至少他也应该分享‘京腔’创作者的一份儿荣誉。是的,他的前辈们不但把一些满文词儿收纳在汉语之中,而且创造了轻脆快当的腔调;到了他这一辈,这腔调有时候过于轻脆快当,以至有时候使外乡人听不大清楚。”看来,早年间的老舍,就对“京腔京韵”跟旗人社区的特殊关系,有了切身感受。他的早期习作,已经显示出对京语大白话出色的驾驭能力。“五四”以后,白话文写作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一种突出追求,但是,许多白话文写作的倡导者本人却受到种种局限而写不出典范的白话作品。也就在这个时候,北京方言的运气来了,被确定为中国现代“国语”标准音,旧日旗人们用一生精力把玩语音锤炼语言的生活情趣,没想到在这里恰恰和时代的文化需求迎面撞了个满怀!老舍正是极大限度地得益于本民族的语言文化优势,也极大限度地得益于他所置身其间的那个时代的文化变迁,他在现代文坛上率先表现出对北京方言白话无条件的信任与最有力的张扬,再加上个人毕生始终不渝地努力地切磋琢磨,才使他在写作上获得了运斤如风、得心应手地驱遣调动北京话,将北京话的内在美感通盘地准确地把握住,再最大限度地释放出来这样的超凡之功,才成了中国现代作家中运用北京大白话写作当之无愧的“第一人”!老舍在文学创作语言方面所体现的民族文化背景,曾经为一些著名学者所看重。胡适说过:“旗人最会说话,前有《红楼梦》,后有《儿女英雄传》,都是绝好的记录,都是绝好的京语教科书。”(《中国章回小说考证》)周作人也曾指出:“至老舍出,更加重北京话的分子,故其著作正可与《红楼》、《儿女》相比,其情形正同,非是偶然也。”(《日文本〈骆驼祥子〉序言》)。
到了辛亥前的一段时间,朝廷对一些有勇气的满人把先前的艺术自娱变为谋生职业的行为,已然失控。像黄润甫、汪笑侬、陈德霖、龚云甫、钱金福、慈瑞全等等堪称一代宗师的京剧名角儿,像双厚坪、抓髻赵、德寿山、金万昌、荣剑尘、谢芮芝、品正三、常澍田等等北方近代曲艺的鼻祖人物,都是清廷垮台以前就义无反顾地转为职业演员的满人。即使是出身于爱新觉罗皇族的红豆馆主、清逸居士、卧云居士等一批著名的京戏“票友”(即名义上不“下海”而实际上差不多毕生醉心于戏曲表演艺术的人),也几乎是随时地演出于自组的“票房”(非赢利的演出场所)之中。到了辛亥之后,旗人们迫于生计而涌入演艺界的情形,更是大潮涌动,仅只京剧界,就出现了“青衣泰斗”陈德霖、“老旦领袖”龚云甫、“丑行三大士”之一慈瑞全、“十全大净”金少山、“四大名旦”中的程砚秋和尚小云、“四大须生”中的奚啸伯,以及金仲仁、杭子和、李万春、厉慧良、关肃霜等大师级的艺术家。老北京儿们都知道,在民国年间的京剧和曲艺舞台上,才艺超群的满族艺术家不胜列举。可以不夸张地说,到了清末民初,旗族艺术家们已经稳稳地占据了京城演艺界的“半壁江山”。
学生时代的老舍,生活困窘,无力过多地观赏旗人们喜好的各类艺术表演。但是,艺术常常是人生在世万难抵御的一种诱惑,他但凡有了接近艺术的机会,总是不肯轻易放过。读小学时,他每每在放学之后,跟随比他囊中略为宽裕的满族同窗罗常培,到各处的小茶馆,兴致盎然地听评书。他说,“有一阵子很想当‘黄天霸’。每逢四顾无人,便掏出瓦片或碎砖,回头轻喊:看镖!有一天,把醋瓶也这样出了手,几乎挨了顿打。这是听《五女七贞》的结果。”(《习惯》)他还自豪地说过,少年时代的自己已经“会听戏”了,曾有幸欣赏过京戏名角儿谭鑫培和郝寿臣的戏,还听过“鼓书大王”刘宝全的演唱。二十多岁的时候,他有一段时间对伸出期间的教育界丑恶现状很不满,于是想到:何不把从前没机会兑现的兴趣愿望也兑现一下?他开始用心地去泡“戏园子”,听名角儿,学京戏流派唱腔。过去,他常听人们说道“满人不懂京戏就不算满人”,更见到过许多满人都能时不时地露几手“二黄”、“西皮”上边的绝活儿,羡慕得很,可是自己没有工夫,更没有经济实力来支持这种艺术兴趣,这时终究遂了愿。没多久,顶有灵性的老舍,就能唱出不少又成段儿又够味儿的京戏了,他三分自豪、七分解嘲地宣布:“赶到酒酣耳热的时节,我也能喊两嗓子;好歹不管,喊喊总是痛快的。”(《小型的复活》)其实,老舍这里所言太谦虚,后来他的朋友们时常回忆说,他在一些聚会上给大家唱过不少京戏段子,他唱老旦和黑头都唱得极棒。
