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倒数第三天:1997年6月28日下午6点。
红上白相间的赛斯纳-大卡尔文是最大的单引擎多用途涡轮螺旋桨飞机,广泛使用于邮政与快递公司。它全长41.6英尺,宽52.1英尺。配备PT6A-114A型发动机,675轴马力,巡航时速341公里。卡尔文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可以根据用户要求有五种座舱布置方式。眼下法知道的;后者承认在人的感觉之外存在一个“自在之物”, 飞机在两万英尺高空以182节的速度巡航,詹姆斯如坐针毡。他从沉睡中醒来,发现自已被紧紧绑在最后一排的座椅上,太阳穴怦怦乱跳,昏沉无力。他们肯定在自己头部受伤之后注射了催眠剂。嗡嗡的声响明白无误地告诉他身在何处德不依赖于宗教信仰,一个无神论者也完全可以是一个道德 邦德瞥了眼窗外,夕阳西沉,大地金黄。看来,他们是飞行在一望无垠的沙漠上方。 他想动动身子,但全身被紧紧地绑在了座椅上,也许很快就要着陆了,他们会杀死他,抛弃他的尸体,然后飞回卡尔古利。盖伊·萨克雷和他的原子弹很可能已经在去香港的路上了……还有桑妮陪绑。
邦德呻吟了一声,意在告诉那家伙自己醒了。哈利回过头来,他拿着AK-47步枪。看来这地方AK-47多得不得了!
哈利朝他咕哝了几声,好像在说:“哦,你醒了,好玩吧?”
“把我解开,你这杂种。”邦德呻吟道,“太难受了。”
哈利用广东话说了一句,邦德没明白,只听懂一个词:“快了。”
“快点,”邦德说,“我得站起来,伸伸腰,我的脑袋快要涨破了。”
洋白人想了想,最后用英语说:“别耍花招。”
“你不是有枪吗,朋友。”邦德说。
哈利左手拿着一把小刀,割断了绳子,邦德抽出手来,将身上的绳子扯掉。哈利用枪指着他。邦德站了起来,向上伸出双手,客舱顶不高,他没法站得笔直,实际上,他必须斜着身子才能伸直腰。
“看见没有,我赤手空拳?”邦德说,“没必要将那玩意儿对着我。”他蹲下来,上身前后摇摆,活动筋骨。
“你给我打了什么针?”他说,“我感到像是在特护病房。哎,我们在哪儿?”
邦德想挪到走道上,去驾驶舱,但哈利阻止了他,打手势要他回座位上去。“坐下。”他只说了两个字。
“哦,行了行了。”邦德说,“你刚让我站起来,我不能稍稍转一转吗?”哈利朝邦德身边的座位砰地开了一枪,座椅立即出现了一个洞。“好吧好吧,我懂你的意思了。”邦德说,“你的老板愿意你这么开枪打他的飞机吗?你要知道,这事儿可干得不聪明,在密封舱里开枪。我认识一个韩国佬,有一次……”
邦德玩了一个老掉牙的把戏,但挺管用。他看着前面的驾驶舱,作出惊恐的表情:“我的天,你那个机师在干什么名堂?”
