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0期

杨长雄:正义掩盖下的伪善

作者:黄明锋 雷克云




  人教版《教师教学用书》在《三块钱国币》“人物形象分析”中这样写道:“杨长雄有极强的正义感和同情心,是和吴太太相对照的人物形象。他随学校从沦陷区来到内地,火热的民族斗争熏陶的他,能言善辩,见义勇为,有年轻人爱管闲事之美德。”话虽这样说,我还是就杨长雄的性格谈几点不同的看法。
  其一,杨长雄初善终悖,南辕北辙,有“善”之名,而无“善”之实。吴太太与李嫂的矛盾,本来与杨无关,就跟群众一样,置身事外,也无大错;但他参与其中,反映出他同情弱者,打抱不平的可贵特点,应该值得肯定。随着情节的发展,言辞激烈交锋之后,杨并没有从实际行动上援助李嫂。在吴太太通过警官逼迫李嫂当包裹的情形下,杨还是不为所动,最后还是当铺的少奶奶可怜李嫂,不仅没当包裹,反而资助了她三块钱帮她解决了难题。杨呢,还不依不饶,砸碎另一只花瓶,奉上三块钱,他自己反正出了三块钱,就是不愿施舍给李嫂。从这里我们可以看一看杨真的有同情心吗?
  一方面为李嫂的事,他与吴太太大吵特吵,一个要不赔,一个要赔,场面煞是热闹好看,在人们的心里产生了深刻的印象,觉得杨是一个“爱管闲事”的好青年,而忽略了真正的结果。另一方面李嫂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口袋里只有三毛钱,要不是在吴太太家做佣人,本身生存就有问题,现在又被逼当衣物,真是雪上加霜。杨如果真正为李着想,就不要在“赔”与“不赔”的问题上做形而上的论争,而是要真正解决李嫂眼前的困难——怎样生存,而非庄子笔下的典故“涸辙之鲋”那样,话说得好听。
  其二,固执已见,强加于人,满足私欲,无理取闹。李嫂打破主人的花瓶,从道理上讲侵犯了别人的私有财产,应该要赔,这是大道理;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李嫂不具备赔偿的能力,可以原谅。吴太太只讲大道理,不考虑实际情况,未有半点妥协通融的余地,行为可恶可鄙;杨长雄同样只认死理,不赔,从情感上完全偏向李嫂;更主要的是,与吴太太针尖对麦芒,非要吴太太顺从自己的意愿不可。这不是一个大学生和调解者的所作所为,其实,杨并不比吴太太高明多少。
  最为可笑的是,杨为发泄一己之火,故意打破另一只花瓶,奉上三块钱。照这样发展,杨还可以打碎其他财物,奉上几块钱呢!吴太太又不是汉奸家属,她家的财物可以随意毁坏?有人说,吴只是为了钱。花瓶不在了,赔几块钱也只是获得安慰而已;且原价赔偿,又没有巧取豪夺,敲诈勒索。李嫂是无心之过,可以原谅,但杨却是有点为难,赔十块、八块也不为过。按理说,吴连李嫂都不放过,怎么会放过杨长雄?我猜想,恐怕是吴太太男人不在家,她看到杨胆敢打破另一只花瓶,如果再纠缠下去,花瓶事小,自己被打事大,吴太太只好哑口无言,被迫接受“屈辱”的“和棋”。
  其三,出言无格,引火烧身;调解无以,伤人害己。吴太太是个泼妇,可杨长雄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怎能说出“姨娘有打破花瓶的机会,有打破花瓶的权利,而没有赔偿花瓶的义务”,“这样的女人,除了拳头的教训,没有别的方法。我想给她几拳,打一个痛快再说”,“你说丢人罢?……这样的一个无耻的泼妇!”等等话语。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一句六月寒。本来一件小事,如果处理得当,就能小事化了,皆大欢喜,相反,恶语相向,就会小事变大,以致不可收拾。说话要得体就显得极其重要了。杨长雄不但没把好事做好,自己出了钱不说,就连当事人李嫂对他的言行也不置可否,一言不发。是不是李嫂也看清了杨先打雷,不下雨的伪相?
  总之,性格即冲突,杨长雄性格的缺陷正好导致了本戏剧矛盾的激烈冲突。在冲突之中,我们更能看清人物真实的内心世界,生旦净丑栩栩如生,善恶黑白昭然若揭。
  
  黄明锋,雷克云,教师,现居湖北荆门。