至于文学方面的民族传统,老舍更不会觉得陌生,因为他从上小学起就偏爱文学,旗人们代代相传的文学爱好吸引着他,旗人们的传统读物也自然地进入他的浏览视线。由于清朝定都中原以后几代君主的垂范作用,清代的八旗子弟中间,产生过大批的文人墨客,仅流传下来作品集的,就有上千位。满洲正黄旗纳兰性德及其词作《饮水词》、满洲内务府正白旗包衣曹雪芹及其长篇小说《红楼梦》、满洲镶蓝旗顾太清(西林春)及其词作《东海渔歌》、满洲镶红旗费莫文康及其长篇小说《儿女英雄传》等等,都在中华文学史上,享有或突出或重要的地位。富有民族情感而且倾心于文学的庆春,当然会以本民族出现过这样的文学伟绩而感到骄傲,更会从这些民族文学的厚重积淀中汲取营养。这种在文学道路上的文化认同,在相当的程度上,左右了他后来的创作取向。
清代的满人,既然早就已经把本民族的中心立足点迁移到了北京,并且还亲切地把北京当成了自己的故乡,那么,京城的各样风俗,也就难免地要受到满人文化传统这把“筛子”的过滤。满洲人在当皇帝,一当就当了二三百年,市井间的种种风气,转向满洲人喜好和易于接受的样式,不足为奇,这与人们常讲的“楚王好细腰,国人多饿死”,大概是一个道理。从这个角度来想问题,清代的满人们,的确是把京俗改造成了新型的“满汉全席”式的满俗,也把满俗跟京俗在心里划上了一个等号。老舍早年生活在京城的时候,这个等号还存在,京城世风还远不像20世纪晚近阶段那样,被搅入了太多的南北文化和欧美异质文化。老舍脑海中记挂了一辈子的故都民俗──年节的、婚嫁的、育儿的、丧葬的、起居的、饮食的、商贸的、娱乐的、风物的、心理的……可以说,都与老年间的满习息息相通。而他的文学作品,后来被众多的研究者认作旧是北京市井风俗的百科全书,也就不足为奇了。
老舍一生,最流连、最动情、最敏感、最关切的,是文化。文化,是随着民族的产生和发展而形成的大千万象,民族属性是它各种属性中重要的一个;当然,任何一种民族文化的核心信息都来自于历史深处,故而民族文化都必定要归属于某种特定的历史传统,这也是不言自明的。一个具体的人,完全可能会在成年以后经历到多重文化的感召,取得一种更加辩证的文化思维,但是,恐怕谁也做不到,从少年时代起,就从属于多重文化角度。在老舍踏上人生漫漫行程的开始阶段,他的早期文化归位,带着清晰的满族文化属性,这是从大量事实出发所引出的判断。这个判断,也是说得清和讲得通的。
老舍在文学创作上面的又一个鲜明特征,是“笑中有泪,泪中有笑”的艺术风格。他一生的代表作,悲剧居多,可这些悲剧又往往以独创的幽默特色著称。用幽默笔法写悲剧,是老舍独树一帜的写作专长。老舍的这一风格,也源起于满民族的历史悲剧以及北京旗族的精神气质。清末,生活在“笼子”里的旗人们,痛苦郁闷,为了稍获解脱,在压抑的社会阴影里,他们总是以彼此戏谑调侃来应付惨淡的人生;到了民国初年,他们的社会地位又下滑了一大截,本已就有着沧桑感、幽默感和艺术感的下层满人们,更是得在插科打诨间,讨得暂时而且可怜的心理快慰。久而久之,京城旗人普遍养成了夹杂着几分玩世不恭的幽默天性。老舍就是在这种融会着复杂生活情调的现实中泡大的,也被浓重地染上了倾向幽默的思维习性,他往往冷眼旁观地去发现各色人等的可笑之处——“痒痒肉儿”,“一半恨一半笑地看世界”。这种幽默习性,从一开始,就自然地被注入他的创作活动中(例如《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二马》等早期小说中的幽默就明显带有下意识表达的迹象),后来这条路越走越宽,达到了悲剧主题的严肃性与艺术风格的幽默感的水乳整合(例如《离婚》、《四世同堂》、《茶馆》、《正红旗下》都在这方面极可称道)。可以说,老舍式的幽默艺术格调,正是出于作家对京城满族精神文化习性的汲取、包容和提升。