哈利朝驾驶舱转过头,邦德扑了过去。最要紧的是夺下他手中的枪,邦德抓住哈利的枪和他的右手,全身压在他身上,两人都跌倒在走道上。哈利仰面躺着,邦德在他上面,两人都奋力夺枪。一梭子子弹穿透顶棚,机舱里的所有没有固定的东西都飞了起来,朝破洞窜出去,泄压的气流声震耳欲聋。机师大声吼叫,但谁也没听见。
哈利疯狂地射击,邦德几乎抓不住他了,因为枪的后坐力太大了,而且哈利身手敏捷。邦德不希望打破舷窗玻璃,那样的话,他俩都可能被吸出机舱外。机师去拿放在身边储物箱里的手枪,但飞机突然倾斜,迫使他不得不去控制住飞机。
邦德用肘部连续猛捶哈利的脸,但洋白人抓住枪死不肯放。他举起枪想挣脱邦德,手举过了头顶,不幸的是,这一来枪口正好对准驾驶舱,一梭子子弹将机师与操纵台打得满是窟窿。机师应声仆倒在座椅上。
飞机立即脱离航线,开始俯冲。邦德与哈利被顶在座椅上,哈利的枪也掉下去,飞机翻了个底朝天,他俩也滚到了已成地板的顶棚上。突然那小个子男人使出空手道,猛击邦德腰部,痛得他松了劲,哈利立即挣脱身,去抓枪,但已找不到枪的踪影。
飞机又翻滚过来,一切都回正了,飞机已失去控制,十分危险。他俩又被顶在了座椅上,哈利朝邦德扑过来,重拳连续出击。邦德疼得喘不过气来,只剩下招架之功。如果他的身体没受伤就好了,他瞅准时机用右手猛击对方的脸,洋白人仰身倒下,邦德双手扶住座椅,屈起腿,再狠狠地踢出去,正中哈利的脑袋。但看来这一招没有使对方丧失战斗力,哈利趁机抓住邦德的脚,拼命扳,几乎要拧断他的脚骨,邦德疼得大叫,提起另一脚踢过去,哈利松了手,滚到走道上,却一眼看见那枪,连忙去抓。
邦德一下子跳到洋白人背上,那枪离他还有一点儿距离,哈利已经被逼到绝路上,他拼死命挣脱邦德的胳膊抓住枪,挣扎着起身,跪在地上,但飞机又一次仄过去,将他们两人都甩在了客舱左侧的舱门上。邦德伸手去抓横在哈利胸前的枪,洋白人的背紧靠在了舱门上。两人眼睛死死盯着对方。
现在,机舱里所有的气压都已释放了,呼吸困难。但邦德有了可利用的机会了。他使出全力,用右手推开枪,不让枪口对准自己,同时左手伸到洋白人身后去摸那个紧急开启手柄,抓到之后狠劲一扳。
舱门訇然打开,哈利掉了出去,枪依然抓在他手里,他尖叫着,脸上露出恐怖的神情去见死神了。邦德使劲顶住门框,然后慢慢地顺着走道爬到驾驶舱去。
邦德将死了的机师拉出座椅,迅速坐到驾驶台前。我的上帝,飞机离地面只有1000多米了!他会不会在着陆时将飞机撞得粉身碎骨?邦德竭尽全力将飞机拉平,减到安全速度之内。下面有一块平坦的沙地,也许能行。谢天谢地,这一带没有悬崖峭壁。
邦德把飞机降下来,但无论如何,这将是一次迫降,他集中精力尽量将机身放平,使轮子接地,不让机头撞上地面。随后邦德用手捂住脑袋,俯下身子。
飞机的前轮与左轮先着地,前轮立即撞飞了,机头与地面相擦。神奇的是,飞机没有爆炸,但螺旋桨断掉了,舷窗碎成了无数碎片,飞机继续朝前滑去,终于停了下来。飞机已经彻底毁了,但没有解体,这真是一次对赛斯纳声誉与卡尔文结构承受力的考验。
邦德深深地吸了几口气,仔细地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没伤着。他慢慢地离开座椅。当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处境时,大难不死的庆幸立即烟消云散。他从破碎的舷窗望出去,太阳正朝广袤荒凉的地平线落下去,他正处于茫茫蛮荒之中。
他首先做的一件事是去检查飞机上的无线电,已经不能用了,AK-47步枪将它打了一个洞。随后他在机舱里寻找有用的东西——地图、水瓶……有几张澳大利亚西部与北部的导航图,但邦德还是不知道飞机迫降的确切地点,他折好地图放进口袋。机师曾伸手去储物箱里摸枪,这枪正是邦德的华尔瑟PPK,但弹匣里只有几颗子弹了。不幸的是,他找不到一瓶水。飞机里也许还有一点儿用处的东西是两件救生衣,一台灭火器,一条毯子,一只枕头,还有一个手电筒。他摁了下,手电筒没电了。真是太妙了……
邦德爬出飞机,四下观望。地平线如同一条平直的线围在四方,太阳在他左边落下去,因此很容易确定大致的方向。可是知道东南西北并不能解答一个大问题——他到底是在哪里,他离文明世界究竟有多远?