多才多艺,是老舍同时代许多满人的一大特点。老舍也不例外。生前身后,他得到过诸多的称谓:小说家、戏剧家、曲艺家、散文家、民俗学家、语言学家、诗人、书法家、书画鉴赏家……真是个“拳打脚踢”的多面手。早年,他参与了把古典名著《金瓶梅》翻译成英文的工作;晚年,他又把爱尔兰作家萧伯纳的作品《苹果车》译成中文。各种才艺融会贯通的老舍,抗战八年间,担任着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的繁重会务,却令人难以置信地写出了三部长篇、六七个短篇、一部长诗、八本话剧、四五出戏曲,以及没法估算的杂文、鼓词、数来宝等形式的作品,简直令人为之目眩。
在中国现代文学大家里面,也许再没有人比老舍更热衷于俗文艺及民间曲艺了。抗战期间,他深入民间艺人,如饥似渴地钻研相声、大鼓、快板、扬琴等曲艺形式,不但给艺人们提供了许多新段子,还曾经亲自粉墨登场和民间艺人同台献艺。20世纪50年代初,他为了让旧的相声艺术获得新生,把写相声新作当成本份事,做了大量让人们铭记不忘的工作。由他倡导,北京出现了一个以各种曲艺曲牌来设计唱腔的新剧种——曲剧,他还为这个剧中写了第一出大戏《柳树井》。最叫人们玩味不尽的,是他时常在小说和话剧创作中巧妙地融入曲艺艺术成分,从《鼓书艺人》、《方珍珠》、《龙须沟》,直到《茶馆》,都让曲艺艺术在中间放射出迷人的魅力。
许多人讲起老舍跟曲艺艺术的不解之缘,都在赞叹这位鼎鼎大名的作家不避世俗眼光,不端名人架子,甘愿为民间艺术登大雅之堂鸣锣开道。这样的评价固然不错,而殊不知,他对曲艺艺术的特殊情感,还是来自于他的满族文化根底。说唱艺术原来就是满族先民在漫长的渔猎生产阶段的习惯嗜好。入关之后,都市旗族把这种嗜好移植到“清音子弟书”、“八角鼓”等新创制的满族曲艺样式上头,一批文化水准很高社会地位较低的满族文人,写出了许多脍炙人口的鼓书名段子,这些作品不仅大俗大雅雅俗共赏,而且据大学者郑振铎评价,是有效地扭转了中国汉语文学历来极为短缺长篇叙事诗的局面。老舍自幼就生活在本民族曲艺嗜好的包围之中,他太熟悉太热爱这些地地道的民间“玩意儿”了,一旦社会有需求,他就会立即去取来这件艺术上的轻武器。
关于旗人作家老舍,我们以上谈到的已经不少了。不过,我觉得,在这个大题目下面,恐怕还有一点,也是特别应当说到的,那就是,作为一位满族出身的杰出作家,老舍并不仅仅是在作品中写了他的民族,体现了他的民族文化底蕴和民族艺术风格,他还充分感受着时代的精神洗礼,站在20世纪人文与社会性思考的制高点,充分利用自己出身于中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少数民族——满族的文化位置和心理感受,向创作里面注入了极其严肃的沉甸甸的思考。老舍生在满民族的多事之秋,这个曾经奋发、曾经辉煌过的小民族,到了老舍的时代,正面对着空前的坎坷跌宕和沧桑沉浮。老舍的一生,是与出身其间的满民族休戚相关的,作为一位大作家,他对自己民族的历史、社会、文化,都有过超乎常人想像的沉思与反省。同时,他又成长于北京这个中原文化腹地,这个自古以来各民族高度交往的大都市,对汉族等兄弟民族的历史文化也有深刻的领会和接受。他一生曾经多次旅居国外,对东西方民族的文化精神更有很自觉的思考。他因此获得了难能可贵的多民族文化思维参照系统。作为一位热爱中华民族,也关注自己满族历史命运的作家,老舍着力解剖民族性的优长与缺陷,对民族文化的反思达到了罕见的深度,在20世纪的中国文学史上占有极高的地位。早在1928年写作《二马》的时候,他就怀着写“自己人”中的某一个的感觉,写出了一位来自东方“老民族”的“老分子”——二马中的父亲老马,在当时西方最为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英国生存期间的文化尴尬。作家在小说里写入了下面一段石破天惊、振聋发聩的文字:
民族要是老了,人人生下来就是“出窝儿老”。出窝老是生下来便眼花耳聋痰喘咳嗽的!一国要是有这么四万万个出窝老,这个国家便越来越老,直到老得爬也爬不动,便一声不吭地呜呼哀哉了!