恐惧袭上邦德的心头。他可以战胜艰难困苦,但如果他被困在几百里深处的荒漠之中,他怎么能阻止盖伊·萨克雷炸毁香港呢?他甚至连一个信息都发不出去。他完完全全孤身一人了。
天已黄昏,夕阳向天空射出了动人的橘色余辉。邦德注意了一下太阳与飞机的相互位置,这样他至少知道哪儿是西。但到了晚上怎么辨别方向呢?多年前,邦德还是个毛头小伙时,曾学过沙漠生存的特工训练课程,他现在努力回忆当时的细节。
邦德坐在一块棕色的岩石上,脱下左边的鞋子,撬开后跟,取出微缩胶片阅读器和一小叠微缩胶片。这是他从Q部的图书馆里借出来的。他知道自己要去香港,因此尽可能多地带些周边地区的地图。至于澳大利亚地图,是因为他后来想到该国内陆发生了核爆炸,才带上的。他想,这事情干得太棒了。
他要等到星星出来之后,才能比较可靠地确定自己的方位,现在,他可以研究一下地图,并与从驾驶舱里拿来的导航图相比较。他从卡尔古利-保尔地区开始,研究了一番之后,他认定飞机肯定是往北飞越沙漠,但他不知道到底飞了有多远。
在他醒来之前飞机到底飞了多久?他不省人事至少有六个小时,他记得的最后一件事是那顿不愉快的早餐。导航图上标有进出珀斯、艾利斯泉与尤卢鲁的航线,艾利斯泉简称艾利斯,是澳大利亚内陆富有传奇色彩的城镇,以它那红棕色的地貌及内陆探险旅游中心而闻名。尤卢鲁也被称作艾依斯石,那是一处自然奇观,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大的巨型独石,有人认为它也许是埋在地里的大山的顶部。土著人视它为圣地,最近,澳大利亚政府将艾依斯石及周边地区归还给当地土著。他们重新将它命名为尤卢鲁,在土著语言中它表示岩石,土著人还在那里经营旅游业,把这个旅游胜地办成国家公园。
邦德估计自己位于去艾利斯泉或尤卢鲁航线的附近。当然艾利斯泉与尤卢鲁不是没有差别,艾利斯泉位于艾依斯石的稍东北处,飞机最终可能要飞越土著人的保留地。
天已经有些凉了,到了晚上沙漠会变得寒冷刺骨,还好有一条毯子。
一个小时后,太阳沉下去了。繁星点点,他从来没看到过如此清澈的夜空。他用了半个小时研究了星座,然后与微缩胶片上的南半球冬季星图相比较,微缩胶片阅读器有微光照明,阅读很方便,南十字星座的交叉线是南天极,在天空中显得清楚而明亮。用简单的几何学,邦德比较了南天极与刚才太阳落山方位的关系,不到90度角,这表明飞机确实是朝东北方向飞的。他有两个选择——往南走向卡尔古利,或者继续往东北走。另一些小矿城如列纳拉还很远。
当地上著人以擅长徒步旅行而著称,那是老少皆宜的宗教仪式。他们走入丛林,在那里待上几天,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靠采集野果生活,直到与精灵合为一体才回家,他们相信精灵是生活在丛林里的,是人类的向导,并保护人类。邦德不信教,不过他也站在星空下闭上了眼睛,作了几次深呼吸,将自己与这万籁俱寂的大沙漠融为一体。
凭着在世界顶级的冒险生涯中给他带来好运的本能,邦德决定朝北面走。他认定飞机往北至少飞了两个小时,也许更多,他相信离尤卢鲁比离其他有人居住的地方要近。