后来,老舍继续在他的大量作品里面,既形象又寓意深刻地注入对自己民族——满族的文化批判,例如《离婚》、《牛天赐传》、《骆驼祥子》、《大地龙蛇》、《面子问题》、《四世同堂》、《鼓书艺人》、《龙须沟》、《茶馆》等,都体现了他以高度的民族使命感审视自我民族精神疾患的神圣忧思。到了写家传体长篇小说《正红旗下》的时候,他将自己毕生对满族历史及文化教训的痛切检讨发挥到了极致。小说写道:旗人生活几乎全部艺术化了,像“我”这个穷旗兵的儿子,“洗三”以及“办满月”都须花大力气应酬一番,在这种“艺术的表演竞赛大会”上,一切须合乎礼数,“必须知道谁是二姥姥的姑舅妹妹的干儿子的表姐,好来与谁的小姨子的公公的盟兄弟的寡嫂,做极细致地分析比较,使他们的位置各得其所,心服口服”。至于阔绰些的旗人,便更是把自己的生活艺术化到无以复加的地步,除了成天沉溺在唱戏、养蛐蛐和“满天飞元宝”上面,还要效法汉族文人的样儿,在人名之外起上个“十分风雅”的号。把生命的过程向艺术的层次推进,本来是人类文明不断提升的必然要求,但是,像某些北京旗人这般,在自身不求进取的情况下去拥抱一种畸形的文化艺术,民族的前景可就不大妙了。作者的力笔,饱蘸沉思,写下了富有哲理的反省:“二百多年积下的历史尘垢,使一般的旗人既忘了自谴,也忘了自励。我们创造了一种独具风格的生活方式:有钱的真讲究,没钱的穷讲究。生命就沉浮在有讲究的一汪死水里。”
这样尖锐的批评,由一位毕生热爱着自己民族的伟大作家口中道出,分量是极重的,其中包含的民族文化扬弃力量也是宏大的。满族,是个一向没有被人们真正说清楚的民族,在短短300年间,创造了那么多的奇迹,又在自身发展中孕育了何等样儿的悲剧!一代又一代的满族作家在思考,在探讨,在自省……曹雪芹在他的《红楼梦》中,最先发出了“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的感叹,敲响了“须要退步抽身早”的长鸣钟,可以说是这种运用文学进行民族自审的先声了。从清代到当代,以老舍为代表的满族文学家,又在同一方向上投入了巨大的精力。这说明,满族这个在中国现有的56个民族中较早“碰壁”的成员,愿意成为最先冲出历史“迷宫”的民族。其实,中国境内的所有民族,哪一个没有历史教训和文化教训需要归结呢?民族的自我超越意识和深层次的文化省视意识,对每个力图走出历史“怪圈”从而迎头赶上现代文明的民族,都是必需的。提到传统文化,各民族作家们的感情和心理会产生复杂微妙的震荡,他们的心间,都扭结着扯也扯不开的“民族文化情结”。他们对民族文化的态度尽管千差万别,然而,社会和时代的迅猛变化,已经教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人,再也没法躲避自己对民族文化重构的责任了。20世纪的前期,我国新文化运动的伟大旗手鲁迅先生率先运用文学的武器,进行民族性与国民性的严肃而韧性的批判,用现代的启蒙主义思想引导国人去重塑民族的时代精神与品格。老舍是一位鲁迅新文化精神的真正传人,他的文学虽然较少鲁迅那样金刚怒目式的呐喊,却以自己独特的既充满规劝又不失严肃的笔触,坚持不懈地去捕捉、解剖与针砭东方“老民族”的文化旧习和心理症结。他以毕生上千万字的创作,为我们留下了一部极其深刻又极具价值的民族文化启示录。
关于旗人作家老舍,实在是个很难一下子说完的话题。今天也就只能说到这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