他将毯子裹住身体,走在平坦的沙地上。他始终注意着南极星,每半个小时确定一下自己的路线。他努力回忆土著人是通过采集哪种植物得到水与食品的。他知道无脉相思树有含水的根茎与果实,面包树的树干里面也有水,但他实在不知道它们长得什么样子。当然他还知道另外一些树,但都生长在澳洲大陆的其他地方。澳洲中部以及北部的大部分是这个国家最贫瘠荒凉的地区。有些灌木与草本植物结着果实,但他不知道有没有毒,哪些吃了没事。他可以认出一种叫做黄丛林番茄的植物,还能认出红滨藜。如果运气的话,他还会找到一种沙漠无花果,但在夜里发现不了它们,只能等到天亮之后,他才能仔仔细细地辨认。他早就饥肠辘辘,但还能顶住。最要紧的是趁着凉快,尽可能走得远些。
时间慢慢地逝去,邦德不停地赶路。有一会儿,他听见了狼嗥,不,那不是狼,是野狗,是澳大利亚的原生野狗。他看见它们了,一群八只,离他20米处。它们好奇地跟着他,野狗危险吗?他记不得了。但有一件众所周知的事情,一位妇女声称野狗在露营地叼走了她的婴儿,但它们会不会攻击成人?如果它们野性狂暴,自己就身处险境了。
野狗跟得更近了,开始包围他。在月光之下,它们很像狼。他不想浪费仅有的几颗子弹,但如果迫不得已,他也只好开枪了。也许有另外的办法驱赶它们。
邦德坐了下来,脱下左脚的鞋子,抽出一根鞋带与两颗打火石,再折下附近一根一米来长的枯枝。野狗狺狺狂吠,邦德用打火石摩擦铁,爆出几颗火星,随即鞋带着起火来,他迅速将它绕在树枝上,成了一个火把。
007突然跳起身,挥动着火把朝野狗大吼,有几只野狗嚎叫一声拔脚就跑,但还有三只大狗站在原地不后退,龇牙咧嘴低声哼着,随即又狂嗥起来。邦德手里挥动着火把大声嘶喊地冲过去,又有两只野狗退了回去,但最后一只头狗却朝他扑来,邦德举起火把狠狠地接在它的脑袋上,它哀嚎一声,跑掉了,总算明白人类太厉害,它们对付不了。领头的一跑,其余的野狗也跟着逃之夭夭了。
邦德举着火把,一直到熄灭,然后继续赶路……
倒数第三天:6月29日早晨6点。
太阳升起来了,给周围的旷野带来了温暖与生机。邦德叠起毯子塞进裤子里,坐下来休息一会儿。他脱下右脚的鞋子,取出一支防晒软膏,这是考虑周到的布思罗德塞进他的鞋子里的。他在脸部、颈部与手臂上都抹了一些。
他现在是饥渴交加,如果要在太阳底下保持同样的速度行走,不能不喝水。他看看四周,地上东一处西一处地长着些他不认识的植物,看上去已经枯死了,他掘起一枝观察它的根部,已经枯干发黑,一点儿用也没有。
上午10点左右,他看到远处有三只袋鼠,正在灌木丛里吃着什么,一听到他的声音,一溜烟地跑掉了。邦德察看了这灌木丛,发现上面还挂着一些黄番茄状的果实。如果袋鼠能够吃,就说明它是没有毒的。他记起了沙漠生存课的教官说过:注意观察野生动物,因为野兽能判断什么食物是有营养的,什么食物是有毒的。邦德摘下一只黄色的小番茄,咬了一下。酸酸的,但味道很新鲜,而且汁水很多。他吃了两只,把其余的五只都摘了下来,放进口袋里。
中午时分,骄阳似火,邦德大汗淋漓,开始虚脱。这会儿有一顶帽子该有多好,但用毯子也能抵挡一阵。果实提供了一些营养和水分,但口依然渴得厉害。他继续前行,每小时停下来休息五分钟。有时他会看见一些动物:一只在狂乱地寻找蚁窝的穿山甲,还有一只慌里慌张地爬过岩石的蜥蜴。邦德真想抓住它,他听说过蜥蜴是可以吃的。他还看见一个匪夷所思的景象:一群骆驼疾奔在沙漠上,他弄不懂它们是从哪儿来的,又到哪里去了——这真是一种超现实的存在:在这个地方,什么都可能发生,也什么都可能不发生。
他来到一株蓊郁繁茂的大树前,很可能是一株木麻黄树,它独立于荒漠之中,根部粗而硬,很可能会有水分。邦德从鞋子里取出挫刀,在树根边挖起来,正在这时,一样东西映入他的眼帘,使他的心猛地提起来。这是一个人的脚印,印在软沙地上,很可能还是刚留下的,因为它形状完好,没有侵蚀的迹象。这是一只小小的赤脚板留下的,也许是孩子的。附近有土著人吗?邦德知道自己是在他们的土地上了。就传统而言,土著人是个和平的部落——他们会乐意提供帮助的。
他站起来,眺望四周,但除了广袤的地平线,什么也没有。他双手拢在嘴边,大声喊道:“喂!”他朝每个方向喊了三遍,如果一公里内有人,会听见他的声音的。但没有任何反应。
邦德又跪下来挖树根,不一会儿,一条树根露了出来,他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干。它又粗又大,光用手根本弄不断,他也没有适当的工具能切断它。他又拉又扭,但立即发现这是白费力气。
真见鬼!肯定还有其他的含水植物,他这么想着,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黄番茄咬了一口,靠吃这玩意儿是解不了渴的,不过今天或许能对付过去,但明天怎么办,后天呢?当然到那时已经太晚了。实际上,如果他在午夜时分还到不了文明世界,他怀疑在7月1日之前还能不能赶到香港。也许他还来得及警告有关当局,但问题是要找到那颗原子弹,他们肯定不可能有时间去搜索整个地区,局势相当无望。
邦德叹了口气,站起身。他瞥了一眼太阳确定了一下方向,刚转过身想上路,却不由得吃惊地站住了。
一个土著黑女孩站在离他六七米处,约摸20岁左右,穿着肮脏的白色T恤和满是灰尘的卡其短裤,腿脚赤裸着。姑娘挺瘦,但看上去很健康。邦德刚才看到的脚印很可能是她留下的。她手里拿着根一头削尖的细长棍子,肩上还背着一个网袋,袋里装着块茎状的东西。
她看着邦德,好奇又害怕,眉头紧锁,好像弄不懂眼前的一切是不是真的。
邦德慢慢地抬起手,作了一个世界通用的手势。“你好。”他愉快地说。
姑娘很紧张,好像时刻准备跑掉。
“等等。”邦德说,“别害怕。”他丢掉手中的挫刀,伸出双手,“你能不能帮帮我?”他指了指那株树,“我想找到水。你知道……水吗?”他双手作了一个喝水的姿势。土著人会说英语吗?他认为他们应该会的,但眼下在这个地方,他不敢肯定了。
她只是站在那里,盯着他。在这短暂的静默中,邦德竭力回想他所了解的有关土著人的知识。他知道大多数土著人是游牧部落,以家庭为中心,也许是世界上最遭歧视和苛待的部落。他还知道女人通常采集植物,男人狩猎与举行宗教仪式。面前的这个女孩子可能是出来为家里采集植物的。
“你会说话吗?”邦德问,他指了指自己,“詹姆斯。”
她没有反应。
邦德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黄番茄,“喏,我有这个,你想要吗?”他伸出手作出要给她的姿势,她看着这果子,又看看他,扬起长长的棕色眉毛想着。她不再怕他了,也许是在纳闷,这个人到底在这里干什么?
邦德将果子扔给她,她用闲着的一只手接过来,邦德对她微笑说:“接得漂亮。”
她将果子放到嘴里咬了一口,眼睛一直没离开他,汁水从她的下巴流了下来,滴到她的T恤上,那湿迹慢慢渗开去,使得她那结实乳房的乳头清晰地从衣服里面顶出来。邦德看着她将整个果子吃了下去,尽管又热又渴,处境艰难,但他觉得眼前的这一幕极其性感。
果子吃光了,她没去擦下巴与脖子上的汁水,却突然放声大笑,邦德点着头,也同她一起笑着。
“水?”他又问,“你能帮我弄点水吗?”他又一次将手拢在嘴边。
姑娘点点头,很自信地蹲在树边,用手挖起来。她的手粗糙坚硬,真像是挖土的好工具。不到五分钟,她已经挖得比邦德用挫刀挖得还深了。她抓住一些较细的树根,将它们从大树根上折下来,站起身,拿着根须给邦德看。她将其中一根掰成两截,用嘴吸吮断裂处,发出响亮的“滋滋”声,表示这里面确实有水。她将另一截递给邦德。邦德将它含在嘴里,轻轻吸了一口,有水!不多,只能吸三四口,他对她笑着点点头。姑娘又蹲了下去,再折断了一些根须,递给他。他吸了好几根,将其余的放进口袋。
“谢谢你。”他说。
她点点头笑了,尽管有点儿像嘲笑。
“尤卢鲁,”他说,“我去尤卢鲁。”
她点点头,指着东北方向,这正是邦德走的路线。他走对了。
他们听到远处传来动物的叫声,她转过身去,挥动手,发出一声类似的啸叫,看来那根本不是动物的叫声。邦德看到远处有两个人影,显然是她家里或部落的人。
姑娘朝邦德转过身来,作出非常怪的动作。她伸出双手放在邦德的脸上,抚摸着他的脸膛,沿着他的眉毛,然后是鼻梁摸下来。她的手指摸过他右颊淡淡的伤痕,又摸到他的嘴上,轻柔地捏了捏他的嘴唇,将食指伸进他的嘴里,碰着了他的牙齿,好像对他有满口的好牙惊讶不已。邦德的舌头舔着她的指头,味道是咸的。她没有缩回去,反而格格地笑了起来。
她开口说话了:“如果你一直朝前走,伙计,日落前就可以到尤卢鲁了。”
“我的天,你能说英语!”邦德叫了起来,“你为什么刚才不说呢?”
姑娘大笑起来,猛地转过身,朝她的伙伴跑过去。
邦德目送她远去,姑娘回过头来,朝他挥手,很快消失在地平线处。她使他感到自己像个傻瓜,而她却是他所见到过的最性感的女人之一。
邦德继续往前走着。到了下午,太阳更毒了。他又抹了一些防晒油,吸了几根含有水分的树根。大约3点钟光景,他找到了一条土路,看上去这路同他要去的目的地是同一个方向,于是他上了路。大约4点钟,他看到了文明世界的痕迹,一个破轮胎扔在路边,远处还有电话线杆子。
邦德终于看到它了。在天地交合处,有一个红色的鼓包,远远看去,它只不过是一个小丘。邦德越走越近,那小丘也越来越大,终于成为一座突兀的大山——尤卢鲁——艾依斯石,澳大利亚的红色心脏,它是土著人的圣地,也是旅游者历险澳大利亚荒瘠内陆的主要原因。348米高的巨型独石确实是一大奇观,在夕阳辉映下,其巅峰显现奇幻炫目的色彩。
现在是下午6点,邦德在澳大利亚内陆整整走了24个小时,终于来到了文明世界,他如释重负,怀着敬畏与欢欣,几乎潸然泪下。
|
资料收集于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本书由“云中孤雁”免费制作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